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与社会发展机会的脱贫效应
2021-03-19杨秀勇曹现强
杨秀勇,曹现强
(山东大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237)
一、农村相对贫困研究
随着2020年底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农村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历史性解决。但农村绝对贫困的消除并不意味着农村贫困的消除和国家在农村扶贫使命的终结,“要注意到中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还存在较多的低收入人口,他们的收入水平也只是略高于基本生存需求”[1]。有学者基于CHIP 数据研究发现,农村的相对贫困线约为5000元,相对贫困发生率约为11%,计算得出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约有0.6亿人[2]。因此,如何降低农村相对贫困的发生率,巩固农村脱贫成果成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党和国家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为2020年后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指明了新方向,农村减贫的战略重心也由绝对贫困转向相对贫困。因此,纾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日益成为学者和实践者关注的焦点。
通过梳理相关研究发现,目前学者对农村相对贫困的研究主要基于脆弱性分析框架、社会排斥分析框架和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展开。脆弱性是指个人或者家庭由于遭遇一定的风险,导致财富和社会生活水平下降到相对较低水平的可能性[3]。脆弱性分析框架将风险事件视为相对贫困发生的直接引导机制,例如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事件是使人陷入贫困境地的主要诱因。社会排斥分析框则认为弱势群体被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排斥、边缘化,是其陷入相对贫困状态的原因[4]。社会排斥分析框架的研究更多聚焦于社会弱势群体,如残疾人群、城乡失业人群等。因此,社会排斥分析框架主要用来描述社会弱势群体遭受多重不利条件,从而被排斥出社会参与过程而导致贫困的情况。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则将相对贫困发生的原因归结为个人或家庭资产积累不足而不能维持家庭的可持续生计策略的需求。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是以人为中心,从人的能力出发,分析相对贫困的生成原因。如关怀国际(CARE)认为农民的生计系统包含三大要素:具有的能力(健康、生理条件、教育和技能等)、资产的可及性和经济活动[3]。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脆弱性分析框架、社会排斥分析框架和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的分析路径分别侧重于“环境因素”“制度因素”和“主体因素”。由于相对贫困更倾向于贫困者的主观感知[5],在相对贫困视域下,“主体因素”的致贫效应更明显,而“制度因素”的脱贫意味则更强。在“主体因素”的致贫效应中,农民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如何影响相对贫困,即由于农民的主观工作意愿不足还是客观可行能力欠缺导致了我国农村相对贫困的发生亟需明确。同时,政府作为缓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主体性力量,如何从制度层面纾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即政府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制度抓手是什么同样亟待明晰。因此,本研究从相对贫困视角出发,探讨了农民的客观可行能力与主观工作意愿对农村相对贫困的影响,同时,检验了政府纾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重要制度抓手——基本公共服务和农村社会发展机会的脱贫效应,为政府纾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提供参考。
二、农村相对贫困的致贫因素与脱贫因素
(一)相对贫困:后贫困时代乡村振兴的主要障碍
贫困是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存在的社会现象,但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贫困的表现形式和反贫困的重点都会有较大的差异。2020年后中国农村将进入以相对贫困和次生多维贫困为特征的转型性新阶段,相对贫困群体将成为新的目标群体[6]。这决定了2020后我国反贫困的基本定位将是在防止返贫基础上化解相对贫困问题,农村依然是反贫困的主战场[7]。不同于以物质生活匮乏为主要特征的绝对贫困,相对贫困是一种多维贫困,不仅是以消费、收入或者福利来衡量贫困的方式[8],还是一种社会贫困的表现形式。这就意味着,物质匮乏一定会导致绝对贫困,但物质丰裕并不一定能消除相对贫困[9]。相对贫困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相对剥夺与相对排斥[10],也就是说,社会成员对自身的收入以及生活标准的评价构成相对收入,其相对收入与周围的参照群体进行比较时出现的相对剥夺感和排斥感就是相对贫困认知[11]。可以看出,相对贫困既与收入、财富在不同社会成员间的分布有关,也与社会成员的社会公平感和自我认同相关,这就意味着相对贫困问题的纾解难度更大。
