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生物科技企业培育孵化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2021-01-30李季涛刘雪松
李季涛 刘 茹 孟 宇*, 刘雪松**,
(1.中科育成(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300308;2.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天津300308)
近年来,全球生物学技术取得了巨大进步[1]。基因组测序和酶联免疫吸附测定(Enzyme Linked Immunosorbent Assay,ELISA)等技术的创新发展,使科学家能更快速地追踪病毒起源和传播方式;免疫治疗和靶向治疗技术的突破使疫苗和药物的研发更加高效;生物基产品补足了石油基供应链的短缺且减少了环境的污染。此外,气候变化加剧、水体污染严重、雾霾增加等一系列自然灾害刺激了全球环保意识的觉醒,经济发展模式向可持续的、绿色低碳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型。同时,随着基因工程、细胞工程、酶工程为代表的现代生物技术的不断成熟,大量科技成果开始进入产业化阶段,生物科技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多样化的生物基产品和绿色生物制造过程带动生物经济蓬勃发展。生物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信息经济之后提出的一种全新经济形态,以生物资源和生物技术为基础,对减缓气候变化、解决全球危机、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有重要作用,将对工农业生产、人类生活产生深远影响。近两年全球密集部署新一轮生物经济战略规划,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都集中地推出或更新了国家生物经济发展规划[2-4],生物科技型企业面临空前发展机遇。然而,生物科技型企业在创立初期多以核心技术研究开发为主,对于实验设备、人才、场地、资金等资源的要求较高,具有投入高、风险大、周期长、回报高等特点,需要不断加大科研投入;但由于短时期无法实现盈利,创业前期融资困难。因此,生物科技企业创业初期常依托政府扶持和专业孵化载体起步。
本文通过盘点生物科技企业发展特点,对比国内外生物科技企业培育孵化现状,剖析我国生物科技企业培育孵化存在的问题及与国外主要发达国家的差距,建议通过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探索一套有助于解决国内生物科技企业发展痛点的培育孵化体系,以更好地助推我国生物产业发展。
1 生物科技企业发展特点
1.1 研发投入高、风险大
生物科技企业多依赖创新驱动,尤其是国际领先甚至是垄断技术的应用已成为科技企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高研发投入成为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必要条件。而新技术开发投资大、不确定性也大[5],一项技术的成功和应用需要投入的成本涉及多个方面:一是研发人员成本高,从事生物技术研究的人员多数需要硕士或博士学历,与传统生物产业相比,科技型企业需要更多的研究人才,人员成本相对较高;二是场地设备投入高,生物技术的研究对专业高端设备和实验室环境依赖性强,因此在项目启动前,需要搭建专业的实验室并配备专业的仪器设备;三是安全审批成本高,为了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和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并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新药上市之前往往需要进行四期临床试验,这期间需要大量医院、患者、资金等投入,动辄投入数百万元至数千万元,给初创企业前期带来巨大负担;四是试剂耗材成本高,由于生物技术研发本身带有很大不确定性,反复的实验及方案调整是常态,需要大量的昂贵的实验原材料、试剂耗材以及第三方服务等前期研发投入,给企业带来很大资金压力。
1.2 产品开发周期长
生物技术产品的开发周期一般需要历经研发、小试、中试、生产等阶段,部分国家监管的产品如药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新资源食品等还需要通过国家监管部门的审批认证[6],如在临床实验顺利的情况下,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周期一般在1.5~3年,新药产品注册周期平均在2~4年。所以生物科技型企业发展初期往往比其他行业的初创企业经历更长的产品研发周期并因此更容易陷入现金流不足的困境。
1.3 产业化要求高
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是生物技术转化的重要一环,是创新活动得以实现价值的重要保障,包括了从基础研究到实验室研究、从实验室研究到中试研究、从中试研究到产业化研究多个过程。生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涉及不同专业、不同领域及多个环节,期间依赖人才团队、信息资源、技术突破、资金支持、平台服务、成果评价、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种专业服务体系。生物科技企业无法或没有必要建立整个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建议选择社会化的孵化服务体系来满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需求。
1.4 政策依赖性强
