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政机关档案信息的保密与公开
2021-03-15陈岩花
摘要:在信息高度共享的新形势下档案工作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如何正确的理解档案信息的保密和公开,建立健全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成为了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基于此,本文就基层党政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现状概述、如何正确的理解档案信息的保密与公开、信息内容、档案信息为民所用等进行分析。
关键词:基层党政机关;保密;公开
档案作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和人民群众各方面情况的真实记录,是促进我国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维护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据。档案工作是工作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档案工作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
一、基层党政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现状概述
(一)基层党政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缺乏規范性和统一性
基层党政机关档案涉及党建、办公室、民政、财政、农业、计划、水利、经济管理等多部门的信息。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如文件材料收集、鉴定、组卷、分类、排列、装订、盖章、编目等。正因每个部门独立完成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基层党政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缺乏规范性和统一性。
(二)基层党政机关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
基层党政机关有基础档案信息量大,保存环要求高等特点。随着档案的日积月累,纸质版档案受保存环境和客观因素会发生霉变、残缺、丢失,难以长时间完整保存。近些年、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为了便于档案的保存和管理都尝试了档案信息化管理模式。实行备份管理,对于重要的照片、录音、录像等音像档案施行异地备份保管,确保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绝对安全。虽然,基层党政机关档案管理信息化历程艰难,但是,通过传统模式和新型管理模式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了档案管理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如何正确的理解档案信息的保密与公开
保密与公开是矛盾的统一体。如何正确理解档案信息的公开与保密是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的先决条件。信息公开不是无限制、无原则、无节制的。党政机关信息中包含大量的国家机密,如果未经审核发布的话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
(一)保障档案信息安全
《国家保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档案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中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对于上网文件、档案进行严格审查,严防把涉密文件、档案传输到非涉密网络上。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载体的安全保密管理,按照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分级保护要求,严防文件、档案在传输过程中泄密。
(二)做好基层档案信息服务
宏观意义上,档案信息是社会组织或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清晰、确定的原始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是治世理政亘古不变的道理,政府信息的公开是人民主权理论、公众知情权运动发展的要求,也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这与我国履行“入世”承诺,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具体表现。
微观意义上,新形势下信息高度分享造就了社会信息对外扩大开的开放,档案管理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已从封闭型、仓库保管型逐步走向开放型、信息提供型;档案信息从单一的机关文书档案变成了社会服务工具。“意见”中提到各级党委和政府需要做到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功能,促进资源共享。要把档案信息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做到政府公开信息服务,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到便民利民。具体做法有基层党政机关依法做好档案查阅服务,改进查阅方式,简化利用手续,免除利用费用,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
三、建立健全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
保密和公开是矛盾的统一体。在新形势下,档案信息的管理会更加侧重于信息利用。基层党政机关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促进档案信息,档案信息产品的传播和交流,开展推广服务,实现档案价值,让档案产生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一)加强档案宣传工作,提高群众参与率
基层党政机关可以利用政务公众号或其他新闻媒体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地方政务信息、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典型案例,让受众了解档案工作的业务内容,提高熟识度。除了单纯的信息公开,基层党政机关档案管理人员一方面充分挖掘档案资源的现实和历史价值,设计符合当地政府形象的宣传方案。另一方面,通过网络平台和入户走访进行数据收集和存储,集思广益,从群众当中征集有特色、有影响力、深入民心的案例,最终形成基层党政机关和群众积极互动的局面。
(二)档案内容公开必须符合贴近群众的要求
基于基层党政机关的工作性质,要积极把涉及民生的各类档案、信息及时整理、鉴定出来,优先提供利用,更好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支持,为新农村建设和农民服务。
(三)做好“一对一服务”
传统的档案信息服务是粗糙的、缺乏精细化、单一的查询检索。互联网时代信息服务变得越来越重要,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想要紧跟时代步伐就必须改变原有的服务形式,完成从“点对面”到“点对点”的一对一服务。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对那些档案服务的群众提供引导,不费事、不费力的找到想要的档案信息,从而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率。
四、结语
档案工作是维护历史真实面貌,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事业。档案的保密与公开都是跟随不断变化的形势而改变,基层党政机关最需要做的就是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益,同时准确把握信息保密与公开的界限。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多加关注档案信息进农村和社区,全方位为社会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1]彭利华.浅析档案信息的保密与公开[J],职业时空,2009,10.
[2]陈岩花.基层政府机关档案管理浅析[J],企业文化,2016,08.
[3]何艳.探究基层事业单位档案管理现代化实现路径[J],卷宗,2018,(33)
作者简介:
陈岩花,女,1972年12月27日生于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现工作于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
(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