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占庭伊琳娜女皇称帝原因新探
——以拜占庭与东方地区的文明交流为视角
2021-03-04李继荣
李继荣
(1.西北大学 中东研究所世界史博士后流动站,陕西 西安 710127;2.贵州师范大学 历史与政治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1)
文明交往论是我国史学家、中东史研究学者彭树智在长期的历史研究中提出的历史观和方法论。这一理论的核心是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将人类文明史看作是文明间交往的实践过程,是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联系的文明化问题(1)代表性著述见彭树智:《文明交往论》,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研究文明交往的历史、现实、内容、形式、因素、属性、环节、特征和规律,可以了解人类文明交往进程的不同侧面。拜占庭帝国位于东西世界的交汇之地,其文明的发展也是在东西方的“交往”中逐渐形成的。经历了6—8世纪的内忧外患,拜占庭帝国与西部地区日渐疏远,与“东方地区”(2)本文所指的“东方地区是广义上的文化概念,主要是指环地中海世界(特别是东地中海)非希腊-罗马文化为主导起源的区域。的关系则不断升温。叙利亚王朝(3)因早期有些学者认为该王朝的开创者利奥是伊苏里亚人(Isaurians),称该王朝为伊苏里亚王朝,但是近来很多学者认为利奥三世出生于叙利亚北部,故称该王朝为叙利亚王朝,本文同意后者观点,具体可参考:K. Schenk, “Kaiser Leons III Walten im Innern”, Byzantinische Zeitschrift, 1896 (5): 257-301; N.Lorga, “Les Origines de l’Iconoclasme”, Bulletin De la Section Historique De l’Académie Roumaine,1924(11): 143-155.的“伊琳娜称帝(Basileus)(4)希腊语Basileus为阳性名词,指男皇帝,皇后或女皇则有阴性名词Basillisaa与之对应,伊琳娜是拜占庭史上首位使用Basileus表示自己至高无上地位的女性。事件”便是拜占庭与东西方“交往”的重要结果之一。拜占庭教会史家赛奥法涅斯(Theophanes,752—818年)的《编年史》(5)原文为希腊文,大多散佚,只有一些残留稿本,幸得9世纪70年代,西部教廷图书馆馆长阿纳斯塔修斯(Anastasius)将其译为拉丁文,并在西方流传,才使其得以较为完整留存。1883年德国学者博尔(Boor)以该拉丁文稿本为底本,残留的希腊文稿本为对校本,在1883—1885年间整理出版了2卷拉丁文《编年史》(Theophanis, Chronographia 2vols, ed. by Carolus De Boor, Lipsiea: Typis B. G. Teubneri, 1883-85);1997年英国学者曼戈(Mango)与斯格特(Scott)又以博尔的拉丁文校订本为底本将其翻译为英文文本(Theophanes, Chronicle: Byzantine and Near Eastern History AD 284-813, trans. by Cyril Mango and Roger Scott,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7)。比较详细地记载了769—803年间,伊琳娜由入宫到摄政,从称帝到流放,直至最后去世的过程。因《编年史》在拜占庭帝国史上盛誉甚高,构成了所有后世拜占庭历史编纂的史料基础,故直至20世纪,很多学者在论及伊琳娜时,仍以该史料为“模板”,偏重于对其宗教政策及影响的论述(6)代表性著述有:A. A. Vasiliev, History of the Byzantine Empire Vol. 1, Madison: The University of Wisconsin, 1961; G. Ostrogorsky, History of the Byzantine Stat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56.。