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留下的房产,继承者均须承担房贷吗
2021-02-25
伴侣 2021年1期
问:
我丈夫2020年11月因车祸去世。2018年我们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子,截至目前,我们已还了3年的贷款,还有11年的贷款没有还。剩下的贷款是由我一人还吗?如果公婆不愿意还贷款,我们应当如何分割房产?
答:
你们的房产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当分出属于你丈夫的部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处理,没有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果按法定继承,首先应取一半,作为你丈夫的遗产,由你公婆、你、你的孩子继承。因为你们已经取得了产权,所以分割的时候,应当是按房屋现在的价值进行分割。
另外,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也有义务偿还其生前所负债务。你们贷款的未还部分,也应当按继承的份额进行分割,你公婆也應当承担该贷款未还部分的四分之一。如果你公婆不愿意承担贷款,那么你可以在分割房产时,直接将应还贷款份额从房屋价值中扣除。如果起诉至法院,法官会根据以上情况,结合保护未成年人和老人赡养等问题综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