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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教育融入环境资源法课程教学的路向

2021-02-13朱鹤群

宿州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法治思政法律

江 海 朱鹤群

(巢湖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 安徽·合肥 238000)

“课程思政”强调所有课程的教学都要注重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的熏陶,强调教师在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要有意识地结合专业特色挖掘其中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注重言传身教和立德树人,注重“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相结合,实现“教书育人”的宗旨和目标[1]。环境资源法意在培养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者“德法兼备”的综合素质,加强课程思政教育是其应有内容。但因该部门法具有公益性、技术性、趋同性特点,课程思政教育易被忽视。本文从环境资源法课程思政教育的必要性出发,提出目标-内容-方法“一体化”课程思政设计,在“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思政”“贯彻课程思政全程考核”几个重难点问题上提出课程思政的实施对策,以深化和丰富法学类课程思政教学机制,提升“全员全面全程”育人效果。

一、环境资源法课程思政教育的必要性

环境资源法是法学核心课程之一,研究调整人与自然关系以及与自然有关的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法律现象,是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法。它包含着丰富的课程思政资源,应该承载课程思政的价值引领担当。

(一)环境资源法课程思政教育是培养“德法兼备”法治人才的必然要求

法学的核心在于“揭示法治社会的形成和发展规律,具有明显的知识性、学术性和意识形态性等哲学社会科学的基本属性。这些特征决定了法学具有天然的育人功能,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载体”[2]。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法学教育当然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一大批思想道德素质过硬的法治人才[3]。在当下,中西价值观、法治观的差异以及西方势力对我国政党制度、国家制度、社会制度的蓄意抹黑,可能对我国青年学生的价值观、法治观造成不良影响。一些法律人知法犯法,腐蚀社会正气之风,从反面影响青年学生对法律正义和执法公正的信念。法学毕业生主要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治教育等党政、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这类人才应当具备相较于其他职业更高思想政治品德。实现这一目标要通过健全和实施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兼修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来落实。这就要求包括环境资源法在内的各门课程在法学知识教育中融入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观等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发挥法律作为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引导功能,以回应青年学生的现实困惑和价值困惑,增强其政治免疫力,帮助其扣好法律职业工作者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这颗扣子。

(二)课程思政教育是环境资源法深化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

环境资源法具有鲜明的公益性、科技性、规范趋同性特征,往往被认为是意识形态不很强的部门法。于是,环境资源法有时“仅仅将教学囿于知识灌输上,将教学简化为标准化和程式化的知识训练,固化为记忆、背诵等单向性接受训练,缺少对知识背后的价值引领和精神塑造”[4]。这样的教学不太注重积累、运用课程思政素材和教学经验,不能很好帮助学生真正领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价值判断取舍。即使有时开展了课程思政教育,仍然难以按照生态文明法治教育的体系性需要而有针对性地开发课程思政资源,并充实到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方法等课程思政教育载体上,因而其课程思政教育内容、考核具有相当大的随意性。环境资源法调研、案例分析、模拟庭审等实践教学环节,往往重视调研方法、分析工具的运用,重视案件技术分析和操作,但忽视数据、案例、程序反映的中国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原理、环境法治价值观念、法律职业道德修养的引领培育,导致课程思政教育不彻底。

2020年5月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下称《纲要》)规定,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育要帮助学生了解相关行业、专业领域的国家战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引导学生深入法律实践,关注现实法律问题,培养学生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立足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环境资源法在课程思政的目标、内容和路径上必须进行深度改革,以适应和承载“全员全面全程育人”需要。首先,帮助学生全面掌握环境资源法的基本体系,理解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理的内容及其价值取向;其次,培养学生将所学的环境资源法知识运用于实践的能力,为今后直接服务于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奠定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再次,帮助学生了解我国环境资源法治的中国国情、中国传统文化底蕴、中国创新,养成生态文明法治观念和法律职业道德,从而提高维护可持续发展的自觉性。

