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前代表们关心这些问题
2021-03-08王珏婧
王珏婧
为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准备工作,近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卓庆,副主任徐泽洲、沙海林、蔡威、高小玫、肖贵玉、莫负春和秘书长赵卫星分别召开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对市“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意见建议。代表们在充分肯定本市2020年各方面工作的同时,就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积极建言献策,发表了很多真知灼见。
营商环境:跑出“加速度”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自《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半年来,上海的营商环境已进行了革命性的流程再造,疫情防控下的上海营商环境成色依然出色。优化营商环境,跑出上海“加速度”是代表们的共识。
科学设置行政审批期限。“当场办结” “立等可取”本是政府为缩短行政审批时限而进行的自我革命,但代表们发现,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要求服务对象提前送交审批材料或委托第三方专业申请公司进行申请操办的情况,仅仅单纯地在结果上缩短了审批时间。代表们建议应当从实际出发,综合评判,科学合理地设置审批期限,真正提高便民利民程度。
推动优化涉外营商环境。上海外资企业在疫情下能够快速“回血”源于上海原生经济强韧的支撑。有代表提出,在推动《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外商投资条例》等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贯彻落实过程中,要继续加强与外国驻沪领馆、商会等相关机构的交流沟通,持续加强涉外营商环境建设。有代表建议,可以针对在沪的总部型经济制定一些配套政策,进一步提升上海总部概念。
促进“灵活用工”及其管理。疫情之下,各种形式的灵活用工涌现,但灵活就业者往往面临着税率较高、缴纳不便以及社保缺失等实际问题。有代表建议尽快针对灵活用工模式制定相关的政策或法规;通过指定或委托具有公信力的平台机构统一解决灵活用工人员社保缴纳以及便利缴税等问题;将灵活用工人员的服务行为与个人诚信机制挂钩。
呼吁职能部门柔性施策。由于疫情的不可抗力,不少企业为维持基本运营而减少了各项支出,其中部分企业由于无力承担而未补缴全残保基金,导致企业社保账户被封。有代表呼吁在企业应补缴残保基金的法定义务不变的前提下,建议人社局是否可以采用非一次性补全的代扣缴办法,通过设定补缴的过渡期,给予相关企业缓冲以渡过困顿难关。
积极发展地方私募股权基金。2020年的私募基金行业发展迅猛,有代表指出,上海要维持优势、真正大力发展地方私募股权基金,还有几大问题需要解决,主要在于政策的综合性、制度的集成还不够;在利用外资方面还不是很充分;政府引导基金对社会资本的撬动作用还不是很强;税收方面的政策还不是很清晰。还有代表认为,股权融资将成为必然,应当对金融资源的配置与经济发展更好结合这个课题进行前瞻性的研究。有代表谈到,我国的企业融资总量大,但结构不合理,建议加强研究供应链融资问题,融资过程中要更多地使用大数据提高办理效率。
老小旧远:腾出“新空间”
“老小旧远”,这是伴随着上海人心头多年的年度关键词,一切围绕着这个关键词的政府动作既是民生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如何在原有基础上增新赋能,“螺蛳壳里做道场”便是这些民心工程的生动诠释。
完善长护险政策。人口老龄化是上海过不去的坎。经过3年的探索和实践,上海市长护险已构建起较完备的政策体系、服务体系以及科学的评估体系,但护理人员缺乏、受益人群较少、评估时间较长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代表建议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或按原政策可以享受服务的老年人自理部分费用后继续享受服务。也有代表建议适当调高受益人群年限,与延迟退休政策接轨,从而缩短评估审批时间,尽早让确有需要的老年人获得基本保障。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本市即将施行的《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几乎涵盖了养老服务的绝大部分热点难点。如何把条例中的“硬指标”落实好?代表们建议上海要更加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在出台公共服务政策时,要充分考虑上海老龄化人口结构的特点,人大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执法检查。有代表指出,要加大对郊区社区养老服务的规划指导和帮扶支持;15分钟养老生活圈内布局的餐饮要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适度提高困难群体的补贴标准,改进市民先支付、后报销的现有模式;政府有关部门要针对民营养老机构的房租减免、老人餐补、护工培训等方面研究政策加以扶持;明确老年教育的牵头部门,支持各类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主体通过多种形式举办或者参与老年教育,推动养教结合。
也有代表认为,除了普遍存在的养老服务、老年人精神关照等问题,老年社团引导同样是社会问题,尤其要注重发挥年轻老年人(65岁以下)的活力,通过社会组织发挥余热、造福社会,让老年人也能成为城市建设的“生力军”。
规范住房保障。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至今,房屋征收政策已多次变更。有代表发现,法院对私房房产所有人和承租人的动迁安置分配案件审理存在着“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建议统一司法裁判标准,避免造成社会矛盾,保持政策延续性。对于动拆迁安置、离婚后申请经适房等情况,要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根据实际情况办事。
