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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实践与探索

2021-02-27林晓英

福建畜牧兽医 2021年5期
关键词:试点工作养殖场试点

周 密 林晓英 陈 芹

(1.福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福州 350026;2.罗源县起步镇畜牧兽医站 福建罗源 350700;3.福清市畜牧兽医中心 福建福清 350300)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市场作用,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机制也在不断改革[1],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是国家对实施动物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机制调整的创新,也是原农业部与财政部在2016年联合出台的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重要内容,对畜禽养殖业主提升法律意识、强化主体责任具有重要意义[2]。开展“先打后补”是国家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经验相统一的过程,可总结“先打后补”措施落实的成功经验。现就福州市“先打后补”的实践现状、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和未来展望进行梳理,为2022年对规模养殖场全面停止供应强制免疫疫苗、落实“先打后补”补助政策改革提供实践经验,对实施'先打后补'提出实践建议,供同行参考。

1 福州市“先打后补”实践现状

1.1 “先打后补”四年来实践现状 按照有关优化动物防疫支持政策的工作措施要求,结合福州市实际,采取一系列措施,梳理“先打后补”四年来试点养殖场实践做法。2017年,筛选“先打后补”试点县2个、养殖场7个,其中猪场5个、鸡场1个、羊场1个;2018年,“先打后补”试点扩大到9个县(市、区)、31个养殖场,其中猪 场28个,鸡场3个;2019年,保留9个试点县,据有关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和推进“先打后补”试点工作要求,扩大试点场,但因各种因素影响,仅有25个养殖场开展“先打后补”工作,其中猪场22个,鸡场3个;2020年,加大“先打后补工作力度”,也仅有31个养殖场开展“先打后补”工作,其中猪场29个,鸡场3个。

1.2 试点养殖场资格审核条件把握准确 作为改革试点,根据实际情况,省、市、县都出台“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政府网站及工作微信群进行公示宣导,明确养殖场试点资格审核条件,保障“先打后补”试点具有代表性。

1.3 规范落实养殖业主主体责任 作为改革试点,养殖企业规范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建立自购疫苗备案制度,按照规定要求配备疫苗冷链设备且运转正常,建立规范、完整的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台账,随时可供查询调阅;养殖档案和强制免疫档案以及动物销售记录规范、完整;出栏动物依法实施产地检疫。

1.4 开展“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激励机制有序推动2017年,予以试点县绩效考评工作亮点奖和“先打后补”经费补助,有序推进“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开展;2018-2020年,为巩固“先打后补”试点成果,助力优化防控策略与措施,在每年下达动物疫病防控经费时,对“先打后补”试点工作落实到位的县给予倾斜。

2 “先打后补”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分析

2.1 不同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工作开展不平衡 调研发现,四年来猪口蹄疫病种“先打后补”工作开展有序,小反刍兽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两个病种“先打后补”工作开展滞后[2],主要原因是这两个病种的疫苗生产厂家对市场强制免疫疫苗的推动力度小,既少向养殖户、中小养殖场直接销售,也没有设立经销商销售。而且养禽户历年来的免疫效果均符合规定要求,对政府采购疫苗相当信赖,不愿自行采购;养羊户因养殖规模小、疫苗使用量少,自行采购不方便,也不主动向生产厂家直接采购,主动使用政府采购的免费疫苗。

2.2 不同县区“先打后补”工作开展不平衡 调研显示,辖区内不同县区“先打后补”工作开展不平衡,主要原因是: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健全的县区,对动物防疫工作管理规范、抓铁有痕,开展“先打后补”工作规范、经费补助依据准确,随时可以调阅查询;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亟待健全完善的县区,对动物防疫工作管理欠规范,档案保存不完整,给予“先打后补”补助依据保存不够完整,缺乏可追溯性,未能随时提供查询调阅。

3 践行“先打后补”的建议

国家有关动物防疫政策改革,明确了推进“先打后补”改革试点的时间和路线,建议今后要把服务主体、简政放权、降低风险、保障安全作为重要抓手,推进改革试点,让“先打后补”前期探索积累的经验为后期全面推行改革奠定实践基础。

3.1 推行“先打后补”疫苗流通市场化 针对目前“先打后补”疫苗供应的问题,建议推行“先打后补”疫苗流通市场化,放开强制免疫疫苗的经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先打后补”疫苗经销商供应点的监管,规范强制免疫疫苗生产、流通和使用监管一体化。

3.2 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针对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亟待健全完善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完善动物防疫基础设施设备,提升队伍人员素质和实验室检测能力,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管理规范化和可追溯性,做到“先打后补”改革试点工作踏石留印。

3.3 加强“先打后补”政策的宣贯与培训 一是通过畜牧兽医学会协会平台、新闻媒体、微信工作群等多渠道宣传,增强养殖业主对“先打后补”政策的了解与理解,提高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动物免疫的灵活性与有效性,降低动物疫病的发生,促进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二是加强政策的宣贯培训工作。帮助养殖业主理清“先打后补”可享受哪些优费政策、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建立哪些档案等事项;引导养殖业主参加全国动物强制免疫信息管理网络培训学习,明白为啥做、为谁做、怎么做、啥时做、不做的后果怎么样,有力、有序推进“先打后补”政策贯彻落实。

3.4 加强对“先打后补”养殖企业的监管 对“先打后补”养殖企业务必加强监管,督促其严格按照近期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的“先打后补”信息化免疫管理系统,推行强免疫苗补助“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确保强制免疫补助政策落实到位。

4 未来展望

4.1 激励机制可探索“先打后补”实践经验 为有效探索“先打后补”实践经验,在年度绩效考评中,对“先打后补”工作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县(区)予以创新奖励,促进总结推广“先打后补”好经验、好做法[2]。

4.2 落实主体责任可提升“先打后补”的灵活性实行“先打后补”改革试点,就是支持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主体免疫或政府免疫服务等多措并举的免疫服务主体多元化;今后实行养殖场自主申报,在线录入强制免疫信息、职能部门在线审核,可以提升“先打后补”的灵活性,推进强制免疫措施落实。

4.3 监测评价可强化“先打后补”的监管手段 监测评价的性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主体是法定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质是质量认可或达标鉴定。对养殖场强化“先打后补”工作的监管,最具震慑力的监管手段就是开展使用环节的强制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因此,要合理规划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监测评价,做到动物种类全覆盖,免疫效果评价形成制度化。这样既可以评价工作、促进工作、监督工作,又可强化对养殖企业实施“先打后补”的监管手段。

4.4 领导重视可全面掌握“先打后补”的推进力度2021年是国家对调整动物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创新的关键年,结合本辖区实际,“先打后补”的时间、路线已明确,能否在2022年底全面实现“先打后补”改革试点,领导重视是关键环节。当前,市、县、乡三级领导均已对四年来“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了如指掌,为有力推进“先打后补”的经验总结、改革试点的全面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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