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者来”:关于外来移民问题的儒家智慧
2021-03-04方旭东
方旭东
摘要:移民是重要的人口地理现象和社会现象。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进入中国的国际移民也日益增多。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对外来移民的接受显得十分保守。无论是对“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化,还是对未来中国的可持续发展来说,这个局面都亟待突破,而首先需要解决的则是对外来移民的认识问题。古典儒家处理外来移民的智慧值得借鉴。在古典儒家看来,国际移民的到来恰恰是一个国家富于吸引力的表现,不仅不该拒之门外,反而应当以妥善的方式包容接纳。
关键词:外来移民;一带一路;古典儒家;人类命运共同体;移民政策
DOI:10.16346/j.cnki.37-1101/c.2021.01.07
移民(immigration)是重要的人口地理现象和社会现象,它使迁出地与迁入地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资源、环境条件发生重要变化,对生产生活、公共服务、公共设施、资源利用、生态和环境服务提出许多新的問题。移民改变了自身的生存空间,也促进了生产空间的扩大,有利于文明的传播,种族、民族的同化、融合,不仅能改善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推动整个社会的经济、文化发展,还为个体的自我实现与自我完善提供条件,但移民不当,也会导致族群、社会群体冲突,导致社会排斥和分裂,产生次生贫困,引发社会动荡,增加国家与地方经济负担,恶化生存环境等。
按照迁移方向的不同,移民分国内移民与国际移民两种。中国在城市化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国内移民,而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国际移民也日益增多。本文主要讨论国际移民的问题。
据有关方面统计,2009年,在华常住外国人近50万,入境人数达2200万。2011年,入境外国人已超过2700万人次,并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2011年第6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在华常住外国人已接近60万。2016年的统计数字是不到80万,占总体人口比例的0.06%,而世界各国国际人口平均比例为2.3%,发达国家一般在10%左右,发展中国家为1.6%,印度为0.4%。2018年,中国累计发放外国人才工作许可证33.6万份,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国人已经超过95万人。
来华外国人相对集中在部分地区,广州就是其中之一。2018年1月29日,广州市公安局召开发布会,通报在穗外国人服务管理工作。通报称,据2017年12月25日统计,常住广州的外国人超过8万(82714人),来自世界六大洲2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欧美日韩发达国家人员(38826人)占46.9%。位居前三的是韩国、日本和美国,占在住总数超过1/4。总量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上海、北京,并呈稳步增长态势。2017年,从广州各口岸入境的外国人288万人次,同比增加7.1%;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239万人次,同比增加6.2%。这还只是官方掌握的数字,如果再加上非法滞留者,在华外国人绝对在一百万以上。
曾经作为移民淘金天堂的美国,似乎正在为中国所替代。大量外国居民(短期或长期)在中国的一些城市形成规模化聚居,已经是明显可以感受到的事实。比如北京望京新城的韩国人聚集区,上海古北、仙霞地区的韩国人社区,广州小北路、广园西路一带的非洲人聚集区,浙江义乌中亚移民聚集的中东街,等等。
然而,至2016年年底,持有中国绿卡的外国人不过4900人。这意味着,一百万以上的常住外来人口,只有不到二百分之一获得了中国政府颁发的永久居留许可。对于一个拥有十四亿人口的泱泱大国,获得永久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在华可谓沧海一粟。试对比欧洲的情况:欧洲国家中,居住德国的移民是750万,占人口9%;法国是350万,占人口6%;意大利是400万,占人口3%。
