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普通话异读词审音的理论基础
2021-02-04宋欣桥
摘 要 文章通过追溯普通话异读词审音的历史事实,探究有关普通话审音的理论基础。文章阐述了以下基本观点: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是现代汉语语音规范进程中的历史任务,审定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在现代汉语语音规范上功不可没;北京话中的异读词是普通话异读词审音的主要对象,由“异读”审定为“统读”是普通话异读词审音工作的主要方向;要维护《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的权威性,《现代汉语词典》则是落实普通话异读词审音成果的领航者;普通话异读词审音工作存续相承,推行《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任重道远。
关键词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 现代汉语语音规范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在汉语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纵观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语音规范的历程,我们需要认清普通话异读词审音工作的历史意义。遗憾的是,当谈及普通话异读词审音时,我们会引经据典谈古论今,却常常忽略深究其初始审音的由来,从而影响我们对普通话审音工作的正确认识。回顾现代汉语语音规范的历程,研读国语运动的有关文献,重温前辈学者有关普通话异读词审音的论述,笔者试图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的理论基础方面提出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是现代汉语语音规范进程中的历史任务
笔者(宋欣桥2014)在拙文《略论现代汉语语音规范的确立与发展》阐述过: 从1913年至今,中国人用了整整一百年的时间逐步形成并确立了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语音规范的国家标准。作为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语音标准形成与确立历史进程中第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是以1913年的“读音统一会”及之后的国语运动为代表,它的历史贡献是明确提出核定音素,初步确定现代汉语标准语的语音系统,设计了注音字母一套符号来表示这个语音系统,并初步审定了6500个汉字的读音。
1919年9月《国音字典》初印本出版,所注字音是经过“每省为一表决权”形成“不南不北”的“联合音系”,因而引发“京音派”与“国音派”所谓“京国问题的大纷争”,所争论的就是读音的标准。而在1919年4月国语统一筹备会已经正式成立,并着手组织审音委员会,1920年推定钱玄同、汪怡、黎锦晖为国音字典校订专员。当时由教育部公布的《校改国音字典》于1921年6月第二次出版。这个版本还是“无标准”的标准“国音”,“对于北京本地人的标准京音,可就愈离愈远了”(黎锦熙1949)。之后称其为“老国音”。因此这个《国音字典》刊行之后,十年之间“全国就没有一个能完全照着国音字典说话的人”(黎锦熙1949)。
1924年国语统一会专门讨论《国音字典》增修问题,“决定以漂亮的北京语音为标准”。1925年12月增修《国音字典》委员会正式开会,推定起草委员会六人: 王璞、赵元任、钱玄同、黎锦熙、汪怡、白涤洲。这是第三次成稿的“增修国音字典”。1928年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改组后,成立中国大辞典编纂处,重修《国音字典》。另一方面,“选定普通常用诸字”,先改编为《国音常用字汇》,以应急需。而两者重修改编遵循的第一原则是“指定北平地方为国音之标准”。因此,《国音常用字汇》所标注的语音系统是以“现代的北平音为国音标准”的语音系统,之后称其为“新国音”。1932年5月7日教育部正式公布《国音常用字汇》(第三零五一号)布告,“复经本部审查,认为适当,合亟公布,以资应用”,这是国音标准的“官书”。公布《国音常用字汇》,当然标志着原《校改国音字典》作废,“奠定了全国一致的标准国音之局”(黎锦熙1949)。我们研究这个时段的史料,对确立普通话语音系统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由此,我们可以明确,早在1928年官方已经确定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即“指定北平地方为国音之标准”,1932年公布的由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编的《国音常用字汇》,已经认识到,“所谓标准,乃取其现代之音,而非字字必遵其土音”,的确难能可贵。不过,《国音常用字汇》存在“一字异读”的居然有1244音之多。此后,由中国大辞典编纂处编,商务印书馆1949年8月出版的《增订注解 国音常用字汇》,又增补读音(文)、语音(白)、又读等529音。例如: “波”有pō音,如“波浪”“波兰”的“波”。“白”有文读音bó。“和”做连词,有hàn音。“阿”有去声的à音,如“阿姨”“阿哥”“阿司匹林”“阿拉伯数字”的“阿”,等等。以上所述“一字异读”的现象,可以参考1949年8月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国音字典》,也可参考中国大辞典编纂处编的《国语辞典》,该辞典在对1947版删节后定名为《汉语词典》,1957年由商务印书馆重印。