20世纪以来,随着国际拜占庭学研究的深入,国内外学者对伊琳娜的研究逐渐由宗教治策拓展至政治斗争和女性角色(7)政治史方面的著述:J. B. Bury, A History of the Later Roman Empire 395 A.D. to 800 A.D. II, Amsterdam: Adolf M. Hakkert Publisher, 1966; W. Treadgold, A Concise History of Byzantine, New York: Palgrave, 2001; 女性史方面的著述:L. Garland, Byzantine Empresses: Women and Power in Byzantium, AD 527-1204,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9;国内学者代表性著作:徐家玲:《拜占庭文明》,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陈志强:《拜占廷帝国史》,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但涉及拜占庭与东方地区的互动关系研究较薄弱。鉴于此,本文拟以叙利亚王朝的相关文献(8)主要有《编年史》和《法律选编》,后者是由叙利亚王朝皇帝利奥三世和君士坦丁五世(Constantine V,741-775年在位)共同颁布的一部法典,现存的稿本有西西里与卡拉布利亚(Calabria)、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和伊庇鲁斯(Epirus)稿本三种,藏于意大利、希腊等国家的图书馆;后有德国、希腊、法国等学者的校勘本及译本。本文主要参考了林根绍尔的校勘本(Leonis et Constantini, Ecloga Legum, eds. by Cura J. Zepi et P. Zepi. Jus-Graecoromanum Vol.2, Scientia: Aalen, 1962)和弗莱士菲尔德的英译本(E. H. Freshfield, A Manual of Roman Law the Ecloga Published by the Emperors Leo III and Constantine V of Isauria at Constantinople A.D. 726,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26)。为基础,诸家学者的论著为参考,文明交往为视角,从能力、环境与制度三方面探讨伊琳娜成功称帝的原因,以就教于诸位方家。
一、识与略:伊琳娜成功称帝的政治艺术
就个体而言,文明交往是以人为中心,通过人与自然、人与自我、人与他者之间的交往互动,达到个人对客观世界和主观本我的全面认知,实现个人能力的逐步提升,最终以应对复杂多变环境和风云变迁世界。伊琳娜成长的历程亦是其在“自我交往”与“他我交往”中,逐渐培养出胆识与谋略,以应对宫廷内外紧张局势的过程。因此,本文认为伊琳娜成功称帝的基础是“自我身心的交往”和“他我社会的交往”。她出生于雅典的一个世家,时值拜占庭帝国内忧外患,大批斯拉夫人(slavs)迁居巴尔干半岛,故其自小受斯拉夫文化的影响。而双亲过早谢世,伊琳娜沦落为“孤儿”[1]73,也使其长期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后因机缘巧合,在皇室选秀中被选为王妃,利奥四世(Leo IV,775—780年在位)登基后被尊封为皇后,晚年还一度登上帝位。在伊琳娜生活的环境与早年的经历的影响下,逐渐养成心思缜密、果断干练的性格,不仅自知所处境况的优劣,还懂得知人善用,体现出与传统皇室女性截然不同的行事风范。
(一)自知与知人并用:问鼎最高权力
在拜占庭帝国,伊琳娜作为一名女性政治家,要想问鼎最高权力是非常不易的,需要有自知与知人的能力,其摄政之初,便将这种能力展现得淋漓尽致。公元780年,皇帝利奥四世去世,伊琳娜作为其子君士坦丁六世(Constantine VI,780—797年在位)的摄政者和共治者登上帝国政治舞台。摄政伊始,伊琳娜就表现出了干练的政治素养,面对皇叔尼基福鲁斯(Nicephorus)的谋反和西西里将军埃皮迪乌斯(Elpidios)的叛乱,伊琳娜对前者“果断采取措施进行抓捕,迅速将谋反活动镇压下去”[2]627,对后者则“先抓捕其妻与子为质,后二次围剿使其被迫逃亡非洲”[2]627-628,快速稳固了自己在首都乃至整个帝国的摄政地位。
