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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分析及其防范研究?

2021-03-15赵丹

商场现代化 2021年2期
关键词:消费金融成因分析信用风险

赵丹

摘 要: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应用,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以跨期还款形式为借款人提供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有效激发消费需求。但随着消费金融市场迅速扩大,信用风险问题日益突出,如何降低信用风险已经成为制约消费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以消费金融为研究对象,分析互联网金融的信用风险产生原因,提供针对性的防范信用风险措施,对维护金融市场安全、促进互联网消费金融稳步发展具有应用价值。

关键词:消费金融;信用风险;成因分析;风险控制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部分借款人是缺乏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低收入的长尾人群,通过金融科技等手段有效连接消费场景,满足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群体。互联网消费金融是借助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向各阶层提供以消费(不包含房贷、车贷)为目的的信用贷款的金融服务或活动,应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授信、用信和放款、还款等全流程消费金融业务。是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具有普惠性、便捷性、高效性等特点,它拓展了贷款渠道与范围,是我国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之一。但消费金融在带来金融行业高效发展的同时,高度传播性和虚拟性加大了其风险的破坏性。消费金融行业过度授信、多头共债问题凸显,消费信贷与征信系统关联度不够,相关监管体制不健全、借款人权益保障不健全等问题日益频发。

一、信用风险表现及成因

消费金融的本质是信用。信用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贯穿于整个信贷行为中,是我国消费金融公司面临最大、最难解决的风险。消费金融企业无抵押、无担保以及贷款流程方便迅速的特点吸引众多借款人,借款人开通平台产品后就可以在额度内购买商品,然后采用分期付款模式归还贷款,虽然分期付款模式可以缓解借款人资金支付压力,又给机构带来分期续费收益,但与此同时借款人需有持续的资金收入、贷后监控周期长、信息不对称以及伴随而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等因素导致存在坏账风险。另外,我国征信体系从立法、监管和服务都缺乏个人信用数据管理和共享机制,导致消费金融机构难以识别信用风险以及无法事先识别和干预等,都是造成信用风险的原因。信用风险具体包括借款人、消费金融机构、消费金融市场三个层面。

1.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借款人的信用風险是指借款人由于道德风险或者突发事件等各种原因到期不能或不愿偿还贷款,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风险。具体包括:主观还款意愿风险、还款能力不足风险、超前消费风险、客观原因无法还款、信息不对称风险。

主观还款意愿风险。借款人明显有能力按期偿还本息,但由于利己的不良道德,信用观念差而恶性地拖延偿还日期,故意赖账或者拒绝还款,从而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不良行为,增加信贷风险。

还款能力不足风险。即借款人在客观情况下有还款意愿但是没有足额按时还款的能力,借款人的品德良好,愿意按期归还本息,但由于突发事件发生使借款人偿还借款的能力受到影响,例如失业、伤病、死亡等原因导致贷款者预期收入不能实现,不能如期偿还借款。

超前消费风险。消费金融的迅速发展让借款人养成了超前消费习惯。部分借款人无节制地举债消费,不断使用无抵押、手续便捷的消费金融产品,造成借款金额与收入水平的不平衡。经济能力不足与自己消费欲望的矛盾,会让消费信贷的违约率不断升高。

客观原因无法还款。有还款能力但由于车祸、拘留、伤病等原因没有机会操作还款,或者借款人信用意识弱,对消费金融产品逾期后果认识不足,对还款行为不够重视,导致忘记还款,造成违约风险。

信息不对称风险。信息不对称在互联网消费金融运作模式中不可避免,借款人通过隐瞒自身信用差、伪造收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匹配自身信用的消费额度,或者隐瞒曾在其他消费金融机构发生过的信贷行为,出现“多头共债”的问题。部分借款人为了降低信贷成本提供虚假资金用途,在实际使用资金时,却改变信贷资金用途,增加违约率。

2.消费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

消费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是指消费金融机构由于风控能力弱或者授信依据信息有限等原因导致贷款不良率升高造成损失的风险。具体包括授信额度过高、授信依据有限、风险控制能力弱、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信息缺乏共享造成共债风险、道德风险。

授信额度过高。给借款人审批适度的信用额度能够促进借款人合理增加消费,但是过高的授信额度会导致自身还款能力不足到期无法还款,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为了追逐利润给借款人审批过高的额度,增加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

授信依据信息有限。互联网消费金融使用者的个人基本信息的全面性和真实性难以保证,导致消费金融平台不能对借款人信息进行直观的掌握,识别信息能力不足,最终的审批结果会缺乏客观性而影响了授信结果,使部分不合格的借款人也成功获得消费信贷。

风险控制能力弱。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金融业务风险意识不强,风险控制技术和风控人才不足,无法对风险影响因素进行归类、识别,进而采用有效的方法、手段进行预防和控制,存在网络故障、软件漏洞、恶意盗刷借款人账户、密码被篡改等金融风险隐患。

