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护范围划定研究
——以北京市门头沟区为例
2021-03-15姚懿真
欧 楠 ,姚懿真
(1.北京市首都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开发有限公司,100031,北京;2.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00045,北京)
河道周边水陆边界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具有保障河道行(蓄)洪能力、调节水流和维护河道健康等自然与生态环境功能。河道管理保护范围不明确、功能界定不清晰,易致使河道周边开发过度,这一现象在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土地资源紧缺的城市河段尤为明显。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被侵占,不仅会影响水利工程管理运行、危害行洪安全,而且会因权属不明引发水事纠纷,给行政许可和审批带来一定困难。河道管护范围的划定是河道保护、管理、执法的前提,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保障,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以北京市门头沟区河道管护范围划定为例,对河道管护范围划定开展研究。
一、研究区概况
门头沟区位于北京城区正西偏南,东与石景山、海淀接壤,南与丰台、房山相连,西与河北省涞水、涿鹿为邻,北与昌平和河北省怀来交界。东西长约62 km,南北宽约34 km,总面积1 455 km2。门头沟区是北京市生态涵养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山区面积占比高,山坡陡峻、水系发达,极易由暴雨引发洪水灾害。
1.自然地理概况
门头沟区地处华北平原向内蒙古高原过渡的山地地带,属太行山余脉,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区内西北部以各种石灰岩为主,东南部以火山岩、沙页岩为主。
门头沟区位于我国暖温带向中温带过渡地带,处在东部湿润区和西部干旱区之间,属中纬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凉爽湿润,冬季寒冷干燥。区内降水量自东向西逐渐减少,受中纬度大气环流不稳定和季风影响,降水量年际变化大,多年平均降雨量468.24mm(1976—2011年)。区内植被种类繁多,水平、垂直地带性明显。
2.河流水系概况
门头沟区河道分属海河流域3个子流域,分别是永定河流域、大清河流域和北运河流域。永定河流域是区内最大流域,面积1 368.03 km2,占全区总面积94%,水力资源较丰富,现建有国家大型水电站3座,乡镇小水电站2座。区内大清河流域面积73.2 km2,主要分布在门头沟区东南部,主要河道为潭柘寺西沟和潭柘寺东沟。区内北运河流域面积13.8 km2,位于门头沟区北部雁翅镇,面积较小,没有明显沟道。
3.暴雨特性及历史洪水情况
门头沟区暴雨洪水空间分布不均,官厅山峡地区崇山峻岭,支流众多,坡陡流急,植被差,易产生较大洪水;洪水年际变化很大,最大年洪峰流量为 5 280m3/s(1924 年),最小年洪峰流量仅 120m3/s(1945 年),丰枯洪峰流量差距达44倍;洪水年内分配不均,集中在汛期7—9月。
门头沟区历史上泥石流灾害较为频繁,据史料记载,1867—1949年共发生泥石流9次,平均约9年一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1988年又发生2次较大泥石流灾害。2012年7月21日,门头沟区遭遇1951年以来最大的一次暴雨过程,多处水务基础设施受损。
二、河道管护范围划定原则及方法
河道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河道管护范围)划定以规划河道上口线(河道蓝线)及绿化隔离带线(河道绿线)为基础,其中河道管理范围包含河道规划堤防、护堤地及巡河路等,河道保护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线至河道绿化隔离带线之间。
1.河道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确定,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为保护堤防安全、河道扩宽、抢险取土、抢险运输、绿化及布设水务设施等留用的土地,一般是起自堤防坡脚并外延一定宽度);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无堤防河道若位于平原区及山区建设区,基本为人工渠化河道,具有明确的现状河道上口;而若位于非建设区内,则多为不规则断面的天然河道。
结合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并考虑建设区与非建设区河道在河道形态、蓝线划定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本研究将河道划分为建设区河道及非建设区河道,其中建设区河道又分为有堤防河道和无堤防河道。
2.划定原则
