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消费的童年:短视频领域中“网红儿童”现象分析
2021-01-31王宇凌
王宇凌
2020年9月2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0)》。该报告显示,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9.2%,显著高于我国总体互联网普及率(64.5%),且10岁及以下开始接触互联网的人数比例达到78%,首次触网的主要年龄段集中在6-10岁①。由此可知,用户的触网年龄逐渐降低,儿童成为互联网主力军。
本文采用国际《儿童权利公约》中对儿童年龄的界定,即儿童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一方面,短视频制作方式简单、准入门槛低,这为儿童进行短视频拍摄提供了前提条件,同时短视频本身所拥有的特效、滤镜功能,也激发了儿童们的好奇心,吸引了儿童群体的注意,短视频的用户群体开始呈现低龄化趋势。另一方面,众多儿童是在家长的推动下“被迫营业”的。随着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启“云养娃”模式,孩子被强推到镜头前,儿童群体也因此成为网红中的一大类别。如美拍上“小山竹”的妈妈从山竹两岁起就开始记录其日常动态,吸引了众多短视频用户的喜爱与关注。2016年,山竹多次受到电视台的邀约,登上网络春晚、《欢乐中国人》等节目,被更多观众熟知。
从“小山竹”到萌娃“宋民国”“权律二”,儿童已经成为一种传播符号。由于儿童正处于发展的萌芽期,心智尚未成熟,他们的媒介接触行为势必会影响其人生观、价值观的形塑和发展。面对成人世界的消费逻辑和审美需求,正确挖掘网红儿童存在的原因才能对症下药,呵护其健康成长。
一、被建构的网红:儿童世界的成人化呈现
持续产出的儿童短视频吸引了用户的眼球,提升了用户对儿童短视频的消费欲望。为了获取更多用户的点赞和关注,在网红群体中占据一席之地,儿童群体开始有意识地模仿短视频平台里的流行内容,家长也从外貌、行为等方面将孩子打造成立体化网红,儿童的世界呈现出成人化倾向。
从拍摄视角来看,网红儿童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他者视角拍摄下的网红儿童,主要由家长(即第三人)承担短视频的拍摄、发布任务;第二类是儿童从自我视角出发,将其所想拍摄的内容通过短视频的形式呈现出来。无论是他者视角下的网红儿童还是自我呈现的网红儿童,儿童都是作为出镜人物将自己的形象呈现在镜头前,在用户的围观中成长。
(一)戏剧化表演:儿童沦为娱乐的附庸
一方面,儿童以短视频为媒介主动完成形象建构。他们通过观看短视频接触到了暴力、血腥等内容,在好奇心和表演欲的驱使下,通过夸张的表情、戏剧化的表演完成对自我的印象整饰,成为用户观看、娱乐的对象。美拍中名为“黑珍珠逗你玩”的00后用户,即是通过一人分饰多角,对学校生活、社会日常进行吐槽,收获了大量粉丝。还有部分网红儿童会通过模仿成人恋爱、分手等行为迎合用户观看的猎奇心理,儿童与成人的界限趋于模糊。
另一方面,网红儿童的表演也存在被动表演的情境,其内容具有明显的被安排的痕迹。仍处在咿呀学语阶段的儿童,却要以成人的口吻讲述网络流行段子;还在上学前班的儿童,就要被家长安排学习表演各种视频片段;成人常通过逗趣儿童的方式,抓拍其惊讶、出糗的表情,以此引发用户的捧腹大笑,博取关注。此外,在一些点赞、评论数量较高的短视频中,家长还会利用儿童稚嫩的形象,激发用户的童年情结。但在借助这些方式吸引用户眼球,增强短视频独特性的同时,儿童也沦为了短视频用户娱乐的附庸。
(二)佯装的外表:被修饰的儿童形象
作为消费主义社会中不同于成人的稀缺资源,儿童被卷进了媒介生产的流水线之中,成为短视频用户消费的符号。一方面,短视频所具有的美颜功能隐匿了儿童原有的状态,用户看到的内容都是经过家长、平台精挑细选的。另一方面,在形象外表方面,网红儿童呈现出成年人的知性,失去了其应有的稚嫩和纯真。他们经常穿着成人的衣服来塑造自己的形象:小女孩的服装以低腰裤、抹胸、网袜等为主,小男孩则以西服、领结为主。儿童被打扮成了成熟的小大人模样,短视频内容也因此呈现出了以身体展演为主的娱乐风格。
儿童的家长通过服装搭配、形象装扮、引导表演来引发儿童激烈的情绪反应,以此来接受短视频用户的围观。通过这些戏剧化的行为、被佯装的外表,儿童在短视频用户的凝视和规训中完成自我的展演。然而,这些本不应是他们的状态,儿童已经成为娱乐短视频用户的工具。
二、遗失的童年:网红儿童的形成缘由
当儿童开始向往成人世界,并试图接触各种负面信息,如性、暴力、战争等,他们的童真便会慢慢被吞噬,提前进入《童年的消逝》中提到的人生第二阶段:“可塑性与好奇心逐渐退化,然后扭曲成为伪成人的劣等面”②。网红儿童的形成不仅与自身的成长环境有关,还受到资本的驱动。借助这样一群低龄的数字劳工,儿童成为流量变现和资本牟利的工具,家长也迷失在了金钱和欲望的漩涡中。
(一)互联网原住民:被技术涵化的网红儿童