生物科技企业发展前期在资金、场地方面需要得到更多支持,其中政府的优惠政策是成本最低、最有利于企业前期发展的支持,所以,政府政策对生物科技企业的发展能起到强有力的引导作用。为了鼓励生物科技企业的落地孵化,各国政府常常匹配政策支持,比如税收政策、政策专项资金、房租补贴、设备平台搭建补贴、产业化中的土地供应等。
1.5 市场进入壁垒高、收益高
生物技术产品,尤其是涉及到饮食、医药等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产品,在产品研发、生产、管理和销售等环节均采取了严格的管理办法[7]。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食品药品注册过程中的监管力度,严控市场准入质量。如2017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强调要落实全过程监管责任,要求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并实施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强调要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强化药品研制、注册和上市后监管,并且强化责任追究,严厉打击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保障了生物科技企业在投入大量研发资源后能够形成相对垄断的地位,获得较高收益。
2 发达国家生物科技企业培育孵化情况
2.1 美国
美国构建了目前世界上最为完善的生物产业法规及政策体系[8],并拥有健全的风险投资和产业发展渠道,保障了美国生物科技企业的顺利孵化成长,很多优秀生物科技创业企业诞生于专业孵化载体中。目前,美国成熟的孵化载体均将传统孵化平台功能、风险投资、股份制控股优势和优秀的专业管理人才融为一体,通过企业化运作,具备盈利性[9]。主要孵化政策除了办公用房租赁、基本商务、创业培训等一般性服务外,还提供专业的咨询和融资服务[10]。
代表性生物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包括IndieBio、LabCentral、Massachusetts Biomedical Initiatives(MBI)、Y Combinator(YC)等。其中,IndieBio成立于2014年,专注“功能性食品”和“生物医学领域”种子期项目,定期从全球各地筛选出优秀创业者,每批从100家企业中选出10~15家孵化,提供完善的合作伙伴网络,比如法律咨询、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和会计财务方面的支持。代表项目包括 New Wave Foods,Qidni Labs等;LabCentral成立于2013年,通过共享生物实验室帮助创业者大大降低启动门槛,开办前四年内孵化的企业就已经累计融资20亿美元。LabCentral还设有一个由成功的创业者、风险投资人与律师以及大药厂创新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顾问委员会,定期举办生物学讲座和培训课程,吸引了大量优质企业关注,并收到了来自强生公司、辉瑞、罗氏、艾本德、安捷伦、热电等在内的一些企业的资金或实验设备赞助;MBI成立于1985年,依托于马萨诸塞州的商业和学术基础以及该州中部地区的UMass医学科学园而建立。目前,MBI包括7个主要的孵化中心,孵化场地超过30000平方英尺;Y Combinator成立于2005年,累计辅导了一千多家企业,2013年以来,YC孵化了一批以 Ginkgo Bioworks为代表的生物科技初创企业,针对Ginkgo Bioworks的团队特点,YC主要提供人脉网络及训练,弥补企业发展不足。截至2020年12月,Ginkgo Bioworks共完成7轮融资,获投总额达7.19亿美元,成为生物技术独角兽企业。
2.2 法国
法国政府特别重视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成果的转化,制定了资本市场规范法、研究开发和技术转让政策等一系列政策,保障技术转让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11]。如1999年颁布的《创新和研究法》中提到允许公共研究机构的科技人员保留公职、兴办创新型企业并对私人企业研究开发的费用给予税收优惠。法国对科技企业的培育孵化更多倾向于从项目开始,期间除了提供孵化场所和水电等一般性行政后勤服务外,还提供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以及融资帮助等服务[10]。
著名的生物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有Eurasanté生物孵化器、Genopole孵化器等。EurasantéBio-Incubator(Eurasanté)生物孵化器成立于 2000年,并获得法国高等教育和研究部的批准,位于法国北部里尔的Eurasanté生物商业园中,拥有2000平方米的实验室、办公场所,用于支持生物技术和生物医药初创型和成长型企业。代表性企业包括Genfit、Alzprotect、4p Pharma;Genopole孵化器于1998年成立,专注于生物医药及合成生物学领域,对环境、农艺及生物科技领域的初创公司提供孵化服务。
2.3 英国
