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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老子》“无为”的“为”的读音
——对裘锡圭先生《说〈老子〉中的“无为”和“为”》的商榷

2021-03-07庞光华王海婷

关键词:段玉裁古音平声

庞光华,王海婷

(五邑大学 文学院,广东 江门 529000)

《老子》一书中的“无为”是关系到《老子》思想的核心问题,如何正确理解“无为”的“为”的读音和意思,是非常重要的,学术界迄今没有定论。

裘锡圭先生长篇论文《说〈老子〉中的“无为”和“为”》[1]之八《老子所反对的“为”和“无为”之“为”的读音问题》对《老子》中“无为”的“为”的读音作出了专门的考证,其依据《老子》的韵文,认为“为”应该读去声,是介词,表示目的。裘先生的论证如下:

1.《老子》中用韵之文提供了线索。裘先生称:“《老子》之文爱用韵,且有明显的四声分用的迹象。”从《老子》的用韵来看,例如《老子》57章:“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为”与“化”押韵,读去声。我无欲,而民自朴,押入声。还有“无为”的“为”与去声的“败”押韵,与去声的“过、货”押韵。裘先生作结论道:“总之,从《老子》的用韵情况看,老子所反对之‘为’和‘无为’之‘为’似本皆读为去声。”在此文83页,裘先生称:“有一点需要说明,‘道恒无为’的‘为’,按照原意应该跟‘天道无为’的‘为’一样读为平声,可能是因为要统一‘无为’读音的关系。”裘先生对如此重大的破绽只用一个没有证据的推论就简单地一笔带过,这是笔者不能同意的。因为“为”读去声和读平声,其词性和意思是有很大不同的,是不能相混的。

以上是裘先生立论的两点主要证据。

笔者认为用这样的押韵文献的证据来证明“无为”的“为”读去声,这是没有说服力的。因为在先秦文献中,去声和平声相押的现象是相当常见的,不能认为一定是同调才能相押,异调相押是常态,不是个别例外。考论如下:

顾炎武《音学五书》[2]之《音论》卷中《古人四声一贯》条称:“故四声可以并用。……平、上、去三声固多通贯。”同卷《入为闰声》条称:“《诗》三百篇中亦往往用入声之字,其入与入为韵者,什之七,入与平上去为韵者,什之三。以其什之七而知古人未尝无入声也,以其什之三而知入声可转为三声也。” 可见,顾炎武已经认识到上古音中四声一贯,即可以相互押韵。顾炎武明确主张上古音是平仄通押,去入通押。

江永《古韵标准》之《诗韵举例·四声通韵》条列举《诗经》中的大量材料证明《诗经》中异调相押是很平常的现象[3]9-13。其书卷四《入声第一部·总论》:“入声与去声最近,《诗》多通为韵,与上声韵者间有之,与平声韵者少,以其远而不谐也。韵虽通,而入声自如其本音。顾氏于入声皆转为平为上为去,大谬。今亦不必细辨也。”[3]73江永对顾炎武的批评是对的。当然,清代学者说的异调是就中古音而言,中古音的异调在上古音是可以相押的。于是学者推论中古音各个字的声调可能与上古音是不同的。

段玉裁《六书音均表》之《古四声说》:“考周秦汉初之文,有平上入而无去。洎乎魏晋,上入声多转而为去声,平声多转为仄声。于是乎四声大备,而与古不侔。”[4]但是段玉裁没有详细举证论述。段玉裁认为中古音的不同声调在上古音可以相押,是因为在上古音本来是同一声调,魏晋以后才分化为不同的声调。段玉裁《六书音均表》明确主张古无去声。后来章太炎、黄侃都认可段玉裁之说。

江有诰《音学十书》(中华书局影印本,1993年版)之《唐韵四声正》列举众多例子阐明上古汉语的四声与《切韵》的四声有不同,中古的平声在上古可能有去声音,中古的去声在上古可能有平声音等等。他之所以有这样的观点,就是看到了上古汉语有大量的四声混押的现象。其观点与段玉裁相同。

王力先生《古无去声例证》明确表示赞成段玉裁的观点。他列举周秦两汉韵文的例子来证明段玉裁的“古无去声”的观点是正确的,主要依据是去声和平声、上声、入声通押的材料。王力先生发现:“以上所述,有些字,完全可以证明古读平声、上声或入声,因为他们在上古韵文中只跟平上入押韵,而不跟去声押韵。”又称:“凡是有平去两读者,古皆读平声。”多有举证。[5]

“你别管我疯没疯。你不觉得我开的条件太诱人了吗?这还用想吗?你如果赢了我,等于白白地得到了这五十万。五十万哪!”

