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校专利技术转化问题、影响因素及对策
2021-03-18曹舒然丁祥高
曹舒然, 丁祥高
(1.昆明理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院,昆明 650093; 2.昆明理工大学 法学院, 昆明 650093)
自国务院提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战略以来,国家对高校科技研发的投入资金不断加大,高校科技成果产出也愈发丰富,成果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而专利技术作为高校科技成果的关键内容,不仅在高校科技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也是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能力的衡量尺度。2015年8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指出,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1]。然而现实情况是,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效率不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 《2018 年中国专利数据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有效专利实施率达到 52.6%,有效专利的产业化率总体为 36.3%,专利许可率总体为 5.5%,专利转让率总体为 3.1%,但是,从专利权人类型来看,中国高校有效专利实施率为12.3%,专利产业化率仅2.7%,专利许可率仅为1.8%,专利转让率仅为 1.4%。若能大力提升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效率,将会极大推动社会生产力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因此,面对高校丰富的专利资源,如何打破专利技术转化障碍并提高转化效率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1 中国高校专利技术转化存在的问题
1.1 专利技术转化利益分配政策笼统,专利权人利益缺乏保障
政府在政策制定、经费扶持方面,是高校专利转化的重要支撑主体。目前,就政府因素层来看,首先是与科技成果利益分配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完善。高校科技成果的相关意见中提出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主要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与不低于50%的报酬,但没有给出后续具体利益分配细则,导致利益分配政策导向笼统,高校利益分配不明确,影响转化积极性;另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不健全,导致高校转化工作流程复杂,效率低下;另外,政府科研经费投入重研究轻研发,导致转化过程中专利技术的二次试验开发受限,影响技术成熟度。
1.2 高校缺乏专利价值评估能力,影响转化积极性
首先,高校自身无法准确估算专利技术的市场应用前景及技术价值,无法确定交易成本和交易价格,面对这些不确定性,导致高校自身转化积极性不高;此外,专利的申请和授权是高校绩效考核体系中的重要组成,专利的转化与否并不直接影响考核分数,这就造成高校科研人员对于专利转化实施的关注度不高。其次,高校转化运作方式杂乱,管理水平低下,高校为响应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号召,模仿转化工作显著的高校的运作模式,忽视本校的专利特点,导致模式运作效率低下。高校现存的科技成果转移办公室受到办理程序以及科技人员转化能力的制约,办理耗时长,信息不对称,无法捕捉市场的技术需求,导致转化效率较低。
1.3 高校与企业产学研合作意愿弱,创新能力不足
中小企业寻求自身规模扩大、加速发展,就需要掌握更多专利技术,最直接快速获得专利技术的方法便是与高校合作,但是往往高校研究重视学术轻应用,导致企业产学研合作意愿不强,反而更加倾向企业间合作的技术研发或侧重技术研发的科技公司,导致高校专利受让方数量大大减少,无形中增加实施转化的困难。另外,企业在与高校转化合作过程中,需要二次研发,而企业工作人员的科技能力相对不足,加之对技术价值与预期经济效益评估不明确,在交易价格和后续服务的协商上存在争议,因此影响研发质量与时限,最终影响转化效率。最后,企业后续研发中资金短缺,无法吸收外来投资,也会影响转化工作顺利实施。
1.4 市场信息不对称,专利转化成本高
市场因素直接影响专利技术的转化效率,专利技术的最终归宿是要流入市场,推动生产力发展,创造经济效益。现实中,由于专利持有方获取技术市场需求以及受让方需求信息并不及时全面,无法预测技术价值,专利需求方无法第一时间掌握专利技术信息以及二次实验所需技术信息,这样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就形成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导致在专利转化过程中,双方合作受阻,无法及时沟通协商,大大降低了专利的转化效率。同时,这种信息不对称会增加双方协商次数,合作意向无法达成时,会让第三方服务机构介入,由此产生信息咨询费、人员雇佣费等,导致成本上升。成本的增多,造成交易价格相对较高,预期效益减少,增加转让难度,影响转化效率。