英国的企业孵化工作是在学习美国的经验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有科学园区和企业孵化中心两种。为统筹资源,分别于1984年成立民间机构英国科学园协会(The United Kingdom Science Park Association,UKSPA),1998年成立英国企业孵化中心(The United Kingdom Business Incubation,UKBI)分别推进科学园区和企业孵化中心的企业培育孵化。UKSPA被称为全英科学园区信息交流中心和内外联系的窗口,协调地方政府、研究机构以及投资机构的资源,通过企业化方式运作。科学园区主要向园区入住企业提供包括基础设施以及与企业经济活动相关联的科技支撑服务,包括帮助园区内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建立正式的业务联系,对企业在筹集资金、技术转让、经营技术等方面进行咨询、培训和服务等[12];UKBI则更多地依托大学设立,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服务、技术、实践平台等[13]。主要孵化政策除工商税务、产品营销、投融资等服务外,还包括提供先进的研发设施和实验条件、启动资金等服务,待企业成长起来,还帮助企业进入到剑桥网络、协会聚会等企业联系网络中,帮助企业尽快融入市场[10]。
代表性生物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包括The Babraham Bioincubator Concept、Biocity等。The Babraham Bioincubator Concept位于英国剑桥,成立于1998年,占地面积10684m2,帮助科研学术机构更多地同园区公司之间保持合作联系,旨在为成立初期的公司降低现金支出并引导其未来的成功。代表企业包括Bicycle Therapeutics、Crescendo Biologics、 F-Star、 Mission Therapeutics、Kymab等。Biocity位于英国诺丁汉,成立于2003年,拥有完善的生物科学技术设备,为园区公司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与资金支持,在苏格兰和Alderley park新建了另两所生物孵化器。代表企业包括 Bicycle Therapeutics、Crescendo Biologics、FStar、Mission Therapeutics、Kymab等。
2.4 以色列
以色列工贸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Office of the Chief Scientist,OCS)于1991年开始实施“技术孵化器计划”,国家通过建立不同的技术孵化器,为具有“创意或技术构想”的研究人员或企业家创造实现的环境,为他们提供资金、法律、市场开发等支持条件,来培育新兴的高科技企业。OCS每年用于技术孵化器计划的预算约3000万美元,生物科技企业占一半以上。“技术孵化器计划”包括一套有效的项目原始股权分配和利益激励政策,能够鼓励创新、激发员工积极性、吸引投资,保障了创业项目、政府与孵化平台形成三方共赢局面[14]。
典型的生物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包括RAD Biomed Accelerator、Alon-Med Tech Ventures Ltd、eHealth Ventures等。RAD Biomed Accelerator成立于1992年,重点投资孵化方向是生物医学领域,代表性企业包括Moebius Medical、Steady Med、Belkin Laser等;Alon-MedTech Ventures Ltd成立于2013年,位于以色列约克尼穆,旗下有数十家医疗设备、健康和化妆品技术公司,代表企业包括ClipTip medical and Anchora medical、EVA Visual和Brain MARC等;eHealth Ventures成立于2016年,培育了包括 Aller Guard、Osteo See和 Mind's Eye等在内的数个不同生物技术领域的典型企业。
2.5 瑞典
瑞典的企业孵化没有将优惠政策作为主要杠杆,而是注重打造园区内的产业链,形成集聚和示范效应。生物科技企业入驻科技园后结成产业链,形成集聚效应,来自公司、大学、科研机构等的人员在科技园里会聚交流,互相取长补短,互相竞争激励,形成浓厚的研究与发展氛围,极大地促进了高科技产业的创新发展。在科技园的集聚效应形成之后,会对园区外的企业产生示范效应,引导相关行业加盟,催使园区日益扩充壮大。瑞典孵化政策除了提供企业场地、邮政、网络基础设施服务外,还提供更多针对创业人员的人性化服务:一是设立餐厅、幼儿托管所等后勤设施,解决了创业者和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二是提供网络多媒体、会务设备和场所,举办研讨会、展览等,激发企业灵感,促进企业成长;三是提供经营、营销、金融与法律方面的咨询,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四是向研究人员及在读大学生免费提供研发基础设施;五是组织经验丰富的商界人士向创业者提供详尽的应用培训;六是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种子资金和服务支持。
瑞典代表性生物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包括Bioventurehub、UmeåBiotech Incubator(UBI)等。Bioventurehub成立于2014年,瑞典哥特堡,该创新中心由阿斯利康公司运营,旨在促进大制药公司同已有进入开发阶段或准开发阶段项目的小型生物科技的合作,代表公司有Athera Biotechnologies、Vicore Pharma、Vivolux等;UBI成立于 2004年,瑞典于莫奥,为生物初创公司提供基础设施和场所,并提供早期融资、商务拓展、项目管理和知识产权服务,代表公司有Nordic Biomarker、Swedclone Biotechnology、Redhot Diagnostics等。
2.6 德国
德国的孵化载体更多是由私人资本进行投资,采取商业化运行思路,孵化企业大都看重国际市场,从某一特定行业出发,并努力成为该行业翘楚。筛选成熟商业模式,瞄准新兴市场,后在当地设立企业,不惜重金挖掘当地人才,类似于一个内部孵化器和风险投资的结合体。这一商业模式带来了低风险、高回报以及标准化。孵化政策除了提供孵化场地之外,还提供创业指导、咨询以及融资对接等服务[15]。
