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推进资源利用与生态补偿建设“生态强省”“旅游强省”
2021-02-27徐素波王耀东
■ 徐素波 王耀东
《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纲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定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黑龙江省要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必须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生态强省”“旅游强省”建设,实现资源利用与生态补偿协同发展。
一、发展生态旅游产业,促进资源利用与生态补偿协同发展
《纲要》提出,“提高生态旅游首位度”“实现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建设旅游强省”。生态旅游产业、资源利用、生态补偿三者之间存在着较为紧密的内在逻辑关系。生态旅游产业发展需要以一定的自然资源为基础,而资源利用情况又与生态补偿机制息息相关,只有构建较为完备的生态补偿机制才可以有效加强自然资源保护、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为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筑牢基石。因此,锚定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生态强省、旅游强省目标任务,黑龙江省应大力发挥自然生态资源优势,努力培育绿色生态产业新模式,深度开发新的生态度假旅游产品,打造以文化、冰雪、康养、田园为主要特色的龙江生态旅游品牌,不断提高黑龙江省景区的舒适性、友好性、便利性。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提高其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有效实现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转,促进资源利用与生态补偿协同发展。
二、构建生态法制体系,助力资源利用与生态补偿协同发展
《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为促进资源利用与生态补偿协同发展,黑龙江省必须加快构建生态法制体系。自然资源属于典型的公共产品,极易产生因职责不清而导致的自然资源无人保护或过度开采利用后无人修复的问题。“负外部性”是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环境难题产生的根本原因,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就是要通过资源合理配置使其外部效应内部化,即构建生态补偿机制使那些因环境改善而受益的主体支付修复费用,加大环境保护投资,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转。黑龙江省目前生态补偿技术方法与政策体系尚不完善,在生态补偿标准、资金来源、补偿渠道、补偿方式和保障体系等方面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给予支持,因此,应加快建设符合发展实际的生态法制体系,进一步探索现代信息技术、货币化手段及量化标准测算方法,通过立法推动生态补偿机制的有效实施,促进生态资源的合理利用,进一步加快美丽新龙江建设。
三、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制度,推动资源利用与生态补偿协同发展
加大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力度,必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黑龙江省应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加快制定科学合理的领导干部离任审计质量评价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责任清单,有效解决环境污染相关责任划分界限模糊、问题界定难度大等问题。为了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对当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情况,有效解决在实施离任审计过程中存在的信息统计口径不一问题,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黑龙江省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共享平台,进一步提升资源基础数据信息质量。此外,在对生态文明绩效进行考核评价时,还应该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从而使审计机关与有关资源环境管理部门构建起长效的协同、协作和责任共担机制,提高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质量,全面评价领导干部任期内对生态系统的保护成效。
四、培养生态环保意识,引导资源利用与生态补偿协同发展
黑龙江省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就必须增强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加快各类资源要素合理流动与高效集聚,从而推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绿色转型。政府可以运用报纸、广播、互联网公众平台等形式在全社会普及生态环保知识,使公众认识到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生态资本的共识,增强普通民众对生态补偿的认知度。在此基础上,通过积极开展水资源、耕地、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探索建立政府、团体或个人之间的利益分配机制,使各利益主体可以通过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得到一定的补偿,引导黑龙江省实现资源利用与生态补偿协同发展,促进黑龙江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五、探索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机制,推进资源利用与生态补偿协同发展
生态补偿作为应对自然系统退化的有效政策性工具,秉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对自然资源价值的负增量部分及时进行修复与重建。黑龙江省属于自然资源富集的欠发达地区,将自然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对于实现资源利用与生态补偿协同发展至关重要。《纲要》指出,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加快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实现“资源→资产→资本→财富”的转化,黑龙江省应不断完善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的基础工作,聚合优质化资产,将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作为共同体来系统考虑其价值,体现自然资源价值的生态服务功能;制定黑龙江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方案,实施生态资源资本运作,试点建设“生态银行”,加速生态产品价值转换,实现将“绿水青山”核算成“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