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水平及其治理路径研究
2021-02-11冉茂乾
冉茂乾 旷 华
([1]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贵州·铜仁 554300;[2]贵州省思南县中等职业学校 贵州·铜仁 554300)
中国留守儿童是我国由农业大国向工业化大国迈进的必然产物,由于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和乡镇就业,其子女则留守农村成为留守儿童。[1]虽然国家通过实施义务教育、寄宿制和营养改善计划等重大教育改革举措,解决了农村留守儿童上学、住宿和吃饭问题,但由于在成长关键时期缺乏父母必要的关心、关爱,加之成长家庭的健康治理能力弱,不能及时解决存在的健康问题,致使其健康水平普遍低于正常值。[2]健康的体质是儿童快乐成长和幸福生活的前提和基础,事关民族的兴旺和国家的繁荣昌盛。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因此解决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问题已是当务之急、刻不容缓。
1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治理是实现全民健康的客观要求
建设健康中国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全民健康。2011年8月,国务院颁发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提出要“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要“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3]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再次指出要“突出解决好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实现更高水平的全民健康。”[4]可见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实现高水平全面健康之瓶颈,而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健康问题更是关键痛点。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会上指出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5]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基于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现状,迫切需要加强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治理工作,只有解决了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问题,才能实现真正的全民健康。
2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成因与健康水平现状
2.1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成因分析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形成原因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其留守当地交由他人监护照料而成农村留守儿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人数最多时每5个中国儿童或每3个农村儿童中就有一个留守儿童。[6]2013年后,随着国家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就地入学、脱贫攻坚、返乡创业等重大政策举措落实,为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共同生活创造了有利条件,使我国农村留守儿童数量逐年减少。但是,由于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仍然处于发展阶段,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差距还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现象不会停止,因此,中国农村部分的儿童留守现象在一个较长时期仍然持续存在。
2.2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水平现状
健康是指一个人在身体、心理、道德和社会适应方面的完好状态。世界卫生组织(WHO)在1948年就提出“健康不仅仅是没有疾病或虚弱,而是一种在生理、心理和社会适应的完美状态”,并把健康的划分为生理健康(躯体、器官、组织及细胞健康)、心理健康(精神与智力正常)、社会适应健康(具有良好人际交往与社会适应能力)三个方面。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阿拉木图宣言》中又进一步提出“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道德健康和社会适应良好”的四维现代健康(简称现代健康)理念。随着生活水平与质量的不断提高,现代健康理念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现代健康理念中身体健康是基础,在此基础上逐步发展形成心理健康,而道德健康与社会健康则是在身体、心理健康基础上与一定环境影响下发展形成,且各方面之间既互相影响、又互相促进。
儿童成长阶段的显著特点是对家庭的依赖,家庭环境发生改变,儿童个体心理与行为也会发生改变。父母外出打工与代理监护人的介入改变了家庭内部环境,打乱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现状,对其健康成长产生了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致使绝大部分留守儿童难以养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7]与非留守儿童的健康水平逐步产生差距。
2.2.1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身体健康水平表现弱于农村非留守儿童
虽然父母外出务工带来的经济收入改变了农村留守儿童饮食结构和营养状况,但长期与父母分离会对其情绪形成、心理成长产生负面影响且直接影响其健康成长。当人情绪变化时,往往伴随着心理、生理变化:如不愉快、恐惧、失望等消极情绪会抑制胃肠运动,进而影响消化机能,日积月累则导致罹患疾病;儿童对父母或者监护人的依赖性比较强,长期缺少必要关爱会使留守儿童情绪低落,心理失常;监护人缺乏必要的营养健康常识、饮食习惯不良等都会导致孩子偏食、厌食,进而影响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相关研究结果表面:农村留守儿童身体健康水平表现弱于农村非留守儿童。
2.2.2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普遍存在各种心理问题
调查显示,非留守儿童总体心理健康水平要明显高于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水平。[8]儿童的情绪源于对亲情的需要,缺少情感关爱尤其父母情感关爱是影响儿童心理健康成长的重要因素。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多数为祖父母或亲戚,其年龄普遍偏大、受教育程度偏低,缺乏与留守儿童之间正常的沟通与交流,进而加重了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亲情缺失使其情感需求无法满足,引起情绪低落、心理忧郁,如不及时疏导、调节与发泄,会逐步导致心理失衡。因此,农村留守儿童普遍存在学习焦虑、自卑和敏感等各种心理问题。