当确立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之后,尽管采用北京语音系统的决定已经明确,但尚需解决北京话内部“异读词”问题。《国音常用字汇》及《增订注解 国音常用字汇》收录了大量的“一字异读”现象,虽与我们现在所说的“普通话异读词”并非完全一回事,却给我们推行现代汉语语音规范标准提出了繁重的历史任务。
二、 审定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在现代汉语语音规范上功不可没
以北京这个地点的语音系统作为现代汉民族共同语的标准音是历史的抉择。1955年10月,我国召开了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1956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推广普通话的指示,进一步明确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1955年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上罗常培、吕叔湘发表的《现代汉語规范问题》一文,影响深远。文章在谈及语音方面的规范时指出:“现在政府已经确定拿北京音做标准,这是很正确的决定,既符合历史的发展,也不违背规范化的原理。但是北京话本身也还是有好些字音上的分歧。例如‘供给‘酝酿‘危险‘侵略(注: 原文有注音,从略),这些例子是很多的。有的,字典里注音只有一个,可是很多人不是那么说;有的,字典里也是兼收并蓄,更是叫人无所适从。”“普通话词汇的语音有不确定的必须把它确定下来。”“共同的语言和规范的语言是不可分割的,没有一定的规范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共同。”1955年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决议》强调:“确定普通话的语音规范是目前首要的工作,必须迅速进行研究,使普通话的使用和教学有更正确的依据。”会议《决议》第一条具体建议就是:“建议中国科学院聘请专家若干人,组成普通话审音委员会。”正如吕叔湘先生说的:“我们认为普通话字音的审订是汉语语音规范化的一个重要环节。”
普通话审音委员会自1955年10月开始筹建,自1956年4月起开始审订普通话异读词。审音委员会于1957年10月发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全名《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本国地名审音表(初稿)》(简称《正编》);1959年7月发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续)》(简称《续编》);1962年12月发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第三编)》(简称《第三编》);并于1963年10月将三次发表的《审音表初稿》辑录为《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出版(简称《审音总表初稿》)。审音委员会先后对1887条异读词(包括第三编再次审核修改的条目在内)进行审订。1963年以后《审音总表初稿》作为汉语语音规范化的标准,在二十年间一直以“初稿”行世,亟需定稿。1982年6月,普通话审音委员会重新组建。1985年12月发布《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以下简称“1985《审音表》”)(1986年由文字改革出版社出版)。这些审音成果集中体现在《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等权威工具书当中,应用广泛,深入人心,在汉语规范化、普通话推广和普及上影响了几代人。
我们可以从张拱贵先生1963年发表的《读〈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一文中全面了解1956年至1962年这个阶段的审音情况。研读语言学大师王力先生在1965年发表的《论审音原则》一文,可以使我们从语言理论的层面深入分析思考普通话审音工作。曹先擢先生曾发表多篇有关普通话异读词审音的文章,他在《谈谈普通话异读词审音》(曹先擢2008)一文中做了全面地阐释。由于他曾奉调参与1971年版《新华字典》的修订,也曾担任《现汉》第5版的审订主任及《现汉》第6版顾问,对辞书注音和读音规范有着丰富的经验,对贯彻《审音总表初稿》的规定和后来贯彻1985《审音表》有全面深入的思考。
徐世荣先生在1995年发表的《四十年来的普通话语音规范》一文中详细回顾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工作。徐世荣先生1956年和1982年两度担任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委员,在1982年担任审音委员会副主任,负责联系、征询、集纳、整理等具体事项,承担了大量的工作。课题组史定国等同人协助做具体搜集整理的工作,后史定国(1987)发表《谈普通话异读词的修订》一文。由于普通话审音工作公开发表的文献大多是最终的审定结果,因此后人无法了解1956年与1982年两度审音的具体过程,尤其是对每个字(语素)和每个词语审定的取舍情况。徐世荣先生在1997年出版了《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释例》一书,为我们阐述了几乎全部“异读词”标准读音的确立过程,成为为数不多的研究普通话审音可供参考的资料。由于徐先生早在1935年以后就担任中国大辞典编纂处编纂员,参与《国语辞典》《增订注解 国音常用字汇》《国音字典》等国语权威辞书的编纂工作,因此,《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释例》也为我们研究现代汉语标准音形成历史提供了资料。
三、 北京话中的异读词是普通话异读词审音的主要对象
