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韵声系》校正十则
2021-02-13王雪
王雪
(西南大学 汉语言文献研究所,重庆 400715)
《广韵声系》(以下简称《声系》)是沈兼士主编的一部研究汉字谐声系统的工具书,其中的谐声关系和谐声层级对于汉语语音的研究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但沈兼士在叙例中指出:“本书谐声字之排列既依据《说文》而作,而许氏之言亦有讹谬,案之殷周古文,往往不合……虽欲广加判定,虑有未周,而近人新解,亦不尽可信。故仍本许氏之说,不便辄加更易。”[1]显然,沈兼士已注意到《说文》中的谐声分析多与古文字不合的情况,但因编纂时有限的古文字材料和研究成果,尚不能判定正确的谐声关系,故大多仍从《说文》。随着古文字材料的不断涌现以及研究水平的逐渐提升,当时一些不能确定的谐声分析,现据新材料和新成果已可认定,所以我们对《声系》中的部分错误进行了校正,希望对谐声系统和汉语语音史的研究有所帮助。
一、“尹”“聿”“君”“伊”声 系
《声系》将“尹”“聿”“君”“伊”分为四个声系,其实应当合并为一个声系。
《说文》:“尹,治也,从又丿,握事者也。”《声系》沿用之,将“尹”列为第一主谐字。“尹”甲骨文作(《甲骨文合集》27011何组)[2]333(2以下简称《合集》)、(《合集》3480正 宾组)[2]587,金文作(《新金文编》10175史墙盘)(以下简称《新金》)、(《新金》2829颂鼎)[3]333。
《说文》:“聿,所以书也。楚谓之聿,吴谓之不律,燕谓之弗,从一声,凡聿之属皆从聿。”《声系》沿用之,将“聿”归为“一”声系。“聿”甲骨文作(《合集》28169无名 组)[2]3471、(《合集》22063组)[2]2827,金文作(《新金》5391.1执卣)、(《新金》6040.2聿觯)[3]358。
裘锡圭认同王国维、叶玉森和李孝定等学者关于“尹”所从之“丨”象笔形的观点,并进一步指出:“‘尹’、‘聿’二字不但字形上同出一源,且声母皆属喻母四等,韵部文、物对转,古音相近。”[4]我们认为,其说可从,从“聿”“尹”之古文字看,二字在形音义三方面都有密切联系,“聿”不应从“一”,而从“尹”,当归为“尹”声系。
《说文》:“君,尊也,从尹,发号,故从口。”《声系》沿用之,将“君”列为第一主谐字。段玉裁、王筠和宋保等学者指出:君,从口从尹,尹亦声[5]581。陈英杰认为:“君,形声兼会意字,从口、从尹,尹亦声。‘君’由‘尹’字分化而出。”[6]82我们认为,“君”属见纽文部①,“尹”属喻纽文部,二字读音相近,“君”实由“尹”增加“口”形分化演变而来,且从“尹”得声,故“君”也应归为“尹”声系。
《说文》:“伊,殷圣人阿衡,尹治天下者。从人从尹。”《声系》沿用之,将“伊”列为第一主谐字。朱骏声、王筠、徐灏等学者均指出:伊为形声字,从人,尹声[5]3489。我们认为,“伊”属影纽脂部,“尹”为喻纽文部,二者声纽同属喉音,韵部文、脂旁对转,语音相近,可通。“伊”应从“尹”声,也当归于“尹”声系。
二、“云”“旬”“匀”“军”声 系
《声系》将“云”“旬”“匀”“军”分为四个声系,其实应当合并为一个声系。
三、“奸”声系
《说文》:“奻,讼也,从二女。”“奸,私也,从三女。”《声系》沿用之,将“奻”归为泥类意符字之不为主谐字者,将“奸”视为见类第一主谐字。
我们认为,诸家均从《说文》《释名》等传世文献出发,指出“奸”应从“奻”声。但据目前所见出土文献材料来看,并没有充分的辞例证据证明“奸”“奻”存在音义等方面的联系,诸家的观点还需更多的材料作为补充,故“奸”从“奻”声之说,当存疑待考。
四、“今”“琴”声系
《声系》将“今”“琴”分为两个声系,其实应当合并为一个声系。
《说文》:“今,是时也,从亼从乁,乁古文及。”《声系》沿用之,将其视为第一主谐字。“今”甲骨文作(《合集》649宾组)[2]156、(《合集》6426宾组)[2]944,金文作(《新金》2809师旂鼎)、(《新金》2820善鼎)[3]656。
于省吾认为:“今”系由“亼”下附加一横划作指事区别标志,以别于“亼”,而仍因“亼”以为声,是附划因声指事字[12]456。季旭升指出:“今为见类侵部开口三等,亼为从类缉部开口三等,二字形音皆近。”[9]448何琳仪认为:“今,甲骨文从亼,右下加短横分化为今,亼亦声。今从亼声为入阳对转,今为亼之准声首。”[11]1389我们认为,从字形、字音上分析,诸说皆有理,可从。“今”乃由“亼”分化而来,且依“亼”为声,故“亼”当列为从类第一主谐字,“今”则应归于“亼”之第二主谐字。