作为后宫之首,伊琳娜原本主要依靠宦官的支持,但“790年,以亚美尼亚(Armenia)为首的诸军区对君士坦丁六世宣誓效忠,拒绝承认伊琳娜共治者地位”[2]640-641,使她深知亚美尼亚军区对皇帝的支持将是她获取更高权力的巨大阻碍。因此,伊琳娜以“挑拨”之策来瓦解皇帝与军队之间的联盟。一方面,她借亚美尼亚军区将领拒绝接受皇帝准许她重返宫廷命令之际,遣人散布谣言,称亚美尼亚军区将领阿列克修斯(Alexios)此抗命之举,是要谋反称帝,疑心较重的君士坦丁六世遂将阿列克修斯逮捕,囚禁于普莱特利乌(Praetorium)宫中[2]642。另一方面,她利用792年皇帝御驾亲征保加利亚(Bulgaria)的败迹,诸军区将领策划拥立尼基福鲁斯为帝之机,诱劝皇帝刺瞎阿列克修斯,翦除后者的势力。
她的计策很快生效,军区将士对皇帝刺瞎阿列克修斯的做法深感愤怒,与皇帝派来的大军发生了对抗,最终亚美尼亚军区将士战败,或死或罚。“1000名将士被处以黥刑,脸上刻有‘亚美尼亚反叛者’字样,身戴枷锁,从布拉贺纳(Blachernai)门被押入君士坦丁堡游街,之后又被流放到西西里及其他岛屿”[2]644。787年9月,“她假称阿拉伯军队入侵,调遣京师部队(利奥家族的禁卫军)东征抵抗阿拉伯人,同时将亚洲军区军队引入君士坦丁堡,而后又把京师驻军遣散、流放,令其永世不得踏入家乡”[2]636。以此方式,她不仅扫除了君士坦丁堡利奥家族的军事威胁,还获得亚洲军区将士的誓死效忠,可谓一箭双雕。
皇帝的残酷行为,令将士心寒,民众不满,遂逐渐沦为孤家寡人。797年3月,为提高威信,皇帝御驾亲征,反击阿拉伯军队的进攻,但伊琳娜担心皇帝的胜利会导致自己的原定计划流产,“故她命人收买了皇帝的斥候,使其向皇帝谎称敌人已退,皇帝非常沮丧,无功而返”[2]648。两个月后,皇帝新生“皇子的夭折,更使他悲痛欲绝”[2]648。
遭受战事失利、众叛亲离、丧子之痛打击的皇帝从此一蹶不振,而伊琳娜则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命人抓捕皇帝。走投无路的皇帝向安纳托利亚(Anatolian)军区寻求庇护,但该军区也已被其母收买,可怜的皇帝最终难逃被捕的命运。“797年8月15日,君士坦丁六世被带回君士坦丁堡,囚禁于其出生地‘紫色宫’,9个小时后,在其母及心腹的授意下,被以一种欲置其于死地的残忍手段刺瞎”[2]648-649。在与帝国各种势力的周旋中,伊琳娜利用自己拥有的优势和各方之间的矛盾,将知己与知人的个人能力发挥到极至,在化解自身危机的过程中,不断增强自身的实力,伊琳娜以此成功铲除了其问鼎皇位之路上的最后一大障碍,离君临天下为期不远。
(二)知人与善任之术:赢取官民支持
知人并非最终目的,善任良才,获得众人支持才是其能否成功称帝的基础。伊琳娜在称帝的过程中也充分地利用了其知人之明的优势,知人心、用人心,在笼络百官的同时,联动民众,为其称帝赢得了大量官民支持。
1.笼络百官 伊琳娜能一步步地攀上权力顶峰,与其知人之明、用人之道、驭下之才不无关系。在争权之初,因诸军区将领多效忠于利奥家族,伊琳娜便只能在宫中培植一些宦官亲信,来对抗外朝之势。“781年,她授权宦官约翰(John)监管所有亚洲军区事宜”[1]76,后任命宦官“斯塔乌拉基乌斯(Staurakios)为外务大臣,让其管理所有对外事宜”[2]629。伊琳娜在剿灭反对势力之时,重用这些出身卑微之人,给予其加官晋爵之奖赏,使之感恩戴德,誓死效命。在伊琳娜与其子争权的过程中,他们起到了智囊团的作用,成为其获取权力的左膀右臂,直至登上权力的最高峰。
但伊琳娜也深知,没有军队的支持,她可能前功尽弃。于是在培植宦官亲信的同时,逐渐插手军队事务。随着她在争权中逐渐占优势地位,伊琳娜开始对将帅进行利诱笼络。796年“后宫传来皇后诞下龙子的消息”[2]648,伊琳娜担心皇孙的诞生会给自己的权力带来威胁,随即积极拉拢各军区的将领。她将“注意力转向军区将领,以赏赐与允诺的方式,劝诱他们放弃支持君士坦丁六世,拥立她为唯一统治者;一些人由其亲自劝说,一些人由其心腹说服;所有人都被成功拉拢,万事俱备,只待良时”[2]648。
2.赢取民心 作为罗马帝国的承继者,拜占庭的政治体制和统治理念与罗马传统一脉相承:一是君权取之于民,表现为皇帝登基时,由军队将其托在盾牌上抬起、欢呼;二是以基督教为核心价值观的帝国,以大主教加冕的形式确认皇帝的权力亦来自于上帝。作为一位问鼎帝国皇权的女性,伊琳娜深知此道,因此她积极关注百姓生计,以期获得民心。
