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档案的权力属性
2021-03-16宝寿科
宝寿科
摘要:信息技术的发展给档案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挑战,信息、文化、技术与档案的交织,搅扰着传统档案工作者的思绪。本文应用史蒂文·卢巴[美]的《信息文化与档案》中的一种观点“档案是权力和权威的创造者和加强者”,通过档案的新思考、档案的起源、档案的管理和技术、档案的发挥作用和信息化对档案权力属性的冲击几个方面对本文的论点“档案的权力属性”进行论述。
关键词:档案 权力 背景 信息 技术
分类号:D922.1
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冲击着中国人传统的信息观念,我在无意中读了一位美国人史蒂文·卢巴写的《信息文化与档案》,被他的一种观点深深吸引住了,即“档案是权力和权威的创造者和加强者”。对于这种观点我还是第一次遇到,不免有些“匪夷所思”,但细细想来,却又那么明朗。只是一直以来我们都被传统思维禁锢了,作为档案工作者来说,我们把关注的重心放在了纸张上,或者只是简单地关注纸张上的文字。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带动档案技术的变革,从而改变了档案的物质属性,随之而改变的还应该是我们的信息观念和档案理念,要促进档案的发展,必须将其放置在一个广阔的领域中去思考,应用信息、文化、技术、档案的思维去探索。
一、新的档案思维
档案作为一种凭据,一直发挥着证据的作用,也被人越来越多的利用,却很少有人将其直接往权力上延伸。在中国人的传统思维里,权力来源于统治阶层或社会主义时期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又或是来源于文件的发布者和机构组织的确立。但当换一种思维时,所有这些活动的产生、权力的最终确立,终于档案的形成显于大众,那么这就说明了档案也是一张权力,还是权威的创造者。
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到中国的历朝历代,对档案工作都十分的重视,尤其在夏商周时期,神权政治的统治下,史官的地位是何等的高贵。又如战争时期,文书在军队里的地位也是相当高的,究其缘由,不是这个人有多大的能耐而受人尊重,而是他掌管着档案和情报,关乎战役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谁掌握了档案和情报,谁就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
封建时代,历朝历代皇帝的确立都要通过诏书的颁布,这就有了雍正帝修改诏书登上帝位的事件。现在常说“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在等级如此森严的王朝,单靠简单的口耳相传都是不能让人信服的。中国人的传统思维里,“君天下”的社会中,君主就是权力,可细想,哪一项权力的形成没有档案伴随,换过来说,档案就是权力的载体,君主也要借助档案来使用权力。
信息时代的到来,知识竞争成为最主要的竞争。出现的一种观点就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在未来的社会中有可能不再使用纸质文件”,但笔者认为,我们大可不必纠结于此,将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与档案开发利用联系在一起,不论是纸质文件,还是电子文件,它始终脱离不了权力赋予的属性或者说权力的产生也离不开档案。在现实工作中,一般重大的行政行为都应采用书面表现形式,而未采用书面表现形式的,一般都会被人怀疑真假甚至被视为无效行为。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结合电子文件的实际,如政府官网上的通告、公示等被视为一种新的书面表现形式,这些书面表现形式归档后即是档案。
二、档案的起源
从一开始原始社会时期出现的“十口相传为古”到结绳记事和刻契,再到后来的甲骨文、金文、简牍等的出现,都是人们为了记录发生的事。原始社会时期是为了记住一些东西和简单地传达一下信息,比如收获的猎物、食物。奴隶社会时期,奴隶主为了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财务和奴隶,以致到后来出现文字和纸张,其初衷均离不开统治阶级的统治意念,始终与权力相伴相生。
由周雪恒老师主编的《中国档案事业史》一书中有这么一个观点,国家的产生是档案出现的条件之一。氏族部落的出现,利用简单的符号进行记录,随着统治阶级的出现,发号施令、调节矛盾、维护统治权力的需要,档案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管理的工具。由此可知,档案首先是国家机关的产物,在统治管理中被赋予了管理和权力的属性。直接说档案就是权力,或许难以接受,但换一种思维,档案作为一种权力,更多的时候反映的是产生他们的机构之间的权力关系,以及权力产生的背景。
后结构主义者的哲学家德里达在《档案热病》中曾将档案划分为两层含义:存储记忆和检索记忆。他认为归档就是对记忆的弥补,是一种记忆技术。哲学家卡罗尔也这样说过“记忆会变成双向”,他认为记忆的流动是双向的。其实,档案在与信息、文化、技术之间维持着一种不对称的交流,在大多数时候,档案信息的流动也只是单向的。档案不仅仅只是记录信息,他们还记录着信息的信息,通过档案能追溯出历史原貌和档案产生的背景,虽说档案不能预示未来,但是它记录了过去和现在,对未来有借鉴作用。
三、档案的管理和技术