《说文》:“琴,禁也,神农所作。洞越,练朱五弦,周加二弦,象形,凡珡之属皆从珡。,古文珡从金。”《声系》沿用之,将其列为第一主谐字。
五、“豦”声系
《说文》:“豦,鬬相丮不解也。从豕、虍。豕、虍之鬬,不解也。”《声系》沿用之,将其视为第一主谐字。“豦”金文作(《新金》4167豦簋),(《新金》6011.2盠驹尊)[3]1365。朱骏声认为:“豦,虎食豕不相斗,当从虍声。”[15]马叙伦指出:“豦,则从豕虍声亦可也,依司马相如说,亦当虍声。”[16]何琳仪指出:“豦,从豕,从虎省,会野猪与虎相斗之意,虍亦声。”[11]447孟蓬生师认为:“豦,形声字,从豕,虍声。本义为一种体型较大的猪。”[6]846刘钊则指出:“‘虍’字来源于‘虎’,声音也藉用了‘虎’的读音。‘虍’字在文字系统中从不单独使用,而是作为一个构形因素与其他构形因素组合成复合形体,‘虍’字在复合形体中大都作为声符使用。”[17]我们认为,字形上,“豦”本从“虍”;字音上,虍,晓纽鱼部;豦,见纽鱼部,二者声纽相近,韵部相同,可通,“豦”当为“虍”之第二主谐字,故“豦”及从“豦”得声之谐声字皆应归于晓类“虍”声系。
六、“继”声系
《说文》:“檵,枸杞也,从木,继省声。一曰,监木也。”《声系》沿用之,将其列为“继”之第二主谐字。
关于《说文》中形声字的省声分析,大部分学者认为应以辩证的眼光看待,不可尽信。陈梦家就指出:“《说文》中的省声和亦声,历来的传写本都有伪易增夺,必须经过一番校勘的工夫。”[19]裘锡圭也认为:“虽然省声是一种并不罕见的现象,我们对《说文》里关于省声的说法却不能相信。”[20]何九盈也认同段玉裁、丁山、王力及姚孝遂等学者关于《说文》省声不尽可信的观点,并进一步指出:因《说文》在传写过程中失“㡭”之篆形,乃将“檵”视为“继”之省声,此实乃因传抄夺字而造成的省声,“檵”应本从“㡭”声[21]4-17。另,段玉裁、王筠、苗夔等人均指出“檵”当本从“㡭”声[5]2430。我们认为,诸说可信,檵,应本从木㡭声,不必从“继”省声,应归为“㡭”之第二主谐字。
七、“麦”“枣”二字与“来”“棘”声系
《声系》将“麦”“枣”二字归于意符字之不为主谐字者,将“来”“棘”分为两个声系,其实“麦”“枣”“来”“棘”应当合并为一个声系。
苏建洲从“来”“枣”“棘”三字的形音义等各方面进行了分析,指出“枣”“棘”确有可能本从“来”,而后讹变为从“朿”[22]118。孟蓬生师从字形、假借、声训及同源词等多方面考察了“来”字古音,指出:“来”“麦”音义相通是没有问题的,“棘(㯤)”字本从并来,而不从并朿。来,古人称为芒谷,是有刺儿的植物,“枣()”字从重来,也是有刺儿的植物,来棘(㯤)枣()应看作是一组同源词,音义俱近②。那么,据目前可见材料及相关研究分析可知,“来”“麦”“棘(㯤)”“枣()”当系同源分化,皆均应归于“来”声系。
八、“亟”声系
《说文》:“亟,敏疾也,从人从口,从又从二。二,天地也。”《声系》沿用之,将“亟”列为见类第一主谐字。
九、“庸”声系
《说文》:“庸,用也,从用从庚。庚,更事也。《易》曰:‘先庚三日。’”《声系》沿用之,将“庸”视为会意字,归为喻类第一主谐字。宋保、苗夔[5]1392、于省吾[12]317及何琳仪[11]422-423等学者均认为:庸,从用从庚,用亦声。我们认为,诸说可从,字形上,“庸”本从“用”;字音上,“庸”“用”同属喻纽东部,古音相同。故“庸”无疑当从“用”声,“庸”应归为喻类“用”之第二主谐字。
十、“幼”声系
《说文》:“幺,小也,象子初生之形,凡幺之属皆从幺。”“幼,少也,从幺从力。”《声系》沿用之,将“幺”列为影类意符字之不为主谐字者,将“幼”列为影类第一主谐字。段玉裁、苗夔[5]1067及何琳仪[11]160等学者均指出:幼是会意兼形声字,从幺从力,幺亦声。我们认为:“幺”属影纽宵部,“幼”属影纽幽部,二者声纽相同,宵、幽旁转,读音相近,可通,故“幺”应列为影类第一主谐字,而“幼”当是“幺”之第二主谐字。
以上是对《声系》中十处存疑的谐声层级的重新分析、归类,通过利用新材料和新成果对其进行校订,能帮助我们正确地划分谐声层级,厘清谐声关系,也有利于汉语语音的进一步研究。
注释:
①文中上古音声韵归类均参照唐作藩编著的《上古音手册》(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版,下文不更注。
②转引自孟蓬生师之未刊稿《“来”字古音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