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监管形势下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分析

2021-03-01李政路冉

科学与财富 2021年29期
关键词:小贷商业银行贷款

李政 路冉

第一部分背景

2020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颁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与互联网贷款业务相关的各类政策频繁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中国人民银行[2021]第4号(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拉开了互联网贷款业务合规治理、规范经营的序幕。在新的监管形势下,互联网贷款业务,将面临着参与者全员洗牌、规范性逐步建立、业务体系大量更新,互联网贷款业务全方位的纳入到监管体系中,而商业银行的互联网贷款业务除了面临着合规整改的紧迫性,同时也面临着业务结构及模式的调整的压力。本文将从监管政策脉络入手,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发展趋势以及商业银行受到的影响加以分析,探讨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的方向。

第二部分政策脉络

1、金融反垄断

2021年4月央行金融数据反垄断治理,重点企业包括13家金融机构。该项治理的核心要求为:金融业务纳入监管,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经营;支付回归本源,断开支付工具和其他金融产品的不当连接;加强对股东资质、股权结构、风险隔离、关联交易等关键环节的规范管理等。可以看出,办法的出台与今年来规范助贷、联合贷业务,进行金融数据反垄断治理一脉相承,其核心在于打破金融数据滥用、垄断的局面,要求金融机构持牌经营,将金融数据流通纳入监管范围。

2、个人信息断直连

“断直连”一词起源于前两年监管机构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断开与商业银行关于客户资金的直接对接,而必须通过网联进行统一的对接与清算。对于第三方支付业务而言,因为资金流的交易链路和最终流向具有唯一性,使得断直连的整改方向及可执行性较为清晰。

而在数字化信贷的助贷业务合作中,个人信息断直连则是多维度、多数据源的信息流集群交互问题,因而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将会面临一系列问题。一是,信息边界的问题。个人信息断直连后,助贷机构是否需要将直接向商业银行推送的客户基础信息也通過持牌征信机构来对接。二是,合作模式的差异性带来的问题。个人信息断直连对各类助贷模式的影响有大有小,尤其是对有一定程度的线上线下结合的助贷业务,则更为难以对其信息流进行分类。三是,经营范围的问题。第三方支付能够全面实现断直连的重要原因在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本身都是持牌的,可以进行相应的管控,但是监管层面未来是否会对各家助贷机构颁发助贷牌照不得而知。

3、强监管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共七章七十条。随着该办法的正式出台,互联网贷款市场数万亿规模的业态有了完善的管理办法。在《办法》颁布之后,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该通知对于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国有行和股份制银行受此影响较小,城商行受到影响较大,同时各类与金融机构合作的小贷也受到冲击。

第三部分市场趋势

在日益完善的监管体系下,监管力度逐渐趋严,互联网贷款市场将产生新的发展趋势。总体而言可以总结为:去中心化、门槛提高、轻资产、降费率、风险分散。下文将从这几个方面对市场的发展趋势展开分析。

1、去中心化

互联网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由于对金融科技技术的依赖性较高,且基于场景的数据积累在前端的风控流程中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因而产生聚集效应,形成了部分互联网贷款业务中心,一方面降低了该项业务中各机构的平等性,另一方面也将降低市场金融创新的活性,同时也为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合规化进程带来了阻碍,不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未来,市场上将逐步呈现出去中心化的趋势,不再单独依托于掌握核心数据的金融科技机构,而是形成扁平化的“技术-征信-金融”的模式,促进网贷市场的合规健康发展。

2、门槛提高

自2020年开始连续发布的多项办法,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参与者,不论是小贷公司还是金融机构,都进行了明确的要求,而且对相应的指标进行了量化的约束,特别是对地方法人银行跨区域展业的限制,较大的利空已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地方法人银行,利好国有六大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无实体经营网点的互联网银行,但是从市场容量、银行参与度、与平台合作平衡点的竞争力以及资产质量来看,头部城商行仍然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持续趋严的监管形势下,对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参与者门槛逐步抬高,只有“主动合规”且具有一定创新研发能力及自主风控能力的经营主体,才能不被行业大势所淘汰。

3、轻资产和降费率

当下社会,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费率持续受到大众及监管的关注,过去的野蛮发展阶段,恶性事件屡有发生,网贷的利率不再仅仅是金融稳定的问题,同时也成为社会问题。在这一形势下,不论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网贷产品的定价问题在短时间内将会一直是社会上的焦点之一。但从目前的大环境来看,结合普惠金融的大格局,很大可能将会持续压降互联网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形成降低费率的大趋势。再叠加《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可能带来的收益分润的参与方增多,各互联网平台的原有商业模式将受到较大程度的冲击。在保证收益率从而维持商业模式的角度,互联网平台在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的过程中,将逐渐压缩有担保兜底(重资产)的业务模式,转而向轻资产的助贷模式转变。

4、风险分散

《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一方面对参与互联网联合贷款的网络小贷出资比例进行了严格的限定,另一方面对网络小贷公司的融资规模进行了约束。通过限制联合贷款的出资比例以及网络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倍数,不难看出监管层面希冀通过净资产的约束,以及联合贷款中各方权责通过出资比例重新分配的方式,首先将网络小贷公司端的风险环境进行控制,分散因网络小贷公司的多重杠杆而导致的风险因素集聚,从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参考文献:

[1]《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http://www.cbirc.gov.cn/

[2]《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http://www.pbc.gov.cn/

[3]《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http://www.cbirc.gov.cn/

[4]《银保监会:互联网贷款应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原则》,https://baijiahao.baidu.com/

作者简介:

李政,男,汉族,湖北荆州,1987年7月3日,硕士,无职称,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210000,互联网金融。

猜你喜欢

小贷商业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资金管理的探索与思考
Wang Yuan: the Brilliant Boy
My Huckleberry Friends:Even if the Whole World Stand against me,I Will always Stand by You
关于加强控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探讨
贷款为何背上黑锅?
还贷款
我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绩效的实证研究
“新规”将出台,小贷公司喜忧参半
小贷公司被新规戳中痛点:金融机构身份无望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