1.5 高校专利技术脱离市场,成熟度偏低
国家鼓励支持高校专利申请,高校为获得相应绩效,出现顾“数量”失“质量”的趋势,高校被授予的专利权逐年上升的同时,专利技术含量不高、成熟度不高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影响专利转化。另一方面,有些高校科研课题研究或研究方向忽略了市场经济环境中真实的技术需求,这就使由此衍生出来的专利技术与市场脱节,没有实用价值。并且,高校现有转化方式大多先产后找,即先得到专利授权,再寻找转化受让方,这种不是根据市场需求产生的转化方式,也会导致与市场脱节,造成转化困难,效率低下。
1.6 服务平台运营效果差,人才服务能力低
服务因素层面的问题体现在两方面:①转化中介机构犹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在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上参差不齐,专业人才不足,专利转化服务人员应该兼具专利技术知识和专利运营知识,而目前同时掌握上述两种专业素养的人才较少,不能为转化双方提供高效技术咨询,运营服务能力不足,造成转化效率低下;②网络化平台逐渐成为专利转化的第三方,虽然国内平台数量逐渐增多,但平台建设情况仍有待提高,首先,平台上的信息真伪难辨,分布散乱,用户无法高效获取所需专利信息;其次,由于网络虚拟性的特性,使得用户对平台信任度减低,而平台利益保障机制的不完善使得转化双方权益无法得到妥善保障,增加平台实施专利转化的风险。
2 中国高校专利技术转化的影响因素
2.1 影响因素确立
采用层次分析法,通过“1-9”标度法,计算各项指标权重,确定关键影响因素如表1所示。
表1 高校专利转化效率影响因素指标体系
2.2 影响因素权重分析
结合初步构建的影响因素在文献中出现频率和现有研究中专家对各类影响因素的标度,得出比较矩阵。按照论文指标层级,统计相关专家对各个层级指标的打分标度,取其平均值,如在标度高校转化投入因素对高校因素的影响程度时,取标度均值3分[2],得到的比较矩阵如下:
计算影响因素指标体系的具体权重值,如表2所示。由表2可以看出,根据权重比较,确定出10余个关键因素:①主体因素中的关键因素为主体转化投入、转化积极性、转化收益、高校技术创新能力、技术成熟度以及市场关联度;②支持因素中的关键因素为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和中介转化专业人才服务水平;③环境因素中的关键因素为相关法律政策完善度、市场信息对称程度以及转化成本;通过层次分析法权重比较可以得出:在二级指标因素中,主体影响因素对转化系统的影响最大,同时,政策影响因素对转化系统的影响高于支持因素,主要因为高校专利技术的转化是一项涉及国有资产的工作,政策环境的导向和指引至关重要。除此之外,主体因素中,企业因素的推动作用大于高校因素,这是因为,实际情况中大部分高校不会主动产生转化的意愿,而随着政府对中小高新企业的扶持力度强化,其所需技术含量越来越高,使得企业方更乐于与高校合作;支持影响因素中,转化机构的作用更加明显;环境影响因素中,市场环境因素的影响居首位,其次是社会环境。
表2 高校专利转化系统影响因素指标权重
3 中国高校专利技术转化对策分析
3.1 政府层面对策
现有的利益分配制度都是基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比较笼统,没有针对专利转化制定特有的制度。因此政府应建立更加明确完善的针对专利转化的专项分配政策,提倡学校发明科研人员共享专利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转化积极性;另外,政府可成立专项专利转化经费,专门用于专利转化工作,各项开支、转化情况记录在案,不仅高校转化工作有充足资金支持,政府也能进一步把握如何分配经费以促进转化效率。
政府需要完善数据化管理制度,在法律层面对数据管理予以保障,努力建立专利信息可视化、结构化标准,带动专利信息处理水平、交易平台整合水平发展。各级知识产权部门,需要树立大数据意识,完善引导其他部门和各级政府对大数据的利用[3]。逐渐形成以知识产权部门带头的大数据应用环境,有效整合各类型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建设一个联合性的或统一性的大数据管理平台。
3.2 高校层面对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中指出知识研究要及时通过网络等形式将有关自主创新项目以及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发布,这是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开展研究开发的必要责任[4]。因此,高校要审时度势,加快专利转化效率。
高校要建立符合自身一流学科或特色学科优势的专利信息库或交易平台。目前高校内存有大量专利,其中不乏因缺乏维持即将失效或处于失效状态中的专利,因此,将高校即将失效的、技术含量较低的以及未来创造经济利润较少的专利排除在所建专利信息库或交易平台中,以利用有限的科技经费和科技人力转化市场前景较好的专利。建立属于高校自己的专利信息资源库或交易平台,一方面有助于增加高校专利透明度,让外界知晓高校技术类型,吸引相关产业领域的企业进行合作,以此增加高校专利产业关联度;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专利转化管理水平,管理人员线上办公简单快捷,统计专利信息时根据分类定级准则快速录入,也可查看转专利化进程,有利于转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另外,与其他高校联合建立转化信息库,吸引更多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形成一个信息畅通的专利技术交易网络,可大大提高专利等科学技术成果产业化的进程并进一步加强专利技术产业关联度。