汉语方言复杂,不同地区的人之间说话,特别是南方方言区,语音的不同十分明显,几乎字字有“异读”。“普通话异读词”当然不是指这种汉语方言之间,包括北方话地区在内的所谓“异读”。道理很简单,当我们明确了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系统为标准音后,这些所谓“异读”的语音标准就十分清晰了。不言而喻,普通话语音系统一定要包括“翘舌音声母”“轻声”和“儿化”;一定要分清“边鼻音声母”“前后鼻尾音韵母”;普通话语音系统里面没有“浊塞音声母”“齿间音声母”“舌面中音声母”,没有“双唇鼻音韵尾”,没有“入声调”;不分“尖团音”。当然,普通话异读词里也包含少数北京话以外汉语方言中出现的词语,这是由于普通话吸收了方言词语产生的,例如: 源自吴方言的“揩油”“瘪三”(“瘪三”收入初稿《续编》,1985《审音表》未收)等。
毋庸置疑,普通话异读词审音的主要对象是北京话当中的异读词,审音委员会在1956年4月开始审订普通话异读词之初,这个问题就很明确。初期工作就是由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归属中国社会科学院)词典编辑室根据“现代北京话”的实际读音,搜集有关异读词语的。此后,审音委员会在《中国语文》1957年10月号上发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即《正编》)的时候,明确“本表一共收集了现代北京话的异读词666条(包括一小部分词组)”。
另外,在《正编》当中,有些词条注明“不取”的读音,大多也是北京话里出现的读音。徐世荣先生赞同这种注明“不取”的附注方式好,认为应该“让人知道‘取得适当,‘舍得应该”。例如:
发酵 “酵”不取xiào音。
飞跃 “跃”不取yào音。
大尽 “尽”不取阴平调。
堆 不取zuī音。
老巢 “巢”不取chāo音。
乖谬 “谬”不取niù音。
可惜 “惜”不取阳平调。
教室 “室”不取上聲调。
歼灭 “歼”不取qiān音。
陷 不取xuàn音。
雪白 不取xuèbái。
脂肪 “肪”不取阴平调。
俊 不取zùn音。
虽然 “虽”不取阳平调。
椰子 “椰”不取阳平调。
五更 “更”不取jīng音。
尾巴 不取yǐbɑ。(《审音总表初稿》加注: 不取yǐbɑ,但“马尾儿”念mǎyǐr。)
避(雨) “避”不取bèi音。
当然,《正编》一些词条直接注明的是“北京话”中“不取”的读音。例如:
搭救 北京又读dájiù,不取。
刻字 北京又说kēzì,不取。
黑豆 北京又说hěidòu,不取。
小尽 北京说xiǎojīn,不取。
痴心 “痴”北京念chí,不取。
粽子 北京也说zhòngzi,不取。
索性 北京又说suóxìng,不取。
又如,《续编》收入的:
布衫儿 北京说bùshǎnr,不取。
过磅 北京也说guòbèng,不取。
过道儿 北京也说guòdǎor,不取。
蝴蝶 北京也说hùtiěr,不取。
珊瑚 北京也说shānhǔ,不取。
杌凳儿 北京也说wǔdèngr,不取。
只当 北京也说zídàng,不取。
有必要重复强调,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是指以北京语音系统为标准音。我们应该明确,北京话内部的读音并不完全一致,存在大量异读,而且普通话审音也并非每个字音都是按照北京人的读音确定的。再说得真切一些,《普通语异读词审音表》里面异读词的读音规范大多是针对以北京为代表的北方人制定的。即使有一定文化修养的老北京人,对那些早在六十多年前已经审定过的有异读的常用词语,还会有人按照自己的习惯去读音。就像“质量”的“质”能念出四种声调,不仅能念出阳平和上声,个别人还能念出阴平调来。又如“教室”“办公室”“只当”“塑料”“复杂”“比较”“虽然”“符合”“着急”“血液”“潜伏”“乘客”“亚洲”“结束”等,一张嘴说话,就错音连篇。的确,词语越常用,一些老北京人越不会关注它的读音,而且除小学语文教师外大概很少有人会为了这些常用词查字典的。笔者从小生活在北京,从事推广普通话工作之后才发觉,日常使用的很多的字音是不合规范的。毕竟北京话也是一种方言,北京人也要下功夫学习普通话的读音。
当然,北京人学习普通话语音,不仅要学习北京话里有异读的词语,也存在学习普通话语音系统的问题。例如,部分北京女性容易在齐齿呼撮口呼韵母前出现与舌尖前音声母拼合的“尖音”问题,部分北京男性把舌尖前音声母发成齿间音的现象,以及部分北京地区出现两个去声相连的时候前一个音节变调为阳平的现象。不仅如此,老北京人还会出现偶然的、狭隘的、讹变的、混乱的北京土音。徐世荣先生(1979)在《普通话语音和北京土音的界限》一文详细描述了这些北京土音的情况。例如: 我们会听到老北京人说“在”,除去声外,还有阳平和上声的读音(普通话zɑi这个音节没有阳平声调);把“连着”的“连”念成阴平(普通话liɑn这个音节没有阴平声调);把“甭”说成bíng(普通话bing这个音节没有阳平声调);把“忒”说成tēi(普通话没有这个音节,也没有这种声韵的拼合关系);把“陷”说成xuàn;把“淋雨”的“淋”说成lún;把“把嘴闭上”的“闭”说成bìn;把“告诉”的“诉”说成sòng等,对这些北京土音我们要在普通话审音上勇于割舍。让我们欣慰的是,随着时代的变迁,通过语文教育的熏陶净化,北京新生代口语中北京土语大量消亡,北京土音也大量地減少了。王福堂先生(1998)发表《普通话应该有一个严格的语音标准》一文,认为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实际上还有宽严之分,要按宽的标准汰除港台腔,如把“谢谢”说成sie sie之类,然后按严的标准汰除北京土音成分,使北京音系归于纯粹。作为普通话语音的系统,不仅仅包括声母韵母声调,还包括声韵调的配合规律,字音在语流中音变——儿化、轻声、变调的规律以及语句的语调等众多方面,这是普通话语音标准在“质”上的规范。
