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国家森林城市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规划探讨
2021-03-05魏志刚
魏志刚
(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安徽 合肥 230088)
森林城市是指在城市管辖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山水林田湖草相融共生的生态系统,且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的城市。自2011 年池州市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以来,安徽省16 个地级市中已有11 个市成功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随着地级市创建活动接近尾声,2019 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式启动县级国家森林城市申报创建工作。位于安徽省重要生态区、皖南山地丘陵生态区之中的青阳县,因生态环境优良、资源禀赋突出获得安徽省第一批县级国家森林城市申报资格。
依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是森林城市五大体系建设之一,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包括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播两部分。
1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现状
1.1 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1.1.1 科普教育基地
青阳县凭借自身生态及文化优势,以森林公园、林业产业基地、社区等为依托,创建了一批生态科普教育基地,为公众提供生态文化知识汲取平台。截至2019 年底,全县建有各类生态科普教育基地12 处,其中朱备镇将军村、陵阳镇黄石溪村为全国生态文化村;蓉城镇的东河园社区、芙蓉社区、天华社区为安徽省科普示范社区;青阳县丰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九华翌芸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有限公司为市级科普示范单位。
1.1.2 义务植树基地
青阳县深入开展“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结合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断落实造林绿化、抚育管理、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和其他尽责形式,实现公民义务植树尽责常态化、多样化、网络化,有效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青阳县不仅建有芙蓉湖湿地公园、清泉岭等县直机关单位义务植树基地,还建有“巾帼林”“法治林”“工会林”等纪念林基地。
1.1.3 生态标识
青阳县拥有莲峰云海、清源山等13 个A 级景区与5 个省级旅游乡镇,以及陵阳老街、九华神龙谷、茶溪小镇、天下粮仓、荷风莲影等近百个乡村旅游点,大部分景点设置了标识解说设施。这些设施主要发挥导视功能、警示功能,多作为旅游公共设施呈现,没有统一考虑到国家森林城市内涵及地域文化特征,缺少系统性的城市森林生态文化知识的展示。
1.2 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播
1.2.1 生态宣传活动
由县关工委、县教育体育局编写的生态道德教育读本《生态青阳》免费发放给全县中小学生循环使用。举办青山之阳·九华原乡旅游季、花开四季诗韵池州之青阳赏花会、百名专家乡村学堂讲科普等系列主题活动,每年宣传活动不少于20 场次。
1.2.2 古树名木保护现状
据2015 年安徽省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青阳县境内共有古树名木367 株,其中名木1 株,一级古树7 株、二级古树57 株、三级古树302 株。在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国林学会组织的“中国最美古树”遴选活动中,酉华镇二酉村的“檀公古树”被命名为“中国最美古树”。近年来,青阳县林业局安排专人对古树名木进行综合治理,针对每株古树名木现状,采取了病虫防治、树体修复、清沟沥水、修筑围栏、改设河沟道路、清理采伐周边树木、改善周边环境等多项施救保护措施。
2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规划内容
2.1 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2.1.1 生态科普教育基地
生态科普教育是公众感受自然、体验自然、获取自然知识的直接途径,也是提升公众环境意识、生态文化素养的有效途径。依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县级国家森林城市要建有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5 处以上。青阳县在创建森林城市期间,规划提升和建设生态科普教育基地5 处。通过设立科普展示窗和科普长廊等设施(表1),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普及生态科学知识,扩大生态科普教育的影响力。
表1 生态科普教育场所建设规划
2.1.2 义务植树基地
响应全国绿化委员会“建设好各类义务植树基地,逐步建立国家、省、市、县的基地建设体系”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乡镇级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森林城市创建期间,在蓉城镇、杨田镇、庙前镇等地建设11 处义务植树基地,新增义务植树基地面积72 hm。同时,将义务植树活动与森林生态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向农村宅旁、路旁、水旁、村旁延伸,向道路河流两边、城镇村庄周边、单位周边、景区周边拓展,进一步发挥义务植树在国土绿化中的重要作用。
2.1.3 生态标识系统