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贷前对借款人的信用资质审查不严,不能有效核实借款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信用评级体系无法描述借款人真实的信用状况,对信用差的借款人放款,形成违约。贷中无法准确把控消费信贷资金的真实用途或者不能追踪消费流向,不能及时进行额度调整。贷后追偿贷款及时性管理不到位,针对借款者风险级别的差异,不能有区别采用追偿贷款方式降低信用风险。

信息缺乏共享造成共债风险。一些借款人利用不同消费金融机构提供的不同消费类信贷产品和不同账期的额度的时间差借新债还旧债。放贷机构因缺乏信息共享很难去全面了解贷款人举债,不能及时追踪资金流向,追讨债务。

道德风险。由于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竞争激烈,消费金融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借款人,增加业务量,提高收益,会向借款人隐瞒信贷产品的具体信息,诱使借款人取得贷款,等还款期临近,借款人拒绝还款或没能力还款;或者内部员工缺乏职业道德、缺少诚信带来贷款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可能性。

3.消费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

消费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征信体系不健全、制度风险等原因造成借款人信用违约风险。具体包括:征信体系不健全、互联网消费金融门槛低、信息透明度低、制度风险、经济紧缩风险。

征信体系不健全。信用风险的核心是征信。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主要记录商业银行的信贷记录,没有形成来自全社会的跨平台的信息整合和共享。另外,我国没有个人收入和财产申报制度,难以对个人的经济状况进行真实有效统计,限制了贷方识别借款人的信用能力,增加借款人信用违约风险。

互联网消费金融准入门槛低。消费金融公司为了抢占金融市场,贷款审批条件宽松,给用户审批过高的贷款额度,借款人群体的层次不断下沉,借款人质量持续下降、导致不良贷款比率攀升,从而引起借款人违约率增大。

信息透明度低。缺乏统一披露标准,无法充分获取借款人和借款项目的信息。缺乏对借款人资产、负债和现金流等审查。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容易产生道德风险问题和逆向选择。借款人的信用信息难以被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服务主体充分掌握。由于有问题的借款人信息披露不充分,而当前的法制环境和信用环境又不够完善,一些借款人为了获取贷款可能隐瞒自己的真实信用状况和经济条件,导致消费金融服务主体无法充分识别借款人的信用风险,造成信用风险发生概率增加。

制度风险。借款人的违约净收益较高是形成信用风险的关键原因,没有合理惩戒措施遏制贷款人的违约行为。是否有强有力的制度去约束和规范借款者,使借款者觉得违约的代价太大,从而不敢去违约。另外,我国消费金融公司不具备行政上的强制性。在借款人违约之后,金融公司只能先进行行政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决,最终还是由公司收回欠款,时间长,最终还可能导致裁决无疾而终,又带来巨额的诉讼费。

经济紧缩风险。当经济处于紧缩时期,投资出现紧缩现象,个人或公司贷款会有效下调,从而消费金融公司信贷业务收入比例缩小,又由于社会整体收入的下降以及其他原因使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还款,从而造成信用风险,借款人整体违约率上升。但当經济处于扩张时期,中低收入人群中收入比例会增高,从而使信用风险降低。

二、信用风险防范措施

消费金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国家政策应不断鼓励消费金融拉动内需,同时监管机构或国家需要监管和帮助消费金融类公司服务社会,管理风险水平。信用风险管理不仅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保障,完善的征信体系支撑,而且需要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更离不开企业自身对借款人信息真实性的严格审核。一方面,通过宣传教育手段从源头针对各项风险进行识别和有效控制,将能够很大程度上降低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另一方面,引进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加强风险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以及监管制度建设。由此建立由“识别、评估、应对、监察、披露”组合而成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最大程度降低信用贷款风险。

增强个人金融意识和信用意识。加强借款人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知识的认知度以及诚信理念宣传教育,营造自律诚实、互信守信的互联网消费金融环境。增强个人金融知识,政府或协会等相关部门组织金融或信用教育类活动、讲座等,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结构、消费意识以及消费能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切实增强个人的金融理财知识储备能力和提升金融知识,引导消费者正确的消费和理财观念,增强个人预防互联网消费金融信用风险能力。培养个人信用意识,信用是一个人的隐形财富。培养理性消费观念,加强价值观教育工作,从自身实际需求出发,针对各项消费产品进行理性衡量,同时需要根据自身的个人收入、家庭收入等方面,有选择性地进行金融消费,拒绝过度消费。在正式消费之前需要全面了解各项金融产品的贷款还款要求,针对各方面的服务条款和合同进行仔细研读,减少不正当、不公平合同条款的坑骗,更需要明确违约的后果,认识到一旦出现信用违约,将会留下逾期记录,会上报央行征信系统。

智能化构建风控征信模型。应用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深度学习、图谱网络、图像识别等技术开发借款人洞察模型、风险量化、智能投顾模型、精准营销模型等数据模型产品,通过对借款人信息分析,严格的审核制度进行逆向选择以规避风险。风控模型可以对借款人消费习惯、购买能力全面评估和分析,迅速识别借款人在消费中的潜在风险,预测违约概率,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借款人采用差异化信用风险管理策略,合理确定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信用额度。为资质良好、信用等级高的借款人提供更优惠的借款利率,对于信用等级低的借款人则收取较高的借款利率,鼓励借款人养成按时还款的意识。通过借款人、资金、数据三者结合实现消费金融和风险控制的线上线下闭环。同时,设定多种还款方式和自动扣款功能,减少借款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还款的情况,增强风险控制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控性。

