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效能: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价值取向
2021-03-23王刚钟鑫
王刚 钟鑫
【摘要】教育效能是教育效果、教育效率与教育效应的统一体。教育效能内涵与善治蕴含的法治化、科学化、人本化的价值诉求高度契合,因此,应以教育效能为核心价值取向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指向教育效能的教育治理现代化实践路径需遵循“转变观念一完善制度一创新机制一革新技术”的逻辑展开。
【关键词】教育效能教育治理教育治理现代化
治理是管理的一种高级形态,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是执政理念和履责方式的全面变革。教育治理现代化是教育治理现代性不断增长和实现的过程,包括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治理体系是明确治理主体间权力关系,促进治理主体协同合作,高效管理各级各类教育事业,促进与保障教育事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的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制度安排。教育治理能力指教育治理主体掌握和运用制度工具管理教育事务,实现教育治理功能与价值的能力。可见,教育治理体系是一种基于制度的结构,而教育治理能力是功能及实现功能的方法,
二者存在辩证统一的关系:结构是基础,结构决定功能及方法;功能与方法具有重要的制约作用,促进结构的调整、完善、优化与创新。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建立在完善健全的教育治理体系基础之上,而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有赖于教育治理能力的提高与现实转化。教育治理现代化必然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变迁过程,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值得注意的是,“效能”一词在《决定》中重复出现了四次,尤其强调“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这充分表明,“效能”的价值导向作用应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得到凸显。教育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要求,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应以教育效能为核心价值取向。
一、何为教育效能
主张教育效能作为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价值取向,必须阐释何为教育效能。教育效能指教育主体通过合理的管理及实施过程,有效获取并实现资源充分利用,不断满足教育系统内外各方面要求,促进教育组织和个人得到相应发展的特性、有效作用及其状态。
教育效能的实现需要充分挖掘教育的有效特性、发挥教育的有效作用,使处于教育场域中的各类主体呈现出一种积极的状态。阐述教育效能本质的关键在于合理解释这种积极的状态。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公共服务不仅仅在于追求效率,关注系统运行的过程、程序及顺序,更要将实现公共利益作为最终目的,关注活动达成的结果及由此承担的责任,强调主动、灵活、低成本应对形势发展变化,以及多元主体的不同利益需求。基于上述观点,教育效能的本质可以概括为教育效果、教育效率与教育效应的统一体。
教育效果指教育目标达成度,表现为单位时间内教育活动结果的质量。教育实施机构或教育管理机构在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成果质量越高,教育效果就越好。教育效果既可以体现在教育从業人员或者受教育者自身素养结构的完善与提升方面,也可以体现在教育组织竞争力、社会声誉、特色品牌知名度等方面,还可以体现在教育政策、方针、制度得以贯彻落实,教育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等方面。
教育效率是教育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通常用单位时间内完成的教育工作量衡量。教育实施机构或教育管理机构在单位时间内,消耗的资源成本越少、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的任务越多、推进事业发展的速度越快,教育效率就越高。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教育效率并不单纯强调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即追求以最少投入获得最大产出,而是强调以社会价值观念为目标,规范地加以衡量效率,强调将效率与公共利益、个人价值、平等自由等价值目标结合起来。也就是说,教育效率意味着教育活动以节省更多时间和资源、降低更多成本的形式,以更加人本、协调、科学、开放的状态,实现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目标。
教育效应是教育系统的功能或形态性变化。教育效应是一种面向未来的特性,重在建立与不断优化“教育场”,为“教育场”注入健康、积极、向上的动力和正能量,使“教育场”具备更加强大的竞争力和应对形势变化与挑战的能力。教育系统这一特定场域中蕴含的正能量越多,这种状态就越好,教育效应就越高。例如:和谐的政校关系、家校关系、校校关系、社校关系;亲密的干群关系、师生关系、生生关系:较高的教师工作积极性、学生自主学习的投入度、师生之间互动配合度、教育领导权威;较完善的教育资源整合机制;较高的教育工作回应性与满意度等。
