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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传承与传播》书评

2021-03-23马新莹

快乐学习报·教师周刊 2021年52期
关键词:书评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

马新莹

摘要:《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传承与传播》一文是一篇研究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定位、传承归属的文章,主要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本生态”、“衍生态”及“传承与传播”的概念进行梳理定位,由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博士孔庆夫、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宋俊华撰写,发表于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18年第一期。笔者以该篇论文为研究对象,对其的特点及应用价值进行总结和分析。

关键词: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书评

一、《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传承与传播》的总体构架

《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传承与传播》是一篇研究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传承与传播的文章,整体框架由摘要:、正文、结语三部分组成,摘要:部分总的简要说明了本文阐述的观点,并指出文章的研究无论在研究目的、还是价值诉求上都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正文内容又分为三大板块,分别系统的向我们介绍了音乐“非遗”的生态、传承、传播三个方面,生态板块中重点述说了音乐非物质文化遗产从原生态、本生态、衍生态,使我对非遗的流变有了更深的认识;第二板块传承方面主要解释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对传承人和传承对象选择上所遵循的条件;第三板块主要针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传途径、技巧等方面做了相关说明,并且从中使我们看出传承与传播的关系;最后为结语,是作者对本文的一个总体概括,并且围绕生态、传承、传播回答了三个问题,使得文章条例清晰、结构严谨。

综上便是笔者对《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传承与传播》这篇论文的整体构架作了简单陈述,在下文中,笔者将会对论文中正文部分进行详细的解读,并阐述其中隐含的价值。

二、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及价值

文章第一部分主要介绍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本生态与衍生态。这一部分对于“原生态”的概述中,作者首先对“原生态”概念的形成和使用的出发点进行说明,随后通过对刘晓春教授的“生活本源说”、杨民康教授的“民间活态说”、樊祖荫教授的“自然存在说”以及乔建中教授的“原生与原本说”进行阐述与分析,得出结论:关于“原生态”的定义方面,无论是上述几位专家学者的哪种各自观点,其概念和定义的归纳都有一个重要的、相同的逻辑起点,即对于“原生态”这个概念的存在。紧接着,在“原生态”存在的前提铺垫下作者引用了宋俊华教授的观点“每一个时空点的生态都相对于后一个时空点更为原始,却不如之前的时空点原始”和范利研究员关于时间节点的观点最终得出结论: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的问题,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当我们看到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可以将其描述为它的“本生态”,因为在面对它的这个时间节点上,这就是该非物质文化遗产本来的面貌,这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性和流变性的认可与肯定。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衍生态”方面,两位作者根据其发展特征不同将其分为:1.横向辐射型衍生态,即以同一“本生态”为宗,不断横向开枝散叶的“辐射型衍生态”如:同为第一代新化山歌传承人的十位第二代传承人,他们在演唱同一首山歌时由于各人唱腔和演唱特点的不同,演唱出来的感觉也不完全相同。2.纵向自我创新型衍生态,即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载体传承人本人在时间的流逝中因主观因素对该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自我创新使其发生改变。3.时空错位型衍生态,即将“原生态”搬上舞台,经过精心设计、排练过后呈现在大家面前的,这就是“原来”的“时空错位型衍生态”。因此,当我们看到、听到、记录到特定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象的那一瞬间,该对象呈现出来的状态并不是某一个特定状态,而是其“本”、“衍”与“时空环境”结合的综合状态。

通过上述文章的解读,我们可知,任何非遗都是活态的,都是流变的,正所谓每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都是变动不居的、不断演变的,是在一条时空中不断流淌着的富有生命的河。而且由于我们的传承人也是一种活态载体,因此我们所看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在根据传承人自身的变化而不断流變,这一部分非常详细的介绍了原生态、本生态及衍生态的概念,使读者可以明确这几种生态的具体定义,为今后的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习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

三、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及价值

文章第二部分主要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进行阐述。“传承”意为传递与接受,该部分主要阐述了“传承”与“传播”的区别,分别是:1.“传”“承”双方需要完成“前传”与“后接”的动作,否则不能成为传承。2.“传承人”和“承受方”即学徒双方共同认可。3.“传授方”“承接方”交互时间的稳定延续,“前传”与“后接”的过程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较长的、稳定的、延续性的交互时间。归纳概念之后作者回答了前面提出的问题,即“以传承为口号”所举行的一系列的相关活动都不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众所周知,传承在音乐非物质文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有着极大的应用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生生不息,没有其传承的“前传”与“后接”的过程就没有今天我们还可以感受到的如此灿烂绚丽的文化瑰宝。

四、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及价值

文章第三部分是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进行阐述,并对音乐学、音乐传播学、音乐非遗保护三种学科在研究对象、研究核心、研究目的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目前所讲的“传播”更多的是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衍”的传播,现多将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某种符号为题材、为方式、为媒介举行的相关活动视为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活动。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传统音乐也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也罢,皆少不了传播的方式,故传播在非遗中有着很大的价值,相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来说,传播活动是传播者与被受传这之间实现信息共享,不需要突出承接的关系,随后作者回答了上述“电视节目”等一系列各地非遗活动等最终应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活动。相对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而言传播先对来说面向更广,受众更丰富,让更多的人了解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从音乐传播学理论来讲属于一种信息共享的过程。

结语

《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传承与传播》一文是孔庆夫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宋俊华教授所撰写一篇研究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定位、传承归属的文章,主要对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原生态”、“本生态”、“衍生态”及“传承与传播”的概念进行梳理定位,运用多学科交叉的方法,从音乐传播学、音乐非遗学、音乐学等视角下更深层面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定位进行阐述并提出观点:在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原生态”的称谓仍需进一步商榷,原生态具有流变性、活态性,因此到底什么是原生态是一个相对复杂的问题。两位老师严谨的学术态度受到学术界的很高评价,值得我们每一位音乐学者学习。

参考文献:

[1]孔庆夫,宋俊华.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传承与传播[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18(01):70-81.

[2]宋俊华.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生态与衍生态[J].民俗研究,2008(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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