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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徽宗的慈善事业

2021-03-08林汣严

视野 2021年2期
关键词:乳母宋徽宗林彪

林汣严

近读美国汉学家伊沛霞(Patricia Buckley Ebrey)的《宋徽宗》一书,发现她给了宋徽宗极高的评价。伊沛霞不否认宋徽宗存在“虚荣”、“过分自信”这类缺点,但她认为,宋徽宗仍是一个很伟大的皇帝,理由是:“作为皇帝,徽宗应该为他的雄心壮志,以及对许多崇高事业的支持而受到称赞。当时的全国学校教育制度,以及为病人、无家可归的人提供的慈善救助,这些都是非常了不起的创举。还有编印书籍也值得称道……”

这显然与多数中国人对宋徽宗的印象,是大不相同的。

该书中,有一个小节专门介绍宋徽宗为宋朝民众提供的“慈善福利事业”。伊沛霞说,宋徽宗与他的宰相蔡京一起讨论如何“为穷人、残疾人和病人提供慈善福利”,然后创办了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三大前代未有的福利机构。具体来说:

一、居养院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向那些无法维持自身生计的人提供食品、衣服和住处,尤其是没有成年子女的寡妇和鳏夫,以及孤儿和弃儿”。按当时的规定,成人每人每天可以领取0.7升大米,儿童减半,每天还有十钱的小额现金,冬天每天有五钱的取暖费。

二、安济坊提供的是基本医疗保障。该机构相当于一种为穷人设置的治病医院,安济坊的管理条例“要求医师记录他们收治病人的数量,以及死亡人数,并基于这些记录信息奖赏和提拔那些最成功的官员。例如,一名每年收留五百至一千名病人且病人死亡率不高于20%的官员,每年可以获得五十贯的奖励”。同时,该机构收容隔离病人,也有防范瘟疫蔓延的功能。

三、漏泽园旨在为城市贫民提供安葬之地,也就是公墓。机构的管理条例规定“官员应记录每块穴地埋葬的死者信息,且每个墓穴至少要挖三尺深。和尸体一起下葬的标志上要记录死者的姓名年龄和埋葬日期”。

这些福利机构,如果按其设计初衷正常运转,自然会需要相当规模的资金支持。伊沛霞说:“政府如何为这么大规模的福利事业提供资金呢?这似乎要归功于蔡京在财政管理上的奇才”。

确实,这三大机构是宋徽宗与蔡京所创,二人围绕着这三大机构,也耗费了不小的财力与精力。但遗憾的是,这些机构并未给民众带来多少真正的实惠,反成了两宋之交有识者们的批评对象。比如陆游曾引用了当时的流行语,说这三大机构的实质,乃是“不养健儿,却养乞儿;不管活人,只管死尸”。

与陆游年龄相仿的洪迈,则记下了一出讽刺杂剧。剧中,演员们分别扮成儒道释的代表,各自赞颂本派的学问。儒者说自己的学问是“仁义礼智信”这五常;道者说自己的学问是“金木水火土”这五行;僧者说自己的学问比前两人都要深邃,是“生老病死苦”这五化。前两人不服,拿五化挨个质询,僧者回应说:“生”就是朝廷建了学校让人有地方读书,“老”就是朝廷建了孤老院让老人有地方养老,“病”就是朝廷建了安济坊让人有地方看病,“死”就是朝廷建了漏泽园让尸体有地方掩埋。问到什么是“苦”,僧人却闭上眼不说话了,催促再三才皱眉答道:“只是百姓一般受无量苦。”

洪迈说,台下的宋徽宗,受了这般讽刺后,“为恻然长思,弗以为罪”,不开心,沉默许久,但没有责罚台上的杂剧演员。当然,宋徽宗是否真的看过这出讽刺剧,已无从考据;但洪迈这些知识分子很喜欢这出杂剧,是毋庸置疑的。

就字面涵义来看,居养院、安济坊与漏泽园,明明都是很好的福利政策,何以到了陆游、洪迈这些人眼中,却成了恶政?

对此,陆游有一段简略的解释。他说:“崇宁间……置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所费尤大。朝廷课以为殿最,往往竭州郡之力,仅能枝梧。谚曰:不养健儿,却养乞儿;不管活人,只管死尸。盖军粮乏、民力穷,皆不问,若安济等有不及,则被罪也。”大意是:宋徽宗崇宁年间,在全国范围内设置居养院、安济坊与漏泽园,花了很多钱。朝廷对这件事的执行考核得非常严格,许多州郡耗尽了人力财力,才得以勉强过关。所以民间有俗语讽刺说:不养健儿,却养乞丐;不管活人,只管死尸。军粮不够吃,民力已耗尽,这些事地方官府都可以不管不问,但安济坊等事,如果做得不到位,上面不满意,地方官府可就要获罪了。

这种只向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考核制度,最后带来的是一种荒诞的结果。《宋史》里说:“蔡京当国,置居养院、安济坊,给常平米,……州县奉行过当,或具帷帐,雇乳母、女使,糜费无艺,不免率敛,贫者乐而富者扰矣。”——地方官府为了应对考核,也为了借机敛财,把正常的福利救济搞成豪华大餐,不但给屋子装修上帷帐(一般只有富贵家庭才用得起),还给受救济者雇请乳母与女仆,搞得穷人很开心(好享受)、富人很烦躁(要出钱)。

