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展业思考
2021-03-02凌淑芬编辑白琳
文/凌淑芬 编辑/白琳
在外汇业务办理过程中,银行通常应按照“展业三原则”和货物流、资金流相匹配的原则,审查业务背景的真实性。为了确保履职到位,银行一般需要通过审核海运提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等代表物权转移或证明货物跨境的单据来确保贸易背景真实合规。然而,随着外贸行业的发展和新业态不断涌现更新,也出现了海关信息、物流信息等不充分且验证困难的问题,对银行落实展业原则提出了新的挑战。结合监管部门出台的各项便利化试点政策,银行对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核逐渐从形式转向实质,从事前转向事后,重点是审核贸易真实性和风险可控性。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舟山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就是一项具有特色的新业务,值得同业关注和探讨。
舟山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案例
2021年5月,浙江舟山某油品企业向M银行杭州分行提交进口信用证开立申请,受益人为上海自贸区内某企业。在充分了解舟山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的相关背景后,M银行就该业务与海关、同业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确认该笔贸易背景真实、交易单证齐全,M银行杭州分行遂为该笔业务办理了信用证开立手续。
该笔信用证业务具体贸易流程如下:申请人为舟山某油品企业,其子公司具有保税燃料油加注资质;申请人代理子公司向受益人(保税区内企业)进口低硫燃料油;受益人的低硫燃料油存放于仓储公司保税罐内,由申请人子公司从保税罐通过驳船直提;相关物流、报关、出库均由申请人子公司完成,油品最终用于境外停靠船舶油品加注(见附图)。
舟山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贸易流程资料来源:作者整理
该类贸易中使用的单据除了国际贸易结算中常见的发票(Invoice)、数量证书(Certificate of Quantity)、质量证书(Certificate of Quality)等,在银行审查贸易背景时还会见到油品贸易惯用的无提单放款保函(LOI)、权利担保(WOT)等物流凭证,以及舟山油品贸易特有的保税核注清单、货物转让海关备案清单等。
保税核注清单属于办理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业务的相关单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并不常见,但其来源已久。海关总署在2018年3月发布的《海关总署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明确,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间或与区(场所)外企业间进出货物的,区(场所)内企业可不再办理备案清单申报手续,而以保税核注清单替代。
货物转让海关备案清单则是舟山当地海关认定的保税油转卖的特殊凭证,可作为银行审核保税油付汇依据。此举也是浙江自贸区先行先试国内港口保税船供油流转外汇管理的便利化结算措施之一。
因此,银行要了解和掌握舟山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模式,要从浙江自贸区保税燃料油业务发展整体情况和便利化试点政策出发。
浙江自贸区保税燃料油业务发展
浙江自贸试验区是全国唯一以油气全产业链建设为特色的自贸区。近年来,在各项政策支持下,浙江自贸区保税燃料油业务得到快速发展。
2017年4月,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根据《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浙江自贸区全域设在舟山,重点“推进以油品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挂牌以来,浙江自贸区在油气全产业链、营商环境、金融创新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2020年度,舟山港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量达472.4万吨(其中低硫燃料油加注量约占87.8%),稳居加油港全国第一、全球前八。
2020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号),对在我国沿海港口内的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业务,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所述燃料油指产品编码为“27101922”的产品)。低硫船用燃料油发展由此进一步得到政策支持。
2020年8月,浙江自贸区在全国率先扩区。根据《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浙江自贸区从舟山一域扩展至宁波、杭州、金义等地,形成“一区四片”、协同发展的新格局。扩区后,舟山、宁波联手打造以油气为核心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优化舟山库区保税油品直供宁波港区受油船舶的海关监管流程,推进跨关区供油业务常态化。得益于跨片区联动发展等政策的带动,2021年前7个月,舟山船用燃料油直供量同比增长18.1%。
“油品全产业链”作为浙江自贸区的战略核心,得到了外汇局的高度重视。外汇局舟山市中心支局聚焦油品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基于全球船供油业务的特点,主动设计浙江自贸区版的全球船供油外汇便利化结算制度。据统计,2020年,外汇局推动舟山辖内保税燃料油贸易外汇便利化收支7517笔,金额达66.68亿美元。
2021年以来,浙江省加大了浙江自贸区保税燃料油业务的推进步伐,相继出台系列油品贸易便利化相关政策举措。2021年3月,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与浙江省自贸办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区赋能的指导意见》,提出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支持、提升外汇管理水平、优化金融服务质量等七大方面23条举措,全力助推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促进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并支持在杭州、宁波、舟山片区开展油品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2021年7月,外汇局浙江省分局、浙江省自贸办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的通知》,为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发展机遇,其中将全球船供油业务确立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一种业务模式。
银行展业思考
舟山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有其特有的地方属性,其特点是交易周转频繁,货物通常经历多次转手,单据流转速度无法匹配货物转卖速度。如果按照常规贸易,企业需拿到全套提单、正本实名仓单等物权和货权凭证才能办理资金结算,耗时太长,无法满足企业的结算需求。而按照舟山保税燃料油贸易的业务模式,企业凭借供货商出具的LOI、WOT等即可办理结算,资金周转时间可大大缩短,综合运营成本也得以大幅降低。
在上述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的新模式下,银行改变了过去列举单证要件的做法,而是结合舟山保税燃料油业务特点,从商业模式、业务全貌来看贸易背景,凭借供货商出具的LOI来证明货物流转,并辅以当地海关出具的保税核注清单、货物转让海关备案清单加以佐证,同时根据客户业务情况酌情跟踪保税燃料油最终是否用于海外船只加注的贸易环节和回款情况等。在贸易背景真实、充分展业的前提下,金融机构为保税燃料油供应企业提供配套的金融服务,可以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减少企业综合运营成本,助力保税燃料油供应企业进一步拓展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