从网红儿童自身的成长环境来看,作为互联网中土生土长的“数字原住民”,不少儿童从蹒跚学步时就开始接触互联网,对手机、平板电脑等产品的使用方法无师自通。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他们开始寻找存在感,而短视频作为兼具娱乐和社交属性的平台,恰好满足了儿童的表达、被关注、被认同的需求。在虚拟空间中,他们主动向网红的世界靠拢,渴望通过短视频寻找更多的趣缘共同体,获得更多的关注和认可。
短视频赋予个体参与生产的能力,使得用户从观看者向拍摄者转变,对于儿童来说也不例外。儿童身份转变的背后,是其对自身创造欲望的释放:通过表演对短视频的内容进行改编和创造,儿童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能依照自己的想法对原内容进行解构和重构,体验作为支配者所带来的权力感。表面上,短视频为儿童营造出的虚拟交往环境,看似满足了他们的社交和表演需求,实则是在无形中把其推入无尽的深渊之中。网红儿童长时间暴露在聚光灯下,其行为举止展现出超年龄的特征,散发着早熟的气息;部分低俗内容也会对其他用户产生负面影响。
算法推荐技术在短视频领域的应用,也加剧了网红儿童的形成。算法推荐技术通过后台监测短视频用户的观看行为,从地理位置、兴趣爱好等方面刻画用户画像,形成用户的行动轨迹,从而实现短视频内容和用户需求的精准匹配。在算法技术的作用下,同类视频重复出现在儿童的视野中,久而久之,儿童陷身于信息茧房的牢笼中,其身心发展难免会受到互联网的影响,被技术所涵化。怀着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儿童也想要模仿同样的内容来博取用户的点赞和关注,因此产生儿童跟风拍摄、盲目模仿的行为,造成“儿童变成网红”的现象。
(二)提“现”木偶:被资本裹挟的网红儿童
从网红儿童形成的外部力量来看,网红儿童自身包含着巨大的商业潜力,其释放出的利益气息吸引了商业巨头的青睐。在福布斯发布的2020年YouTube收入排行榜中,9岁的瑞恩以2950万美元排名第一,连续三年蝉联榜首。瑞恩是一名“开箱”网红,通过短视频的形式将拆开玩具包装箱之后的产品测评发布至平台上,收获了大量粉丝拥趸。他还拥有自己的频道“Ryan’s World”和涉及玩具、书包、牙膏等商品的品牌线,并于2020年取得2亿美元的销售额③。儿童正在作为利润产生的重要力量,被资本裹挟进新媒体空间的运作体系中。
短视频平台正是嗅到了网红儿童背后所蕴藏的红利气息,开始利用技术侵占儿童的领地,为其套上流量的枷锁。他们将镜头对准儿童,把对儿童容貌的欣赏、身形的展演等内容作为迎合用户需求的砝码,用户随意点点屏幕,就能充当数字劳工,为躲在儿童背后的平台和父母贡献流量。“14岁早恋生下儿子”“全网最小二胎妈妈”等颠覆三观的短视频,都能获得上百万的点赞量,可见这种“商业侵占”现象正在向全世界蔓延,产生儿童的“数字圈地”现象,使得用户在不知不觉间接受商业公司的逻辑与理念④。在网红儿童具备一定的流量基础上,平台以用户打赏、广告植入等作为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将短视频上的内容引流到其他社交平台,通过转发、点赞完成商品交易,进而实现资本牟利。
由于儿童走红之后可能获得商业合作的机会,加之受到儿童行为能力和年龄限制,其社交账号通常由成年人代为管理,获得的经济利润也自然由家长支配,故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家长不惜将自己的孩子“绑架”至镜头前牟利。李湘通过女儿获得代言费,“阿拉蕾”“裴佳欣”等大量的网红儿童通过参与综艺、电影等取得大量报酬的案例,都在刺激着家长。在利益的驱使下,家长陷入了流量的泥淖,利用孩子实现其坐拥亿元的梦想,儿童成为满足家长虚荣心和炫耀心理的资本。
三、寻找丢失的童年:保护儿童发展的未来之路
儿童成为网红意味着他们将暴露在公共视野中,面临隐私泄露的风险,还有部分低俗内容会对其身心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儿童越来越成为受尊敬的对象,他是一个特别的产物,有着不同的本质和不同的需求,他们需要与成人世界分离并受到保护”⑤。作为国家未来发展的希望,为儿童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防止儿童变成流水线产品,需要政府、商业平台和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政府牵头:筑牢法律防线,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目前,世界各国都相继推出了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案,如美国的《儿童色情内容防止法》《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案》等。我国也先后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民革中央提交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从事商业活动权益保障的提案》,提出构建未成年人从事商业活动行业许可规范的建议等⑥。2021年7月21号,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行为。
