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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背景下广西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研究

2021-02-04樊永生

教育与职业(上) 2021年1期
关键词:精准扶贫

[摘要]新时代对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广西高职院校认真贯彻落实资助育人理念,结合工作实际规范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精准识别不彻底、按需资助不充分、资助体系不完善的问题。为此,建议通过利用海量大数据分析进行精准识别、完善贫困生精准资助“四大保障”体系、实施贫困生精准资助“四大育人”工程、构建贫困生“四大能力”平台,来实现职业教育扶贫“扶智、强能、脱贫”的目标。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政策;精准扶贫;广西高职院校

[作者简介]樊永生(1978- ),男,广西南宁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广西  南宁  530007)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广西学生资助研究专项课题“精准扶贫背景下的广西高职院校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研究”(课题编号:2017ZZ019)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度开放课题“‘三全育人格局中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特征及建设研究”(课题编号:GXSZYXHSYB202011)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1)01-0062-05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目前,高职院校是开展教育精准扶贫的“主战场”之一。广西作为西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之一,经济基础薄弱、贫困面大是当前广西社会经济的基本特征,也是广西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基于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总目标和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全面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亟须对高职院校贫困生实施“精准滴灌”,完善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从而实现职业教育扶贫“扶智、强能、脱贫”的目标。

一、广西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政策发展的现状

(一)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基本实现资助全覆盖

资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是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截至2019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已累计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65.7亿元,受益贫困生103.65万人,贷款余额90.07亿元。其中,2019年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33.51亿元,较上年增长14.41%,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超45万人,发放金额与惠及学生人数均创历史新高。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的发放,切实减轻了经济困难家庭的教育负担,对促进教育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资助理念不断创新,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新时代赋予了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新的内涵,提出了新的要求,呈现出精准化和差异性、信息化和创新性、国际化和开放性等特征。广西高职院校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基于人的全面发展理念,根据贫困生的发展需求,通过设立精神帮扶、能力提升、就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在帮助贫困生解决家庭压力和学业需求的同时,提高其自身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从而实现从“授之以鱼”到“授之以渔”、从“保障型资助”到“发展型资助”的理念转变。另外,在“奖、贷、勤、补、助”和“绿色通道”等贫困生资助政策基础上,广西相继出台了《广西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的补充性政策,为健全广西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提供了遵循。

(三)资助育人有新突破,规范管理全面推进

在当前推进国家脱贫攻坚战略和社会高等教育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广西高职院校认真贯彻落实资助育人理念,着力推动完成了贫困生资助从“输血型”向“造血型”模式的转变,把资助和育人工作相结合,勤工助学和激励政策相结合,政府、高校、社会三方联动相结合,构建起以能力开发为导向,包括资金帮扶、能力拓展、道德浸润、精神激励、规范管理等方面的“济困、扶智、强能”三维立体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同时,广西高职院校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健全“贫困认定、资金管理、考核评价、信息档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效地促进了贫困生资助的科学、规范管理。

二、广西高职院校执行精准扶贫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精准识别不彻底

1.认定依据过于简单。广西高职院校对贫困生的认定依据主要是贫困生本人提交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表中仅有家庭经济困难指标因素,显然不够全面和具体。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广西各地市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差异等因素,每个贫困生的贫困程度难以用统一标准来衡量;二是广西各高职院校、各个专业的学费存在差异,仅用贫困生家庭承受能力来作为贫困生认定的主要参考因素过于片面化;三是仅考虑贫困生家庭贫困程度而不综合考虑其学业水平、综合素养等,很容易让贫困生产生依赖心理,难以实现“扶贫先扶智”的目标,与现行国家政策相违背。

2.认定标准不够科学。广西高职院校大都是使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比照界定法与贫困生在校消费平均水平界定法来对贫困生进行认定。但是,由于广西城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导致高职院校对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标准很难统一把握。同时,贫困生在校实际消费情况很难量化统计,造成界定标准相对模糊。此外,由于贫困生人数众多,且部分贫困生居住地地处偏远山区,导致高职院校辅导员、班主任难以逐一上门家访核实,仅凭对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状况来主观地评定贫困生的资助額度。

3.认定程序尚未规范。广西高职院校对贫困生认定的程序是“学生申请—院系评议—学校审核”的流程,认定的主要依据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生、贫困生提交的生源地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调查表和由村委会、街道办等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这一模式看似合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很多问题。一是需要贫困生本人主动申请,真正的贫困生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提出申请,而有些并不贫困的学生出于金钱诱惑而提出申请,这就导致了虚假贫困、隐性贫困的产生。二是由于一些村委会、街道办所出具的证明容易碍于人情,在签字盖章上并没有发挥审查的作用,导致在认定过程中难免会存在“应助未助”或“助而不贫”的现象。三是由于贫困生认定时间紧、任务重、资料多、数量大,再加上对贫困生家庭经济水平的判断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和科学的数据比对,部分辅导员、班主任因担心出现“误评”或“漏评”现象而采取了“平均主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助的精准度。

