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所辖县农村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2021-03-17赵凯歌,胥晓云
赵凯歌,胥晓云
摘要:为全面了解兰州市所辖县农村环境质量,针对性的开展农村环境质量整治,打造美丽乡村建设,本研究分别选取兰州市所辖的三个县中具有代表性的种植型村庄开展了农村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源地水质、土壤环境质量等方面的监测,依据监测结果对农村环境质量的现状及变化趋势进行了综合评价,分析了农村环境质量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种植型村庄 环境质量 现状分析 对策
中图分类号:X51
兰州市行政区划面积为13192.31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43.12平方公里,现辖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红古5个区和永登、榆中、皋兰3个县,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农村经济增长以及农村工业化发展的同时,大部分地区的环境威胁已经从以工业污染为主转变为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并存[1]。农村环境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而且关系到农业、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2]。
1 监测区域基本情况
兰州市的农村地区主要集中在所辖的永登、榆中和皋兰3个县,永登县辖4乡14镇,总人口53万人,总面积6090平方千米,农作物播种面积85.5万亩,主要种植粮食、油料、蔬菜、药材。榆中县辖9乡11镇,总人口46.9万人,总面积3301.64平方千米,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38.81万亩,主要种植粮食、油料、中药材等作物。皋兰县辖6镇,总人口14.73万人,总面积2136平方千米,农作物播种面积为32.19万亩,主要种植粮食、油料、蔬菜、瓜类等。为全面掌握农村环境质量现状,本次研究在3个县各选取具有代表性的种植型村庄进行连续5年的环境质量监测,包括23个村庄环境空气质量、18个村庄饮用水源地和土壤环境质量、1个农田灌溉区、12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 农村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2.1环境空气
在3个县共选取23个典型村庄,每个村莊在居民集中区布设1个监测点,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选测项目为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连续监测5天,全年共监测4次。
2.1.1评价标准和方法
(1)达标评价法
采用《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评价农村人居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情况。
(2)秩相关系数法
按照时间序列计算秩相关系数Rs,计算公式
r_s=1-[6∑_(i=1)^n?d_i^2 ]/[N^3-N]
di=Xi-Yi
式中:Xi - 2016年至2020年污染物年均浓度从小到大顺序号;
Yi — 2016年至2020年时间序列顺序;
当N=5时,Rs显著性水平0.1的临界值Wp=0.9
当Rs>Wp 表明变化趋势有显著意义:
如果Rs 是负值,表明在评价时段内有关统计量指标变化呈下降趋势或好转趋势;
如果Rs 为正值,表明在评价时段内有关统计量指标变化呈上升趋势或加重趋势;
当Rs≤Wp 则表明变化趋势没有显著意义,说明在评价时段内污染物变化稳定或平稳。
2.1.2 监测结果评价
(1)达标评价
环境空气2016-2018年开展了SO2、NO2、PM10三项污染物的监测;2019-2020年开展了SO2、NO2、PM10、PM2.5、O3、CO六项污染物的监测。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见表1。
由表1可看出:连续5年的监测中, SO2年均浓度范围为14μg/m3~32μg/m3之间,NO2年均浓度范围在17μg/m3~26μg/m3之间,二者年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PM10年均浓度范围在83μg/m3~124μg/m3之间,监测结果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限制,2018年和2020年均超标0.4倍,2016、2017、2019年分别超标0.3倍、0.2倍和0.8倍。
2019年、2020年PM2.5年均浓度范围在41μg/m3~71μg/m3之间,分别超《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1.0倍和0.2倍;CO年第95百分位数浓度范围在2.1mg/m3~3.9mg/m3之间, O3年第90百分位数浓度范围在93μg/m3~119μg/m3之间,二项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分析
连续5年的监测结果表明,环境空气中SO2、NO2年均值总体呈现先升后降趋势,其中最高浓度分别为32微克/立方米和33微克/立方米,均出现在2018年;PM10浓度最高值出现在2019年。
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年均浓度变化趋势见图1。
2019、2020年开展了环境空气中6项污染指标的监测,结果表明O3浓度呈上升趋势;PM2.5、CO浓度呈下降趋势,PM2.5、O3、CO的年均浓度变化情况见图2。
(3)秩相关分析
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 3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变化情况及秩相关系数计算结果见表2,分析可知3项污染物的秩相关系数| Rs|< Wp(Wp =0.900),说明5年期间,开展调查的农村环境空气中3项污染物变化趋势无显著意义,即在评价时段内环境空气质量基本稳定。
2.2饮用水水质
在开展监测的村庄中选取18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了水质监测,地表水型水源地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和表 2 中补充项目,共 28项;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39项。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
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评价;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水质按照《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评价。
2015-2020年,选取的18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表明,7个地表水型水源地水质各季度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质标准;11个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
2.3土壤环境质量
2019-2020年分别选取17个和24个村庄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每个村庄点位布设选择 1km×1km 的基本农田,布设 5 个采样点;监测项目为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镍、锌及特征污染物苯并芘、总滴滴涕和总六六六;监测频次为1次/年。
2.3.1评价方法
土壤环境质量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中表1和表2标准限值及《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评价技术规定》(环发[2008]39号)中单项污染指数法评价。
土壤单项污染指数 (Pi) =土壤污染物实测值/污染物质量标准
2.3.2 评价结果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监测区域内土壤均呈碱性;阳离子交换量监测结果范围为2.76-17.5 cmol/kg之间;土壤中镉、汞、砷、铅、铬、铜、镍、锌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标准限值要求;六六六、滴滴涕、苯并[a]芘均未检出;各项污染物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按照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分级,土壤环境评价为无污染。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达标情况统计见表3.