当然,我们应该特别强调“普通话异读词”所审定的范围,“主要是普通话有异读的词和有异读的作为‘语素的字”(见1985《审音表》说明),并非审定所有汉字中“一字多音”的“异读”问题。因此,《审音总表初稿》的审音原则首先是“审音以词为对象,不以字为对象”,对此举例也很明确,例如“率”这个字有lǜ和shuài两个音,在“效率”这个词里,只念lǜ,在“率领”这个词里,只念shuài,所以“效率”的“率”和“率领”的“率”的不同读法不在审音范围之内。又如,单音节词“长”有cháng和zhǎng两个辨义异读,“这是从古代传下来的,严格说,这不是‘一字异读,而是字形相同的两个字”(吕叔湘1961),这也不是审音的范围,而北京话“脓”有nóng和néng两种说法,就需要审音了。“‘脓一律念nóng,不取néng音”。因此,审音之初确定为“异读词”审音,而不称作“异读字”审音。我们应该明确,“汉字异读”与“普通话异读词”讨论的是密切相关的两个问题。“汉字异读”的研究范围要宽广得多,包括“一字多音”的所有现象,还包括文言、方言、旧读等诸多方面,而“普通话异读词”的研究虽然也会涉及以上诸方面,但研究的重点是确定“异读词”普通话的读音标准。厉兵先生(1993)《汉字异读问题纵横谈》一文做了详细分析。另外,我们称作“普通话异读词”,其中一个层面的意思是凡认定是“方言”的词语就不是我们审定的范围。因此,北京话中一个有异读的词语《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确定下来的读音,当然就是普通话的读音,而“不取”的读音就是北京方言的读法了。辞书如果要收北京话的读法,应标注为〈方〉。
四、 由“异读”审定为“统读”是普通话异读词审音工作的主要方向
以上回顾,让我们认清一个简单的事实,“普通话审音”是指普通话“异读词”的审音,而“普通话审音委员会”主要是审定“普通话异读词”的审音委员会。因此,由“异读”审定为“统读”是普通话异读词审音工作的主要方向。
笔者曾在2015年谈及当时正在进行的普通话审音工作:“目前正在进行的普通话审音工作是确定普通话语音标准的工作。普通话审音工作审音的对象是异读词,审音工作的全称是‘普通话异读词审音工作。因此,审音的工作也是‘求同的工作。尽管有个别词语的读音可能要调整一下,由原来的‘统读改成不同的‘异读音,这一定是极其个别的现象。委员们都很清楚,由‘统读改为‘异读不是他们的主要工作。他们的主要职责是把‘异读词确定为‘统读词,这是历届审音委员会各位专家学者的使命。异读是客观存在的。我们专家学者有着‘专家‘教授‘博导的头衔,他们有这样的专业水平可以引导全国人民的普通话由‘异读变为‘统读。这个委员会的委员提出由‘统读改为‘异读的现象会极其慎重,因为委员们都十分清楚,造成读音上的混乱局面不是审音工作的目的。”(宋欣桥2017b)
笔者十分赞成苏培成先生对普通话审音的准确理解:“异读词的存在使词语的读音缺乏明确的标准,给交际带来许多困扰。消除异读词的办法是进行异读词的审音。所谓审音就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异读词语的几个读音做出取舍,从中确定一个读音为标准加以推广,其余的读音作为异读淘汰不用。这是语音规范化里的主要工作。”(苏培成2019)我们特别强调,既然是在普通话语音规范上制定国家标准,“统读”才是方向,而不是增加“弹性”和“柔性”。“统读”是1985《审音表》新创的正音术语。尽管1956年至1962年的审音工作,没有使用这个说法,但其实在正式公布的《正编》的词条中已经出现许多“一律念某音”的注释,可以视作“统读”这个说法的前身。例如:
波浪 “波”字一律念bō。
比较 “较”字一律念jiào。
蓬勃 “勃”字一律念bó。
伐(树) “伐”字一律念阳平。
法儿 “法”字一律念上声。
蜂拥 “拥”字一律念阴平。
复辟 “复”字一律念去声。
括号儿 “括”字一律念kuò。
混凝土 “混”字一律念去声。
窘迫 “窘”字一律念jiǒng。
相识 “识”字一律念shí。
收缩 “缩”字一律念阴平。
疏通 “疏”字一律念shū。
憎恨 “憎”字一律念阴平。
组织 “组”字一律念上声。
速度 “速”字一律念sù。
亚麻 “亚”字一律念去聲。
诬赖 “诬”字一律念阴平。
又如,《续编》收入的:
鄙人 “鄙”一律读bǐ。
浸 “浸”一律念jìn。
聘 “聘”一律读pìn。
探 “探”一律念tàn。
挖 “挖”一律念wā。
学 一律念xué。
烛 “烛”一律读zhú。
涎皮赖脸 “涎”一律读xián,不取yán。
披 “披”一律念pī,不取pēi的音。
浮 “浮”一律读fú,不取fóu的音。
包乘制 “乘”作动词,一律念chéng。
估 “估”用作“揣测”之义一律念阴平。
再如,《第三编》收入的:
赴汤蹈火 “蹈”一律念dǎo。
供销 属于“供给”一类意义的“供”一律念gōng。
疾病 “疾”一律念阳平。
蕾 “蕾”一律念lěi,不取léi。
穴 “穴”一律念xué。
由于《正编》的审音是“以词为对象,不以字为对象”,除少数单音节词外,所收异读词大多是双音节词语。一个异读的字、语素会在不同的词语中出现。例如: 《正编》收了“法儿”“法子”“法律”“法国”四个词语,“法”在这四个词语中,老北京人以前分别读作阴平、阳平、上声、去声四个声调。《正编》审定“法”字一律念上声,1985《审音表》“法”统读为上声。几十年过去了,北京人显然已经接受了这个“统读”的审音,尽管不同年龄的北京人接受的程度还存在着差别。
从《正编》中的“一律念某音”,到1985《审音表》“统读”音,这种表述的变化有利于异读词在一般民众中的推行和教学。王力先生(1965)说,这些很受群众欢迎,“似乎还可以多搞一些‘一律和‘不取,少迁就一些文白异读”。当然,1985《审音表》标注“统读”音,也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徐世荣先生(1995)说的“透明度”不够。由于《正编》审音“以词为对象”,呈现出来的异读的字、语素大多是有双音节词语作依托的,容易理解和把握。而1985《审音表》586条标明“统读”,但未列出所审定的字、语素所代表的词语。有些不大常用的“统读”,为什么收入这个字音,异读反映在哪些词语里面,人们就不明所以然了。例如: 埯ǎn(断埯)、韂chàn(鞍韂)、髀bǐ(髀肉复生)、醭bú(醭儿、白醭)、螬cáo(蛴螬)、羝dī(羝羊)、噶gá(噶厦)、庋guǐ(庋藏)、鞯jiān(鞍鞯)、衾qīn(衾单)、挼ruó(挼搓)、靸sǎ(靸鞋)、噻sāi(噻唑)、杌wù(杌凳儿)牾wǔ(抵牾)。