二、环境资源法“一体化”课程思政教学体系设计

“每一门课程都有自己课程独特的文化基因、学科思维、价值范式,课程思政的本旨就是挖掘课程的思政元素,将这些思政元素转化为育人资源,强化政治方向和思想引领,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统一”[5]。环境资源法必须结合依法治国、法治人才培养的目标和本课程的内容,进行课程思政教学目标-内容-教学方式的“一体化”改革创新。

(一)树立“德法”兼备课程思政教育目标,以引领“全面育人”

《纲要》提出,法学类课程思政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化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环境资源法课程思政必须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将课程思政的“育人”工作升格到教师自身修养和培养“德法”兼备的依法治国人才的职责高度,贯彻于环境资源法的知识传授、能力提升教育的全过程。具体地说,环境资源法课程思政教育,既要突出环境资源法律目的、体系、权利义务内容、原则、制度、责任等知识背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制度文明、生态价值追求,更应培养学生善待自然的“生态人格”,树立环境法律职业道德,带头做“美丽中国”践行者和守护者。

(二)立足课程内容开发课程思政资源,以铺垫“全方位”育人

如何开发法学专业课程思政资源,形成课程思政内容体系,不少同行进行了有益探索。有人认为,“法学类课程思政的主要投射点可以包括:制度背景与意义环节,制度发展沿革环节,相关制度的中外比较环节,制度的未来展望环节”[6];有的认为,“回应行政权的变革、聚焦行政法的价值演变、关注行政法的机制转换”[4]融入课程思政。这些观点和实践给本课程改革提供有益借鉴。笔者认为,环境资源法课程思政教学内容选取上,立足于环境资源法的知识内容,系统总结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回应环境法制的变革,关注环境资源法治机制转换,聚焦环境资源法治的价值演变,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生态情怀和法律职业道德。

1.从环境法制的历史变革中开发课程思政

任何法律制度都有其经济、政治、社会背景和现实意义。我国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一方面根植于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和血脉之中,另一方面更源于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6]。可见,环境法制的历史变革将为课程思政提供丰富源泉。

讲解“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时,既不回避我国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和环境保护的艰巨性,帮助学生树立遵守环境法的必要性和责任感,又要颂扬环境保护的中国壮举,如塞罕坝治沙、绿化、减排、绿色发展等措施和成效,使学生认识到我国环境保护国策的坚定性和有效性。

讲解“环境法律规范体系”时,阐明历经40余年的改革开放,在回应环境问题和绿色发展需要过程中,我国已经形成完整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其中包括环境法律制度体系。由此引导学生将环境法治进程置于中国改革开放、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学习,感悟其历史脉络和制度文明、法治文化创新的真谛,深刻理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理念和趋势,启发学生将个人的生活方式、专业学习和未来职业置于国家发展的宏伟事业之中。

2.从环境资源的机制转换中开发课程思政

多元共治是管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向,我国环境治理机制经历了单一的政府管理到综合生态系统管理的机制转变,这一转变过程包含了丰富的、深刻的课程思政元素。

结合我国法律强化政府环境管理的手段,如垂直管理体系、统分结合管理体系、行政许可、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一岗双责、环境绩效考核等制度,引导学生体会这些制度机制所体现的绿色执政、政府担当的立法理念和目标追求。

在生态文明法治理念下,市场机制、社会机制也成为环境综合治理的有效组成部分,如公众参与听证会、环境公益诉讼等。通过比较分析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设计的背景、内容和运行模式教学,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中国特色及其价值取向——既维护环境安全,满足经济生态可持续发展需要,又调动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还避免滥诉而浪费司法资源。讲解生态补偿、环境税等市场机制时,可组织学生比较各地生态补偿实践的创新点,分析其中包含的环境治理的正义价值、效益价值。

从环境治理机制转换的教学中,充分加强对学生进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国情教育和生态文明建设进步的制度自信教育。