首先,她积极投身慈善事业,直接从国库中拨款为百姓谋福利。在缓解社会矛盾和压力方面,她下令“为年老者修养老院,为贫困者建救济所,为无居所的旅客和病人建住所,为去世者建墓地”[3]246,使这些贫困者或无依靠者能有所居,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其次,在促进商贸的发展和保证慈善机构的有效运转方面,她下令大幅削减“海运税、陆运税,禁止对渔民、猎人、手艺人及小商贩进行盘剥”,她可能“还颁旨免除孤儿院、驿站、养老院、教会及帝国修道院的壁炉税”[1]92。
君士坦丁六世被刺瞎后,为了进一步获得百姓的支持,她甚至直接向百姓散发金币。“799年复活节,伊琳娜坐着由四匹白驹拉着的辇车,在四位文武大臣的护送下,经过圣徒教堂,沿途向民众散发了大量金币”[2]651。学者格兰德(Garland)一语道破伊琳娜的目的:“此举并非是慷慨,而是试图以此为宣传,竭力树立其公共形象,赢得民心。”[1]88
伊琳娜凭借其敏锐的洞察力和卓越的政治素养,以铁血与智慧,怀柔与权术之策,刚柔并济,双管齐下,成功地拉拢百官,赢取民心,稳固了自己的地位,扫除了问鼎皇位的障碍。这是其自知与知人交往中个人政治艺术与能力的体现,更是这一艺术使用的结果。
二、时与势:伊琳娜敢于称帝的有利环境
文明交往是由一系列的属性所组成的有机整体,包括实践性、互动性、开放性、多样性和迁徙性,这五个内容互为联系、相辅相成(9)这几个属性促使人与自然、人与人和人与社会形成相互间关联统一。详见彭树智:《论人类文明的交往》,载于《史学理论研究》2001年第1期。。拜占庭帝国是位于东西方世界之间,以皇权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国家。自330年定都君士坦丁堡并建立王朝始,“拜占庭帝国的历史便开启了‘家天下’的政治篇章”[4]180,男性血亲继承是其延续王室血统的主要方式。伊琳娜的称帝行为异于以往传统,这与拜占庭和东方地区积极实践、努力互动、倡导开放、尊重多样和相互迁徙过程中促发社会环境日益开明有很大关系,集中表现在其拥有的开放性与互动性,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互动背景下“知人”与“知物”的结果。
(一)拜占庭地缘文化的开放性
孟德斯鸠(Montesquieu)认为,制度的发展、个体选择的空间和地理状况存在着很强的关联性(10)孟德斯鸠关于三者关系的详细论述,可参看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这就涉及地缘文化视角。所谓地缘文化,是指“同一空间区域内的社会群体因受其所处的地理环境影响而形成的具有共同内容和特征的文化系统”[5]126。地缘文化虽受地理环境影响较大,但从人类诸文明发展的规律看,地缘文化具有开放性特征。主要表现为“几个乃至诸多民族在同一地理空间环境内相互融合、交错杂居、综合分布,其文化呈现出开放交流、互相影响和博弈碰撞”[5]127的特征。
拜占庭地缘文化以帝国统治下的疆域为空间依托,凭借其先进的、不断发展的生产力,在与周边异族交往、融合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以帝国行政统治区域为核心的文化体系。它横跨欧亚大陆,连接爱琴海与黑海,是一座真正联系古典与近代文明、东方与西方民族的“金桥”。自古以来,不同历史文化背景的民族活跃于这一广阔区域。
从文明交往和全球史的角度看,“开始于公元前后,于3—6世纪形成高潮的欧亚民族大迁徙,为游牧民族和农耕民族之间的交往提供了‘可接近性’的机会”[6]54。由于拜占庭地缘文化的开放性,这场规模空前的民族大迁徙也极大地改变了其历史命运。查士丁尼王朝(Justinian Dynasty,518—602年)之后,帝国内外交困,矛盾重重,进入了史家们所谓的7世纪“黑暗时期”[7]54。这一期间,北部的外族、特别是斯拉夫人、保加尔人和伊苏里亚人,趁帝国无暇顾及之际,蚕食帝国领土,加上帝国政府为守护边疆、强化政府管理机制而推行的移民政策,使原本有着深刻希腊-拉丁文化基础的巴尔干地区留下了他们的印记。