何九盈先生《古无去声补证》主要是从通假字角度详密论证“古无去声”,大量列举了古文献和出土材料中的去声字与平声字、上声字、入声字通假的材料。[6]王力、何九盈两位先生的论文举证都非常广博,论证了异调字相通押和异调字相通假的现象广泛存在、确凿不移。

黄侃《诗音上作平证》[7]列举了《诗经》平声与上声相押的130条例证,以此证明《诗经》的上声应该作平声,这个观点虽然受到杨树达的批评,但是《诗经》中存在平上通押的130个例子,这确是真实不易的。杨树达《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卷三《诗音有上声说》反驳了黄侃的观点,认为不能依据平声和上声通押就认为上声要读为平声:“平与上通韵者,同类之通叶也,虽变而不失其正者也。……假令有人故欲与黄君违异,取黄君之百三十事证《诗》平音作上,不审黄君将何以难之?”[8]这是明确认可平声和上声可以异调相押。其实,黄侃的观点是来自段玉裁《六书音均表》:“古平上为一类,去入为一类。上与平一也,去与入一也”[4]。

据唐作藩先生《上古汉语有五声说》对《诗经》中异调相押的统计,平声字与上声字互押有75个韵段,平声字与去声字互押有58个韵段,上声字与去声字互押有47个韵段,平、上、去三声相押有21个韵段。[9]唐先生此文的统计很翔实可靠,有明细的材料排比,足见平声字与去声字相押在《诗经》时代已经是很平常的现象,不能看到有平声和去声相押就说平声字要读为去声。

周祖谟先生《古音有无上去二声辨》[10]也认可上古音有很多四声通韵的现象,只是认为有上去二声,并非去声归为入声、上声归为平声。周先生此文是为了反对段玉裁的古无去声说与黄侃的古无上声说,其论证详密,举证充分。

殷焕先《上古去声质疑》从破读的角度论证上古音中存在去声,主张“离去无破”。去声的存在甚至可以早到商代的甲骨文。其书称:“我们很难断定‘破读’仅是‘魏晋经师’的‘臆造’。因为西周金文供给我们声调范围内的‘破读’的迹象,殷商甲骨文也供给我们声调范围内的‘破读’迹象。这都不容我们忽视。”[11]这是认为在甲骨文中已经有破读为去声的现象。殷焕先指出《易经》中的同字声训材料如“蒙者蒙也”“比者比也”“剥者剥也”,第二个“蒙”“比”“剥”应该是去声字。殷焕先利用郭沫若《卜辞通纂》和《殷契粹编》的甲骨文材料,认为甲骨文中表示接受的“受”是上声字,表示授予的“受”已经是去声字,与后起分化字“授”同调;二者意思不同,要通过声调不同来表示。

孙玉文教授于2007年在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汉语变调构词研究》(增订本)第二章六《论上古汉语已有变调构词》,分为十节论证了上古汉语或上古后期已经存在变调构词,同时论证了上古汉语有四声存在,有去声存在。

总之,先秦两汉的文献,平声与去声异调相押是很正常的事情,自段玉裁以来甚至有很多学者认为“古无去声”,上古的去声字要读为平上入三声。虽然这个观点还可以继续讨论,但是上古汉语中的异调相押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不可置疑。因此,不能利用平声字与去声字相押而推论出该平声字要读为去声,这是没有根据的,因为音韵学家也曾依据去声字与平声相押而认为去声要读为平声,段玉裁、章太炎、黄侃、王力先生、何久盈先生都是如此主张。

笔者依据《老子》的内证,认为“无为”的“为”应该读平声,是动词,就是作为的“为”。可以举出如下证据:

1.《老子》2章:“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其中分明以“无为”与“不言”对举,“不言”肯定是动词,因此“无为”也必然是动词,其“为”不可能读去声。

2.《老子》3章:“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这一段的“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都是动作行为,“使夫智者不敢为也”的“为”明显是平声的动词,因此后面紧接着的“为无为”的“无为”只能是用作名词的动词。如果理解成去声的介词,则与上文不协调,因为全段都没有表示“目的”的意思。

