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业务流程和布局方法
2021-03-16韩银强
韩银强
摘要:公路运输安全是当前热点话题之一,公路超载超限是影响公路运输安全的危险隐患,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技的不断发展,公路治超执法开始逐渐实现非现场化,但公路治超采取非现场执法还需要对其业务流程以及执法点位的布局方法进行研究。本文将对这两个方面进行探讨,从而为公路治超工作开展非现场执法提供一定的方法。
关键词: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业务流程;布局方法
分类号:D922.296;U492.3
现阶段,公路治超执法过程中所采用的现场执法,通常会存在取证难、效率低、执法者不足、治超效果差等弊端,甚至还存在人情执法,导致公路治超工作存在漏失。针对现场执法存在的弊端,当前我国各地区开始对非现场执法模式展开探究,通过大数据技术、“互联网+”等高新技术,实现公路治超的整体水平,但公路治超在采用非现场执法模式过程中,需要掌握其业务流程以及执法点位的布局方法,从而做到统筹规划,实现布防的合理化,保证公路治超工作采用非现场执法模式的效率和效果得到提升。
一、非现场执法模式在公路治超中的应用分析
非现场执法模式是针对现场执法模式而言的,指的是执法人员不在治超现场,而是通过车辆动态称重设备、视频取证设备、抓拍设备等一系列现代化技术装备,来对车辆超载、超限等非法交通运输行为进行监察、取证,并将取证获取的相关电子违法违规证据进行保存,然后通过司法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来对当事人实施责罚。非现场执法模式是依托于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而实施的一种公路治超执法模式,在公路治超工作中对非现场执法模式进行应用,能够提升执法效率,提升公路治超的公正性、准确性,可有效實现公路治超的信息化执法,对公路运输的安全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非现场执法模式在公路治超中应用的业务流程
非现场执法模式应用于公路治超工作中,需要依照我国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确立具体的业务流程,具体的业务流程见图1所示。
在该业务流程中,信息采集主要是通过公路治超所采用的非现场执法设备对营运车辆进行监测,并对营运车辆的车型、车牌号以及车重等基础信息进行全面的采集,并形成相应的视频信息、照片信息以及数据信息;自动研判则是通过信息系统来研判采集的各类信息,然后从这些信息中心判断哪些车辆疑似出现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问题,并将这些违法违规车辆向交通执法部门推送;精准打击即交通执法部门针对推送的疑似违法违规车辆施以拦截和查处;审核录入即安检进入到查处以及审录,对于证据信息比较完善的,应该形成案件的初始资料,若信息不完善,则还应该进一步复查;证据归并是遵循“一事不二罚”这一原处理则,针对案件信息合并,并作出相应的处罚意见;证据分发指的是将相关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向始发地的交通执法部门进行转发,并由其处罚;通知处理即交通执法部门收到车辆违法违规信息后,应该及时将这些信息公布,对当事人未能够及时接受处理的,应该制定《协助调查通知书》,将其转送至当事人处,要求当事人接受相应的处理;调查处理是针对当事人主动接受处理,应该及时调查、依法处罚,若当事人逾期未处理,则应该在期满后分别制定《案件处理意见书》以及《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处罚决定即当事人在现场若接受出发,则执法部门应该当场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案件了结归档,若当事人对处罚决定存在异议,并且未能够提出听证要求或申辩,则执法部门也应制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将其交给当事人;强制执行指当事人收到决定书后仍未接受处罚,则执法部门应该向当事人发送《催告书》,若当事人仍不履行,则应由执法部门申请当地法院强制执行,完成执行后仍需结案归档;一超四罚指的是对超限运输车辆的装载企业、承运人、驾驶员以及货运企业实施的“一超四罚”制度,若符合该制度条件,则应该依照相关法律条例予以处罚;失信惩戒是针对违法违规失信超载、超限的运输车辆责任人给予惩戒。
三、非现场执法点位布局方法
公路治超工作中对非现场执法点位布局主要是依照路网发展以及治超需求来开展的,应该从系统整体出发进行综合性布局,还要考虑成本、技术、制约条件等诸多因素,从而做到布局合理。公路治超实施非现场执法模式过程中,应该使执法点位布局遵循如下方法:
1、重视咽喉要道的扼守
我国境内地域具有辽阔的特点,各地区自然地理特征方面千差万别,并且各地区路网的结构以及密度均存在不同,因此超载、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特征也有所不同,因此各地区在执法点位选择方面无法实现原则一致,但是我国各地区均存在省际、市际交界处以及各公路线路交叉口等咽喉要道,这些地区是重要的监测点,所以在执法点位布局过程中应将此类地点设为监测点,对这些地点进行监测能够提升非现场执法效率。
2、根据交通流量布设
众所周知,非现场执法点位布局越密集,所产生的监测效果便越好,但点位布局不能够盲目布设,还应该做到根据具体情况而为之,若盲目布设执法点位,将会导致财政负担增加,并且还会造成严重的浪费,所以应该根据各公路线路的交通流量来合理布设执法点位,对于交通流量大的公路应该将执法点位布置的密集一些,从而提升监测效果和准确度,而对于交通流量小的公路则应该选择适当地点合理布设执法点位,保证每一个执法点位均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并实现公路线路的全面监测。
3、点位布设应与各类站点协调配套
在公路沿线通常会设有治超检测点、收费站等各类站点,这些站点与公路治超存在密切的关系,在公路治超工作中,对非现场执法点位进行布设时,可以考虑与这些站点之间加强,使它们之间能够相互协调,形成点与点配套的监测网,从而提升整体的监测效果。
四、结束语
综合上述内容,非现场执法模式是当前公路治超是一种常见模式,是在当前监测技术以及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下形成的一种新型执法模式,也是提升公路治超执法效率的有效途径,所以掌握其业务流程以及执法点位的布局方法至关重要,本文通过对此方面探讨,提出了相应的业务流程以及执法点位的布局方法,希望能够发挥一定的借鉴引导作用,以提升当前公路治超的效率和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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