综上所述,教育效能意味着在节约时间、资源等成本的前提下,产出更高质量的教育工作成果,同时实现对教育系统生态的优化。教育效应是教育效能的核心,教育效果是教育效能的直接抓手,教育效率是教育效能的实现通道,三者应有机结合。
二、为什么教育效能应成为教育治理现代化的核心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是主体在价值选择与决策过程中的一定倾向性。)价值取向具有评价事物、唤起态度、指引和调节行为的定向功能,能够决定与支配主体的价值选择,进而决定人的思想与行为的方向。正确的价值取向能够将事物发展趋势和主体积极追求价值成果的诉求有机地统一起来,为社会活动奠定成功的基础。教育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教育治理价值导向调整优先于教育治理技术革新的过程,④价值引领能够为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提供指针,化解多元治理主体的迷茫与混乱,并坚持正确的努力方向。
教育治理的关键任务是明确各利益主体的权、责、利,促进各利益主体间有效沟通、权力共享与协同合作,实现各利益主体自身利益的有效调和,共同参与教育事业管理。从运行逻辑与规律来看,教育治理现代化是从“共治”走向“善治”的过程,共治是路径,善治是目标。善治即“好的治理”,意味着形成一种有序、优质、公平的教育新格局。
首先,有序是对效率的激发,有助于推进教育治理法治化。良好的教育秩序有助于削弱教育行为的偶然性、任意性与情绪化,是实现教育效率的前提与基础。教育治理要求最大限度地协调各种利益和矛盾,化解冲突、达成共识、促进合作,实现多元主体共同目标。教育治理只有具备合法性,才能使政府、学校、社会等多元治理主体的地位获得宪法和法律的确认,其协同治理活动才能获得社会大众最大限度的认同、支持与自愿配合,最终实现良好的教育秩序。教育治理法治化需要两个支点:一是具备“良法”,即教育治理规范蕴含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将正义、公平、自由、平等作为自身存在运行的最高原则,同时具有合理完善的体系,符合民主与法定程序。二是合理划分治理主体权责及活动界限,形成公正的权力结构与新型治理关系,保障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教育主体权责清晰、职能明确,实现“政府元治”“学校自治”与“社会共治”的有机统一。
其次,优质是对效果的关照,有助于提升教育治理科学化。提高教育质量是回应和解决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增强教育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最为期待的教育事业发展效果。提高教育质量需要政府、学校、家庭与社会共同参与、相互理解与支持,有赖于综合运用包括制度、机构、机制等在内的多重工具,这必然促进教育治理模式的全方位调整与改革,实现教育治理科学化。教育治理科学化强调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善于运用科学理念与思维分析现实教育问题,实施精准治理,做到决策科学、指挥得当、执行灵活、监督反馈及时,确保科学治教。教育治理科学化还要求重视专业人才与先进方法和技术的运用,确保教育治理立足于专业性的基点之上。尤其注重发挥大数据存储、分析与可视化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支撑科学决策、广泛汇聚与分析民众有益建议,构建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等方面的关键作用,不断增强教育治理过程的协调性。
再次,公平是对效应的彰显,有助于实现教育治理人本化。善治意味着兼容多方利益需求,实施公平、统一、无歧视的社会管理,使弱势群体也能拥有维持和改善生存境遇的机会。这无疑将引导教育治理把人置于核心位置,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将信任人与服务人作为基本原则,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民主是人本化教育治理的首要特征,应确立师生和广大群众参与教育治理的主体地位,拓宽与创设便于群众直接或间接参与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教育治理环节的多层次渠道,确保不同主体的多元利益诉求得到充分表达与整合,形成共赢善治的协同合作关系,合法合理地分享冬种教育管理权力。包容与回应是人本化教育治理的重要特征,所有主体的利益都被平等地尊重,及时关注人民的偏好和需求,实施积极作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保障教育领域公共利益最大化。以人为本的教育治理将唤醒教育主体的自觉性与能动性,激活自身蕴含的自主发展的意识与潜能,为个体、群体和教育环境注入积极力量,优化教育场域的整体生态,彰显教育效应。
上述分析表明,善治是教育治理演进与发展的终极追求,作为教育治理的高阶状态,善治所蕴含的法治化、科学化与人本化的价值诉求,与教育效能内在结构中的教育效率、教育效果与教育效应的意蕴高度契合,具有逻辑一致性。
三、如何以教育效能为核心价值取向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以教育效能为导向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需遵循“转变观念一完善制度一创新机制一革新技术”的逻辑展开。