可以预料,在未来,来华移民的势头不仅不会衰减,很可能会不断创出新高,从而成为一种“新常态”。它标志着中国国际化指数的持续攀升,同时,也向世界表明,中国政府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构想不是单纯的宏愿,而是切实可行的目标。
然而,中国绿卡发放数字则暴露出中国政府在处理国际移民问题上的尴尬。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对于外来移民的接受显得十分保守。措施不够得力,效果不够理想。
对外来移民接收多少与怎样接收,归根结底,取决于对外来移民如何认识。通俗地说,就是:究竟把外来移民当做好事还是坏事。
在理论工作者当中,出于种种原因,少有人主动去碰外来移民问题。在“一带一路”与全球发展的众多课题当中,对外来移民问题的研究远远落在国际关系、区域合作等议题之后。“一带一路”涉及文明融合问题,外来移民理应作为题中之义得到探究。这里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外来移民的"/y名”问题,以便外来移民问题进入一般的思想研究者的视野。这也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化,与未来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笔者拟从中国传统思想资源出发,聚焦古典儒家的相关论述,为当代移民问题的应对提供一个有益的参考。根据笔者的研究,在古典儒家那里,国际移民的到来恰恰是一个国家富于吸引力的表现,不仅不该拒之门外,反而应当以妥善的方式包容接纳。
首先,我们来看孔子。《论语》记载:“叶公问政。子日:‘近者悦,远者来。”(《子路》)所谓“远者来”,说的就是外来移民。孔子不仅没有把外来移民看作一个社会的疾病或异常情况,相反,他把政治的目标理解为让自己人满意,让别国人受吸引而归附。
在孟子生活的战国时代,人民从一国移动到另一国,是很常见的事。孟子总结,人口移动的规律是,当一个国家国君贤明、政治上轨道,人就会来。反之,当一个国家国君暴虐昏聩、政治腐败,人就会去。这是典型的“用脚投票”。《孟子》书中可见大量关于移民的论述:
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孟子·梁惠王上》)
今王发政施仁,使天下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行旅皆欲出于王之涂,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想于王。(《孟子·梁惠王上》)
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悦而愿立于其朝矣。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悦而愿藏于其市矣。关,讥而不征,则天下之旅皆悦而愿出于其路矣。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农皆悦而愿耕于其野矣。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矣。(《孟子·公孙丑上》)
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故为渊驱鱼者,獭也;为丛驱爵者,鹯也;为汤武驱民者,桀与纣也。今天下之君有好仁者,则诸侯皆为之驱矣。虽欲无王,不可得矣。(《孟子·离娄上》)
“天下之民皆悦而愿为之氓”,这句话里的“氓”字,其实就是“外来移民”的意思。按照孟子的设想,如果一个国家实行了仁政,其他国家的人民,无论是士、农,还是工、商,都会被吸引,而移居于此,继续从事他们原来各自的职业:或从政(仕),或务农(耕),或经商(商贾)。实行仁政的国家对游客或寻求政治避难者,也同样具有很强的吸引力。
从经济角度看,在孟子描繪的这种移民潮中,受益方似乎主要是外国来的移民,而不是接受移民的国家,因为从事农商这些行业的移民的到来,税务上的优惠政策,即“不征”“不税”“无夫里之布”云云,显然是主要原因。
然而,士、农相当于今天所说的技术移民。这些技术移民,加上商人、游客,从长远看,当然会给一个国家的发展带来好处。不过,孟子对一个国家接纳移民做法的肯定,并非出于经济上的考虑,至少,主要不是从经济着眼。否则,就无法解释他津津乐道的伯夷、太公等人的移民故事。这些人之所以移民到西岐,只是因为听说周文王善于养老。《孟子·离娄上》与《孟子·尽心上》两次提到伯夷与太公(吕望,又名吕尚)慕名投奔善于养老的周文王的故事,其讲法一字不差:
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太公辟纣,居东
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曰:“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孟子·离娄上》)
