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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解释下的并列结构“A and B”研究:回顾与展望

2021-03-07均,李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连词句法语义

黄 均,李 莉

(1.陕西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西安 710062;2.成都文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成都 610401;3.成都天府新区正兴中学,成都 610218)

“And”一词由早期作为话语的连接手段慢慢演变成为含义和用法最广的并列连词。[1]930并列连词的主要功能表现在能将两个及以上的语义相关、语法层次相似、句法功能相同的成分连接在一起,从而表达具有并列结构特征的语义内涵。由并列连词“and”连接A和B两项成分所构成的表达式“A and B”,A和B之间的语义内涵除并列关系外,还表达因果、顺序、条件等几大主从关系,并呈现出具体的句法特征。[1-3]语言学研究不应局限于对该语言现象的语法特征和语义内涵进行简单描述,而需要深入分析该语言现象背后存在的内在动因。对于形成表达式“A and B”句法特征背后的因素,目前学界基于功能理论即语法化、语用学和认知语言学理论框架下展开了一定的研究。[4-9]但相关研究成果却散见于各处文献,重要研究成果也未能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且鲜见对上述研究成果进行评述并提出后续研究方向的文献。为了弥补当前研究的不足和利于后续研究的深入,本文立足于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重要研究成果,进行系统性的梳理和探究。

一、语言事实:“and”的句法分布特征及语义关系

语言学研究始于对语言现象的全面分析和深刻认识。目前对于“and”作为并列连词的句法特征和语义功能的描述性研究,具有代表性的有Quirk、王成芳、杨联平等学者,他们分别对“and”的句法特征和连接成分的语义关系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总结。[1-3]

(一)“And”具有的句法特征

1.分句句首

例1 a. John plays the guitar, and his sister plays the piano.

b. *John plays the guitar; his sister and plays the piano.[3]

在例1(b)句中,将“and”置于后一分句的中间则引起语法上的错误,因此“and”只能出现在分句句首。

2.连接两个固定顺序的分句

例2 a. He died and he was buried in the cemetery.

b. He was buried in the cemetery and he died.[3]

改变例2(a)句和(b)句中A和B的前后顺序,则表达不同的语义逻辑关系。因此,“and”所连接两个分句的前后顺序不能随意交换,若交换顺序则会改变其逻辑关系或者不可接受。

3.前面不能出现另一个连词

例3 *He didn’t want to do it, but and he did what he was want.[3]

“And”引导分句时前面若出现其他任何连词,则会造成语法错误。

4.连接从属分句及两个以上的分句

例4 He asked to be transferred, because he was unhappy and because he saw no prospect of promotion.[3]

例5 Father is watching TV, (and) Mother is knitting, and Grandpa is dozing in the chair.[3]

例5中第一个并列连词可以省略,但第二个不能省略。

5.连接谓语及述谓结构

例6 Jim peeled and chopped the onions.[3]

例7 They should have washed the dishes,

dried them, and put them in the cupboard.[1]953

6.连接单个词或短语

(1)名词及名词短语

例8 a. [John]and [Mary] make a pleasant couple.

b.*John makes a pleasant couple, and Mary makes a pleasant couple.[1]953

例9 a. John and Mary know the answer.

b.= John knows the answer and Mary knows the answer.[1]953

例10 John and Mary won a prize.

a. John and Mary each won a prize.

b. The prize was awarded jointly to them both.[1]954

例8(a)句并不等于(b)句,例9(a)和(b)句子意义相同,而例10句存在两种解释且都是合理的。对于例10为何有此两种意义,其概念基础是什么,文中基于认知语法框架下对此有合理解释。

(2)形容词及形容词短语

例11 The journey was long and extremely arduous.[1]967

例12 The souvenirs they bought were very cheap and gaudy.

a. [very cheap]and [gaudy]

b. very [cheap] and [gaudy][1]968

例12同样存在(a)和(b)两种解释,如改变句子顺序则会消除歧义,如“The souvenirs they bought were gaudy and very cheap”。