其实,宋徽宗自己后来也意识到了这一点。1109年,他在诏书里说:“闻诸县奉行太过,甚者至于设供张,备酒馔,不无苛扰,其立法禁止,无令过有姑息。”大意是:我听说地方州县执行得太过火了,甚至有些地方在救助贫民时,搞起了宴会,办起了酒席,以后不许再这样干了。

1110年,宋徽宗又在诏书里说:“比年有司观望,殊失本指,至或置蚊帐,给酒肉,食祭醮,加赠典,日用既广,糜费无艺,少且壮者,游惰无图,廪食自若,官弗之察,弊孰甚焉。”

大意是:往年有关部门干的事情,实在是太离谱,竟然到了给受救助者置办蚊帐、提供酒肉的程度,钱花得毫无节制,助长了身强力壮的年轻人的懒惰,他们成天游手好闲,白吃白喝,地方官府全然不管,实在是太过分。

1120年,宋徽宗又下诏:“有司不明先帝之法,奉行失当,如给衣被器用,專雇乳母及女使之类,皆资给过厚,常平所入殆不能支。天下穷民饱食暖衣犹有余峙,而使军旅之士廪食不继,或致逋逃四方,非所以为政之道。”

大意是:相关部门不明白政策精神,在具体实施中出了许多问题。比如给救助者提供衣服被子和家具器物,还给他们雇佣乳母和女佣,如此这般做得太过了,国家的常平仓利息根本负担不起。天下的穷人吃饱穿暖还有剩,军队里的士兵却吃不上饭纷纷逃跑,这样搞是不行的。

其实,之所以搞出给受救助者提供华服美屋、乳母女仆这种荒唐之事,与“有司不明先帝之法”之类毫无干系,关键仍在陆游所说的“朝廷课以为殿最”这几个字。

按宋徽宗的规定,开封城内由“提点刑狱司”负责检查这些福利机构的具体执行情况,御史台也有弹劾的权力;京城之外由“提举长平司”负责监督,其他部门也可以举报。这些情报网,让宋徽宗了解到了许多营私舞弊的情况。比如,1106年,他发现有些州县刻意控制安济坊、漏泽园的救助人数,还用无病之人和已下葬之人填在表册里充数,来应付考核,他随即下诏对这些人“杖一百”。同期,他还发现有些州郡的漏泽园为节省人力选择浅埋尸体,导致其很快就裸露在外,又下令制定了必须至少深埋三尺的标准,命各级机构严加审查。

为了刺激地方官府的积极性,宋徽宗还将居养院、安济院办得好不好,搞成地方官员能否越级升遷的捷径。比如溧阳县知县仅仅因为将居养所的屋子分成男女两个版块,就得到了“转两官升迁”、“进官三等”的超额奖励;另一位“左班殿值”蒋迪,则因为办理安济院不力,被徽宗下诏降官一级——诏书未提及蒋的具体劣迹,可知他的办理不力乃是一种笼统的印象。如此这般引导之下,地方官府为了竞争出位,自然会绞尽脑汁,将提供基本救助搞成提供华服美屋与乳母女仆。

宋徽宗与蔡京还曾试图对居养院、安济院与漏泽园实施“数目字管理”。比如安济坊里的每名医生都会有一本“手历”,上面记载了这名医生经手医治的患者的痊愈数和死亡数。每年岁末考核时,就拿“手历”里的治愈率和死亡率来做依据,不合格者要接受惩处。问题是:这种想当然的“手历考核”,并不符合医学常识——有些病患者可以自愈,而有些病无论医生如何努力也不可能治愈,所以它推行下去之后,产生的直接结果是各地州县不约而同弄来一批批无病之人,装模作样进到安济院中看病,然后装模作样“痊愈”,以完成“数目字管理”中的治愈比例。更有甚者,还发生过这样的荒唐事:

“当安济坊法行时,州县医工之良者,惮于入坊。越州有庸医曰林彪,其技不售,乃冒法代他医造安济。今日傅容平当来,则林彪也;明日丁资当来,又林彪也;又明日僧宁当来,亦林彪也。其治疾亦时效,遂以起家,然里巷卒不肯用。比安济法罢,林彪已为温饱家矣。年八十余乃终。”

这段故事出自陆游的见闻。大意是:宋徽宗时代推行安济坊时,各地州县的好医生们都不肯进坊工作(显然,这种现象基于两个原因,一者是如前文所述,对医生的考核不符合医学常识,一者是许多医生害怕数据统计,对自己能否达成朝廷规定的痊愈率并无信心)。越州有一个叫林彪的庸医,没有病人愿意找他,于是他就冒用其他医生的名字去安济坊里混吃混喝。今天该傅容平到安济坊给人看病,来的是林彪;明天该丁资到安济坊给人看病,来的也是林彪;后天该僧宁到安济坊给人看病,来的还是林彪。这人治病有时候也有点效果(多半是碰上了自愈,或遇上州县官府用健康者代替病人来凑数),但街坊四邻还是没人敢找他看病。等到安济坊政策废除,这林彪已混成了一个温饱之家。他活到八十多岁才死。

遗憾的是,以上种种,并没有进入到美国汉学家伊沛霞的视野(或未被她接受为事实)。于是,她眼中的宋徽宗,就成了一位“应该为他的雄心壮志,以及对许多崇高事业的支持而受到称赞”的伟大皇帝。

(摘自“腾讯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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