生态标识系统是进行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播的重要载体,是通过文字、符号、图形等信息为大众提供与环境相配套的活动引导、解释说明等相关功能的基础设施。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期间在城镇居民集中活动的场所,应当建有森林、湿地等生态标识系统。
(1)创建国家森林城市LOGO 设计。青阳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期间,设计制作青阳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LOGO 标识。标识作品紧扣“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主题,色彩鲜明,实用性强,可在网站、信笺、文件、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场合、载体上使用。
(2)生态导向标识系统。在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盘台省级自然保护区、芙蓉湖湿地公园、人民公园、科普教育基地、绿道等生态绿地的出入口设置生态导向标识。生态导向标识以青阳县生态资源分布图为基底,以生态空间介绍、景观识别为内容,融入青阳县创森形象LOGO,突出绿地、保护区、公园、景区等绿色生态模块。
2.2 生态文化保护与传播
2.2.1 生态宣传活动
生态文化的发展、传承都离不开宣传和教育。青阳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期间,广泛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每年举办生态文化节庆活动、主题日宣传活动等生态文化活动不少于8 次。
(1)生态文化节庆活动。青阳县整合全县文化、旅游、体育系列活动,并进行品牌化运作,打造“青山之阳·九华原乡旅游季”文化旅游活动品牌,每年吸引10 万余人来青阳观光。在森林城市创建期间,县创森办与“青山之阳·九华原乡旅游季”组委会开展合作,将森林生态文化融入其中,深入村镇宣传森林城市建设成果。
(2)重大节点主题日宣传活动。依托湿地日、森林日、爱鸟周、地球日等生态文化节日,在生态科普和自然教育场所,以青阳特色生态文化、湿地文化、动植物保护等为主题,通过演出、展板、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生态科普宣传活动,传播生态知识,营造建设森林城市的良好氛围。
(3)短视频比赛宣传活动。结合青阳历史文化资源,围绕森林城市创建、国土绿化、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基地建设等方面,举办生态文化主题宣传短视频比赛。让全县每位公民成为生态文明传播者,向周围的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共享绿色发展。
2.2.2 古树名木保护
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进一步建立健全古树名木资源档案管理,定期对县域范围内的濒危衰弱古树进行摸排,及时抢救复壮,保护率达100%。建立古树名木认捐、认养机制,提高社会公众的古树名木保护意识。
(1)古树名木挂牌保护。为登记在册的367 株古树名木制作二维码标签,进行挂(立)牌保护。人们只需扫下二维码,就能了解古树的详细信息,如树名、学名、科属、保护等级、树龄及管护责任单位、公布单位、日期等内容。县林业局设立古树名木管理机构,确定每一株古树名木的管护责任单位和管护责任人,并与之签订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书,制定养护、复壮措施。
(2)编印《青阳县古树名木画册》。为更好发挥古树名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扬古树名木的生态文化,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期间,举办青阳县“古树名木”主题摄影比赛。比赛以全县稀有、珍贵的乔木树种和具有重要历史、文化和纪念意义的古树名木为摄影主题,并对优秀作品进行整理,编印《青阳县古树名木画册》。
2.2.3 森林城市宣传
通过主题文化展示园、新闻媒体和公益广告等方式,组织开展创森宣传活动,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森林城市相关知识和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公众对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92%以上。
(1)生态修复主题文化展示园。依托蓉城、朱备、庙前、陵阳等镇的生态修复地块打造生态修复主题文化展示园。基于目前已经形成乔、灌、草混交结构的生态修复植被区,建立展示空间,设置展示路径,配置相应的展示设施,以图片对比的形式,重点突出生态修复前后的景观变化。
(2)新闻媒体宣传。在国家级、省级、市级报刊上,重点网站、“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宣传创建森林城市工作、效果及典型,对创建工作组织、进程、特色、成效进行全方位的报道和展示。制作青阳县创森专题宣传片,不定期在县电视台及其他视频平台播放。
(3)公益广告宣传。在京台高速公路两侧和G318 出口处等场所设立大型“创森”公益广告牌;在汽车站、S103、公交站点、各大广场、商业街等场所显眼位置设立“创森”内容墙体广告、灯箱广告等。在公共交通车辆和出租车上张贴“创森”宣传口号。在城区宾馆、饭店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出宣传口号。开通“创森”彩铃,向县内手机用户定期发送“创森”信息,提高知晓率。
3 结语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是森林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现地方生态差异化和城市环境个性化的重要途径。青阳县在森林城市创建中,通过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构建了参与性强、体验性强的生态文化载体,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文化活动,从根本上改变和提升了公众的生态认知观与环境行动观,保证了地区生态文化的传承。此外,通过每年开展义务植树、生态科普宣传、特色节庆活动等,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成为全民参与、全民共享建设成果的绿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