2.2.3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存在普遍道德失范现象
“留守”给农村儿童的思想道德成长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是造成农村留守儿童出现道德问题的根本原因,而家庭教育的缺失则是影响留守儿童道德发展的重要因素。家庭道德教育缺失、学校对留守儿童道德教育的忽视、留守儿童成长的环境因素不良等,都会使农村留守儿童在道德健康成长方面出现问题。儿童属于未成年人,处在道德观念形成和培养的重要关键时期,如果亲子教育缺失、家庭教育观念偏移:只关注孩子的温饱,忽略家庭道德教育;学校只关注成绩,忽视了应有的道德教育;都必然导致留守儿童在道德认识、情感、意志和行为方面出现问题,引起道德失范。
2.2.4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普遍低于正常水平
留守儿童在社会适应能力总体表现上弱于非留守儿童。社会适应能力是决定留守儿童能否有效地适应社会环境、健康成长的关键条件,而良好的心理弹性是养成良好社会适应能力的关键。所谓心理弹性是指在遭遇逆境时,有助于个体良好适应的保护性因素,心理弹性越大,则心理健康层次水平越高,个体对外界环境的调控能力就越强,适应能力就越高。由于在成长过程中受到家庭、学校、社会、个体等诸多不利因素的综合影响,致使留守儿童心理弹性总体水平不高,群体分化明显,直接影响其社会适应能力的养成。
3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治理路径构建策略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党的十九大报告为实现全民健康提供了政策指引,为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治理提供了政策保障,为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治理指明了方向。
3.1 强化监护主体责任,明确健康治理的主阵地
父母(监护人)承担的责任不仅仅是对孩子的抚养,父母(监护人)的言传身教对孩子性格的影响和心理品质的培养都起到着重要影响作用,而亲情与家庭教育的缺乏则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中明确提出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强调要“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因此,明确健康治理的主阵地,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治理力度,同时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或依法追责,是开展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治理的治本之策。
3.2 重视学校健康教育,构建健康治理的教育体系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教育及治理,在家庭教育缺位、社会督促不力的情况下,重视学校健康治理教育,明确学校健康治理的责任和义务已成当务之急。首先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学校健康治理课程体系。从身体、心理、思想品德、社会适应等方面对留守儿童开展健康治理教育,逐步改善和提升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水平。其次以班级管理为治理单元,建立班主任教师“代管家长制”,针对不同留守儿童制定相应治理方案,消除教育过程中存在的不平等现象,全力弥补亲情缺失环节。第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档案,全面掌握其家庭、健康等基本信息情况,对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实施全程监护管理,建立健康评价机制。第四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搭建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之间的沟通桥梁,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与父母之间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弥补家庭教育缺位造成的负面影响,提升留守儿童健康水平。
3.3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建立健康治理的保障机制
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治理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是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治理的基本前提。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治理的保障机制的健全需要政府牵头,以国家政策为依托,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学校教育、全民关爱的基本原则,构建完善的各尽其责的健康治理及平等的关爱体系,满足流动、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如建立留守、流动儿童互联网信息平台,加强与民政、卫计、医保、医院等相关部门的分工协作,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的医疗卫生救助机制。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和社团组织优势建立农村留守儿童联系帮扶制度,确保关注到每一个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
3.4 明晰各部职权责任,建全健康治理的责任机制
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治理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的统筹协作与社会组织力量的积极参与,建立必要的问责机制,确保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治理有效运行:第一,要落实各级有关部门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健康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农村、社区的监管作用,建立基层组织对留守儿童的监管和对家长的监督制度。第二,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引导和督促监护人依法尽责,对监护不力的监护人要依法追责。第三,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委托监护人的健康教育培训指导,提升家长、监护人的健康素质水平,并帮助其及时了解儿童学习情况、思想动态及健康状况,提升家长、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与教育管理能力。第四,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所在地的教育网络支持,提升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中国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治理,只有通过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重视学校健康教育,坚持政府牵头、部门协作,构建完善的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治理的教育与关爱体系,才能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