(3)副词、介词及其相应短语

例13 He complained strenuously and often.[1]968

例14 John complained both to Mary and to Peter.[1]969

从上述“and”具备的句法特征得出:“and”对其连接成分的语法性质并无具体限制,通常语法地位相等的成分就能与“and”相连;表达式中“and”只能出现在A和B之间;“and”的前面不能出现其他连词。

(二)A与B成分间的语义关系

在“A and B”表达式中,A与B之间具有八大语义关系:因果(consequence/result)、 顺序(sequence)、对比(contrast)、让步(concession)、条件(condition)、近似(similar)、补充(addition)、解释(explanation)等关系。[1]930-932,[3]

1. A是原因,B是结果,属于因果关系

例15 I missed the supper and I’m starving.[3]

2. A动作发生在B动作之前,为先后顺序关系

例16 He knocked at the door and (then) went in.[3]

3. A与B形成对比关系(contrast)

例17 Mary is interested in music and Jim is fond of sports.[3]

4. B相比A是意外,表达让步关系

例18 She tried hard and (yet) she failed.[1]931

5. A是B发生的条件

例19 Give me some money and (then) I’ll help you escape.[1]931

A是祈使句,是B发生的前提条件,相当于“If you give me some money, (then) I’ll help you escape”。

例20 One more word from you, and I phone the police.[1]931

例20中,A表达的是一种命令并非例19中的祈使句,B是听话者服从A命令的结果。

6. B与A在观点上近似

例21 A trade agreement should be no problem, and (similarly) a cultural exchange could be easily arranged.[1]932

7. B对A进行补充说明

例22 He has long hair and (also) he often wears jeans.[1]932

8. B是对A的进一步解释

例23 There’s only one thing to do now—and that’s to apologize.[1]932

在上述八大语义关系中,只有对比、近似、补充三种关系A与B的位置可以进行互换而不影响语义逻辑关系且语法正确,其他几种关系则不能进行互换,否则会引起语法或逻辑上的问题。

通过分析,我们对并列连词“and”的句法特征和语义关系有了基本的认识。但是,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究:(1)上述语言现象背后存在的内在动因;(2)是否还存在“and”引导的其他复杂并列结构现象及其内在动因。对于第一个问题,本文扼要回顾目前学界基于功能理论即语法化、语用学和认知语言学中的象似性、构式语法理论对相关内在动因的解释。对于第二个问题,我们重点讨论认知语言学中的认知语法理论对此进行的深入分析。认知语言学理论包含象似性、构式语法和认知语法等主流理论分支,根据本文的研究重点,分为两部分予以分析。

二、语法化理论视域下的研究

并列连词“and”构成的表达式“A and B”,除表达并列关系外,还具有原因、条件、目的之类的主从语义关系,即B的理解要依赖于A所提供的语义环境。表达式“A and B”的语义表达处于表并列关系和表主从关系的连续统之中。[4]探讨形成主从关系的原因以及发展历程,是全面深刻解释该语言现象的研究重点。基于语法化理论,徐盛桓指出“and”最早是作为篇章话语连接的手段,逐渐演化为表达并列关系,最终走向主从关系,是语法化的结果。[4]

句法环境和语义因素是发生语法化的两个条件。[10]351对于连词“and”宽松的句法环境和语用限制,促使了多种语义关系表达能与“A and B”这一形式进行匹配。在语法化过程中,“A and B”的语法化只发生在句法内部的深层语义关系,而表层形式则固定不变。“A and B”的语法化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成分间的语法关系出现相互制约;成分不能随意增减;各成分有一定的语法语义限制;整体结构具有结构本身的语法功能。

因此,“and”由早期作为话语连接的手段,演变为相对稳定的语法手段,到具有使用面更加广泛的语法手段,从而在句法和语义上体现出广泛性和多样性,这是经历语法化的结果。“A and B”的语法化,主要由句法环境和语义环境两个因素促成,受到使用频率的影响,是语言运用中“主观化(subjectification)”程度不断增强的表现。立足于语法化理论,徐盛桓的深入研究回答了“and”为何是含义和用法最广的并列连词,以及多种含义的来源及其相互关系,揭示了部分内在动因。[4]