健全消费金融企业贷款管理。消费金融公司需要建立贷前信息分析、贷中手续办理,再到贷后信息回馈等环节全方位控制的安全操作体系。倡导诚信文化,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平台自身的信息技术管理和员工信息安全意识,对内部违规行为进行有效防范。贷前严格审查,合理利用第三方平台或资源的数据增强风险评估体系,有效监测消费金融业务风险。消费金融机构可以联合对接其他数据公司、公安、征信机构等提供的信息全方位评估借款人的身份特质、履约能力、信用历史、人脉关系和行为偏好等数据,合理估算贷款人的信用风险,为不同借款人提供不同等级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并定期更新信用等级和评分体系。贷中跟踪调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审查模式定期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贷款用途、行为变化不间断地跟踪调查,根据实时监测结果,掌握借款人违约的可能性,弹性调整信贷额度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贷后合理催账,在消费贷款快到期时,提醒贷款者按期还贷,在借款人贷款到期后,专员催贷,降低坏账率,对已经形成的坏账贷款要记录黑名单。

建立多层次征信监管体系。完善的征信体系是信用风险管理的有效保障。各金融机构为了保护各自的信息资源设置屏障,彼此之间没有信息合作,共享数据开放程度低。我国应建立以央行为主导,市场为补充的征信体系,进行全社会跨平台的征信信息整合。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形成以公共征信为主导,私营征信繁荣发展的格局。通过放宽民营征信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给予民营征信机构税收优惠等政策营造有利于民营征信机构发展的制度和政策环境。鼓励民间征信机构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大量积累个人的信用信息,与央行的征信数据实现有效的互补,形成统一的社会信用环境,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具有参考价值的个人信用信息。另外,个人征信行业尚未形成统一的数据采集与报送的行业标准。要求不同的征信机构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个人信息的采集和报送,才能保证数据共享过程中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积极性。加快推进征信信息共享标准化建设,对征信标准进行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完善征信行业基础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征信工作的流程化和科学性。完善的征信系统能够切实增强贷款人的责任意识,营造“重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可以帮助消费金融平台有效识别信用不良借款人和多头贷款,有效实现反欺诈,提升行业整体信用风险控制水平。

加强逾期还款的惩戒机制。借款人信用认知程度差,失信成本低,失信惩戒机制不完善,同时对于严重的失信行为,我国目前缺乏有效的惩戒机制。需要完善监管机制和形成失信惩戒机制等,并加大对失信者的惩处力度,减少平台追责成本。对于有过违约经历的借款人,可以对其进行一定时限的违约标记或者增加该借款人的借贷利率附加项,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多少次按时还款任务,可以解除标记或将利率回归到正常值。限制严重失信者的各项权利,将严重失信者列入黑名单,并限制其在贷款、公务员考试、投保、社保、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权利。同时,采用必要的行政和司法手段惩戒,构建行政、司法和机构三位一体的惩戒制度。建立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约束机制。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可获得利率优惠,信用差的借款人支付更高的利率。在失信者将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的预期下,借款人为获取优惠的信贷机会,会主动约束自身行为,合理负债并按期偿还。

发展专业不良资产催收公司。由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借款人分布范围广且分散,如果借款人发生信用违约,追究起来非常困难,可能收回的资金不足以弥补成本。当前大多数消费金融机构只是把逾期的借款人拉入黑名单,违约借款人依然可以通过其他服务主体获得金融支持。平台追责借款人信用违约成本较高,所以发展专业不良资产催收公司,与消费金融机构共同催收。在贷后管控中扫描借款人贷后信用信息,动态监控借款人的信息变更,及时调整相应催收方案,针对不同的用户或订单设置不同的催收等级,通过短信、电话或线下等不同方式催收,将逾期三个月仍未还款的借款人列入黑名单,必要时提起法律诉讼。另外,催收公司应在各省份设立分公司,负责本省份催收,由此降低由于催收距离遥远造成的高成本,才能使催收更具可行性。

完善消费信贷法律体系和加强监管。以法律标准和行业监督管理控制信用风险,减少信用风险产生。我国目前没有一部统一规范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消费信贷相关的全国性法律,针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所以需要健全社会信用法律和制度,建立消费者信贷违约惩处办法、统一消费信贷法典等制度。同时,还需明确行业行为规范和标准,包括市场准入、市场退出、数据采集标准和从业资质标准等制度,切实维护消费金融服务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营造良好消费金融市场环境。另外,需要强化监管和完善监测体制,平衡创新发展與风险管控的关系。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管手段和方法,提供有效的法律政策,在鼓励消费金融不断创新的同时规范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的发展。加强信息公开,通过制定标准规则和信息披露等自律手段,加强监管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要求其定期披露财务信息和消费信贷的坏账率等,培养市场主体立足长远发展的诚信意识,从而达到识别和控制信用风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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