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建设刻不容缓
2021-02-10段伟文
段伟文
近日来,有关论文涉嫌造假查处情况的通报引发热议,科研不端行为再次成为科技界乃至社会公众关注的话题。这表明,整个社会已经意识到,面对我国走向科技自立自强之路和迈向创新型国家的新时代需求,对科研不端等科研失信行为的打击亟待加强。
回顾新中国科技发展的艰辛历程,今天之所以能迈向科技强国之路,与钱学森等老一代科学家开创的严肃、严密、严格的“三严”作风是分不开的。当前,我国正处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科技工作者特别是院士与知名科学家应该以更高的科学道德标准要求自己。不论是自己做研究还是带团队,都应该严格自律、高度负责,都应直面问题、勇于担当,不辜负国家和人民的托付。
从国家层面来讲,借鉴近年来反腐败取得决定性胜利经验,能否实现对科研不端行为的零容忍,至关重要的应对之道有两点。一是划定强化治理的时间线,如以《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颁布前后为界线,对于此后不收手的不端行为从严从重查处;二是要抓关键少数,促其发挥榜样作用,以高标准规范自律。唯其如此,才可能在科研诚信建设上走出疲于应对各种撤稿和论文代写等事件的困境,扭转科研诚信工作按下葫芦浮起瓢的被动局面。
对于影响较大的涉嫌科研诚信事件,可考虑公开调查报告,这在国际上也是比较常规的做法。在2002年的贝尔实验室舍恩造假事件中,独立的审查委员会提交并公布了长达125页的结论性报告,确认舍恩造假。实际上,对相关焦点问题的质疑、解释与判断等信息的公布,不仅能提升类似耗时费力的案件查处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增强科技界和全社会对科研诚信建设的信心,而且有助于广大科研人员利用这一难得的学习机会,在认识上更清晰,在实践中更有效地避免“图片误用”与“图片造假”等有违科研诚信规范的行为。
科技界乃至整个社会还应该超越对具体处置的简单批评或肯定,针对相关事件暴露的问题展开开诚布公的讨论。恰如有关专家坦言,一方面,如果存在大量错误使用,虽不能定性为造假,但也是不严谨或科研失范的行为;另一方面,是不是应对有关的学术权威和实验室负责人的管理不善严格追责。就当下来看,特别是面对近年来我国科技人员在生物医学领域动辄上百篇撤稿,且其中近一半涉及图片不当使用的严峻现实,应以有关事件的查处为起点而不是终点,才有可能对科研不端行为起到强有力的警示与扭转作用。
长远看,中国的科技强国之路离不开科研诚信建设保驾护航,而其治本之道在于,通过良好的科研实践,从机制上抑制科研不端。针对比较突出的论文发表中的图片处理不当的问题,国际科学界通过预注册和预审核等机制的建立,在良好的科研实践方面展开了很多有益的探索。2017年,德国莱布尼兹衰老研究所所长、细胞生物学家鲁道夫被爆发表了8篇带有数据错误的论文,其中包括图像的编辑不当或重复部分。经调查,鲁道夫因未能对其领导的实验小组加以适当的监督,被判定为“严重过失科研行为”,受到最严格的惩罚。此后,为了恢复学术声誉,该研究所要求研究人员将研究数据提交到一个强制性的数据库,在公开发表前对科研人员和博士生的论文进行预先审核,以此确保研究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在我国,近年来十分重视数据共享和倡导开放科学,但很多时候没有落到实处。目前,我们应该从推动科技自立自强发展的高度,将数据共享和开放科学视为知识创新方式和科研诚信建设机制的关键抓手,在加大数据共享的基础上,通过预注册、预审核等面向开放科学的知识创新与评价平台的构建,使科研诚信实践有机地贯穿于知识生产的全生命周期之中,切实有效地推进更高质量、更负责任的研究与创新。▲
(作者是中国社科院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