我们应该坚持“统读”的方向,像王力先生(1965)说的“少迁就文白异读”;像徐世荣先生(1995)说的,不要“过于曲从北京口语”某些语音现象;像曹先擢先生(1999)说的“照顾北京土音多了点儿,只能给学习普通话增加困难”。当然,在审音工作的进程中,也有个别特例,例如“谁”的审音过程(将另文详细探讨)。《正编》收入“谁”注音为shuí,明确注明:“不取shéi”。而在《第三编》改为“‘谁shuí又念shéi”,并收入《审音总表初稿》。1978年第一版《现汉》“谁”shuí字头下列有释义和词条,而在“谁”shéi字头下,只注明“‘谁shuí的又音”。到1985《审音表》表述为“‘谁shéi又念shuí”。1996年第三版《现汉》,也随之改为“谁”shéi字头下列有释义和词条,在“谁”shuí字头下,只注明“‘谁shéi的又音”。尽管“谁”shéi这个音的确“已经通行”,张拱贵先生(1963)的文章中也主张两个音并存,但笔者坚持认为把“谁”作为特例对待似乎没有必要,也应该逐步引导为“统读”。从广韵反切上看,从普通话语音系统声韵结合的音节结构上看,笔者认为把“谁”引导为“统读”shuí的方向更为妥帖。为了妥善地处理已经审定过的读音,笔者建议可以按照《正编》《第三编》改回“‘谁shuí又念shéi”;《现汉》则可以按照1978年第1版《现汉》“谁”字头的处理,这是一种倾向性的引导,减少无所适从的尴尬。
五、 《现汉》是落实普通话异读词审音成果的领航者
《现汉》是根据1956年2月国务院有关推广普通话的指示,责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专家学者编写的,以收录普通话语汇为主。当时,根据国务院的指示曾设想另外编辑一部《普通话正音词典》,而这个任务最终也由《现汉》承担起来了。因此,《现汉》这部中型词典在普通话语音规范标准上是公认的极具权威的辞书。
1956年至1962年是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审定公布《正编》的过程,也是《现汉》编辑完成试印本(1956—1960年)、试用本(1961—1966年)的过程,普通话异读词审音的成果被完整地全面地体现在《现汉》第1版(1978年)之中。《现汉》成为现代汉语语音规范领航的旗舰。笔者也称《现汉》是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语音规范的第三个里程碑。
如此成功地完成《现汉》的编纂注音任务,是因为《正编》搜集整理的基础工作和《现汉》的编写这两项任务都是由中国科学院(后归属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的专家学者完成的。这两项任务也都是遵照国务院有关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在汉语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工作中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工作。
1985《审音表》公布,《现汉》出现了与之不一致的地方。在1996年《现汉》第3版的修订中,依从1985《审音表》采取了大部分改注读音的做法,晁继周先生(1995)《〈现代汉语词典〉修订中语音规范》一文中做了详细的记述。由于《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是审定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而《现汉》则要根据辞书编纂的特点,考虑广大使用辞书的读者群的需求。因此,《现汉》对一部分异读词做出某些变通和附注说明的做法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现汉》成功地落实1985《审音表》,一些处理做法值得肯定和贊赏。例如: 注明〈方〉,说明是方言中的读音。
厕 加注: 方言中读máo·si。
凹 保留“wā”的读音,加注〈方〉。
括 收guā音,加注〈方〉。
掠 收lüě音,加注〈方〉。
澎 收pēng音,加注〈方〉。
挼 在方言义,保留ruá音,加注〈方〉。
又如,注明〈书〉,说明是文言的性质。
徊 在“低徊”中读huí,加注〈文〉。
娩 在“婉娩”中读wǎn,加注〈文〉
恁 保留nín,注明: 多见于早期白话。
期 古汉语“期年”“期月”,保留jī音,加注〈文〉。
跄 在文言词“跄跄”保留qiāng,加注〈文〉。
胜 在化学名称意义上保留shēng音。
咱 在“咱家”zájiā,注明: 多见于早期白话。“咱·zan”在“这咱”“那咱”“多咱”中是“早晚”的合音,标注〈方〉。修订版未作改动。
再如,注明在姓氏中的读音。如: “俱”姓氏读jū,“秘”姓氏读bì等。
以上1985《审音表》标明“统读”的读音,在《现汉》保留方言、文言或早期白话、姓氏或地名义的读音,并标注〈方〉或〈书〉,的确不会影响我们贯彻落实1985《审音表》的规定。另外,我们还看到《现汉》一些调整改进的做法,例如带“凿”字的词语在1996年第3版标音上,表述出现“(也有读作zuò的)”。这种模棱两可的注音,使读者无所适从。从2005年第5版开始,“凿”字和词语凡原注明(也有读作zuò的)的地方,均改为“旧读”。这样改很好,既保留了zuò的音,也指明其读音的性质。
当然,我们出于促进汉语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的初心,对《现汉》的个别处理的方法和做法提出商榷,建议修订时有所改进。
第一,建议不采用“口语中也读××音”的注释。
例如: “萎”,根据1985《审音表》,审定后“统读”为wěi。但1996年《现汉》第3版在“萎”义项②加注: 口语中多读wēi。从2015年《现汉》第6版加注的部分改为“口语中也读wēi”。
又如,“会”的词条“会儿”在《现汉》第6版忽然加注了“口语中也读huǐr”。的确,北京话有第三声的念法,还可以说“会子”。早在1932年的《国音常用字汇》及1949年的《增订注解 国音常用字汇》都曾注明这个读音。但是,1956年开始的审音工作,已经审定了异读词“会儿”,确定读音为“会儿huìr(一小段时间)”,收入《第三编》。在《审音总表初稿》进一步明确:“不取huǐr。‘多会儿中的‘会儿也读huìr。”
第二,更不要采用“口语中多读××音”的注释。