伯夷辟纣,居北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日:“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太公辟纣,居东海之滨,闻文王作,兴日:“盍归乎来!吾闻西伯善养老者。”(《孟子·尽心上》)
伯夷从北海,太公从东海,一起来到西伯周文王的领地,不为别的,就冲着西岐对老人实行的高福利政策。换句话说,这些人来到西岐,就是打算来领西岐的福利的,而且他们对此也毫不隐讳。
孟子算的不是经济账,而是政治账。孟子指出,周文王接收伯夷、太公这样的人来养老,这些人的社会声望,会对很多人起到示范作用,人们会争相效仿,一起来投奔周文王,最后结果就是,周文王不用打仗就取得了天下。孟子说:
二老者(引者按:此指伯夷与太公),天下之大老也,而归之,是天下之父归之也。天下之父归之,其子焉往?诸侯有行文王之政者,七年之内,必为政于天下矣。(《孟子·离娄上》)
我们不知道周文王有没有发给伯夷和太公“绿卡”,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有没有永久居留权,伯夷和太公,这些从五湖四海来的外国人在周朝享受着优厚的养老待遇。而能不能跟移入国本国人一样享受同等权利,正是外来移民的主要关切。
甚至,在孟子那里,可能连“移民”这个概念都不存在。因为,无论是先来的还是后到的,是新民还是旧民,大家都是平等的,土地乃至一切资源都是公共的。这样的观念在孟子的时代似乎是一种共识,许行与陈相为滕文公接纳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许行本是楚人,他带着自己的门徒,一行数十人,来到滕国,请求滕文公给他们一个住所,滕文公二话没说,就满足了他们的要求。来自宋国的陈相,带着弟弟陈辛,同样是闻滕文公之贤而来投奔,最后也如其所愿地生活在滕国。相关文本如下:
有为神农之言者许行,自楚之滕,踵门而告文公日:“远方之人闻君行仁政,愿受一廛而为氓。”文公与之处。其徒数十人,皆衣褐,捆屦,织席以为食。陈良之徒陈相与其弟辛负耒耜而自宋之滕,曰:“闻君行圣人之政,是亦圣人也,愿为圣人氓。”陈相见许行而大悦,尽弃其学而学焉。(《孟子·滕文公上》)
“廛”是住所的意思。作为外国人的许行,要求滕文公给他房子住,滕文公就给了他。这说明,外来移民在滕国没有任何住房方面的限制。许行带着他的门徒住下来之后,靠打草鞋、织席子谋生,这说明这些外来移民可以任意选择自己的职业,在择业方面也没有受到什么干预。考虑到许行以及后来跟随许行学习的陈相等人,是农家的信徒,而农家强调自耕自食,不难想象,他们在滕国能够生活下来,必定是从滕文公那里得到了耕种所需要的土地。从置业到择业,外来移民在滕国可谓畅通无阻。
也许有人会说,滕国对外来移民这么友好这么慷慨,一定是因为它地大物博、国家经济实力雄厚。可事实正相反,滕国非常弱小。
那么,以孟子言论为代表的儒家移民观,在今天是否不再适用了呢?孟子对移民的看法是否过于乐观而忽略了很多复杂的实际麻烦呢?今天儒家对于外国来的移民是否应当采取孟子这种无条件欢迎的态度呢?这些问题都值得认真讨论。
比如,在要不要援助国际难民的问题上,有一种意见说,在能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应当依亲疏程度按责任有别的原则,对援助对象进行排序,而非依照平等泛爱的说法进行普遍布施。
陈少明在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提出,我们对国际难民要实行有区别的责任承担。他声称,这是基于儒家伦理的基本原则做出的结论。儒家推己及人的原则,在道义上要求对陌生的弱者应施以援手。儒家爱有差等的原则,则主张在履行道义责任时存在主次亲疏之分。陈少明认为,应该以能力考量划分责任的主次关系,使道义原则更具现实性,这是传统个人伦理关系模式的扩展。这一伦理原则跟倡导不分亲疏平等爱一切人的伦理说教,看起来很不相同,但它能够说明人的现实选择为何需要及以何为依据。儒家这种从己至人、由亲及疏的原则,是古代中国处理天下关系的基本原则,可以应用于今天的国际事务,包括对难民是否接受以及接受多少的问题。
陈文主要针对国际难民问题而发,文中亦涉及外来移民问题。陈少明表示,对难民的暂时接纳,只是一个经济支持能力的问题,相对简单,但如果长期安置,甚至将其作为移民接纳下来,除经济资源可能紧张外,还面临复杂的文化融合问题。经济问题与分配正义有关。在渡过“难民期”之后,当他们作为移民进入当地社会时,在就业、纳税及社会福利的安排上,如何让移民与当地居民双方均能接受,便是个高难度的问题。一旦身份从临时难民变为移民,对当地人来说,他们就是普通的陌生人。
既然难民可以转变为移民,陈少明所持的这种责任有别论,在逻辑上就可以毫无困难地应用于外来移民问题。然而,依笔者之见,这种责任有别论并不符合儒家伦理的基本精神,至少,不符合孟子所代表的那部分儒家的伦理观。
如前所述,孟子在对待外来移民的问题上,并没有运用所谓亲疏有别、区别对待这样的原则,而是不问其动机、不问其来源一律表示欢迎。至于能力有限这一点,在孟子这里也完全不构成问题,因为,对孟子来说,人是最宝贵的财富,人的劳动创造一切,得人者得天下。