重视农民住房土地。《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沪府令16号)》自2019年出台至今,各区、各乡镇的做法尚未统一。有代表建议,对于远郊农民户口问题及涉及的旧房修建,有关部门要深入调研,不要搞“一刀切”,市级层面要加强对各区的指导,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保障政府规章真正落实。例如对于征地时未满16岁的“小农民”所具有的农业户口,有代表建议,对一些已经完成撤建制的村民小组中的“小农民”实行保障性农转非;对建制未撤除的,在土地换保障过程中进行政策倾斜;对所有“小农民”,采用部分自负部分政府托底的原则给予保障。
推进远郊便民服务。有效的“三室一点”便民服务建设为远郊农民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由于相关手续较为复杂,申报条件较为严苛,导致一些便民服务项目无法顺利推进。有代表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以研究,降低门槛、简化流程,促使農村便民服务政策落地生效。
重视学生身心健康。近年来,校园事件频频发生,早发现、早干预、守护学生身心健康是社会共同的呼吁。有代表建议,学生心理健康尤为重要,要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要将体育课的教学目标放到强身健体,避免中小学体育课重测试、轻活动的现象;要推进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学生融入校园生活做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医疗卫生:抓住“窗口期”
在近年来药品加成的取消、耗材政策的调整以及2020年疫情影响下,医院门诊率及住院率较往年同比大幅下降。当前医疗服务的价格体系缺乏常态化的调整机制,医院难以收支平衡。医院的“运行难”让“就医难”愈发严峻。
合理规划药品采配量。带量采购本是为了压低药品价格的利好机制,如今却遇到多个瓶颈问题:常用药价格便宜但药效偏低;进口药及合资企业生产药既配不到又无法自费购买;许多老年人常用药品只能在三级医院开方购买。代表们纷纷表示,带量采购不能单一以价格取胜,对于常规药品的社区下放配发要合理。
探索商业保险与基本医疗的互补衔接。有代表提出,创新医疗器械由于缺乏临床药物经济学的支撑数据,被医保“拒之门外”,建议上海试点探索创新医疗器械医保准入政策,给予2年试用期,为创新产品临床推广和医药经济学评价提供依据。另外,在医保支付方面,鼓励医保参保人员购买普通的商业保险,探索引入商业化保险等多层次支付机制,还有代表建议可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实现理赔条款代码化,符合条件自动支付,让市民报销商业保险时更加便捷。
完善家庭医生服务机制。居家养老需要庞大的社区支撑体系,其中包括家庭医生。有代表指出,居民们普遍反映签约后的获得感不强,原因之一就是一個家庭医生对应服务家庭户数较多、应接不暇,同时,就诊费用、优先转诊等较前并无差别。代表建议要制度先行,通过增加家庭病床数量、提高社区卫生院的医疗水平、减少自费药种类等方面节约市民就医成本,让居民群众通过签约能够获得实实在在的就诊便利。也有代表建议,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必须要加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和经费投入,此外也要抓好生物医药等其他学科技术人才和应用人才的培养。
城市更新:开拓“新世界”
荣获世界智慧城市的上海正面临着数字信息安全的挑战,简单的电子政务将从搬到网上逐步过渡到以数据化运营为核心,城市即将开启数字治理2.0的新阶段。
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在关注城市数字化转型的同时,代表们纷纷表示,要注重顶层设计和制度保障问题,处理好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放和管的关系。有代表建议要坚持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公共数据的国有属性,防止企业对数据的垄断;要推进共享机制、透明机制,避免重复建设;要建立市场机制,让数字资源在交易后产生价值;上海围绕数字信息安全完善机制、防范个人信息的泄露进行立法。
建设城市高端文化设施。本市高端演出场所和文化娱乐设施相对集中在市中心和浦东新区,对应的文化产品供应也很丰富,但就整体布局而言还有较多盲点。有代表建议文娱场所的整体规划要有均衡的配套布局和文化产品供给。
盘活闲置土地资源。上海城市用地紧张,闲置多年的拆迁地造成了稀有土地资源的浪费。在多场座谈会中,代表们不约而同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排摸和评估,把符合条件的地块暂时改作临时绿化、停车场、居民休闲健身等公益性项目,为市民提供便利。
强化人民主体地位的宣传。居民自治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在各级政府出资出力建设的情况下,“美丽社区”建设多年的成效仍没有明显显现,有代表建议,除了由政府在公平性、资源性等方面提供帮助,更需要宣传、推动、强化居民对“美丽社区”建设主体地位的认同,从而积极开展社区自治建设。
配套城市更新需要。城市更新建设需要配套的管理团队与执行团队。代表建议,本市人行道的路面管理状况不佳,可以借鉴“河长制”设立轮流担当的“道长制”激活沿路的社会力量,通过社会、探头、城管的合力,使“一网统管”真正发挥效应。有着近万名规模的行政执法队伍是城市基础管理的中坚力量,代表建议除了将城管力量下沉街道,还需要明确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发展的规范和专业标准,在队伍管理上遵循统一招考和分散使用的原则。
助力“一江一河”发展。跨苏州河发展的“三区一带”在历史上较为偏僻,原有城市规划一致将苏州河区域划在集建区之外。代表们建议,要充分重视苏州河发展带分属三个行政区管辖的特征,立法保障和促进这片公共空间的通畅性、公共服务的体系化、公共文化的普适性,对未来苏州河进行统一整治、景观打造以及其他功能升级必将带动该区域的大发展。
此外,代表们还就金融风险防范、科创中心建设、虹桥枢纽建设、临港新片区建设、轨道交通建设及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电梯使用安全、网约车服务、残疾人服务、公共服务设施等多项问题提出建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