从农村相对贫困的现实来看,相对贫困具有地方性和区域性的特征,包含着城乡差异[10]。数据显示,虽然中国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值呈现降低趋势,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差距呈现不断扩大趋势,例如,2000年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53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280元,城乡居民相差4027元;2019年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021元,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2359元,城乡差距扩大到26338元,也就是说,从2000年的4027元扩大到2019年的26338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绝对差值扩大了6.5倍,而且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差值仍呈扩大趋势。因此,从收入维度来看,我国农村相对贫困问题已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障碍因素。
同时,我国农村相对贫困具有人口基数大、贫困维度广和致贫风险高等特点,也决定了纾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首先,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数量远超绝对贫困人口数量[12]。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贫困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但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却显著增多[5]。特别是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大量刚脱离绝对贫困线的农民将转为相对贫困者。其次,理论与实践皆表明,相对贫困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具有复合性、多维性和连续性等特点。这决定了相对贫困的贫困维度广,纾解难度较大,因此,要求农村扶贫工作需要超越单一的收入维度,需要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层面,以及农民的社会发展权利等多维度来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第三,相对贫困致贫因素的不确定性强,致贫风险高。从成因来看,相对贫困人口的主观感受性和自身的脆弱性是农村相对贫困的主要成因。这种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交叉融合,给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巨大挑战。
简言之,相对贫困既体现在财富在不同阶层社会成员间的分配,又表现为社会成员的期望与现实之间的落差,与贫困者的主观认知紧密相关。随着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以及农村相对贫困表现出的人口基数大、贫困维度广、致贫风险高等特点,使农村相对贫困问题成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桎梏。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的视域下,缓解相对贫困问题成为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乡村振兴意味着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均等化、农民收入渠道的多元化,也意味着依靠制度途径保障贫困者平等地享受社会保障、平等地参与到现代化进程、公平地享受现代化发展成果[13]。因此在乡村振兴背景下中国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治理需要从相对贫困者的角度出发,发掘相对贫困的根源,然后通过制度保障纾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
(二)个体因素:相对贫困的主要致因
在个体因素中,能力贫困被认为是农村相对贫困的重要致贫因素。能力贫困最早是由阿玛蒂亚·森提出的,他认为贫困发生的根源并不在于收入的不足,而是贫困者的可行能力被剥夺[14]85。一个人的可行能力是指此人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包括免受饥饿、可避免的疾病、营养不良等的可能行为,以及获得相应知识储备和社会参与的权力[14]62。在阿玛蒂亚·森的“能力贫困”理论中,可行能力包括基本可行能力和可行发展能力,健康因素被认为是基本可行能力的基础,而受教育情况则被认为是可行发展能力的代表[15]。可行能力的不足会导致可选择的机会和社会资源的流失,导致人们无法追求自己想过的生活。一个人可行能力的大小会直接影响其收入的多少,身体健康者一般会比身体虚弱者收入要高,受过良好教育的人则会比文盲的收入要高[16]。因此,身心健康状况和受教育程度是影响农村居民相对贫困与否的重要原因,那些生活水平较低的相对贫困者多数都是由于其体质虚弱和受教育程度较低所致,他们不是因为缺少收入才导致贫困,而是因为缺乏获得收入的能力才导致贫困[16]。能力不足的致贫效应不仅仅局限于对收入的影响,例如虽然失业者从政府领取的救济金与在岗工人的工资一样多,但两者的贫困程度显然不同,因为失业者的收入能力丧失了。因此,本研究提出如下假设:
H1a: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下降,相对贫困发生率越高,即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导致农民相对贫困的重要因素。
H1b:农民的精神健康状况下降,相对贫困发生率越高,即农民的精神健康状况是影响农民相对贫困的重要因素。
H1c:农民的受教育程度越低,相对贫困发生率越高,即农民受教育程度是导致农民相对贫困的重要因素。
