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出圈”
2021-03-11杨凯奇南方周末实习生宋一顺
南方周末记者 杨凯奇 南方周末实习生 宋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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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毓群在提案中建议,可以推进新能源发电与电化学储能协同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新疆金风科技董事长武钢则认为,可以在新能源基地边直接发展循环经济产业集群,进而在全国范围内推动碳中和示范工程。
让碳交易活起来
如果说碳监测和煤电达峰是典型的政府行为,是“看得见的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就是那只“看不见的手”。
不过,这只手还有些孱弱。我国碳市场试点从2013年的深圳发起,逐渐扩展到8省市。据中信证券发布的碳达峰系列报告数据,试点7年后,2020年8个地区碳市场合计成交只有16亿元,多数地区交易均价在20-40元/吨。与之对比,欧盟碳市场的碳排放权价格已达30欧元(232元人民币)/吨。
较低的价格、冷清的市场,不利于碳交易发挥对企业碳排放的约束作用。“碳排放权的价格太便宜,企业只要买买买就好,不(把减排)当回事了。”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志青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地方碳市场试点已有多年,碳中和的议题早已进入金融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注意到,以现货交易为主,金融化程度不高,是我国碳市场发展面临的一大问题。欧盟、美国等碳市场在建设之初就内置金融功能,一开始就是现货期货一体化市场;而中国碳市场的金融属性一直未予明确,虽然如深圳等部分试点推出了包括碳衍生品的碳金融产品,但交易规模很小。
他建议赋予碳市场金融属性以刺激市场活跃度,生态环境部门重点负责“一级市场配额管理”,而由金融部门对碳交易的二级市场进行金融监管。
“每每到6月碳配额清缴时,碳市场交易量偏多,价格突涨,而平时交易冷清,导致价格波动很大。”李志青认为,企业在平时无法预估自己还缺多少碳排放权,只有到临清缴时才能确定,导致平时交易缺乏标的物。加强碳市场的金融属性,开发碳交易金融衍生品,就可以形成一定的对冲机制,提高企业平时交易的积极性。
金鹏辉建议完善碳市场法律法规制度、金融机构、碳资产管理公司等非控排主体的市场准入资格等。此外,要明确碳减排中长期路径,制定可行的年度减排计划。并在此基础上,明确碳市场对每年减排计划的贡献率及相应配额目标。
李志青亦指出,如果赋予碳交易金融属性,还要加强相应监管,确保碳市场服务于减排的总体目标,而非投机套利。
姜希猛则认为,无论是新能源替代还是碳市场,都是从碳排放的“供给侧”寻求解决路径。而在碳排放的“需求侧”也即公众环节,也应形成低碳生活的社会共识。“未来能源结构转型后,新能源发电要支撑大部分社会需求,所付出的努力将比火电高许多。我们更应从一点一滴做起,珍惜身边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