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请放下手中的棍子来爱我
2021-02-22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個家长的共同愿望,可是我们家长在陪伴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应该多一点点耐心,多一点点爱心,让我们的爱陪伴孩子度过欢乐的童年。虎毒尚不食子,对待自己的孩子,我们不能暴力相向,更不能轻易伤害。
案例:黄大强(化名)的妻子在十年前与其离婚后离家出走,儿子黄小桥(化名)跟随父亲黄大强生活。从儿子黄小桥(2007年1月31日出生)小学开始,因为黄小桥学习成绩不理想,再因一些生活问题,黄大强长期对黄小桥进行打骂,邻居证实黄大强每月都会暴力殴打黄小桥四五次。2019年12月中旬左右的一天下午,黄大强发现黄小桥学习成绩下降和玩手机后,又持棍棒和用拳脚对黄小桥进行殴打,致黄小桥右手第三掌骨及中远节指骨骨折、左桡骨中远段骨折,且不准黄小桥到医院救治。2020年1月16日晚,黄大强又因黄小桥学习方法上的问题,再次持棍棒和用拳脚对黄小桥进行殴打,后黄小桥因疼痛难忍而跑出家门躲避,后其奶奶多方寻找才在夜深的大街上找到黄小桥,奶奶将黄小桥带至医院检查,发现黄小桥右尺骨近段骨折,身上多处陈旧性骨折。1月17日,黄小桥在奶奶的带领下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鉴定,黄小桥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1月21日,公安机关将黄大强传唤到案。
黄小桥的班主任证实,黄大强对黄小桥的教育非常严格,想把儿子培养成真正的男子汉,容忍不了孩子有缺点,只要发现儿子有缺点,很多时候就会以殴打黄小桥的方式来教育他,孩子在校期间曾多次被发现身上有伤痕。
开庭审理时,被告人黄大强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径,表示认罪悔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大强作为未成年儿子黄小桥的监护人,本应该为黄小桥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关注未成年儿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黄小桥,而身为父亲的黄大强却在儿子黄小桥的学习教育过程中,采用简单粗暴的不当方式长期对被害人黄小桥进行打骂,造成黄小桥身上多处骨折,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黄大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被告人黄大强表示认罪伏法,不上诉。
评析:该案属于典型的父母望子成龙却使用错误教育方式的案件,本案中父亲黄大强的行为不仅没能起到教育好儿子的效果,反而造成儿子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其实更大的伤害是给儿子心灵造成的伤害。黄大强后悔说道:“我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教育方式不对,我认识到错了。”与父亲的悔过相比,儿子却痛心地表示:“我想要我奶奶来监管我,希望把爸爸送进监狱去,不要放他回来,不然我会被他打死。”
大家都说“家,是避风的港湾”,父母和孩子相处的核心是交流,如果父母在家庭教育的过程中一味采取体罚、责骂的形式,忽略家庭教育“爱”的本质,那么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可磨灭的心理阴影,严重的则会引发孩子叛逆、情绪暴躁、撒谎、消极厌学等严重后果。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责任。作为老师,如发现孩子受到不法侵害,应及时报告,切实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帮助孩子勇敢地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父母,更应该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成长,为孩子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点评:周娟,四川省宜宾市珙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二级法官,省妇联“天府小妹微普法”栏目公益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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