“保加尔人(Bulgars)原是突厥人的一支,与匈奴人有较近的血统,原居于多瑙河东北,曾臣服于匈奴人”[8]176,叙利亚王朝时期,保加尔人成为拜占庭帝国北部的主要劲敌;斯拉夫人是帝国北部比较落后但发展极为迅速的一个族群,其生产方式多元化,既有农业,亦有不占主导地位的畜牧业兼而从事森林产品的采集。据载,在利奥三世时期,伯罗奔尼撒的摩尼巴西亚(Monembasia)城已经“位于斯拉夫人的土地上”[9]240。伊苏里亚人原本生活于小亚南部的陶鲁斯山脉地区,后逐渐占据了叙利亚北部的西里西亚(Cilicia)地区,随着罗马帝国对小亚地区的征服,伊苏里亚人时常与罗马军队发生冲突。5世纪后随着拜占庭帝国与东方关系的不断加强,深受拜占庭文明影响的伊苏里亚人开始与帝国进行融合,逐渐成为帝国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至8世纪,大量的伊苏里亚人已经融入帝国上层,军人出身的利奥三世作为伊苏里亚人的重要代表,最终建立了叙利亚王朝。
在昄依基督教之前,保加尔人、斯拉夫人和伊苏里亚人是地中海世界的边缘人群,8—9世纪,这些民族人口大幅度增长,社会政治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但“其原始社会平等主义的观念还未彻底消灭,妇女作为母亲的角色和炉床的保管者,在家中还有相当的权力”[10]120,特别是7—8世纪帝国对“叙利亚前线的边境居民”及“活跃于小亚细亚的摩尼教徒(Manichaeism)和保罗派(Paulicians)、雅各派(Jacobite)教徒进行了强制迁徒”[11]101-102。这“使得巴尔干和小亚细亚半岛上的‘新来者’将其社会和生产结构方面的因素糅进拜占庭的社会生活当中,促进了中世纪东地中海各不同起源的民族之间的融合,促成了堪称‘东方基督教文化圈’的东地中海文明共同体的形成”[11]96。
由是观之,在民族大迁徙的大背景下,很多属于“后来者”社会与文化的基因,慢慢注入拜占庭社会人群的观念文化中,出现了与周边诸多民族融合及多元文化渗透的繁荣景象,帝国在将先进文化传递给周边异族之时,异族亦将趋近于原始时期风尚的开放平等观念渗入帝国。而伊琳娜作为帝国女性能够成功称帝,便源自于叙利亚王朝时期开放平等观念的影响。
(二)拜占庭与外族文化的互动性
拜占庭地缘文化的开放性源自于拜占庭与外族文化的互动性,即“本土文化对不同外来文化的吸纳和借鉴的过程, 实质上应当是一个国家或民族文化基本精神的体现”[12]84。拜占庭文明的互动性主要体现在皇室的“东方化”和法典的“异族化”两方面。
1.皇室的“东方化” 自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e the Great,324—337年在位)建立王朝始至查士丁尼大帝(Justinian the Great,527—565年在位))统治结束,拜占庭皇帝多出身于罗马传统相对深厚的拉丁文化区,并未有太多的东方基因。如君士坦丁大帝出生于巴尔干半岛上的纳伊索斯(Naissus,现尼什城),查士丁尼则可能出身于伊利里亚(Illyria)或阿尔巴尼亚(Albania)。
如前所述,经历了6—8世纪的政局动乱之后,拜占庭在与西部拉丁地区发生剥离的同时,也融入了大量东方因素。叙利亚王朝的建立,标志着拜占庭立国的根基已经从罗马帝国的核心地区——中地中海,转移到希腊化程度极深、历史极悠久的东地中海和小亚地区,帝国皇室的“东方化”序幕已经拉开。
皇帝利奥三世出身于希腊化程度较深的叙利亚地区,自幼与近东的下层民众交往较多,赛氏称其“具有萨拉森人思想”[2]560,似乎懂得阿拉伯语;“利奥三世之子君士坦丁五世迎娶的皇后是卡扎尔汗的女儿伊琳娜”,故拥二分之一卡扎尔人血统的利奥,则被冠以卡扎尔人的利奥四世之名;女皇帝伊琳娜则是来自受斯拉夫文化影响较深的雅典,“她可能是首位以‘选秀’的方式入宫的女子”[1]73。据此,叙利亚一朝五帝,或含异族血统,或深受异族文化影响,皇室内部东方化、异族化趋势明显。
2.法典的“异族化” 虽然拜占庭一向以罗马的继承者自居,并以查士丁尼的《民法大全》规范着帝国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但在经历了6—8世纪的社会动乱之后,《民法大全》中的很多传统规则已经失去了指导意义,加之拉丁语已经退出了拜占庭上层统治机构的舞台,基督教化的日益深入也要求人们对社会和法制观念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做出解答。因此,用希腊语颁布一部适应“中世纪希腊帝国”特征的法典便显得迫在眉睫。基于此,公元740年,皇帝利奥三世与其子君士坦丁五世便联合颁布了一部名为《法律选编》的新法典。这部法典的特征之一便是吸收了很多周边民族的积极立法因素,减少死刑,多以致残肢体的方式惩戒犯罪者,“异族化”特征比较明显。如在刑法处罚方面有如下规定:
…………
14.盗墓者要被处以砍手之刑。