在个体因素中,农村居民的工作意愿不足被认为具有重要的致贫效应。农民的工作意愿不足是一种精神贫困的表现,其产生过程复杂,受主客观因素交互影响而形成,例如,消极懒怠、认命心态等心理困境[17]。一方面,农民的工作意愿不足会直接导致农民的收入不足以支撑其维持所在地区的惯常的生活习惯,使其陷入相对贫困的状态。另一方面,相对贫困者工作意愿不足更多的表现为“等靠要”的消极心态和“被救助者”的错误心理定位[18],这会导致其难以脱贫。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农民的工作意愿越低,相对贫困发生率越高,即农民工作意愿是导致农民相对贫困的重要因素。
(三)制度因素:相对贫困脱贫的主要因素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被认为具有重要的减贫效应。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社会共识基础上,经由政府依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来提供的、旨在保障公民生存权所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的公共服务[19]。2017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的种类,包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公共文化体育、住房保障和残疾人服务等八大类。2020年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进一步指出,需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卫生健康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基本公共服务在缓解农村相对贫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一方面,基本公共服务直接回应了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帮助农村贫困人口改善了生活条件;另一方面,基本公共服务的减贫效应内在包涵着相对贫困人口能力建设,可以有效增强农村相对贫困者的“可行能力”,为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未来发展提供可能机会[20]。有学者研究发现社会保障类基本公共服务可以给予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直接的生活保障,对农村贫困群体生活状况改善效果最好,而公共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赋能”效果则更明显,可以有效地赋予农村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从而真正提升农民自主脱贫能力[21]。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越好,农民的相对贫困发生几率越低,即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是缓解农民相对贫困的重要因素。
阿玛蒂亚·森建构了“资源禀赋—生产能力—可行能力—实现发展”的脱贫路径[14]。应用在中国农村脱贫实践就是:农民在具备“可行能力”之后,如何获得与其能力相匹配的工作,成为影响其脱贫的关键因素。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市偏向政策”[22],导致农民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工资性收入较低,表现为农村社会发展机会不足,这成为缓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重要障碍因素。例如,左停教授在一次农村调查中发现,一对年轻夫妻不仅身体健康,而且并不懒惰,却陷入贫困的境地,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这对年轻夫妻的赡养负担和抚养责任导致其无法外出务工,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低,无法提供相应地就业机会,所耕种几亩农田又仅能满足全家的基本生存需求,因此陷入贫困[20]。农村扶贫的重点不是单纯的“输血”,而是培育农村相对贫困群体的“造血”能力,要通过“机会扶贫”让农村相对贫困人口获得自我发展、自我实现的机会[23]。可以看出农村社会发展机会的多寡对农村相对贫困发生率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4:农村的社会发展机会越多,农民的相对贫困发生率越低,即农村充足的社会发展机会是降低农民相对贫困发生率的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本文将个体因素中农民的可行能力和工作意愿纳入到农村相对贫困致贫机制的考察,将制度因素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发展机会纳入到农村相对贫困脱贫机制的考察,并据此建构了“致贫因素:可行能力、工作意愿——相对贫困——脱贫因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社会发展机会”的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归根结底,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脱贫关键在于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以及外部提供的发展平台和机会[20]。在这个分析框架中,首先,基本公共服务内在蕴含着农民可行能力的提升,例如,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可以为农民的身心健康提供一定保障,而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其次,农民可行能力和工作意愿提升后如何获得更好的工作是改善农村相对贫困的根本,因此,农村社会发展机会的脱贫意味更强,与个体致贫因素的对接也更为密切。