尽管我国为保护儿童发展推出了很多政策,但较发达国家而言,还有提升的空间。如国内仍没有系统的法律来规范用户过度消费网红儿童的现象。为此,政府应建立多部门联合治理、多行业协同监管的机制。网络信息安全部门应实时监测、全面筛查影响儿童身心发展的低俗信息;广播电视部门应监督过分包装和炒作网红儿童的行为,引导公众正确生产和消费儿童影像。政府也要健全儿童保护及互联网传播的法律法规体系,用刚性制度筑牢保护儿童健康成长的防线。
(二)平台履责:承担社会责任,提高儿童准入门槛
福柯提出:“全景敞视建筑是通过在被囚禁者身上营造一种有意识的和持续的可见状态,从而确保权力自动地发挥作用”⑦。从福柯的“全景敞视监狱”理论来看,平台运营商和短视频用户如同站在瞭望塔上的监视者,儿童则处在圆形监狱之中,对自己的信息几乎丧失了保护能力。表面上账号所有者享受的是免费服务,但实质上在用户协议“已读”时,就默认了儿童是低龄数字劳工这一身份,即儿童成了将信息通信技术和数字技术作为生产资料的脑力或体力劳动者⑧。
平台应提高儿童用户的注册年龄,完善内容审核机制,推动算法升级,同时提高内容发布的标准,建立有效可行的内容分级——过滤制度,自动筛选过滤不适宜儿童观看的成人化内容,避免儿童过度接触。
平台运营者也要严守职业道德底线,不能一味奉行“流量至上”的原则,大肆炒作网红儿童以博眼球。对于过度消费、营销儿童身体的短视频,要开辟举报通道,通过关停账号、注册警告等对其进行严惩;严格监管由于过度迎合用户猎奇心态所诱发的儿童成人化的打扮、言行等行为,强化违规惩戒机制,为儿童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环境。
(三)社会兜底:加固教育壁垒,家庭学校协同运作
家庭教育作为教育的起点和基点,对儿童价值观的形塑起着关键作用。身为互联网中的数字原住民,儿童生长于其中,彻底屏蔽互联网带来的负面影响并不现实。这就需要家长承担起保护儿童的责任,时刻关注其媒介使用行为,避免儿童被外界不良内容干扰。对于较小的幼儿,要维护好孩子的生长环境,筛选所接触的信息;对于年龄较大的儿童,父母应学会静下心来倾听他们的心声,积极地给予关怀和陪伴,才能建立良好的亲子沟通,而不是把儿童当作提“现”木偶。
学校及有关教育部门要关注新媒体空间的生产情况,积极监督参与短视频的儿童受教育和身心发展情况。在各个年级可以设置分层级的媒介素养课程,讲述保护个人隐私信息的重要性、方法和隐私泄露的风险,列举观看不良视频内容的后果,批判低俗消极负面的价值观。同时加强相关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模拟游戏的方式教育儿童使用短视频的方法,教会他们如何在网络社会中保护自己,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引导儿童掌握媒介接触的方法。
四、结语
短视频是虚拟空间与现实社会互动的产物,既反映着现实社会,也深刻地反作用于现实社会:本应五彩斑斓的童年,却被卷入资本的运作体系,不同的儿童被包装成统一且符合用户口味和习惯的形象,成为流水线上的一道媒介奇观。因微笑图走红的“假笑男孩”盖文全年都在各地区间奔波赶通告,虽然他学会了站在舞台上随时露出“咧嘴假笑”的标志性表情,但当聚光灯熄灭后,他的表情呆滞如一个木偶。还有家长完全不顾孩子肥胖的体型和尚未发育成熟的身体,让其暴饮暴食,吃肥肠、猪头等油腻的食物,以积累人气。上万的点赞数和近在眼前的利益蛋糕,是家长拿孩子童年和健康冒险的源动力。切断网红儿童的利益链,找回丢失的童年,需要政府、平台、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努力。
注释:
①张赛.《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0)》在京发布[EB/OL].中国社会科学网,2020-09-22.http://www.cssn.cn/zx/bwyc/202009/t20200922_5185844.shtml.
②[美]尼尔·波兹曼.童年的消逝[M].吴燕莛 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164.
③福布斯中国.福布斯发布2020收入最高的十大YouTube网红榜,9岁开箱网红连续三年霸榜[EB/OL].新浪财经,2020-12-22.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86683938037057019&wfr=spider&for=pc.
④洪亚星,董小玉.从“童年的消逝”到儿童的“数字圈地”[J].新闻爱好者,2015(12):34-37.
⑤普拉姆.童年的缘起[J].地平线,1971(13):9.
⑥张鸿巍.给未成年人从事商业活动立规矩[N].中国教育报,2020-05-27.
⑦[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M].刘北成,杨远婴 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224.
⑧姚建华.制造和服务业中的数字劳工[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