我一直认为博物馆和档案馆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博物馆通常面对的是实物,其实换一种思维,档案馆保存的档案,诸如礼品档案、印章等也算是一种实物,同时,博物馆中的物件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种档案,实物通常给人的感觉是既模糊又感官。在傳统管理中,实物可以更直观地进行管理和感知其中的档案技术,但却需要去阅读。技术的进步,思维和观念发上了变化,阅读的认知也将变化,那我们对档案的管理和对档案技术的认知也应该变革。
档案技术决定了档案的保存,反映和加强了档案作为权力载体的角色,技术和档案在社会中的地位是同等重要的。从甲骨卜辞到简牍绢帛再到纸张的出现和各种书写材料及方式的改进,无不印证着档案技术的进步。正是如此,千年的档案才得以保存至今。
我国历朝历代都十分重视档案的管理,在封建王朝,档案库房历来都是皇家圣地,档案官员地位也是相当高崇,如汉代的兰台、东观,唐代的甲库、宋代的龙图阁和元宋的架阁库,均有专人掌管。其最初目的大多是为了巩固统治权力,管理江山,监察弹劾百官之用。历代统治集团之所以“重藏慎用”正是为了控制权力的源泉。
虽说十分重视档案的管理,却也发生了不少损毁档案的事件,如秦始皇不重视史官记注和焚烧六国档案典籍,袁世凯焚烧帝制档案,“清内阁八千麻袋事件”。其中袁世凯焚烧帝制档案,就是为了掩饰劣迹,毁灭罪证,巩固自己的统治。
四、档案的利用
我国历朝历代都“重藏慎用”,受这种传统文化的影响,现在的档案工作者也存在这种思维,把档案的生产看成是最重要的,而不是档案的利用。可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古代皇帝即位需要诏书,并由此引发了多少修改诏书以谋权篡位的历史事件;十年文革多少冤假错案是因为档案引发的,若干年后又是从档案中得以平冤昭雪。诸如此例,档案中隐含着权力,发挥的权力作用是多么的惊心动魄,让统治阶级不得不慎用。
在更多人的眼中,从档案里看到的只是刻在甲骨金石上的符号、写在纸上的文字、照在照片上的影像、记录在磁盘上的比特,却很少有人关注到档案背后的数据,忽视了档案产生的初衷。这也是目前大多数档案工作者的通病。
信息、文化、技术与档案的勾错交叉,冲击着传统文化的束缚,越来越感觉到档案与背景同等重要,而且,随着国家法制的健全,人民法律意识的强化,档案在化解矛盾纠纷、案件调查取证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重藏慎用”的思维也得到了缓解。就拿我所工作的档案馆来说,近年来每年接待档案查阅人员4000余人次,查阅案卷5000余卷次,复印8000余页。95%以上都是帮助解决山林纠纷、社会保障、婚姻问题、干部监督考核、刑事案件等各种问题,无不彰显着档案的法律证据作用。
五、信息化对档案权力属性的冲击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新技术的发展,使得档案的新概念也大量涌现—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因其存储介质、信息记录方式、技术等各方面的原因,其数据内容极易被改动,且不易留下痕迹,真伪难以鉴别。同时,由于电子文件传播方式的虚拟性,数据内容一旦泄露,将造成不易被控制的损失,进而影响其法律证据的效力。由此可见,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现实效用受到了局限。比如在电子商务中,纸质合同、保单、发票等文件和档案被储存于计算机中的电子合同、保单、发票等电子文件所取代。在实际运用中一旦引发争议,这种电子文件和档案在诉讼或仲裁中能否被采纳为证据就成为一个法律上的难题。
为解决这一难题,早在2000年新修订的《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 1-2000)中就将电子文件归入档案工作基本术语。同时,2014年,国家档案局发布了《电子档案管理基本术语》(DA/T 58-2014),规范称谓、准确定义和统一表达了电子档案管理领域的新概念,有助于厘清档案学科架构,规范电子档案科学管理,推动档案事业长远发展。同时,通过消除思想障碍、建立完善行业法律规章制度、运用技术创新、专门立法明确电子档案的法律效力和强化部门、行业间的联动等多种途径不断加强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的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从而规范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进而确保电子档案的法理效力不受威胁。
信息时代的要求,文化观念的顺应,档案技术的革新,档案工作者也应该将工作的重心延伸到档案的开发利用上。我们不应该再像一个古董家或是收藏家一样,简单地将档案当作古董一样收藏起来不为外人所知,甚至自我陶醉于那從未出鞘的宝剑,殊不知已锈迹斑斑。权力不用等于无权,宝剑不用等于废铁。新形势下的档案工作者应该站在信息化的角度,从新审视档案工作,特别是基层档案部门,让档案的权力属性飞入寻常百姓家,充分发挥宝剑的锋芒。
参考文献:
[1]周雪恒主编.中国档案事业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
[2]史蒂文·卢巴,张宁.信息文化与档案[J].山西档案,2000年1期
[3]罗廷定,刘亚文.浅谈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的法律证据作用[C].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周年档案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2007年,第17-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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