图1 研究框架图
三、数据、变量与测量
(一)数据来源
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是由中国人民大学与全国各地方学术科研机构共同完成的,中国第一个全国性、连续性、综合性的中国大型社会调查项目,该数据系统收集了中国人民和中国社会各个方面的数据,是当前认可度最高,使用次数最多的社会综合调查数据。其中,2015年度的CGSS数据是目前能够满足本研究所需变量要求的最新公开数据。该年度调查涵盖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数据采用多阶段分层概率抽样方法获取,数据的权威性强、代表性好、质量高,是目前国内外研究中国社会现象的重要数据来源。基于此,本研究选用CGSS2015的数据,CGSS2015的数据共有10968份样本,由于本研究主要聚焦于农村相对贫困问题,因此,以受访者户口登记状况为农业户口为标准筛选出农村数据6194份有效样本。
(二)被解释变量
农民的相对贫困是本研究的被解释变量。相对贫困是社会公平视域下的贫困,是人们与其他社会成员比较过程中产生的贫困感知。英国学者Pete Alcock指出相对贫困是一种主观评价标准,是将贫困的主观判断要素作为贫困的界定标准,判断一个人贫困与否,只有将他的生活水平与其周边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相比较才能够得出[24]。劳埃德·雷诺兹更是直接将相对贫困界定为家庭年收入低于全国平均家庭年收入的情况[25]。在Townsend看来,贫困只有在相对的基础上进行理解才可以被客观界定,因此他提出了“剥夺”的标准,即由于自身获取资源低于当地家庭维持惯常生活模式的平均所需,而在生活上产生的剥夺感[26]。总之,相对贫困更偏向于基于一定的参照群体而产生的主观贫困,使用主观贫困标准来测量相对贫困更符合相对贫困的内在意蕴。因此,本研究借鉴许源源、徐圳[27]以及刘波、王修华、彭建刚[28]等人的研究,将在CGSS2015中的“您家的家庭经济状况在所在地属于哪一档?”这一问题中,回答“远低于平均水平”的农民界定为农村“相对贫困”群体,其他类别均界定为农村“非相对贫困”群体。
(三)解释变量
1.农民的可行能力。农民的可行能力包括基本可行能力和可行发展能力,其中,基本可行能力取决于农民的身心健康状况;可行发展能力则主要体现在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方面。因此,本研究主要从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心理健康状况两个方面测量农民的基本可行能力,从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方面测量农民的可行发展能力。
(1)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在农民的身体健康测量方面,采用“您觉得您目前的身体健康状况是”这一问题,回答分别是,“很不健康”“比较不健康”“一般”“比较健康”“很健康”五级,分别赋值为1分至5分。
(2)农民的精神健康状况。在农民的心理健康测量方面,采用“您感到心情抑郁或沮丧的频繁程度?”这一问题,回答分别为“总是”“经常”“有时”“很少”“从不”五级,分别赋值为1分至5分。
(3)农民的受教育程度。在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方面,采用“您目前的最高学历是:”回答分别为“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私塾、扫盲班”“小学”“初中”“职业高中”“普通高中”“中专”“技校”“大学专科(成人高等教育)”“大学专科(正规高等教育)”“大学本科(成人高等教育)”“大学本科(正规高等教育)”“研究生及以上”等13个等级,分别赋值为1分至13分。
2.农民的工作意愿。在农民的工作意愿方面,主要采用“您在最近三个月内采取过以下哪些方式寻找工作?”这一问题,回答分别是“没找过工作”“在职业介绍机构登记求职”“委托亲友找工作”“利用网络及其他媒体求职”“参加招聘会或者自己直接上门询问”“为自己经营做准备”“其他”,其中将“没有找过工作”赋值为0,除“没有找过工作”以外的回答赋值为1。
3.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在农村基本公共供给的测量方面,主要借鉴董源、郑晓冬和方向明等人的研究[29],以农村居民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满意度,综合测量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水平和质量。对应问卷中的问题为“我们想了解一下您对政府所提供的如下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如何?”:分别有“公共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低保,灾害、流浪乞讨、残疾、孤儿救助,基本养老,婚姻登记、殡葬等基本社会服务”“公共文化与体育”“城乡基础设施”等九个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对应分值为0-100分。为了便于分析,对以上九个方面的问题采用因子分析法进行主成分分析,提取到一个公共因子,因子的一致性系数为67.092%,一致性系数较好,然后以因子负荷计算得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变量。
4.农村社会发展机会。在农村社会发展机会方面,采用“考虑到您的能力和工作情况,您认为您目前的收入是否合理呢?”这一问题,回答分别是“非常合理”“合理”“不合理”“非常不合理”四个等级,对应着1分至4分,为了阐述的方便将问题反向赋值为4分至1分。
(四)模型构建