三、语用学理论下的认识

根据语法是语用因素促成的结果,“今天的语法可能是昨天的篇章法则”的观点,“and”是早期作为话语功能连接词而发展为如今的并列连词。[4]因此,表达式“A and B”的实际运用、A与B之间的语义关系以及句法特征都存在语用的因素,“and” 具有语用功能。

我们结合李丛禾的研究来探讨“and”的语用功能,主要从Grice的会话合作原则和Sperber和Wilson的关联理论进行分析。[5]

(一)会话合作原则的解释

例15表达的是一种因果关系,例16表达的是一种时间顺序。因果关系和时间顺序符合Grice会话合作原则中所谈到的方式准则(Manner)中的有序准则(be orderly),产生的是会话隐含义。说话者要对事件的发生顺序进行有序化(先后),那么在“A and B”表达式中,A事件发生在B之前。[11]276例15和例16分别表达的因果关系和时间顺序,则是有序准则的具体体现。这种有序是为了会话的有效进行和沟通,因此体现了A和B之间的位置顺序,是语用推理的结果。

因此,“and”的语用功能在于把A和B之间隐含的时间先后顺序和因果关系连接起来予以表达。虽然有序准则能对叙事类话语(narrative)做出解释,但无法解释时间上相关的两个事件可能还存在其他排列方式。

(二)关联理论的解释

由Sperber和Wilson倡导的关联理论(Relevance Theory),其核心思想在于人们在交际中以最少的努力去对话语理解达到最佳的认知效果。语言形式被认为具有两种意义,概念意义和程序意义。概念意义出现在话语的逻辑形式中,程序意义是关于如何进行概念操作和语义表征,影响交际的明说内容和隐含信息。作为话语联系语的连词“and”,它的概念意义是逻辑算子(&),程序意义是由叙事类、辩论类和态度类三类构成。“And”对话语理解产生两方面的作用:一是通过推理所得的语义信息进行制约;二是对话语理解所需的语境进行制约。

1.叙事类

叙事即说话者对发生的事件进行叙述。说话人根据人类的认知特点,自然会对事件本身发生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and”的前后分句代表的事件则是这一语境的体现,从而提升了听话者的处理能力,符合最佳关联假设(presumption of optimal relevance),如例16所示。

2.辩论类

说话者通过“and”所连接的前后分句组成的并列句,表达对听话者所持有的想法进行辩论持反驳的观点,而单个的分句不具备这一语境效果。因此,“and”这一语用功能表现在连接两个分句进行辩论反驳。例24所含意思与常规先脱鞋再上床相违背,意图在于表达反驳自己的孩子上床睡觉不脱鞋,应该像Bill一样是先脱掉鞋子再上床。

例24 BILL went to bed and HE took off HIS shoes.[5](下划线为重读,降升调)

3.态度类

A和B之间形成对比关系(contrast),在句法特征上前后分句可以颠倒顺序而不影响句子的语义。这种语义关系进一步表明的是说话者的一种态度,具有新的意义,是由“and”连接两个分句产生的新的语境下的暗含义。例25表达的是说话者的一种惊讶之情或者是批评。

例25 a. Her husband is in hospital and she is seeing other men.

b. She is seeing other men and her husband is in hospital.[5]

通过上述分析,“and”的语用充分条件在于被连接的两个成分具有一定的共同点而呈现关联性。它的作用并非简单连接A和B,而是传递了语用含义,具有较强的语用功能。说话者使用“and”是为了交际的需要,对交际的明示和隐含层面进行制约,传递话语的认知效果而采取的明示语言手段。基于语用学理论研究,李丛禾对“and”的典型用法进行了很好的解释,但缺乏深入分析一些复杂并列结构现象的内在动因,对语言现象的分析不够全面可能导致其理论解释概括性的不足。[5]

四、认知语言学理论(象似性、构式语法)框架下的研究

认知语言学认为语言的形式受认知和语义因素的促进,任何外在的句法形式都有其内在的认知动因。语义的形成离不开人的认知因素,涉及人对社会的互动体验(interactive),具有体验性。人对事物的体验认知过程等于概念结构形成的过程,最终反映在语言形式上。因此,探明“A and B”表达式的认知过程有助于全面认识该语言现象。基于上述论述,我们对陈继红和王鑫的研究成果进行分析和梳理。