例如: “指”《正编》收入“指甲”“指头”,分别读作阴平、阳平。《续编》收入“大指”,《第三编》收入“六指儿”均读作上声。早在1961年吕叔湘先生就在《汉语研究工作者的当前任务》一文中针对“指”这三个读音,认为“象这类情形,是不是有点过分迁就北京口语,为外地人学习普通话的人着想不够?”在1963年《审音总表初稿》公布后,张拱贵先生(1963)也就“指”的读音提出,这些“虽然也是北京的习惯读法,从语音规范化和推广北京语音来说,是不是要认可并推广这样的区别,很值得的商榷”。1985《审音表》,“指”审定后“统读”为zhǐ。曹先擢先生(1999)认为,“指”确定为三个音,完全是北京话中个别词语的特殊读音,《审音表总表初稿》“照顾北京土音多了点儿,只能给学习普通话增加困难”,认为1985《审音表》统读,改得好。徐世荣先生(1997)也说,《审音表总表初稿》“指”沿用“指甲”读阴平,“指头”读阳平,“都是过于曲从北京口语中无规律的变调”,改为“统读”有利于推广普通话。遗憾的是,《现汉》从1996年第3版至第7版“指甲”包括“指甲盖儿”“指甲心儿”和“指头”等词条均在括号中注明“口语中多读zhī·jiɑ”或“口语中多读zhí·tou”。
以上两种处理,笔者都认为不妥。“也读”这种注释,没有倾向性,面对两种读音,使用者茫然不知所措,注音不能起到引导大众“统读”的作用。而“口语中多读××音”就更不可取,括号里的注音或多或少带有否定词条注音的意味。一般人都认为普通话是一种口语。在普通话教学包括对外汉语教学中,特别重视规范读音在口语的教学应用。《现汉》作为权威的语文词典所标注的“口语中多读”,会使使用者理解为需在教学中“作为重点”学习,这会造成一定的误导。王力先生(1965)说到“一会儿”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北京人念成‘yīhuìr會觉得不顺口,也是不像北京话的。但是,为了全国人民的便利,北京人似乎也可以忍受一点别扭。”笔者有个建议,如果编纂者不想舍弃这种注释,可以考虑在“口语中也读××音”和“口语中多读××音”的前面,加上“北京”二字,即“北京口语中也读××音”和“北京口语中多读××音”,既标明地道北京话的读音,又显示其读音的方言性质。
正如王力先生(1965)曾引用《文字改革》月刊社短论说的:“字典的注音必须反映客观语音,但是字典的注音不仅仅反映客观,它还必须对人们的语言实践(包括读书认字)起指导作用。为此起见,对于客观上存在的庞杂分歧的读音,分清主次,去粗取精,以利于在全国范围内普及普通话的规范,看来是完全必要的。”
六、 要维护《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的权威性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是由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完成的工作。审音委员会的职责和任务是根据国家语言政策以及有关普通话语音规范标准,确定“异读词”的标准读音,制定《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首先,普通话审音工作需要聘请若干专家组建审音委员会。1955年组建的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委员有丁西林、丁声树、老舍、齐越、吴文祺、吴晓铃、罗常培、周有光、周祖谟、欧阳倩玉、徐世荣、高名凯、陆志韦、陆宗达、魏建功等15人,推罗常培为召集人。1982年6月,重新组建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因前审音委员会成员多已故,需另行约聘,新增委员有王力、张志公、俞敏、梁容若、夏青、孙德宣、徐仲华、高景成、吴青、方伟、蒋仲英、曹乃木、傅兴岭、孙修章等。原审音委员会委员周祖谟、陆宗达、周有光、齐越、徐世荣等仍继续参加工作。此次审音委员会由王力为召集人,并公推为主任,徐世荣为副主任。从这个名单,就可以清楚地看出普通话审音委员会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审音委员会组成后,首要任务是确定审音的原则和范围。其后,就是根据搜集的“异读词”的情况,列表逐一审议。《正编》的“说明”记述了1956年审音委员会的审议过程。1956年4月起开始审订普通话异读词。初期工作由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归属中国社会科学院)词典编辑室根据“现代北京话”的实际读音,搜集有关异读的词语,参照韵书字典,提出初步意见。到1956年7月,审音委员会将这批材料分批送请各位委员审核,并根据委员提出的不同意见召开委员会议,就一些原则性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委员会成立初审小组,对各委员提出的具体意见进行多次商讨,再提交委员会审议。1957年8月审音委员会秘书处根据会议的讨论重新修订了异读词原稿,仍分送各委员审核,审核意见接近一致。此后,1957年10月审音委员会发表《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即《正编》)。
我们注意到,《正编》的“说明”未提及委员们当时是否经过投票的方式来决定每个字音的读法。笔者认为,即便曾有过统计委员们对具体字音审定意见的程序,最后也不是根据票多票少来决定每个字音的。因为每位委员的意见都值得尊重,就像齐越和夏青(1982年加入)两位委员,不能仅仅算作(一票或)两票,他们代表的是一个重要的播音系统。我们不会采用1913年“读音统一会”每省一票表决权的方式,那不是成功的历史经验。目前,网络信息发达,每个人都可以发表对字音读法的看法,我们要认真听取大众的意见。不过,普通话异读词审音问题最终只能由审音委员会确定。如果民众经过投票可以确定字音的读法,还需要审音委员会干什么。笔者曾在一篇文章中谈及确定语音标准时要确认语言现象的普遍性时说:“普遍性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人数众多,‘翘舌音‘轻声‘儿化的存留假如进行全民公投,每人一票投票决定,很可能被‘全国人民淘汰。”(宋欣桥2014)那还推广什么普通话标准音哪!