(1)建设区河道管护范围划定原则
建设区已编制规划的河道,以河道规划为基础,并根据规划部门提供的道路定线、拨地、基本农田资料以及水务主管部门提供的最新实测图等资料,复核规划河道上口线及绿化隔离带两者与规划建设用地、道路定线、拨地及基本农田的关系,存在矛盾的进行适当优化调整。
建设区未编制规划的河道,先编制河道规划方案,再根据规划河道上口线、绿化隔离带宽度、实测地形图、周边现状、规划建设用地、道路定线、拨地及基本农田等,确定规划河道平面位置及规划,划定河道管护范围。
规划河道上口线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若受制于现状地形、建成区、道路及村庄等因素无法避让时,应结合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确保河道规划方案落实。
(2)非建设区河道管护范围划定原则
非建设区河道管护范围划定应统筹考虑城乡河湖地表水域的整体性、协调性、安全性和景观生态要求,加强对水域空间的保护和管理,保障城市防洪防涝安全。尊重水系现状和历史沿革,河道管护范围应界定清晰、控制要求明确。结合上位规划,合理空间布局,处理好水域空间用地与其他城市规划用地的关系,蓝线规划应与相关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生态规划等)相互协调。协调好与其他城乡建设用地的关系。
(3)河道管护范围与道路红线冲突时的划定原则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北京市河湖管理保护条例》《全国河道(湖泊)岸线利用管理规划技术细则》《城市蓝线管理办法》,河道管理范围线和保护范围线若与河道周边既定规划道路红线相互交叉冲突,可避让规划道路红线,最终以钉桩结果为准。河道管护范围线划定后,如新增道路红线与管护范围线冲突,可协商确定,原则上不影响防洪及河道管理。
图1 建设区有堤防河道管护范围示意图
图2 建设区无堤防河道划线范围示意图
3.划定方法
(1)建设区有堤防河道管护范围划定方法
建设区有堤防河道,根据堤防等级确定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河道蓝线范围为两堤内顶线之间范围,管理范围为堤脚线外延一定距离 (护堤地);保护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外延一定距离,建设区内河道护堤地外的绿化隔离带即为保护范围。如图1。
(2)建设区无堤防河道管护范围划定方法
建设区无堤防河道,河道蓝线范围为河槽与地面交线间范围,管理范围为规划河道上口线外延一定距离(巡河路),保护范围为河道管理范围外延一定距离,建设区内河道巡河路外的绿化隔离带即为保护范围。如图2。
(3)山区无堤防天然河道划定方法
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河道标准,划定方法为设计标准下洪水淹没范围,洪水淹没线即为管理范围线。
三、门头沟区河道管护范围划定
门头沟区山区面积占比高达98.5%,平原面积有限。区内集中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平原地区,包括门头沟新城、军庄镇镇中心区及潭柘寺镇镇中心区等。本研究中建设区河道主要为上述三处区域内的河道,非建设区河道主要为山区河道。
1.平原中小河道划定方案——以西峰寺沟为例
西峰寺沟位于门头沟新城,是冯村沟的一条支流,起源于西峰寺,经苛梦陀、何各庄,在卧龙岗汇入冯村沟,汇合口以上流域面积15.24 km2,河道长7.6 km。
根据 《北京市防洪排涝规划报告》,门头沟新城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故西峰寺沟的设计标准为50年一遇。西峰寺沟已编制河道规划方案,规划河道上口宽24~36m,两侧自规划河道上口线向外划定10~15m为绿化隔离带。
西峰寺沟管理范围划定的起点为苛萝坨村北现状桥处,终点为冯村沟,划定长度为6.05 km。西峰寺沟位于门头沟新城内,且两岸无堤防,可按照建设区无堤防河道划定管护范围。根据河道两侧现状用地条件、规划用地条件、规划道路情况等综合确定,管理范围为规划河道上口线(河道蓝线)外延5m(含巡河路),保护范围从管理范围线外延伸至绿化隔离带。管理范围面积为0.28 km2。
2.山区天然河道划定方案——以七里沟为例
七里沟为永定河一级支流清水河下游南支,河道走向大致呈南北向,南高北低,流域面积37.35 km2,主河道长9.89 km2,主河道纵坡53.99‰。七里沟流经梨树台、张家村、杨家村、吕家村,于七里坟汇入鳌鱼沟。
七里沟主要防护对象为斋堂镇张家村、吕家村、杨家村,根据《北京市防洪排涝规划报告》,农田及村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故七里沟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
七里沟管理范围线划定的起点为斋堂镇张家村南上游约2 700m,终点为鳌鱼沟,划定长度8.42 km。七里庄沟为山区天然河道,且两岸无堤防,可按照无堤防山区天然河道划定管护范围:划定七里庄沟1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该淹没线即为七里庄沟管理范围线,管理范围面积为0.25 k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