陈继红的研究主要以认知语言学中的象似性理论为基础,分为顺序象似性和标记象似性两部分。[6]受语义限制下的“A and B”按照其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称之为无标记的线性语义序列排列;受语用限制的作用,为了重点突出某事件行为而违背自然顺序的排列,称之为标记排列。无标记的排列为顺序象似性,遵循了时间顺序和逻辑顺序的象似性,如例15、例16和例19所示;有标记的排列为标记象似性,遵循主要信息先于次要信息,从而压制本身事件上应遵循的顺序象似性。顺序象似性容易理解,在此我们对标记象似性予以分析:

例26 a. He was buried in the cemetery and he died.

b. He died and he was buried in the cemetery.[3]

人们普遍能接受作为常规句式并表达象似性的例26(b)句,而认为(a)句不合常理。[3]但是(a)句同样能被接受,源于存在以下的认知动因:在(a)句中, “he died”是对前面的信息进行补充,是一种标记象似性,说话者为了强调“he was buried in the cemetery”是整个句子的重要信息而置于A的位置,“he died”是补充信息说明原因。至于为何在(a)句中采用并列连词“and”而不使用从属连词“because”予以表达,陈继红认为目的在于说话者为了提升次要信息的重要性,置于并列结构中被赋予比从属结构中更加强调的地位,更加凸显。[6]由于“and”作为并列连词A与B在句法上是一种平行并列关系,信息重要度上为A≥B关系,而表从属关系的连词并不具备凸显次要信息的能力。“A and B”的特殊性在句法上表现为A和B具有固定顺序,在语义上表现为主从关系,揭示了说话者使用并列连词“and”而非从属连词的认知特点。该文采用象似性原理揭示了部分语言现象的认知动因,同样未能充分认识更多且复杂的“A and B”语言现象,这些复杂现象是否都满足这一机制等问题欠缺讨论。

王鑫基于构式语法框架对构式“A and B”多种语义存在的认知基础进行了研究,其认为该构式的中心意义是表达时间关系,其他诸如原因、条件等主从关系是在中心意义的基础上通过隐喻的手段扩展而成。[7]该研究简单分析了主从关系是如何由中心意义通过隐喻投射,但存在一定的局限,是否所有的并列结构现象都存在隐喻机制。因此,上述二位学者的研究都存在共同的不足之处,即语言现象讨论不够全面,理论解释无法涵盖所有语言现象。

五、认知语言学理论(认知语法)视域下的研究范式

认知语法认为语言表达式的意义由概念内容(conceptual content)以及对概念内容的识解(construal)共同构成。[12]55识解反映了人们对某一概念内容的具体认知方式和认知过程。因此,我们基于Langacker[8-9]的具体研究,详细论述“A and B”语言现象背后存在的内在动因和认知过程,丰富对该语言现象的认识。

(一) 基本并列结构的概念基础

1.平行性

平行性包含两方面的具体内容:其一,语法上的平行,并列项A与B在语法上要参与同一套语法关系即处于平行的语法形式,且词汇类别相同;其二,语义上的平行,并列项A与B在语义上也要独立保持与同其他成分的平行性关系。[9]349

我们以例27来具体说明语法上的平行。

例27 He bought a book and a pen.(1)文中未标注出处的例子均为笔者所举, 下同。

在例27中,“a book”和“a pen”在语法关系上作“bought”的宾语为平行性语法关系,“a book”和“a pen”在词汇类别上都为名词性短语。因此,例27的解释同样适用于例8、例9和例10,都满足上面讨论的在语法关系和词汇类别上的平行性关系,为并列结构。

例28 Her child is old enough and in a kindergarten.