3.3 企业层面对策
企业最接近经济市场主体,对提高高校专利转化效率至关重要。首先,企业通过对专利数据的搜集、分析和运用,建立专利情报库,一方面知晓自己所需技术掌握在哪些高校手中,高校专利技术研究到何种程度,增加信息对称程度,以提高产学研合作意愿;另一方面掌握市场技术发展方向,为企业扩大规模以及寻求下一次产学研合作奠定基础。
其次,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创新与转化能力,以承接来自高校的专利技术,并对技术成果进行消化、吸收和提升,形成企业对高校专利强有力的推力作用。从调查研究情况看,高校产出的科技成果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技术本身具有实用性,经过二度开发可以向产生实际产品方向发展,即具备一定的成熟度;二是生成的产品是经济社会实际需要的且具备一定市场发展前景,而不是即将被淘汰的落后产品,即满足一定的产业关联性[5]。
最后,企业要想顺利完成产学研合作,无论是在专利产出,还是小试、中试阶段直至进入市场,都需要强大的资金支持。企业可与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第三方平台合作,借助自身专利情报库与技术分析库,吸引投资,吸引其他企业的加入,收取其他企业的平台使用费或服务费,从而带动自身转化资金的注入;向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质押融资,将持有专利进行抵押,获取短期贷款,但质押融资受专利价值评估不准确、专利市场前景难以预测以及质押信用风险等因素限制,较难实现。
3.4 市场层面对策
对于市场因素层面而言,主要解决专利信息不对称以及降低转化成本的问题。网络化转化平台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更好地为技术需求方、提供方提供转化服务,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建设高水平技术交易平台:①以专利信息大数据、信息共享为依托,完成供需双方精准对接;②建设信息检索系统,完善信息处理情况,使用网络化转化平台最大的优点是简单快速获得所需要的专利信息,平台应该基于大量专利信息,对平台界面进行优化设计,为用户提供专业化服务;③通过反复的网上交易,结合专家评估和网络价值测算进行专利价值评估。
除此之外,可从专利技术源头上进行转化成本的把控,一方面高校利用网络化分析,挖掘潜在交易机会,明确申请目标,研发具备交易机会的专利技术;另一方面建立专利筛选数据库,研究交易频率较大的技术以及未来技术交易发展趋势,这样一来不仅能降低因管理无效、价值较小的专利的费用,还能控制后续转化专利的成本。
3.5 专利技术层面对策
专利技术成熟度低、产业关联性低将会直接制约转化工作进行,创新技术不能完成向新产品转化,导致科学技术不能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首先,构建全网通式人员参与的线上合作模式,共享互联网经济下的创新经济模式,打造转化主体之间、行业之间以及区域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融互通,消除信息孤岛[6]。一方面,不同领域、不同高校以及企业的科研人员、科技人才共同参与进行线上技术交流,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保持技术信息交流,形成多方位全交叉合作,优势互补,增强合作各方的技术创新能力,以提高技术成熟度;另一方面,调整专利中介机构运作模式,形成互利共赢合作机制。将专利成果市场化作为共同的价值目标,形成多方人员参与的线上合作联盟,加强线上合作。机构服务人员互通服务经验,针对目标客户特质、技术需求以及转化难点等问题互相交流,吸取经验教训,优势互补。其次,政府搜集高校中的优质专利资源,对多领域信息进行整合优化,形成线上、线下合作的贯通式信息流通,消除信息交流障碍[7]。这样一来,不仅高校对于技术需求的掌握能力随之提升,中介对于不同技术所在方位也会有全方面理解,全网贯通式的信息匹配将对技术与产业关联度大有助益。
3.6 专利服务层面对策
专利服务层面包含高校科技成果转移办公室和专利服务中介机构两部分,由于科研人员专利市场运营能力薄弱,不能精确把握专利转化方向,因此专利服务对于转化工作顺利完成至关重要。
目前专门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的高校仍占少数且管理水平低下,高校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①通过校内资源整合建立校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或知识产权研究院,结合高校理工科背景和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并以此为契机为校内优势科研学科提供专利转化服务。为提高自身专利转化效率,高校有必要与一些较为专业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构建专利交易平台,借助外界专业力量对校内专利进行有效管理。②高校建立的技术转移办公室要独立于校内的科研机构,办公室人员由既掌握专利技术又熟悉专利市场运营的人才组成,而不能仅由科研人员组成。③实现办公网络化,专利的产生、评估、许可、转化等流程全部利用互联网录入高校专利转化办公系统,由专业人员进行统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