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基层派出所民警正确行使警察权力
2021-03-15周志强
周志强
“基层安、县域安,县域安、大局安”。公安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更是平安中國建设的基本单元。基层派出所民警行使警察权力,涉及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涉及到派出所从警的每一位同志,是公安机关时刻感知群众冷暖的神经末梢,从基层治理和警民关系角度来说,也是群众对公安工作是否满意的晴雨表。权力虽小,如因有失规范而造成公平正义受损,不仅会触及到党风政风警风层面,更会影响社会心理层面,甚至会伤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伤及公安机关乃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结合当前基层派出所工作实际,在此,对如何保证派出所民警正确行使警察权力谈几点粗浅意见。
大道至简,用权不可任性。作为基层民警,必须在用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当好依法治理的实践者;要弄明白法律规定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尺度,通晓为警从政的底线;坚持把廉洁用权当作生命线,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用身外的党规国法、内心的纪律约束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筑起防微杜渐的防火墙;在法律的框架内想事、谋事、干事、成事。
一、牢记使命、践行宗旨,解决正确行使权力的初心之“问”
权力行使的问题,个人认为主要是民警价值观、群众观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要清楚权力从而何来、为谁行使的问题。哪怕在八小时之外的日常生活中,我们的一言一行,既代表了公安民警的个体形象,也影射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讲大话、不诚信、牛气冲天等等现象,都会导致群众对公安形象的减分。因此,作为民警,不管何时何地,都应该严于律己、注重形象,并时刻加强自身的行为自律和习惯养成,不给公安群体抹黑。对于基层党组织,要开展解决基层派出所民警正确行使权力的初心之问,需要采取“滴灌+漫灌”的灌输教育。以玉山县公安局为例,我们从叩问初心常学常练、筑牢初心深刻领悟、发扬初心坚定信仰等方面锤炼和夯实,积极推进了基层公安机关特别是派出所队伍正规化建设。
二、精准把脉、对症下药,解决权力行使的群众之“怨”
从国家统计部门统计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数据来看,满意系数基本达到95%的指标,也就是群众满意占据了绝对基数。那还有少部分的不满意原因何在,需要我们认真地分析。据统计分析,群众“怨”公安,主要原因还是小偷小摸、诈骗高发,遇有涉及相关案件时,或多或少主观感觉执法上存在不公正、少数民警态度蛮横、特权思想严重、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效率低下等现实问题。因此,我们只有提高执法质量、严打违法犯罪、高效优质服务,才能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基层,不断压实控发案、强破案的责任,通过全警参战、每月排名,由所长调度本所、局长调度全局,针对每一起发案的盗骗案件开展调度,不失为一项有效之举。我们通过建立领导带班日调度、专业队伍强攻坚、整合资源快挽损、建章立制周会商、协调多方联动处、综合施策强担当等一整套的闭环式的解决矛盾问题的机制,促进了群众“怨气”的消除,从而营造了和谐的警民关系。
三、换位思考、公正调处,解决权力行使的社会之“恙”
基层派出所民警作为调解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主力军,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的秤杆子,担负着公平正义的希望寄托。公安部2019年评选了首批100个“枫桥式派出所”,旨在树立标杆以更好地起到服务群众的示范引领作用。基层派出所需要从如何学习“枫桥经验”、践行“枫桥精神”、争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入手,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派出所民警需要懂得换位思考、以诚相待,把每一起纠纷当作自己的“家事”来处理,坚持一颗公心,杜绝掺杂私心杂念。我们采取“五访机制”,即定期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包案化访、会商息访,以机制增效率,切实化解初信初访;通过做实“六联举措”,即接访联席、信息联通、部门联控、警种联动、纠纷联调、问题联治,打牢信访基层基础工作,消化信访存量、控制信访增量;通过局领导带头驻局值班、坐堂接访、挂案追逃、研判会商、走访基层、督导调度、调研撰文等,以上率下、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基层矛盾化解,解决了权力行使的社会之“恙”。
四、突出重点、及时问诊,解决权力行使的形象之“痛”
县级公安机关包括基层派出所有户政、交管、出入境等服务窗口,每年接待大量群众,是警察行使权力的主要阵地,更是公安形象好坏的重要窗口。因此,我们局里充分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开通民意110,对所有窗口办理的每一起业务,请求群众给予评价,对不满意的评价,第一时间落实责任、落实整改,直到群众满意为止,直接倒逼窗口民警,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近期全局近十万的办证量及大量的户口业务,没有一起受到过群众投诉。我们通过重点打造“三个环境”,即优越的营商环境、优良的生态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坚定不移优化服务保障,提升基层派出所形象;依法规范涉企行政行为,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做强基层“大环保警察”品牌,实行环保警察全警化、环侦工作进基层,主动融入秀美乡村建设;细化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在派出所广泛开展“下村服务”,让人民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五、依法履职、学会说不,解决权力行使的治理之“困”
鉴于目前接处警现状,公安机关承接了大量的非警务活动,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仍需我们出警或协调。去了又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不去群众又不满意,还有征地拆迁、创文创卫等非警务活动,消耗了大量的警力和时间。为尽快落实公安部《为公安派出所减负10项措施》,我们正利用玉山县社会治理智慧指挥中心建设的契机,由政府牵头,开通12345热线,邀请其他部门入驻办公,分流非警务类报警求助事项。在解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通过借力打力,主动作为,组织县妇联、关工委、司法局、各乡镇等部门,与派出所一起,逐一落实帮教措施,对个别盗窃成性的未成年人,积极争取市公安局对其执行收容教养行政处罚;在公安机关建设“一站式妇女儿童维权中心”,解决家暴、虐待、性侵等涉及妇女儿童的疑难问题调查处理工作;对当前网络诈骗高发问题,我们立即以联系办名义,召集公安技术部门、金融系统、电信运营商成立了反诈中心,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困,从宣传、冻结、止付、打击、追损等环节着手,全链条、全时空开展宣传和打击,真正解决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单打独斗的困境。
“育人心者,莫先于党恩、莫始于爱民、莫慎于执法、莫止于严纪。”身处基层一线,我们唯有时刻做到率先垂范,时刻做到严于律己,时刻加强广大基层民警“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用”的执法理念,始终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这一根本标准严格要求,才能团结带领广大基层民警,严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为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再立新功!
(作者系江西省玉山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