我们再看例28,虽然“old enough”和“in a kindergarten”在语法上都为动词“is”的表语,满足语法上处于平行语法形式的要求,但是前“old enough”为形容词性短语,而后者“in a kindergarten”为介词短语,两者属于不同词汇类别因而不具备词汇类别上的平行性。根据前面“‘And’具有的句法特征”的讨论,A和B要同为形容词短语、副词短语和介词短语,而例28中A为形容词短语,B为介词短语。那么能不能由此判定例28不是并列结构?如何界定词汇类别?这些问题的清楚回答,对于认识并列结构至关重要。

然而,例28这一句式在形式上有“and”的出现,A和B在语法关系上同为“is”的谓语,且A和B之间的语义关系又属于前面讨论“A与B成分间的语义关系”中的因果关系(该年龄的孩子为幼儿园阶段适龄学生)。如果我们假设它为合理的并列结构,那么又该如何予以解释例28“词汇类别不同”这一问题?

认知语法对于词类的划分并非按照传统客观主义语义观以及语法行为,而是根据概念语义上的显影(profile):名词显影的是事物(thing),动词显影的是过程性关系(process),形容词、副词、介词等归为一个类别其显影的是非过程性关系(non-processual relationship)。[12]93-127虽然例28中的A和B属于传统意义上不同的词汇类别,但是根据认知语法对词类的划分,它们显影的均是非过程性关系(non-processing relationship),满足并列结构要求词汇类别相同这一条件。基于上述理论分析,判定例28是合理的并列结构。对这一语言现象的深刻认识,前面我们所讨论的语法化、语用学和认知语言学(象似性、构式语法)理论都未关注且难以解释。由此,例28的研究带来一定的启示:桎梏于传统语法采取语法现象对词的分类标准,并不能让我们认识清楚上述例句的合理性,认知语法基于语义的分类更具合理性;基于认知语法理论的分析,解决了其他理论无法解释的语言现象,展现了对语言现象的解释力,从而加深了对并列结构现象的全面了解和认识。

我们以例29说明语义上的平行性。

例29 *She cut the meat with enthusiasm and (with) a sharp knife.[9]349

在例29中,并列项“with enthusiasm”和“(with) a sharp knife”在语法上具有平行性,表现为在语法关系上作为“cut the meat”的状语从而对该动作过程进行修饰,词汇类别上同为介词短语。显然,例29满足了平行性的第一个方面的要求,我们能不能由此认为该句子为合乎语法的并列结构?答案是否定的,该句并不合乎语法。那么平行性第二方面的满足与否就至关重要,即并列项是否在语义上独立参与同其他成分“cut the meat”的平行性关系。在语义方面,“with enthusiasm”与动作“cut”的发出者(agent)的心理状态产生联系,而“with a sharp knife”是与动作“cut”本身的方式相关。因此,两个并列项与其他成分的语义关系上并非处于平行关系,即上述例句不可接受。

最后,根据上面的具体分析,我们认为并列项A与B独立参与同其他成分的平行性关系不仅体现在语法结构上,还应在语义关系上相连,两个条件缺一不可。通过在认知语法理论框架下的分析,我们解决了目前描述性分析所遇到的困境。

2.多义性

例10包含(a)和(b)两种语义。此例表明“and”连接名词短语存在多种语义内涵的现象,但对不同语义的内在概念结构、认知过程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概念意义等问题,还有待于全面深入了解。例10(a)句表达的是一种默认常规意义,它的概念结构所显影的是两种具体的独立事件“John won a prize”和“Mary won a prize”。而10(b)句表达的是一个复杂的概念事件,包含两方面概念内容:虽然二者在获奖过程中都有其单独的付出参与行为,但该句所显影的却是在John和Mary作为合作者的共同努力下获得奖项。除上述两种含义,还可能存在第三种解释,比如,在某种情形下,John和Mary是作为一个团队参赛,但是比赛中两个选手只能派一人参加且赢得了比赛。第三种意义缘于所显影的也是一个事件行为,但并不是由两人单独参与,显然与第二种内在概念内容存在差别。上述三种意义的差别,缘于对不同概念内容的显影所致。多义性能很好揭示语言现象背后存在的动因,同一个并列结构存在不同的含义,源于语言现象背后的不同认知过程和概念基础。

(二) 复杂并列结构的概念基础

在英语中,名词能通过形态上的单复数区分内在的简单性和复杂性关系,而动词(含形容词)表达复杂的关系依靠的是出现在具体的结构应用中。

1.复杂并列结构

上述所讨论的句法特征,其连接成分包括了分句、谓语、述谓结构等,唯独没有例30这样的主谓结构。例30表现为“and”所连接的成分在形式上被逗号予以隔开,类似插入语的形式,读音上也存在一定的停顿。

例30 Dad is reading, and Mom is listening, the news.