3.《老子》28章:“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分析其中的“为”字,都只能是平声的动词。“取天下而为之”的“为”只能是动词,非常明显。“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的“为”肯定是动词,因为前面“不可”的状语,只能是动词;而且还有互文的“不可执”,“执”肯定是动词。紧接着的“为者败之,执者失之”的“为”明显是动词,不可能是介词表目的。最后的结论“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的“无为”与“无执”对举互文,“无为”的“为”只能是平声动词,不可置疑,不可能是去声。

4.《老子》37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这明明是正反对说,两个“为”字应该读音一样,都是平声,作动词,不会是去声。

5.《老子》38章:“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 其中的“无为”的“为”应该是动词,读平声。上面的“无为”与下面的“为之”相对应,必是平声,因为“为之”的“为”只能是平声。

6.《老子》43章:“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 不言与无为对举,“为”应该是动词,读平声。

7.《老子》48章:“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 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从这段的“为”的用法可以分析出“无为”的“为”应该读平声,是动词。“为学、为道”的“为”肯定是动词。后面紧接着说“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这个“无为”是“为道日损”的进一步的发展,因此肯定是动词,是平声。下面接着说“无为而无不为”,二者对举,两个“为”都应该是平声的动词,不可能失去声。最后说“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其中的“有事、无事”就是说的“有为、无为”,二者是同义词,因此“无为”的“为”应该是平声的动词,不会是去声的介词表目的。

8.《老子》63章:“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这一段句法严整,后面两句的两个“事”、两个“味”一定是同音的,不会有声调的不同,因此前面“为无为”的两个“为”字应该也是同音的,只能是平声,是动词,因为后面的“事无事,味无味”的第一个“事、味”只能是动词,第二个“事、味”是动词用为名词,所以同结构的“为无为”的第二个“为”也是动词用为名词,不可能是去声的借词。

以上各种证明《老子》“无为”的“为”应该是平声的动词,而不是去声的介词表目的。

又,顾炎武《音学五书》之《唐韵正》认定“化”与“为”在上古读平声[12]。江有诰《音学十书》之《唐韵四声正》称在上古汉语中的“货、化”等去声字应该读为平声[13]。裘先生指出郭店简中从为从心(上下结构)的字多用为“伪”,有时用作“化”,以此来论证“无为”的“为”读去声,这是没有根据的。“为”声字与“化”及“化”声字相通是训诂学的定论①,不能作为论证上古音声调的证据。

上古的其他文献也可以证明“无为”的“为”读平声,是动词,不是去声的介词。考《左传·哀公二十六年》:“无为公室不利。”意思是不要做对公室不利的事,“无为”只能是动词,解释为介词则意思不通。《论语·雍也》:“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这个“无为”明显是动词。《孟子·离娄下》:“非仁无为也,非礼无行也。”“无为”与“无行”互文对举,“无行”明显是动词,因此“无为”一定是动词。《孟子·尽心上》:“无为其所不为,无欲其所不欲,如此而已矣。”“无为”与“无欲”相对举,“无欲”肯定是动词,因此“无为”应该是动词。《礼记·中庸》:“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无为”与“不见、不动”并列对举,一定都是动词,不可能作其他解释。《周易·系辞》:“易,无思也,无为也。”“无思”是动词,与“无为”并列对举,则“无为”应该是动词。笔者在先秦文献中似乎找不到“无为”的“为”用作介词的明显的例子。

裘先生的文章将《老子》的“为”字区分两种不同含义的“为”,一是合乎道的“为”,一是不合乎道的“为”,这个“为”要读去声。笔者认为这个区分似乎没有道理,是以今律古,分其所不可分。只要将这两个“为”都读为平声,尤其是“无为”的“无”一定要读平声,是动词,则文意通畅,没有任何问题。

注释:

①参见顾炎武《音学五书》之《唐韵正》,收入《顾炎武全集》第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724页;刘师培《左盦集》卷四《化即古为字说》,收入刘师培撰、万仕国整理《仪征刘申叔遗书》第9册,广陵书社2014年,3813页;高亨撰、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1997年版,661-662页;王辉编著《古文字通假字典》,中华书局2008年,548-5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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