(二)按需资助不充分

1.“一刀切”帮扶措施。广西高职院校贫困生大都来自于偏远山区,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和地域的差别,导致了贫困生在知识结构、心理调节、人际交往等方面与普通大学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每一位贫困生家庭的贫困程度不同,他们对于贫困资助的需求程度也不相同。同一贫困生在不同阶段和不同年级,其个体需求也会存在差异。很多高职院校很少考虑从不同类别、不同主体的个性化需求出发,工作形式不够丰富,工作目标过于功利,使得贫困生资助效果大打折扣。

2.勤工助学岗位提供不足。勤工助学作为广西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可以有效解决贫困生生活费的问题,也可以培养贫困生自立自强的能力。但是,随着高职院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贫困生的数量也相应增多,加上大多数高职院校后勤管理社会化,能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相对有限,不能满足贫困生的实际需求。

3.精神贫困亟待解决。来自偏远山区的贫困生,由于家庭贫困和特殊的生活经历,与其他学生相比往往表现为比较敏感和自卑,更容易出现自我封闭、人际交往障碍等问题。加上不少高职院校存在资助人员配置不足、大数据信息化应用程度较低以及高素质思政工作队伍缺乏等客观问题,不能真正做到“因需帮扶、因人施策”,不能满足贫困生深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三)资助体系不完善

1.缺乏有效的评判机制。高职院校贫困生精准资助相对于社会资助具有积极深远的意义。一方面,通过国家资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生的入学、就业问题;另一方面,通过“资助育人”激发贫困生的内生动力,使之自立自强,懂得知恩、感恩和报恩,实现贫困生全面发展。然而,这两个层面的实施效果缺乏行之有效的考核评判机制,无法实现精准考核,影响了精准资助的实效。

2.缺乏动态的调整机制。广西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周期一般为一年,虽然这有利于维护贫困生权益,保持资助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但也带来了认定机制僵化的问题。一些因突发事件致贫的贫困生很难在短时间内申请到国家和学校的资助;同时,一些已享受国家、自治区政府、学校资助的贫困生,在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并脱贫后,还持续享受资助,致使资助资源浪费,资助实效降低。

3.缺乏持续跟踪管理。当前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宗旨是“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广西高职院校及社会各界力量都积极参与了贫困生资助工作。但是,对资助金额的使用情况、受资助贫困生的学习生活情况等方面很难持续地跟踪管理,也难以形成合理有效的行为规范和约束机制,存在极个别贫困生拖欠国家生源地贷款的现象。

三、广西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的路径

(一)利用海量大数据分析进行精准识别

1.搭建大数据分析统计平台。随着“互联网+”以及人工智能时代的到来,“互联网+精准识别”成为高职院校探索完善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抓手。广西高职院校可依托数字化校园建设,通过搭建大数据分析统计平台,建立健全贫困生“建档立卡—五級审核—结对帮扶—定向跟踪—效果评价”的全方位动态管理机制,实现大数据分析平台信息实时共享,为广西高职院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2.利用平台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广西高职院校要以推进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为契机,在建有大数据集成平台的基础上,对贫困生的一卡通消费、日常行为、学习动态和心理测试等不同维度的信息进行比对与分析,并实时对贫困生数据进行动态监测和更新,及时掌握学习困难、人际沟通、心理困扰、家庭变故等信息,从而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的工作目标。

3.利用平台建立等级认定模型。借助聚类分析理论,用层次分析法和模糊数学法建立贫困生家庭读书人数以及可提供给该贫困生的学费、生活费的金额模型,通过把家庭的收入来源、医疗支出、教育支出和生活支出等纳入估算权重,从而更精准地确定贫困生的认定等级。

4.利用平台动态维护贫困生信息库。高职院校贫困生正处在人际交往、恋爱关系的活跃期,他们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以及心理状态等方面都是动态变化的,极小部分贫困生是因病、因情感问题或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因此,广西高职院校要建立“学校—院(系)—班级—宿舍”贫困生“四级”动态维护机制,及时更新和审核相关数据,并对已不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生给予及时调整,真正实现“扶真贫”“真扶贫”。

(二)完善贫困生精准资助“四大保障”体系

1.学费保障体系。广西高职院校贫困生学费的主要来源是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了扩大生源地助学贷款知识的普及率,在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随即附上国家、学校有关助学贷款政策;同时,通过学校政策宣讲、宣传板报、主题班会、“两微一端”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让广大贫困生的家长充分了解国家、自治区政府关于生源地贷款的相关政策与申办程序,以确保贫困生能够顺利就学。