根据基于认知语法理论讨论的内容,要求“and”所连接的两个成分在语法和语义上具备平行性。在语法平行性方面,“Dad is reading”和“Mom is listening”在语法结构上都属于相同的主谓结构,在结构上都与句中的其他成分“the news”在语法上保持平行性紧密联系。因此,在语法平行性方面,例30符合要求。那么是否满足语义平行性呢?根据认知语法的观点,动词显影的是过程性关系,而含有动词的小句则是一种立基(grounding)后的过程性关系。[12]296由于“Dad is reading”和“Mom is listening”两者在语义上都和“the news”构成完整的语义关系,两者显影的立基过程性关系均处于平行性地位,因此满足并列结构的语义平行性要求。根据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例30是一种并列结构,且是一种非组构成分并列(non-constituent coordination),属于特殊的并列结构省略现象。[8]根据外在的语言形式受内在概念结构驱动这一认识,那么它的内在动因是什么?要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对相关的认知语法理论予以回顾和认识。

2.象征结构的整体对比

Langacker指出词汇与语法在本质上具有一定的象征性,相互形成连续体(continuum),处于象征结构的集合中。[12]5象征集合存在简单与复杂、抽象(schematicity)与具体(specificity)、规约度(conventionality)三个维度。其中,一个语言表达式(expression)在象征结构上通常是复杂的,是由简单的象征单位构成,语法为该表达式的构成提供模板(pattern)。在象征集合的关系中,存在一些象征结构相互之间形成整体对比现象(global comparison)。

整体对比现象是指一些象征结构是建立在相对其他象征结构的对比基础上。通常前一句子为参照点(reference point),作为对比的标准语句(standard of comparison),后一句子则作为对比的目标语句(target of comparison),不同之处则为聚焦点(focusing),在语音上通常为重读(下划线予以标明),如例31所示:

例31 a. Tom likes apples. He also likesbananas.

b. Tom likes bread with butter. He likespizza withoutit.

c. Tom likes bread.Jimpreferscake.

象征结构对比的不同之处表现在,它们并不要求在语义或者音系上紧密组合,也不必满足典型的组构成分(constituency),如例31(b)所示。

通过例31中的整体对比现象的认识,有助于我们分析例30的内在语义结构。例30在日常的交流对话中通常呈现的是“Dad is reading the news”和“Mom is listening the news”两个完整的独立语句。在整体对比中,具有以下的认知语义操作模式:完整的独立语句中的前者被视为标准语句作为参照点,后者为目标语句;作为不同之处的象征结构被选取(selected),在句法上通过“and”连接体现为“and Mom is listening”,在语义上被安排为前景化(foregrounded);而作为参照点的标准语句和目标语句的相同成分则构成背景(background);最后形成具体的复杂象征结构“Dad is reading, andMom is listening, the news”。该复杂并列结构是一种省略现象,在语义上体现了一定的内在语义结构:同时显影了“Dad is reading”和“Mom is listening”,它们都在语义和语法上同“the news”相连具有平行性关系;象征结构“Mom is listening”置于前景化,体现了该象征结构的不同之处。因此,复杂并列结构例30独特的外在形式背后的内在概念基础及其认知操作过程,源于对其中的象征结构“Mom is listening”在语义结构上的前景化,凸显其不同之处。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识了该象征结构的组成成分,从简单到复杂的具体组合路径(compositional path)、对应关系(correspondence)和组合方式(composition),以及揭示了语言表达式的内在语义结构,并探明了其内在概念基础。基于认知语法的研究范式,在普遍现象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前人未能认识的并列结构现象,呈现了该理论具有一定的解释力和概括性,但有待进一步深入。

