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位一体”普惠金融模式的分析
2021-02-21张艳
张艳
所谓的“三位一体”主要指的是在惠普金融建立以及开发过程中,市场经济、政府支持以及社区辅助等三种力量进行相互连接和沟通,并且通过积极开展惠普金融模式,提升社会结构中,低收入人群的生存能力,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旦想要实现每个人的经济平衡性,必然会导致市场的失衡现象。本文首先针对普惠金融模式概论进行综合阐述,并且结合普惠金融模式现状,总结出普惠金融模式策略。
惠普金融主要发展目的是为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帮助贫困者以及低收入群体增加基础经济生产力量,然而社会结构中,低收入人群普遍具有知识水平较低、地区分散以及集中农村等相关特点,所以,想要实现金融平衡,就必须结合惠普金融的发展特点,实现低收入人群的脱贫。
一、普惠金融模式概论
(一)发展背景
普惠金融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主要指的是在经济发展环境以及机会平等的条件下,坚持商业化的可持续发展相关原则,并且以此作为经济建设条件基础,以可以负担的相关支出成本作为社会各个年龄阶段、经济能力阶层等相关人士,提供有效并且可行的经济金融服务。其中,我国大部分弱势群体即将成为惠普金融支持以及发展的核心对象,比如:乡村农民、城镇化低收入群体、身体残疾群体以及城市低收入群体。而为了更好的发展城市基础建设,政府大力宣传以及发展惠普金融措施,已经成为我国进入现代化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以及全面构建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和基础环境,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发展惠普金融不仅推动金融行业的平衡,并且鼓励低收入群众再创业,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当地的社会经济转型,稳定社会的和谐发展。2018年为了进一步发展惠普金融,国家金融与经济发展机构,结合我党官方媒体平台、微众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共同编撰了我国惠普金融相关的文件以及报告等,并且以此作为基础,先后发布中国惠普金融发展详情报告。虽然现阶段无论从国外还是国内,惠普金融的发展已经初具模型,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出现许多不足之处,并且根据现阶段全球数据收集和分析,截至到2019年为止,仍然存在着至少15万符合标准人员,没有接受相关的惠普金融经济支持。
(二)服务含义
普惠金融在社会发展中,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缓解社会贫困现状,最终实现社会结构的基本公平,然而在此基础上并不代表惠普金融是单纯的具有公益性质的活动,反之惠普金融从本质上说并不是慈善活动,或者单纯的国家救济项目,而是为了有效的提高社会低收入人群的生存能力,因此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应该坚持商业化的可持续发展,并且始终坚持经济市场化以及政府相关金融政策,两者相互结合才能有效的构建出制度健全的约束机制,以此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国惠普金融项目应该时刻保证市场原则为基础,并且在具体项目开展和操作中,不仅需要满足更多顾客群体的实际要求,也需要确保金融供给方的经济安全,合理收益。
二、普惠金融模式现状
(一)市场经济机构体系失衡
1.风险不确定因素
在实际惠普金融项目开展过程中,一旦需要为低收入群体或者农村种植户提供经济支持以及相应项目贷款时,所承担经济风险的银行务必会考虑到项目整体的可行性以及风险系数,一旦其风险被定义为不确定时,那么此类项目则无法明确相应的贷款系数,从而造成实际经济收入与银行预期收入的经济偏差数值。加上现阶段我国大部分乡村从自身结构发展中,普遍具有位置相对比较分散、地区农业经济差异性较大以及文化产业整体接受程度较低等相關特点,并且农业种植和生产过程中,所受到自然环境影响因素以及市场影响因素程度较为明显,在实际生产时,经济和收益自身具备一定程度的变动性。同时对于农民个人来说,在日常经济贷款流程中,可以提供的抵(质)押的不动产(动产)数量较少,所以直接导致惠普金融针对农民方向进行经济贷款时的收益不稳定,并且普遍较低。
除此之外,面向农村的惠普金融贷款项目中,其主要针对的扶持对象为农民,由于农民自身的资产结构相对比较单一,并且资产与资产之间的正方向相关联能力较强,因此不能通过农民自身资产的结构模式降低资产的风险可能性。除此之外,农业行业的整体特殊性,致使农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季节性因素对于惠普金融的影响范围较大,一旦出现自然性的农业灾害致使农业整体减产,或者农业市场经济结构进行相关调整时,会直接造成农业方面惠普金融的风险增加。
2.信息不流通