3.聚焦环境资源法治的价值演变来开发课程思政

任何制度设计、运行都承载着立法者解决某一经济、社会矛盾的期待,即价值追求。环境资源法设有众多的既具有本国特色又吸收域外环境治理经验的原则和制度,形成环境法治的规范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等法治体系,包含多元价值追求。聚焦环境资源法治的价值演变同样是开发课程思政资源的重要视野。

讲解“环境保护观”时,布置学生检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容,讲解其中的经典内涵,引导学生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当代中国环境保护的理念创新和面向世界环境问题的大国担当。

讲解“环境法律关系内容”时,阐释民众“在美好的环境中过幸福舒适的生活”环境权益需求、参与环境保护的知情权、救济权的丰富内容,帮助学生体会中国共产党在环境保护方面“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担当,引导学生理解“美丽中国”“健康中国”是“为了谁”的环境政策观。同时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和执行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保护作为环境资源法律关系客体的诸如野生动物、大气、水、土壤、湿地等自然资源,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态观和法治观。

讲解“环境法律目的”时,组织讨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制度设计、运行,凝练多元化、多层次的环境法律目的——保护生命健康、维护生态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讲解“国际环境法”时,结合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环境公约、组织的广泛性,引导学生深刻感受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维护生物多样性、新冠防疫等方面贯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实际行动,彰显我国软实力提升以及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讲解“环境法律责任”时,结合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中的“修复”优先、惩罚性赔偿以及司法实践中尝试的“植绿放流”等恢复性司法,引导学生理解这些环境法律措施的“生态效益”“环境公平”等价值取向。

(三)创新环境资源法课程思政教学方法,提高“育人”效果

课程思政不仅要有引人入胜的鲜活素材,而且还要运用恰当的教学方法,才能很好地将课程思政的“盐”润入课程内容的“汤”里,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1.主动参与式课程思政教学法

采用灵活多样的“参与式”课程思政教学方式,将有利于学生在专业学习中融入价值观念、政治信仰、职业道德教育等思政元素,让学生养成良好思维模式,形成正确价值导向[7]。环境资源法在高年级开设,学生一般已经具有良好的专业理论基础和法律思维能力,便于且应当组织学生主动参与课程教学之中,包括课程思政。理论课教学中,教师可结合本课程基本原理,请学生举例联系国家、国际、校周围事件或历史事件,既阐释环境法基本原理又潜移默化地进行课程思政。实践环节教学中,教师可以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政方针、热点事件以及学校周边和学生家乡的“绿水青山”等案例,组织学生课内外以PPT、小视频、漫画、调研、小论文等多种形式进行写、说、辩、论等课程思政的自主表达以及同学们之间相互交流。教师在学生展示交流的基础上再予以价值引导、提升。这样,融合课程思政的参与式教学不仅激发学生创新学习、技能提升,而且让学生能动地将学生自己“开发”的思政元素融入到环境资源法课程知识体系中,增强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中国传统文化深厚底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包括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在内的法治文明的认知、热爱和使命感。

2.线上线下融合式课程思政教学法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越来越成为信息化教学的必然选择和有效形式。课前提供在线教学案例、教案教学视频课件习题等教学资源时,教师便有意制作包含课程思政性质的法治名人名言、会议视频、政策引录、典型案例等信息资料,以冲击或感染学生在线知识学习的同时,感受到活生生的环境法治实践所透析出的精神力量和法治价值追求。线下教学时,无论交互式的课堂教学,还是课后教学平台上发布作业、答疑、课外活动,教师都将主动积极结合课程内容融入课程思政,做到全方位育人。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能将丰富的课程思政元素、信息以“教学视频”“网络文献”“网页截频”等方式融合到线上线下教学环节中,加强教学互动,实现课程思政的科学性、全域性。

三、抓好课程思政教育重点环节,实施环境资源法“三全育人”

课程思政的实施就是任课教师将自己的爱国情怀和育人责任通过课程内容以正能量的主旨教导、感染学生,帮助学生在接受课程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感受到“为什么”“为了谁”“怎么做”的实践过程。环境资源法重点把握好以下课程思政教育环节。