2.4农田灌溉水
选取榆中县1个具有较大规模的农田灌溉区,按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的基本控制项目开展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各项污染物的监测结果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3 对策建议
通过对兰州市所辖的永登、皋兰及榆中3个县农村村庄环境质量的监测,结果表明所测村庄饮用水源水质、土壤环境质量及农灌区水质均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环境空气中除PM10、PM2.5出现超标外,其余4项污染物均稳定达到标准限值。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生产中农药、农用薄膜、化肥等农用化学品使用量不断增加,规模化畜禽养殖和乡镇工业企业数量的不断提升,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对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农村环境面临的问题将会日益突出。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全社会的食品安全与和谐稳定 [3],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3.1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经济和环保同发展
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时,重点强调产业发展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整体推进;加大环境保护监管考核力度,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手段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保科普知识宣传,加强环保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环保意识。
3.2关注水环境质量,保证农村饮用水安全
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防护地带,对工程供水水源保护区和工程保护范围都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可能污染水源的各种项目,并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禁止事项的告示牌;对水源工程、高位水池和水厂设施设立工程防护范围标志,采取清理水源地周边污染源等措施[4],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督促供水单位定期对水源地开展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及时整治;定期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3.3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能力
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模式,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以全域无垃圾作为环境整治目标,充分利用航拍等监管手段,加大航拍工作力度,全力督导农村垃圾整治。提倡根据当地实际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规划中坚持以县域总体规划为先导,结合村庄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水环境功能区划、给排水、改厕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科学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将农村水环境整治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范围,明确工作责任人,确保农村河塘沟渠“有人管”。
3.4推进新技术应用,有效管控农业面源污染
鼓励和引导农民施用农家肥和有机肥,科学施用化肥和农药,增加农膜回收利用,严格控制农药、化肥、农膜污染 [5]。开展“农药零增长行动”,狠抓“控、替、精、统”四项措施,应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扶持专业化防治组织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大规模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大力推广应用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替代高毒高残留农药,着力减少农药使用量。全面落实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回收责任,充分利用现有乡、村回收站点,通过建立“以旧换新”、“交旧领新”回收机制,开展废旧农膜回收。
3.5 构建科学管理体系,全面打造优美乡村
探索构建“政府监管、村民自治”的农村环境管理模式,实施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逐年增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的财政预算和投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坚持“谁污染、谁付费,谁收益、谁负担,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不断拓宽投资渠道,保证稳定有效的环保资金投入。将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依靠群众推动环境整治。形成政府推动、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创建氛围[6]。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整治与特色农产品种养、休闲农业等有机结合,把激发村民改善环境的内生动力与增收致富相结合,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参考文献
[1] 曲格平, 中国环境问题及对策[M] . 第二版,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2000. 11 — 21.
[2] 马娟 . 宁夏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村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与评价 [J]. 安徽农业科学 , 2015 , 30 (30) :90-91.
[3] 向亚芳,任顺省, 张晓飞 , 等 . 农村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分析——以重庆市某村庄为例 [J].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 2016 , 36 (3).
[4] 张安伟,吕长云 . 白山市農村土壤环境质量调查 [J]. 低碳世界 , 2017 (5) :20-21
[5]孙燕,赵颖,魏杰 , 等 . 典型村庄农村环境质量状况研究 [J]. 黑龙江科技信息 , 2016 (17) :135-136
[6] 杨璐,关于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的实践与建议[J],干旱环境监测, 2013, 27( 2) : 81 —87
作者简介:赵凯歌 (1994-),女,汉族,山西运城人,博士在读,主要研究方向:环境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