在孟子看来,也不存在资源紧张造成外来移民威胁原住民生活工作的问题,因为,只要政府不横征暴敛,每个人凭自己的劳动就能养活自己乃至他的家人。孟子对一个理想政府的赋税额度有具体的设想:
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关,讥而不征;耕者,助而不税;廛,无夫里之布。(《孟子·公孙丑上》)孟子相信,征收最低赋税的政府以及全民参加劳动的社会,可以保证无人不饱暖。
也许,我们还可以为孟子补充一个论证,那就是,从经济学上说,外来移民不是单纯的消费者,他们也是生产者,而且,即便作为消费者,他们也会拉动市场,给经济带来活力。
此外,我们想特别指出的是,孟子关于“人是最宝贵的财富”的理论,在今天,对于中国尤其具有现实意义。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2018年全年出生人口1523万人,比2017年实际出生的1723万人,整整少了200万。这是自1952年该统计数据存在以来的最低值,有人惊呼“断崖式下跌”。中国目前的生育率比日本还低,而日本是著名的老龄化、少子化社会。这意味着,中国将步日本后尘,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生育率下降,目前已经没有政策掣肘的因素,因为,2014年国家就已经放开“单独”生育二胎的政策,2016年更是铺开“全面二胎”政策。主要的原因在于生育成本过高、婚姻家庭的观念的变化等等。可以预料,人力短缺将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中国需要面对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难题?积极吸纳外来移民不失为一种因应之策。
对待外来移民的责任有别论,在实践上必然带来对某些移民的限制乃至排斥,它不仅有违儒家一贯的仁爱精神,同时也不符合国际主流价值所崇尚的人道主义。基于這种人道主义的全球正义观在彼得·辛格(Peter Singer)以及布莱恩·巴里(Brain Barry)那里得到经典的表达。
有意思的是,这两位西方学者的一个基本论证是:当你经过一个池塘,看到一个小孩掉进去,你会毫不犹豫地去救那个孩子。
彼得·辛格在《饥荒、富裕者和道德》(1972)一文中,为了说明富国的人在为穷国的人提供经济援助问题上应担负的人道主义义务时,举了一个简单有力的例子。其论证的一个前提是,因食品、栖身之所以及医疗条件的缺乏而遭受苦难乃至死亡是坏的。第二个前提采取了两种互为取舍的形式,其中一个形式是说,如果阻止某些坏事发生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且不会因此导致任何重要程度相当的道德牺牲,那么,从道德上来说,我们应当采取行动。另一个更弱一点的形式是,如果阻止某些坏事发生是我们能力所及的,并且不会因此导致牺牲掉任何道德上重要的东西,那么,从道德上来说,我们应当采取行动。他进一步提出,第二个版本的一个应用是:如果我正路过一口浅井并且看到一个孩童正在溺水,那么,我应该涉水将那个孩子救起。这意味着我的衣服会沾满泥泞。不过,这并不重要,而那个孩子因溺水死亡则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需要补充的是,第二个前提的应用不受切近性(proximity)或者距离的影响。并且,“在那些我是唯一一个能够做些事情的人的场合和在那些我只是数百万可以做同样的事的人中的一员这两个情况下,并无不同”。如果我们接受了这些前提,那么,我们就承诺了这样一个结论:富裕国家的人有帮助贫穷国家的人的道德义务。
布莱恩·巴里在《全球视野中的人道和正义》一文中表示,他将以下观点视为一种共识:如果一个人走过了辛格所说的溺水孩童身边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去挽救他,那么,那个人确实做了一件错事。他承认,将落井孩童的案例扩展到国际援助可能会遭到来自几个方向的挑战,但他不认为这些挑战会削弱以下基本观点:挽救落井孩童义务的例子也适用于提供国际援助的情况。这与孟子著名的“见孺子之将入于井也”的例子可谓不谋而合。
总之,按照孔、孟这些古典儒家的看法,移民没有任何问题,有问题的是不愿意接受移民的国家,这些国家在经济、政治、法律等一系列制度上的状况导致他们不愿意接纳外来移民。“一带一路”建设规划以“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为依托,外来移民议题是题中应有之义。借鉴中国古代儒家的智慧,参考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我们相信,中国一定能够越来越妥善地应对外来移民问题。
[责任编辑:邹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