(一)发挥教师主导作用,践行全员育人

教师是教书育人的主导性主体。2017年5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法学专业教师要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多用正能量鼓舞激励学生[9]。法学教师要坚持立德育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学校、教研室要健全机制,强化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价值和传统优秀文化的可信性、传播力,激发教师的爱国激情和乐教尚能的职业道德。同时,任课教师要以“四有”好教师的职业品味为动力,善于将无形的价值观教育与环境资源法有形的专业知识深度融合,用鲜活的案例、可信的数据、恰当的方式、正能量的目标教育,巧妙地训练学生的环境法治思维方法、专业技能以及职业道德。

(二)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思政,促进学生德性、知性、技性兼备

实践教学是强化知识、训练技能的重要环节,往往又是课程思政的薄弱环节。议案讨论、课外调研、模拟庭审、撰写心得或小论文是环境资源法典型性的实践教学环节,必须担当“育人”功能,以提高实践教学对学生环境法律知识、应用能力和法律职业道德提升的统一。

1.案例讨论教学渗透课程思政教育。

基于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的考量,教师精心选取在案情、证据、价值、社会关注上具有“典型性、争议性、影响性和教育性的案例”[9]。“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旗帜鲜明地向学生传达司法拥护什么、反对什么,并利用生效判决的权威性、强制性,引导规范学生的行为,把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内化为个体的内心准则,形成良善的道德行为自觉,进而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10]。通过案例教学,帮助学生“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课外调研活动渗透课程思政教育。

组织学生调研环境资源现状和保护措施,了解百姓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和自觉性,了解执法人员执法力度和公正性,理解环境质量事关生存质量和发展方式转变,理解“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价值取向,养成爱家乡和建设美丽中国的理想信念和责任感。

3.环境诉讼庭审观摩或模拟庭审渗透课程思政教育。

选择具有一定典型性、思想性的案例,在当地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网“庭审直播”,组织学生进行环境诉讼庭审观摩教学;或者在校园内组织学生进行角色分工,自行“模拟庭审”教学。从课前案例选择、课中结合实体法律知识、程序组织、证据采集与运用、举证分配、裁判结论的理据分析等各个环节上开发课程思政元素,引导和帮助学生了解我国环境诉讼制度设计的中国国情和价值取向;让学生感知环境案件证据取得、运用的科学性、技术性、公益性、艰巨性,领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生态规律上的难点和环境法治上的特殊要求,从而树立尊重生态规律、尊重司法程序、公正司法的环境法律职业道德。

(三)贯彻全面全程考核,以考核促教促学

课程思政的考核包括对教师的考核激励以及对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的考核督促。学院、教研室、课程组定期组织“课程思政”教学督查,促进教师将课程思政教育贯彻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案、课件、课外活动等全部教学活动中。学校、学院组织课程思政研讨会,交流课程思政教育经验,开展教学大赛等集体活动,培育课程思政浓烈氛围,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育人技能。课程组教师制定环境资源法科学考核模式和评分体系,引导激发学生课程思政学习兴趣、参与课程思政教育的积极性并考核检验课程思政教育效果。以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来综合评定学生课程思政教学的表现和效果。将学生参与课程思政的课堂讨论、线上发言、章节测验、小论文联系课程思政主题及效果等环节纳入考核范围,作为平时成绩。期末考核主要是试卷形式,可以将课程思政性的知识记忆、分析应用通过参考答案并以一定的比例出现在评分标准当中。

结 语

课程思政语境下环境资源法教学“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的三位一体化[11],即重视通过专业理论知识的传授,培养学生的环境守法护法意识、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律素养,维护人与自然以及与自然有关的社会和谐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与社会责任感。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全面开发课程思政资源,注重参与式、融合式等教学方法运用,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课程思政,贯彻课程思政全程考核,以考核促教促学。环境资源法全面融合课程思政教学机制对法学专业其他课程思政教育同样具有启发意义和借鉴意义,并与其他课程一道共同深化法学专业课程思政育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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