六、研究展望

从以上梳理可见,现有研究都洞见到并列结构现象背后的部分重要内在动因,然而我们希望寻求一个更合理的具有统一的解释框架以呈现“A and B”的生成机制,以及对一些现象更具解释力的理论,从而涵盖所有相关语言现象。鉴于此,对后续研究提出具体建议。

(一)重视更多理论解释

深度/标志对应律。陆丙甫、陈平认为“and”的缺失有无与成分的内嵌深度不同。成分内嵌(embedding)越深,内部成分之间的紧密度就越高,相应地就越容易失去语法标记。[13]定语是属于名词短语内部成分,内嵌程度更深;而状语属于句子成分,其结构相对松散。因此,例32(a)中“and”能省略,而(b)结构松散“and”则不能省略,起舒缓语气的作用。基于该理论的思想,有助于我们对“and”的省略进行新的认识,从而更进一步分析类似语言现象。

例32 a. There was an unfortunate, mysterious, (and) structural damage to the rocket.

b. The rocket was damaged structurally, mysteriously and unfortunately.[13]

基线/阐释理论。Langacker系统提出基线/阐释理论,并指出基线/阐释组织由基线结构(baseline)、阐释加工(elaboration )和释化结构(BE)三部分构成。[14-15]基线结构具有优先性,已经建立起来或处于控制之下、更具有实质性(substantive)的实体。阐释(elaboration)是一种认知操作方式,通过扩展(augmentation)、调试或其他认知操作,形成复杂的释化结构。基线/阐释组织具有三个特点:具有层级性(strata)、序列性(seriality)和总括性(summation)。基线/阐释组织是人类的基本认知原则,是语言结构和功能的组织方式,能对语言系统的语音、形态、小句、语篇、语言系统及功能等方面具有解释力。[16-17]根据刘存伟等的研究,基线/阐释理论更具有系统性和合理解释性,能清晰表明分属不同的结构具有不同的功能,不同的结构/功能处于“基线—阐释—释化”关系的不同处理窗,由低层的简单处理窗迈向高层的复杂处理窗,形成有机整体。[16-17]因此,这一理论契合我们探寻并列结构现象背后的功能。如,对于例30省略现象,“Dad is reading the news”则可以认为是基线,在具体的阐释加工下形成最后的释化结构。根据基线/阐释的理论精神,我们能系统深入研究并列结构现象,探明该现象背后的认知机制,解决前人研究中的遗留问题。

(二) 探寻更多语言现象

假性并列连接现象(pseudo-coordination)。Quirk认为 “I’ll try and come tomorrow” “nice and warm” “They talked and talked and talked”等语言现象虽然有“and”的出现,但它们并非并列结构。[1]978根据现有的理论该如何解释其背后存在的内在动因,与并列结构存在的具体差别等问题,我们还需做出合理的回答。

邱艳春分析了and所连接的并列体的类型和作用,重点比较了英汉语言中常用的并列连词“and”与“和”的相同和相异之处[18];孙屹认为汉语里也有一个跟“and”一样应用广泛而灵活,且在许多情况下用法与“and”相似,甚至可以对译的并列连词“而”[19]。然而上述研究限于简单的句法特征和语义关系分析,未能深层次探寻其背后具体内在机制的对比。更值得研究者注意的是,杨萌萌通过句法测试得出:“和”在主语位置上并不是并列连词,而只能是介词,因此所构成的“X和Y”不是并列结构;处于宾语位置上的“和”则表现为并列连词,构成的“X和Y”是并列结构。[20]58-70该观点对 “和”与“and”之间的对比研究具有一定的启示。

“And”作为广泛运用的中心并列连词,所构成的表达式“A and B”呈现出多种句法特征和语义关系。本文在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梳理了目前学界采用语法化、语用学、象似性、构式语法等不同理论视角下解释该语言现象背后存在的内在动因,重点回顾了认知语法视域下的研究范式,以及对复杂并列结构现象的具体分析。通过对现有研究的评述,最后指出未来研究在理论和语言现象上的具体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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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联句句法梳理
“社会”一词的语义流动与新陈代谢
“上”与“下”语义的不对称性及其认知阐释
“吃+NP”的语义生成机制研究
西夏语中的对比连词 djij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