15.任何人无论白天还是晚上进入教堂的圣堂,盗窃本属牧师的任何物品,将被处以刺瞎双眼之刑。
18.伪造货币者将被处以砍手之刑。
30.任何人如若强行虏获一个女孩并将其玷污,那么他要被处以割鼻之刑。
39.任何人如若犯有兽奸罪,将被处以宫刑。[13]43-48
砍手、割舌、剜鼻、致盲及宫刑等伤残罪犯肢体的惩罚,带有明显的东方习惯法和异族积极立法因素,是之前罗马刑事处罚措施中所没有的。拜占庭史家奥斯特洛戈尔斯基(Ostrogorsky)曾言,“和罗马法相比,《法律选编》关于残害肢体和可怕的肉体惩罚规定揭示出真正的东方影响”,它“表明拜占庭的法律和立法观念自查士丁尼时代以来经历的变化,这种变化部分是由于基督教伦理道德的深入人心,部分是由于在东方影响下伦理道德的粗俗化”[14]160。虽然伦理道德粗俗化的说法具有西方中心论的偏见,但客观上承认了东方异族的法律文化对拜占庭法典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综上可知,拜占庭帝国皇室的叙利亚起源与东方化以及法典的异族化,折射出叙利亚王朝时期的拜占庭对周边民族的文化具有极强的包容性与互动性。在包容与多元的环境中,汲取了诸多东方文化的因素,使帝国更富有开明社会的特性,成为伊琳娜敢称帝和能称帝的社会保障。
三、法与理:伊琳娜可以称帝的律法依据
拜占庭延续和继承了罗马的立法传统,历来注重法律的编修。特别是在与东西方文明的交往互动中,拜占庭修订了立法中一些“不合时宜”的内容,融合了东方文明中的积极立法元素。前述叙利亚王朝的《法律选编》明显深受东方发达的犹太律法思想影响,在继承罗马法“重民轻刑”立法原则基础上,吸收了古叙利亚地区重视“家庭伦理”的内容,成为8—9世纪东西方法律文明交往的重要成果,其提升女性地位的条款,使伊琳娜登上权力的顶峰具有了法理依据。
(一)《法律选编》对女权的一些新规定
古罗马时期,女性的地位相对较低。“家父”是一家之主,家族其他成员(包括其妻)均处于其监管之下。虽然查士丁尼时期的法律对“家父”的权力有所限制,但父权至上的根本原则并未改变。如《法学阶梯》中规定:“你和你妻子所生的子女是处于你权力下的;同样,你的儿子和他的妻子所生的子女,即你的孙子孙女,也处于你的权力下;你的曾孙以及你的其他卑亲属亦同。”故而在对待子女的婚姻问题上,享有决定权的并非婚姻当事者,也不是母亲,而是“对他享有权力的家长……”[15]12夫妻间的关系处于极不平等的状态下。
在监护权方面,法律虽不断进行修订,特别是帝政后期随着法学的进步,法律对妇女监护的苛刻规定有所松弛。如查士丁尼时期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妇女可以担任自己的子女等直系卑亲属的监护人或保佐人,前提是必须宣誓以后不再嫁。”[16]35然而“妇女包括母亲均不得成为监护人这一原始规则一直没有松弛过”[17]84。这是因为监护被视为父权在社会中的继续,是男人的特权,妇女不但没有监护权,就连她们自己也被置于监护之下。又如《法学阶梯》规定:“在大多数场合,享有继承利益的人应承受监护的负担。我们说‘大多数场合’,如果一个妇女释放了未成年的奴隶,尽管作为保护人,她获得继承资格,但监护人却并非她,而是另外一个人。”[15]24
关于继承问题,罗马法也倾向于男性继承。罗马法中的继承权,包括人格继承和财产继承双重因素,其实现的方式主要有遗嘱继承和无遗嘱继承两种。遗嘱继承是以情感纽带为基础的继承方式,家长为绵延家祀,实践中一般会指定男性为继承人;至于法定继承,最初是由宗亲来继承,“在男性之间,宗亲关系,不问亲等远近,产生互相继承权。对女性而言,只有姐妹才能根据父系血族的关系继承遗产,但她们的男性宗亲,不问亲等远近,却都可以继承她们的遗产”[15]109。
查士丁尼时期对女性的继承制度有了一些宽松的规定,强调“具有法定身份者,即男系卑亲属,无论男女,一律可以按亲等的远近主张在无遗嘱情形下的法定继承权,不得因其不具有姐妹所有的父系血族权利而将其排除在外”[15]110,之后又在第118号和第127号新律中,突出了血亲继承的原则,宗亲继承制度从此废止。但在实践中,“第二顺序男性继承人仍然优先于第一顺序女性继承人”[4]184,且“如果丈夫去世或离婚,遗孀所得到的份额(以及妻子在离婚情况下应得到的份额,这后一种份额更为至关紧要)是通过丈夫履行返还嫁资或部分嫁资的义务予以保障”[17]234。