审音的成果体现在公布的《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之中。其学术性强,是社会科学的成果,但我们语言文字工作者却不能把它仅仅看作是语言学界或辞书界纯粹的学术研究成果。我们不能认为,只要符合语言事实,就可以由语言学界或辞书界几方巨头经过协调认可,在注音上就可以我行我素。辞书编纂者不是“普通话异读词”读音标准的制定者,而是《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审音成果的执行者。凡是在国家主管语言文字部门尚未正式公布之前,普通话的某些新生读音或未经审音委员会审定的普通话异读词读音在辞书注音中先行出现,无论这种注音有多少强有力的理据都是不妥当的。因此,1985年《审音表(修订稿)》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广播电视部审核正式公布之后,才形成普通话语音规范的国家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文教、出版、广播等部门及全国其他部门、行业所涉及的普通话异读词的读音、标音,均以本表为准。”我们要宣传、要贯彻、要执行。
七、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工作存续相承,推行《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任重道远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工作虽然是分阶段进行的,但总体保持相对稳定,存续相承,始终是一个整体性很强的系统工程。
1956年至1962年期间普通话审音委员会审定《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分别以《正编》(1957年)、《续编》(1959年)、《第三编》(1962年)分三次发表,特别是在《正编》和《续编》发表后,不断听取各方面意见,《第三编》对《正编》和《续编》中个别读音做出调整修改,并在辑录的《审音总表初稿》中再次得到确认。
1962年《第三编》调整修改读音的词条有:
差错 《正编》审定为chàcuò,《第三编》改为chācuò。
醭儿 《续编》审定为púr,《第三编》改为búr。
附和 《正编》审定为fùhé,《第三编》改为fùhè。
钢坯 《正编》审定为gāngpēi,《第三编》改为gāngpī。
供销 《正编》审定为gòngxiāo,《第三编》改为gōngxiāo。
荒疏 《正编》审定为huāngshu,《第三编》改为huāngshū。
蝗蝻 《正编》审定为huángnán,《第三编》改为huángnǎn。
疾病 《正編》审定为jībìng,《第三编》改为jíbìng。
疖子 《正编》审定为jiézi,《第三编》改为jiēzi。
觐见 《续编》审定为jǐnjiàn,《第三编》改为jìnjiàn。
面嫩 《正编》审定为miànnùn,《第三编》改为miànnèn。
嫩 《正编》审定为nùn,《第三编》改为nèn。
牛虻 《正编》审定为niúmáng,《第三编》改为niúméng。
捧场 《续编》审定为pěngcháng,《第三编》改为pěngchǎng。
弃甲曳兵 《续编》审定为qìjiǎ-yìbīng,《第三编》改为qìjiǎ-yèbīng。
桡骨 《续编》审定为náogǔ,《第三编》改为ráogǔ。
容易 《正编》审定为róngyi,《第三编》改为róngyì。
生疏 《正编》审定为shēngshu,《第三编》改为shēngshū。
提供 《正编》审定为tígòng,《第三编》改为tígōng。
巍然 《正编》审定为wéirán,《第三编》改为wēirán。
召开 《正编》审定为zhāokāi,《第三编》改为zhàokāi。
血泊 《续编》审定为xuèbō,《第三编》改为xuèpō。
摇曳 《续编》审定为yáoyì,《第三编》改为yáoyè。
中间儿 《续编》审定为zhōngjiānr,《第三编》改为zhōngjiànr。
组织 《正编》审定为zǔzhi,《第三编》改为zǔzhī。
咬文嚼字 《正编》审定为yǎowén-juézì,《第三编》改为yǎowén-jiáozì。
遗臭万年 《续编》审定为yíxiù-wànnián,《第三编》改为yíchòu-wànnián。
僻静 《正编》审定为bèijing,《第三编》改为pìjìng。(注: bèijìng写作“背静”)
当然,其中个别经过修改收入《第三编》的词条,经过多年的语言实践,1985《审音表》又改回《正编》《续编》原审定的读音。例如“绩”“迹”,《正编》《续编》中审定为去声(或轻声),《第三编》均改为阴平,1985《审音表》经过修订后,确定“绩”“迹”统读为去声。例如《正编》《续编》中的“功绩”“战绩”“成绩”“绝迹”“古迹”“墨迹”“心迹”“事迹”“踪迹”等中的“绩”或“迹”,1985《审音表》均统读作去声。又如“哮喘”《正编》审定为xiàochuǎn,《第三编》改为xiāochuǎn,1985《审音表》“哮”统读为xiào。当然,以上的调整和改动是有限的。
1963年审音委员会发表《审音总表初稿》,“以供教师、播音员、演员以及其他学习普通话的人参考应用”。并仍以“初稿”形式公布,表达“仍旧希望广大读者多多提出宝贵意见”的意愿,体现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在推行应用过程中的审慎态度。经过整整20年的应用过程,1982年重组审音委员会,审音工作采取了稳妥审慎的态度。正如课题组史定国先生(1987)说的:“考虑到20多年来《初稿》已经在文教、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广泛应用,特别是《新华字典》《现汉》等影响较大的语文工具书都已经根据《初稿》注音,绝大多数原审读音在知识界、教育界(尤其是中、小学生数量相当可观)及整个社会已有相当深厚的基础,不宜再作大的改动,否则不仅徒劳无益,而且会给规范读音的工作造成混乱。因此,对《初稿》原审读音的改动力求慎重,以保持相对稳定。”课题组始终保持着清醒审慎的态度。1985年12月《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正式公布施行,标志着普通话异读词审音的历史任务中对大批常用或次常用词语中出现的异读词进行审音的任务可以告一段落。从1956年开始审音工作,到1963年出版《审音总表初稿》用了八个年头的时间;从1957年《正编》到1985《审音表》定稿经历了三十年;从1957年《正编》开始算起,到1996年《现汉》全面落实审音成果经历了整整四十年,审音成果才最终稳定下来。由此想到,普通话审音委员会不可能成为常设机构,因为我们不能年年搞审音,已经审定过的读音必须经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让广大民众在语言实践中去应用去检验。从小养成的读音习惯,让北方人特别是北京人改变异读,谈何容易。推行普通话语音的规范标准需要很长时间,甚至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汉语语音规范化的局面,我们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作为我国普通话读音规范的国家标准正式公布实施后,推行普通话读音规范标准就成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工作中的重要方面。国家有关部门正式公布只是完成国家普通话读音规范的确立,还需要花大力气才能贯彻推行。我们有许多工作要做,简单地说,第一,要在我国辞书编纂工作中推行《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如前所述,《新华字典》1971年版和《现汉》1978年第1版已经率先贯彻落实《审音总表初稿》。