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的实证研究
2021-03-18周伟全
周伟全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东莞市儿童医院),广东 东莞 523320)
0 引言
近年来,伴随着药品价格的升高以及医疗费用的增长直接导致“以药养医”的现状产生[1],该现象因其极大加重患者的经济负担以及医患矛盾[2],故成为公立医院改革历史进程中的重要议题。故为彻底破除当前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机制,国务院正式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破除既往药物价格弊端,切断医院与药品间的利益链,取消药品加成制度[3]。但另一方面,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深入,直接导致了医院收入的减少[4],探讨公立医院补偿措施及补偿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故基于此,为破除药品取消加成改革的日益深入以及医院收入减少的矛盾,广东省率先实施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5],笔者随机以广东省东莞市三家公立医院的运营数据作为研究对象,通过比较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实施前后医疗费用、诊疗情况以及满意度等相关指标差异,以期系统评估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的临床应用潜力。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研究以广东省东莞市三所公立医院的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的运营数据作为研究对象,其中2018年7月-2019 年6月为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实施前的运营数据,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为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补偿后的运营数据。所有数据均由两名专业人员复核,确保无误后对相关指标的运营数据进行记录。本研究的开展经各院医院伦理委员会及其它相关部门批准。
1.2 方法
各院所采取的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严格遵循国家的“7-2-1”原则[6]: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获得,20%通过政府财政投入获得,10%通过优化自身管理结构,通过精细化管理降低成本获得。随后,由两名专业人员对各指标相关数据进行复核后记录在册,并使用对比分析法对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1.3 观察指标
通过比较两组数据药品使用情况、医疗费用使用情况、诊疗情况、医护人员以及患者满意度等相关指标的差异,以期系统评估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的临床应用潜力。
药品使用情况:包括住院人均药品费用、门诊人均药品费用以及药占比;
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包括人均住院费用以及人均处方费用;
诊疗情况:包括治疗显效率、有效率以及无效率;
满意度:包括医务人员满意度以及患者满意度,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评估。
1.4 统计学方法
2 结果
2.1 实施前后药品使用情况比较
表1 实施前后药品使用情况比较
从实施前后药物使用情况比较来看,实施前住院人均药品费用、门诊人均药品费用以及药占比分别为2515.8元、220.8元以及52.8%,而在实施后住院人均药品费用、门诊人均药品费用以及药占比分别为1542.6元、95.4元以及20.0%,两组间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相关研究结果提示,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的实施对于缓解当前“以药养医”的现状具有显著效果。
2.2 实施前后医疗费用使用情况比较
表2 实施前后医疗费用使用情况比较
在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实施后,人均住院费用以及人均处方费用均显著降低(P<0.05),研究结果提示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的实施对于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规范化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2.3 实施前后诊疗情况及满意度情况比较
表3 实施前后诊疗情况及满意度情况比较
在机制实施前患者的显效率为52.8%,在实施后显效率率上升至65.6%,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此外,在机制实施前,患者满意度以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分别为76.5%以及78.2%,而在机制实施后患者满意度以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分别为98.2%以及98.8%,两组间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相关研究结果提示,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的实施对于提高诊疗效果、患者满意度以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均有加大的促进作用。
3 讨论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所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东莞市积极推动药品加成取消改革的步伐[7],2015年5月,作为广东省唯一入选的城市,东莞市成为国家卫计委发布的第三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作为东莞市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补偿手段,对其临床应用潜力进行分析对于后期医院医疗服务价值以及医保付费机制的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结果表明,从实施前后药物使用情况比较来看,实施前住院人均药品费用、门诊人均药品费用以及药占比分别为2515.8元、220.8元以及52.8%,而在实施后住院人均药品费用、门诊人均药品费用以及药占比分别为1542.6元、95.4元以及20.0%,两组间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相关研究结果提示,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的实施对于缓解当前“以药养医”的现状具有显著效果。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对于改善当前医院“以药养医”的现状,提高诊疗效果以及患者及医务人员满意度具有重要作用(表1-3),而这主要归因于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考虑对不同病种的表现水平进行差异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药占比相对较低的疾病的报销水平以维持患者负担的均衡[8]。其次,鉴于药品加成取消改革步伐的加速推进,医院与药品之间的利益关系被破坏,医院收入受到影响,而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有一定比例的财政投入补偿,对于院破除药品取消加成改革的日益深入以及医院收入减少的矛盾亦具有关键意义[9]。而另一方面,政府补偿虽是医院维护公益性和正常运营发展的必要条件,但非充分条件[10],即并不是财政补偿越多,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率就能达到最优化,因此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充分发挥医疗服务收费的补偿及调节功能,对于医院长久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在改革不断深化的进程中,医院为适应市场变化可能会采取措施使经济杠杆更多的偏向医院,例如医院可能会通过增加医疗服务的数量以获得更多的收入。故基于此,在实施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的同时,应加强对医院的控费管理,为患者提供高性价比的服务。事实上,公立医院改革的进程任重道远,严格控制医疗服务价格,破除公立医院垄断地位,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走出降耗增效的路子是后续重要改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