2.生活保障体系。国家助学金和勤工俭学是保障高职院校贫困生生活的主要手段。广西高职院校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以精准资助为导向,严格审批、发放程序,做到“不该资助的一个不能有”“该资助的一个不能少”。此外,还可以结合实际安排一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让贫困生在获得劳动报酬的同时,其自身的劳动观念、人际沟通能力、职业道德以及心理素质也得到进一步提升。

3.学业激励体系。人各有所长,应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如学习成绩优异、思想品德端正、专业技能突出等。因此,广西高职院校在设置各类奖学金时应从多个方面发掘先进典型,让每个贫困生都有出彩的机会。此外,还应大力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把贫困生的勤工俭学、爱心志愿服务等计入成绩单中,从而调动贫困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4.特殊关爱体系。对于单亲、孤儿等特殊关爱群体的贫困生,广西高职院校要从“普惠”到“特惠”,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可通过减免学杂费、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让这些特殊群体贫困生真正了解国家的好政策,不因贫因而辍学,感受学校和老师的关心。

(三)实施贫困生精准资助“四大育人”工程

1.自强励志工程。广西高职院校可从关心贫困生的健康发展出发,着力增强贫困生的自立自强意识和能力。通过成立“爱心社”“大学生自强社”等学生社团,开展“先进事迹”励志报告会、励志大讲堂、“自强之路”征文比赛以及贫困生创业分享会等活动,激发贫困生内生动力,树立自立自强之志。

2.感恩教育工程。广西高职院校要以“端午节、重阳节、母亲节和教师节”等节日为契机,以“线上+线下”“情景+现场教学”等教育形式为载体,大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加强“思政课程+课程思政”体系的建设,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励志、感恩教育系列活动,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和谐、互爱感恩的良好氛围,并将其作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抓手,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培养高职院校贫困生的感恩意识。

3.素质提升工程。广西高职院校要切实提高贫困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综合能力素质,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爱心公益”“海外学习交流”等贫困生素质能力提升工程,提升贫困生的专业核心技能、文化艺术修养和职业道德。同时,学校可以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开展“贫困学子看世界”等海外学习交流活动,开阔贫困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其外语水平,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的有机融合。

4.创新创业工程。广西高职院校可以建立创新创业学院,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通过“筑巢引凤”的方式,引中小型企业进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为参与创新创业的贫困生提供“资金—场地—培训—办证—运营—咨询”等“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他们创业初期的困难,最大限度提高他们创业的成功率。同时,学校可进一步改进“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教学方式,按照“学练结合、互联互通”的教学理念,推行“现场教学”和“分段式教学”,实现专业教学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真正做到“学中做、做中学”,不断提升贫困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构建贫困生“四大能力”平台

1.构建贫困生学习能力提升平台。广西高职院校可以推行1+X证书制度试点为契机,建立“以考促学、以证促學、以证代考”的贫困生考证激励制度,为考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贫困生报销培训费、考证费等,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还可以建立“一对一”“党员学习小组+1”等模式,帮助贫困生补齐基础知识薄弱、职业生涯规划不足等短板。

2.构建贫困生人际交往能力发展平台。广西高职院校可通过开设“人际关系与口才训练”“管理沟通”等选修课程,以及邀请知名专家举办人际交往专题讲座,使贫困生在校期间掌握一定的人际交往理论知识和沟通技巧。同时,学校还可以积极鼓励贫困生加入“自强社”“爱心社”等大学生社团组织,让贫困生在学习、生活和实践中学会主动沟通、团结协作,进而克服自卑感,增强人际交往能力。

3.构建贫困生心理能力教育平台。广西高职院校要依托校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建立健全贫困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危机预警库,做到“及早发现、持续跟踪”。同时,还可通过举办“健康心态与幸福人生”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向阳花开”贫困生心理素质拓展活动等,使其树立正确的“三观”,培养其积极阳光的心态。

4.构建贫困生就业能力训练平台。广西高职院校可通过“三网、两微、两廊、一站”(学校官网、思政网、易班;微信、微博;文化长廊、思政长廊;广播站)等宣传阵地,积极向贫困生宣传国家有关就业创业政策和法规,并及时公布企事业单位有关实习实训招聘信息,拓宽贫困生对当前日趋激烈的就业形势的认知和了解;还可通过鼓励贫困生积极主动参加学校举办的“‘我型我秀大学生就业模拟招聘大赛”等活动,引导贫困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和强化面试能力提升,实现“理论+实践”耦合,切实提高贫困生的就业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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