1985《审音表》正式公布后,1996年《现汉》第3版也在修订中全面落实。第二,我国语文教材的编写特别要重视小学低年级语文教材的注音标准规范,也要落实到语文教学当中,包括要重视少数民族汉语教学和国际汉语教学的教材注音和读音规范,这是推行普通话读音标准非常重要的环节。有关部门在制订《小学语文教材拼音标注规则》,这将会对语文教育,包括普通话教育在内产生积极的影响。第三,在广播电视媒体的播音主持中推行读音规范。我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历来重视读音规范,在我国国家通用语言的推广上功不可没。第四,要向北方话地区特别是北京地区的民众宣传《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宣传普通话的读音规范。网络上有人把普通话审音说成是“专家与大众的六十年别扭”,说得“头头是道”,振振有词,显然需要我们澄清误解,多做些常识性地解说,本文也算是一种尝试吧。第五,我们要向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宣传《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宣传国家通用语言中的语音规范标准,甚至包括某些语言学专家、辞书专家在内,甚至包括有关领导干部、某些政协人大委员在内。回顾历史,新中国的创建者从来没有把“普通话”“汉字”和“汉语拼音”看作是“小儿科”的“小事儿”。中共中央成立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陈毅担任主任;汉字简化整理,董必武担任审定委员会主任;周恩来亲自在全国政协作报告,向委员们宣讲推广普通话、简化汉字和制订和推行汉语拼音方案的意义,并在全国人大亲自提交“汉语拼音方案”议案。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我国人民文化生活中的大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后来人,这个初心不能忘。
当然,从汉民族共同语的语音规范角度看,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比如,地名、人名的审音。1957《正编》“本国地名审音表”收入170个地名。1962年《第三编》再收入27个地名(其中5个地名更正印刷错误或再次审定)。《审音总表初稿》辑录的地名192个,除收入“秘鲁”“法国”“柏林”“老挝”四个外国地名外,都是我国县市的名称。目前多数地名已经反映在《现汉》中,也有少数尚未在审音上明确,如“六安”“六合”“百色”“乐亭”。(注: 《现汉》从2009年第5版开始删除“六安”“六合”“百色”并在第6版增加“乐亭”词条的处理是明确的,这里指审音上未被确认,此处不赘述)也有未经审定的地名,如山西“洪洞”。(《现汉》从第6版开始将“洞”列入tóng,作为地名读音)1985年《审音表(修订稿)》只涉及极少数地名读音,如“蚌埠”“秘鲁”“厦门”“柞水”等,其他“留待以后再审”。留待以后再审的,还有人名姓氏的读音,1985《审音表》只收入极少数姓氏人名读音,如“过”“纪”“任”“桧”等。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的工作可以告一段落,但搜集整理普通话读音规范的任务不能停顿,正如徐世荣先生(1995)说的,新的语音问题,仍会在普通话的推广、教学、应用中随时产生,每隔一段时间需要进行一次清理。
参考文献
1. 曹先擢.学习《审音表》,贯彻《审音表》,研究异读问题.语文建设,1999(3).
2. 曹先擢.谈谈普通话异读词审音——庆祝《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语文现代化论丛,2008(8).
3. 晁继周.《现代汉语词典》修订中的语音规范.语文建设,1995(9).
4. 厉兵.汉字异读问题纵横谈.语言文字应用,1993(3).
5. 黎锦熙主编.国音词典.上海: 商务印书馆,1949.
6. 林焘.林焘语言学论文集.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1.
7. 吕叔湘.汉语研究工作者的当前任务.中国语文,1961(4).
8. 罗常培,吕叔湘.现代汉语规范问题.∥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编.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文件汇编.北京: 科学出版社,1956.
9. 普通话审音委员会编.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本国地名审音表(初稿).北京: 文字改革出版社,1958.
10. 普通话审音委员会编.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初稿(续).北京: 文字改革出版社,1959.
11. 普通话审音委员会编.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北京: 文字改革出版社,1963.
12. 普通话审音委员会编.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北京: 文字改革出版社,1986.
13. 史定国.谈普通话异读词的修订.语文建设,1987(4).
14. 宋欣桥.略论现代汉语语音规范的确立与发展——构建普通话语音标准立体框架的设想简论.语言文字应用,2014.
15. 宋欣桥.普通话语音训练教程(第三版).北京: 商务印书馆,2017a.
16. 宋欣桥.我国语言文字工作者的“同异观”.∥中国应用语言学会编.第九届全国语言文字应用学术研讨会文集.北京: 中国书籍出版社,2017b.
17. 宋欣桥.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实用手册(第三版).北京: 商务印书馆,2020.
18. 苏培成.《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举例.咬文嚼字,2019(5).
19. 王福堂.普通话应该有一个严格的语音标准.语言文字应用,1998(3).
20. 王力.論审音原则.中国语文,1965(6).
21. 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秘书处.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文件汇编.北京: 科学出版社,1956.
22. 徐世荣.普通话语音和北京土音的界限.语言教学与研究,1979(1).
23. 徐世荣.语文浅论集稿.合肥: 安徽教育出版社,1984.
24. 徐世荣.四十年来的普通话语音规范.语文建设,1995(6).
25. 徐世荣.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释例.北京: 语文出版社,1997.
26. 张拱贵.读《普通话异读词三次审音总表初稿》.文字改革,1963(11).
27. 中国大辞典编纂处.增订注解 国音常用字汇.上海: 商务印书馆,1949.
28.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试印本、试用本、第1—7版).北京: 商务印书馆,1960、1973、1978、1983、1996、2002、2005、2012、2016.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 北京 100010)
(责任编辑 刘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