至8世纪, 随着帝国与东部地区法律联系的日益增强, 犹太—叙利亚立法思想对帝国的法律产生了深远影响。 仅就女性地位而言, 叙利亚王朝的《法律选编》展现出了深刻的犹太教律法元素来源。 在夫妻关系方面, 《法律选编》认可了母亲在子女婚姻问题上的重要性, 强调除了适龄男女的婚约, 必须“获得其父母的同意……”[13]6这很明显是对《圣经·旧约》中“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 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18]1的法律阐释, 表明神造男女是相互补足的平等关系, 故其在法律地位上亦应如此。
这一点似乎在女性的监护权上体现得更为明显。与昔日罗马法中对女性的监护权的严格限制不同,《法律选编》强调:“如果丈夫先于妻子而亡,且留有子女,作为孩子的母亲,妻子将作为一家之长的身份监管其嫁妆及丈夫的所有财产”,同时子女也需要听从母亲的安排,“不得取代母亲的位置或向其索要遗产,而要听从上帝的旨意,对其绝对服从和尊敬……”[13]9-10这与犹太教中关于子女的监护问题颇为相似。虽然犹太社会亦是以男性为主导,但在家庭中丈夫要给予妻子应得的尊重,“因为家中的一切幸福都有赖于妻子”[19]105。妻子在家庭监护中扮演重要角色,“母羔羊时刻跟随着母羊,有其母必有其女”[19]107,即使父母离婚了,母亲依旧有监护子女之责,而作为子女,要同尊敬自己的父亲一样,孝敬自己的母亲。正如《出埃及记》中所言“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18]72,对“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18]73。
《法律选编》也承认了女性在财产继承上的权利,规定“若丈夫先于妻子而亡,且并无子女,那么妻子的所有嫁妆则转归自己所有,且她可以获得丈夫四分之一的财产,剩余部分则转归丈夫遗嘱中指明的继承者,如果没有遗嘱,则由其近亲继承”[13]9。这一规定也可以在《圣经·旧约》中寻找到犹太人对拜占庭帝国的影响。耶和华对摩西说:“你也要晓谕以色列人,人若死了没有儿子,就要把他的产业归给他的女儿,他若没有女儿,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的兄弟,他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父亲的弟兄,他父亲若没有弟兄,就要把他的产业给他族中最近的亲属。”[18]155可见《圣经·旧约》中妻子的继承顺序依旧靠后,但是《法律选编》在继承其提高女儿继承原则的同时,根据自身状况将妻子的继承权做了进一步明确和提升。
无论是监护或继承,归根到底都涉及家庭中女性与其他成员间的关系问题。在受东方叙利亚—犹太文化的影响下,《法律选编》强调妻子及母亲有与丈夫同样的权利,妻子不再是夫权统治下的臣仆,而是独立的个体,她与丈夫共同分享治家的权力和财产。妇女可以监护子女、掌管家事、继承财产,可以像男性一样从事一些社会活动,这极大地提高了妇女参与社会事业的积极性和自信心,同时也易于为社会所接受。故《法律选编》为伊琳娜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社会基础,使其登上皇位具有了可能性。
(二)伊琳娜称帝的法理依据
诚然《法律选编》大多是私法条文,涉及处理人际关系、家庭事务等内容,但拜占庭作为一个“家天下”的帝国,“国亦家、家亦国”,大小有异,道理却相通。地位、监护和继承,从家庭的角度是涉及家庭管理与财产分配,从国家层面就是国家治理与皇位继承。因此,伊琳娜称帝虽然是一个政治事件,却与《法律选编》中的相关规定并不相悖。
首先,据《法律选编》中夫妻平等的原则,伊琳娜作为利奥四世的妻子,在家庭中必定享有较高权力,在宫廷中相应享有很高地位,甚至已经达到了可以培育亲信、干预政治的地步。“一日,利奥在其妻子的枕头下发现了两个圣像,便对宫内进行了搜查,发现宫内督领侍太监及其他主要人员均持有此类圣像,他对他们进行了拷问和处罚。对其妻子,则进行了严厉训斥”[1]75。可见,利奥四世在世时,伊琳娜就已经在宫中培植了亲信,关于此举是出于宗教信仰还是政治目的,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确定的是,她在宫中势力的强大,已经使利奥皇帝感到了威胁的存在。发现圣像只是借口,“清除伊琳娜在宫中的势力才是其真正目的”[1]75。由此可见,《法律选编》中“夫妻平等”的原则,不仅为她参与政事提供了便利,也是她日后能成功上位的基本前提。