首先,树立正确的整体教育效能观。牢牢把握教育效能的根本落脚点在于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自主发展与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兼顾多元主体利益,努力实现学生的根本长远利益和社会的根本长远利益最大化。在教育治理进程中,既要重视实现动态教育效能,即教育活动过程本身表现出来的特性、有效作用及其状态;也要重视实现静态教育效能,即在教育活动的作用下,教育客体呈现出的特征、有效作用及其状态。前者包括教育管理效能(如决策效能、计划效能、指挥效能等)和教育实施效能(如教学效能、教研效能等),后者包括学习者效能、教育内容效能、教育条件效能等。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还要兼顾纵向不同層次的教育效能与横向不同领域的教育效能。从纵向教育效能来看,既包括国家教育效能、区域教育效能等宏观教育效能,也包括学校效能、课堂效能、学校小组效能、学习者个人效能等微观教育效能。从横向教育效能来看,包括学校教育效能、家庭教育效能、社会教育效能等范畴。
其次,健全教育治理制度体系。在顶层设计方面,要始终秉持以人为本,全面坚持党领导教育,全面贯彻党的各项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制度体系建设应立足于解决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进程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与焦点问题,将综合教育制度与专项教育制度,中长期教育制度与短期教育制度,国家、区域、学校等不同层级教育制度整合起来,以综合制度统揽发展全局,以专项制度实现重点突破,以层级制度作为支撑,形成制度合力,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图在制度内容方面,以教育基本法律法规为统领,以教育体制制度、教育经费制度、教育人事制度和教育质量制度为基本框架,建立健全统一高效、全面覆盖、运转协调的教育治理规章制度体系,为实现教育效能,加快教育治理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再次,创新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机制。以协同共治机制为载体,提高主体认知能力,达成实现教育效能目标的共识,尊重鼓励多元主体自由表达其利益诉求
并行使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具体来讲,政府应积极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实施高效的宏观管理、间接管理与分权式管理,合理向学校放权、向家庭放权、向社会移权,创设“指导一服务式”的新型教育行政机制。学校要积极推进以“共同治理和民主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坚持校长负责制,通过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师生、家长以及社会组织参与学校治理制度,充分发挥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党支部等机构参与学校管理的功能与途径。社会要积极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等规范,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尤其是要注重培育健康教育评估市场,鼓励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教育评价。在明确各方主体权责与职能的基础上,加强教育治理监督,逐步形成“自循环监督与交互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约新机制。
最后,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数字化教育治理。充分利用信息所具有的“多点、多维、实时、共生”的特点,重塑教育治理过程中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组织的关系,提升教育治理过程的协调性。积极建立教育治理信息网络平台,统筹各级各类教育数据,形成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的教育决策机制,为深化教育改革提供方向与建议;强化教育信息化技术服务支撑、基于大数据的数字化评估,以及多元化投入支持等新型治理方式,不断提升教育治理的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实现教育治理科学化、精准化与高效化,推进数字化教育治理模式创新。
(责任编辑:林彦刘贞辉)
参考文献:
【1】陈金芳,万作芳.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几点思考【J】.数育研究,2016,37(10):25-31.
【2】孙绵涛.教育效能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4.
【3】王焕勋.实用教育大辞典【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50.
【4】刘冬冬,张新平.教育治理现代化:科学内涵、价值维度、实践路径【J】.现代教育管理,2017(07):1-6.
【5】褚宏启.教育治理:以共治求善治【J】·教育研究,2014(10):4-11.
【6】蒲蕊.法治视角下的教育治理现代化【J】·中国教育学刊,2018(11):57-61.
【7】刘来兵,张慕文.大数据时代教育治理现代化的内涵、愿景及体系构建【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7(2):30-35.
【8】徐艳国.关于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分析【J】.中国高等教育,2014(17):5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