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适用于被解释变量为二分类变量或某事件的发生率,当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解释变量为“非此即彼”的二分类变量,解释变量则可以是分类变量,也可以是连续变量。在二元logistic回归中,人们常把出现某种结果的概率和不出现该结果的概率之比称为优势或比值(odds),即odds=P/(1-P),这两个比值之比则为优势比(odds ratio,OR)。当对两个OR进行比较时就会发现,其大小的比较结果与对应的概率P的比较结果一致。例如,当P1>P2时,则会有odds1=P1/(1-P1)>P2/(1-P2)=odds2。因此,OR是否大于1可以用于两种情形下事件发生概率大小的比较[30]。本研究以相对贫困为被解释变量,以可行能力、工作意愿以及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发展机会为解释变量,考察个体因素——农民的可行能力和工作意愿的致贫效应,制度因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发展机会的脱贫效应。具体估计模型为:
Logit(P)=β0+β1HB+β2MH+β3EL+β4WW+β5PS+β6SD
其中,β0为常数项,HB、MH、EL、WW、PS和SD分别代表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工作意愿、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社会发展机会,β1、β2、β3、β4、β5和β6则为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的相关系数,β值越大,表示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解释力度越大。
四、农村相对贫困的致贫因素与脱贫因素的结果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通过对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得到表1的结果。均值既能够反映数据的整体分布情况,也可以呈现出样本的现状,标准差则可以展现出样本的离散程度,也就是样本偏离平均值的程度。由数据统计可以发现2015年我国农村相对贫困的发生率为6.7%,相对贫困的发生率较低,但较于城市的6%的相对贫困发生率略高[27]。从数据分布情况看,身体健康状况和受教育程度的离散程度稍大,相对贫困和工作意愿的离散程度较小。
表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二)相关分析
通过对各变量进行Pearson相关性分析,得到表2。可以发现解释变量——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和社会发展机会均与被解释变量——相对贫困在1%的水平上具有相关性,且均呈现出负向相关关系,这初步表明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精神健康状况等基本可行能力和受教育程度等可行发展能力的不足是导致农民相对贫困的重要因素,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增加和社会发展机会的增多则是缓解农民相对贫困状态的重要因素,假设H1a、H1b、H1c、H3、H4得到了初步验证。但农民工作意愿与其相对贫困的相关程度的显著性不足,H2未得到验证,即从Pearson相关系数来看,农民的工作意愿与其相对贫困程度相关性较低。
表2 变量的Pearson相关检验结果
(三)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
1.模型检验
将解释变量进行中心化处理后,对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通过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的检验结果可知,模型的自由度df为6,LR Chi-square为194.558,模型显著性为0.000。与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各指标的临界值相比,模型各项指标均通过了检验,表明该模型的显著性较好,具有较高的拟合优度,说明本研究的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解释关系的可靠性较高。
通过对农民的可行能力、工作意愿、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社会发展机会与农民的相对贫困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得到模型3(见表3)。根据模型3的回归结果可以得出两点基本结论:一是农民的可行能力不足具有明显的致贫效应,换言之,农民可行能力不足会显著增加其相对贫困的发生几率。二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和社会发展机会具有明显的减贫效应,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和充足的社会发展机会可以有效降低相对贫困的发生几率。
表3 相对贫困的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2.个体致贫效应分析:基本可行能力和可行发展能力为主要致因
从个体角度来看,在农民的可行能力中,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Odds Ratio=0.631)、心理健康状况(Odds Ratio=0.605)、受教育程度(Odds Ratio=0.830)的降低均会增加农民相对贫困的发生率,且各变量都在1%的水平上显著。具体而言,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每降低一个单位,农民相对贫困的几率增加36.9%,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的下降是导致农民相对贫困的重要因素之一,H1a得到验证;农民的心理健康状况每降低一个单位,农民相对贫困的几率增加39.5%,农民的心理健康状况的降低是导致农民相对贫困的重要因素之一,H1b得到验证;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每下降一个单位,农民相对贫困的几率增加17%,农民的受教育程度不足是导致农民相对贫困的重要因素之一。这表明农民由于自身客观条件限制造成的可行能力不足是农民相对贫困的主要致因,H1c得到验证。而在工作意愿方面,农民的工作意愿的降低却并不会带来农民相对贫困几率的增加,相反,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相对贫困的发生概率,这种情况最可能的解释就是农民的工作意愿降低并不是导致相对贫困发生的原因,而相对贫困的状态反而会激发农民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其努力工作。因此,虽然假设H2未得到验证,但仍给我们带来了重要的启示: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是帮助农民缓解相对贫困状态的重要途径。