其次,根据《法律选编》的规定,“若丈夫先于妻子去世,并留有子女,那么妻子将作为一家之长的身份监管其嫁妆及丈夫的所有财产,而子女不得向母亲索要遗产,要根据神的旨意,对母亲绝对尊敬和服从”[13]9-10。那么,利奥四世死后,君士坦丁六世冲龄践祚,伊琳娜不仅有监管自己嫁妆和利奥四世所有财产的权力,而且可对小皇帝执行完全监护权。自然,她也是整个帝国的真正监护者——小到皇室琐事、婚配嫁娶,大到内政外交、政策制定,无不在其实际监控之下。由此可见,伊琳娜对帝国治策的修订,对君士坦丁六世婚姻及其他方面的干涉,虽颇为专权,却也是有法可依的。这种权力的使用,不仅有利于她扫清攀升道路上的障碍,也为她最终称帝奠定了合法性基础。
再次,拜占庭皇室一向有遗孀继位的先例,如芝诺皇帝(Zeno,474—491年在位)的皇后阿利阿德尼(Ariadne),便在芝诺死后择婿承位。但阿利阿德尼是利奥一世(Leo I,457—474年在位)之女,无论从皇家继承原则,还是罗马法精神的角度,都处于第一继承顺序。另外,虽然她承有“奥古斯塔”之名分,但帝国的实权是掌握在其所择夫君阿纳斯塔修斯(Anastasius)手中,后者之合法性,归因于女方的皇族血统。伊琳娜则不同,作为一个非血亲的外姓人,按《民法大全》的规定,其实则无权继承皇位,但《法律选编》的一些新规定为其提供了合法性。公元780年至797年间,君士坦丁六世是第一继承人,伊琳娜是监护人,符合丈夫去世,妻子要承担监管家庭与子女职责的规定;伊琳娜称帝之时,君士坦丁六世被刺瞎,其叔伯被割舌,帝国并无健全的男性继承人,故其称帝又符合在无子女继承和无遗嘱继承状况下,夫妻间可以相互继承财产的规定。
总之,拜占庭帝国是一个尚法的帝国,法律是处理帝国内外各种关系的基本原则,上至皇室贵族,下及黎民百姓均要受法的制约。伊琳娜称帝作为一个重大的政治事件,自然也需要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虽然据帝国传统伦理,并未有外姓女人继承皇位的先例,但当时已通行了50余年的“异族化”和“犹太化”的《法律选编》关于妇女地位、继承、监护等方面的新规定,则使这一结果的出现具有了法理依据。
四、结 语
文明交往是一个双向或多向相互作用的过程,各个文明之间既相互影响 、相互渗透,又相互冲突、相互抗争,其常态是相对的静态平衡和动态平衡。文明交往的目标之一便是实现民族与国家之间的平等互利,是对自己文明的自信、欣赏和对异己文明的尊重、宽容乃至吸取。拜占庭社会仍旧是一个男权社会,女性地位相对较低。拜占庭学者在对诸多文献资料研究后,认为“拜占庭妇女从属于男性,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她们的活动都受到各种限制”[20]134。一般而言,在具体的社会角色的分配中,男人在政治和社会公共领域占有重要位置,女人则在家庭及私人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但社会性别(社会角色)是“由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女性或男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21]59所决定的,故其分配并非恒定不变的,也会创造出一种“变异”的局面。伊琳娜的成功称帝事件,正是在拜占庭与东西方的互动交流中,激发了拜占庭文明主动或被动地对其他文明尊重、宽容和欣赏,促使帝国社会观念与制度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个人的果断能力加之东西方开明社会与律法因素的影响,为伊琳娜称帝提供了主客观条件的支撑,这看似是一个个案,却是拜占庭帝国与东方叙利亚长期交流的缩影。如瓦西列夫(Vasiliev)所言,“基督教和异教希腊文化逐渐交融,形成了基督教-希腊-东方文化,后被称为拜占庭文化”[9]43。长期以来我们已对其文明中的希腊因素、罗马因素投入了大量的关注(11)代表性的著述有:陈志强:《拜占庭文化的特征》,载于《外国问题研究》,2016年第4期;庞国庆:《古希腊文化与拜占庭帝国的塑造——以荷马史诗为例》,载于《世界历史》,2019年第3期;白春晓:《修昔底德传统与拜占庭帝国的历史书写》,载于《世界历史》,2019年第6期。,而“东方文化”的影响亦应成为我们探讨的一个焦点,需知“文明交往”视角下的拜占庭文明不仅是西方文明影响的结果,东方文化亦对其形成产生了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