对于惠普金融来说,其扶持项目主要针对低收入人群,然而我国大多数低收入人群中,普遍年龄、文化水平以及经济市场发展接受能力较低,因此,无法跟上社会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脚步,所接收到的信息也相对比较闭塞。因此惠普金融项目在实际开展过程中,无法及时了解到借贷人的经济风险情况,以及实际的还款意愿,从而在项目开展流程中,同样无法实施监督还款人经济运转情况,尤其是低收入人群或者残疾群体,在实际贷款流程中,普遍缺少资产抵押,所以如果出现合同执行或者契约无法有效开展时,会造成借款机构以及银行的经济损失。
(二)政府结构体系失衡
在惠普金融实际发展过程中,由于其风险不确定性,因此大多数银行在进行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惠普金融模式并不推广,有些银行甚至会提高其审批流程和要求,致使大多数低收入人群以及农民无法有效的得到相关金融服务,为了有效的解决这一市场经济现象,需要政府作为中间连接元素进行介入式引导,但是政府一旦开展介入式引导,往往忽略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流程,或者直接管理和控制整体惠普金融经济体系,此种管理以及操作方式,虽然一定程度上会缓解对于农民以及低收入人群的贷款环境,但是在实际进行项目开展过程中,政府行为无法严格的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进行,长期以往,由政府作为主要管理模式下的惠普金融银行中,往往由于经济和服务问题选择撤离,或者取消相应的惠普金融业务,最终造成政府支持计划全面停止。
(三)市场交易成本失衡
在市场经济发展流程中,交易的成本与交易次数呈现正方向比例变动,只有交易次数以及每笔交易的整体流程十分清楚,才能确保经济交易的成本得到有效控制,一旦惠普金融中的双方交易次数较多,并且整体流程并不清晰时,那么交易成本一定程度上会有所提升,比如:当惠普金融面向农民进行贷款时,由于农民自身经济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并且农民整体贷款的金额普遍较小,并且次数较多,且季节性十分明显,同时农民除了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以外,农户对于生活方面的经济和支出也有一定的需求,因此小经济份额的惠普金融,致使贷款机构与借款人在金额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频率极高,所以造成惠普金融机构产生的相关费用也随之提高。
三、三位一体模式下的普惠金融模式策略
(一)惠普金融市场性的实际作用
经济金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要是社会经济结构分工,以及市场交易不断深入优化的逻辑结果,而金融在实际发展和成长过程中,作为微观经济结构主体的实际参与和贡献的基础,金融经济模式的出现是为了满足现代化市场经济交易的实际需要,是市场直接自我调节的重要作用。在实际经济发展中,通过市场不断的开展金融交易,以此充分实现社会资源优化的主要目的,并且根据此种经济调节方式全面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优化。所以惠普金融在实际的结构体系中,必须发挥金融经济市场的规律和作用,致使社会类型的相关资源可以得到良好的运用,以此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和谐的發展。
(二)惠普金融政府性的实际作用
对于农村以及低收入人群来说,惠普金融是其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要政府进行进行政治调整以及优化,并且以此作为基础,构建出适合农村以及低收入人群发展的惠普金融知识,尤其是惠普市场结构中一旦出现失衡现象,那么就需要政府进行外部干预,但是政府在实际进行外部干预时具有一定的限制性,所以需要严格的把控其相关的控制力度,如果过度干预或者力度不足,那么极有可能造成金融风险。因此惠普金融的政府性能需要适度开展政治干预。
(三)惠普金融社区性的实际作用
为了更好的实现惠普金融的可行性,除了需要政府的政治干预以及市场结构的实际运作支持,还需要城市结构中社区的辅助补充,而惠普金融的社区性主要体现在惠普金融经济在社区内部进行周转和实行,而相关贷款人在政府相应扶持政策下,会选择遵守自身的信用原则,而社区也具有一定的监管义务,在惠普金融项目开展过程中,选择适合的贷款人作为重点经济扶持对象,最终确保违反信用交易的相关不良现象可以有所降低。同时,利用城市社区体系可以有效的降低惠普金融在贷款过程中的经济风险性,并且在此基础上保证了银行贷款信息的真实性和稳定性,致使惠普金融项目得以顺利开展,且充分的保证了项目发展质量和效率,除此之外,惠普金融增加社会性质可以充分发挥出社区的实际作用,减少市场失衡现象,同样也可以降低因政府干预产生的经济问题,进而使整体项目得到更优质的发展。
三、结语
由此可见,市场经济在惠普金融结构中起到了基础作用,但是由于惠普金融自身的发展特点以及结构特性,极易产生市场和经济的失衡问题,在理论上,市场经济的失衡问题可以利用法律进行限制和制约,但是在实际经济发展过程中,不能仅仅依靠市场和政府,还需要结合社区进行三者结合。
(作者单位: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