3.制度供给减贫效应分析: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社会发展机会的双重作用
从制度供给角度来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情况(Odds Ratio=0.849)和社会发展机会(Odds Ratio=0.395)的提升对减少农民相对贫困的发生概率均具有明显效果。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每提升一个单位,农民的相对贫困发生概率就降低15.1%,表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具有重要的制度减贫效应,H3得到验证。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基本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等内容,具有基础性、迫切性、广泛性和可行性等基本特征,是政府的核心职能之一。中国在很长一段时间奉行农村补给城市的发展模式,导致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较低,而分析结果表明增加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是政府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因此,政府重点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成为缓解农民相对贫困,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战略选择;在社会发展机会方面,农村社会发展机会的增多对降低农民相对贫困的发生概率也具有重要作用,农村社会发展机会每增加一个单位,农民的相对贫困几率则降低60.5%,表明农村社会发展机会具有重要的制度减贫效应,因此H4得到验证。农村地区由于地理障碍造成的距离成本高、市场条件差、发展机会相对短缺和市场空间潜力开发难度大等问题,导致农民的收入渠道单一,这成为农村相对贫困发生率高于城市的重要原因。结合前面的分析,工作意愿不足并不是导致农民相对贫困的原因,相反,相对贫困的状态会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农民的工作积极性,因此,为农民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村社会发展机会是降低农村相对贫困发生率的必要选择。
五、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研究结论
1.农民的可行能力不足对于农村相对贫困具有明显的致贫效应
研究发现农民的可行能力不足具有明显的致贫效应,其中,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等基本可行能力和受教育程度等可行发展能力的不足均是导致农民相对贫困的重要原因,这表明中国农村相对贫困问题不单是由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不足,或者农民收入较低导致的,农村相对贫困发生的更深层次原因是农民的权利缺失导致可行能力缺失,具体表现为农民健康权和教育权的缺失,导致农民的基本可行能力和可行发展能力不足,进而造成农民相对贫困的状态。这说明较之于绝对贫困而言,相对贫困的纾解难度更大,单纯依靠“输血”式扶贫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只有从贫困者的可行能力提升角度出发,在保障农民健康权和受教育权的基础上,增强农民的基本可行能力和可行发展能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同时研究发现,农民工作意愿的致贫效应不明显,相反,相对贫困的状态反而会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农民的工作意愿,这进一步说明为农民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在缓解农村相对贫困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是政府纾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重要制度抓手
研究发现增加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是纾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重要方式,成为政府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重要制度抓手。良好的基本公共服务是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生存与发展的重要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缺乏不仅会导致农民生活水平下降,还会造成农民可行能力降低,使农民更容易陷入相对贫困状态。让贫困地区的农民平等、充足的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既可以保障农村相对贫困人口未来发展的基本需求和基本生活水平,又可以提升相对贫困人口摆脱相对贫困状态的能力。换言之,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一方面可以增强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资本集聚能力,以资本积累提升贫困人口的发展能力;另一方面农村相对贫困人口享受到优质的教育可以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帮助其适应农村现代化转型的市场需求。此外,基本公共服务作为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缩小收入差距,降低相对贫困发生率。
3.增加农村社会发展机会对于农村相对贫困具有重要的脱贫效应
研究发现增加农村社会发展机会具有重要的脱贫效应,可以显著降低农民相对贫困的发生率。缓解农村相对贫困问题关键依赖于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消除农村绝对贫困问题,我国坚持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采取定点扶贫、对口帮扶、扶贫协作等一系列超常规的扶贫举措,落实扶贫政策精准到户,增强贫困户的外部扶持,取得了重大成就。但这种帮扶政策也导致了农村贫困者对外部支持的依赖度较高,自身脱贫能力不足,容易出现返贫和转贫现象。而研究结果表明在增强农民可行能力的基础上,为农民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实现农民的可持续性增收是破解农村相对贫困难题的重要途径。充足的农村社会发展机会既可以为农民提供保障生活水平所需的可持续性收入,又能够增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降低农民的相对剥夺感,同时还能够克服“失业导致的失去工作动机和自信心等心理伤害的严重影响”[14]91。
(二)政策建议
1.以能力扶贫为基础,增强农民的可行能力
研究发现阻断农民返贫的有效途径是对相对贫困者自身可行能力的提升与再造。因此,首先需要提升农民的基本可行能力,政府需要重点增加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投入,推行农村健康行动,在积极宣传医疗卫生知识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健康行动专项财政保障机制,以提升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状况,改善农民的基本可行能力。其次,需要提升农民的可行发展能力,政府需要加大教育投入,重点发展农村贫困地区的义务教育与农民职业教育。一方面,中央和省级财政支出应该向农村教育倾斜,改善农村教学条件与学校环境,提高农村教师福利待遇,吸引更多优秀教师进入农村学校任教,同时落实农村教育惠民政策,继续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于相对贫困高发地区应给予适当教育补贴;另一方面,需要强化对农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努力提升农民的职业技术水平,培育新型农民,特别是需要发展服务于当地特色产业的职业技术教育。
2.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为保障,提升农民的保障水平
研究发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减贫效应明显,需要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对于农村相对贫困的减贫路径。首先,需要提升对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基本社会保障水平,以保障农村相对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防止农村发生集中连片的区域性相对贫困。其次,需要增加农村贫困地区的基本社会服务供给,例如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通过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来培育相对贫困群体的可行能力。归根结底,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纾解根本上依赖于相对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再次,需要改善农村相对贫困高发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一方面需要改善与农民生活需求密切相关的基础设施,例如自来水、生活能源等;另一方面需要改善有利于贫困地区整体发展的基础设施,例如道路交通等。最后,需要重视基本公共服务中的社会救助功能,对于特殊群体,应该继续秉持精准扶贫的思路,为其提供精准化的公共服务,以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社会服务需求。
3.以机会扶贫为重点,强化农村脱贫的内生动力
机会扶贫是指为具备一定劳动能力、接受过一定教育,同时具有就业意愿的贫困者,通过创业就业指导、产业扶贫、信息扶贫和金融扶贫等举措提供创业就业机会的扶贫形式[23]。机会扶贫的关键是增加农村社会发展机会,使农村相对贫困人口劳有所得,增强农民脱贫的内生动力。首先,需要推动农村产业升级和产业培育的有效衔接,建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充分发挥农村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整合地方社会资源,形成区域特色产业。具体而言,一方面需要系统科学地分析农村相对贫困高发区的资源禀赋、经济情况、比较优势和基础设施等条件,选择适合本区域发展的扶贫产业组合[31];另一方面需要重点扶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打造现代农业科技园、农业产业园,并在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上,发展乡村旅游产业,以增加农村社会发展机会,为农民提供更充足的就业机会。其次,需要保证已建成的扶贫产业持续发力,以扶贫产业带动农村就业,避免扶贫产业对农村自身发展的“挤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