代表性生物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包括Bayer Healthcare Colaborator、Bio City Leipzig、Innovation and Startup Center for Biotechnology(IZB)等。Bayer Healthcare Colaborator成立于2014年,位于德国柏林,为符合拜耳研发战略的初创公司提供非绑定性的种子基金支持以及开放式科研空间;帮助公司将概念转化为被市场接受的产品,提供同大型制药企业进行潜力项目的合作机会,代表公司有 Eternygen、Calico、Dexle Chem等;Bio City Leipzig成立于2002年,位于德国莱比锡,除了为初创公司提供实验室场所外,科研人员可以在该孵化器内进行生物医药、组织工程及分子设计方向的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工作,代表性公司有Curacyte GmGH、C-lecta、Vita 34等;IZB成立于1995年,位于德国慕尼黑Planegg-Martinsried生物产业集群,有60多个在驻公司并同马克斯普朗克研究所、马克西米利安大学等顶尖研究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德国最大的公共生物技术公司Morpho-Sys,曾驻在该创新园区,代表性公司有Evotec、Pieris、Lummunic等。
2.7 日本
日本的企业孵化主要由政府主导,研发型科技企业居多,配合科技计划开展工作,在日本政府的科技支持计划预算中,大约78%的经费是用于资助企业和研究机构[16][17]。日本孵化载体不以短期效益为目的,对企业的商业前景和利税并不看重,更多是支持企业进行研发。除了专项资金支持之外,日本还发布《Technopolis法》、《民活法》等,向初创企业提供公共实验室或设备,帮助企业降低创业初期成本;发布《中小企业创业事业法》,为中小企业提供债务担保、融资租赁、补贴减税等政策。
代表性的生物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包括东京大学先端科技孵化器中心、关西技术转移机构等[18]。东京大学先端科技孵化器中心成立于1998年,依托东京大学人才和科研基础设施资源,主要为促进产学研,提高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率;关西技术转移机构同样成立于1998年,主要依托关西地区的大学的学术资源,推进技术产业化工作。
3 我国生物科技企业培育孵化情况
自“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相关政策发布以来,我国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各类企业孵化平台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发布的《中国创业孵化发展报告2020》[19],截至 2019年底,全国孵化载体数量达到13209家,其中孵化器5207家,众创空间8002家。拥有国家备案的创业孵化载体3065家,国家备案的专业化众创空间73家。近年来,生物产业作为国家重点培育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备受关注和宠爱[20],诸如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为核心的科技园区均将生物产业列为重点培育孵化目标[21]。目前,我国生物科技企业依托的孵化载体主要有三类,一是依托大学设立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江南大学等合计115个,旨在将高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优势创新资源紧密结合,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二是依托政府的产业园区,典型代表有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武汉光谷生物城、广州国际生物岛和成都天府生命科技园等,鼓励依托当地政策优势和产业氛围,形成生物产业区域聚集和发展;三是依托科研机构或龙头企业设立的专业化众创空间,如科技部认定的生物技术、分子诊断、生物医药等11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利用依托主体在生物产业领域的技术优势或产业优势,形成某一特定领域的产业突破。目前国内孵化载体提供的服务根据依托资源不同差别很大:一般孵化器能够提供办公、实验场地等基本条件;依托大学、科研机构的专业孵化载体能够提供技术支持、高端仪器设备、专业实验室等专业服务;依托政府搭建的专业园区更多配备足够吸引性的政策条件以及设施配套。近年来,国内孵化载体逐渐往专业化方向发展,根据生物科技企业特点,孵化条件和配套政策正在逐步改善。
国内典型的生物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包括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武汉光谷生物城、BIOINN生物技术专业化众创空间等。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成立于2000年,是集生命科学研发、企业孵化、中试与生产、成果评价鉴定、生物技术项目展示发布,风险投资、国际交流、人员培训于一体的国际化高科技园区,代表生物科技企业包括泛生子、合生基因、蓝晶生物等;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成立于1992年,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南部,园区从新药探索、药物筛选、药理评估、临床研究、中试放大、注册认证到量产上市的完整生物医药创新链,聚集了国内外生命科学领域的企业、科研院所及配套服务机构400多家,代表企业包括凯赛生物、汇仁制药、微创医疗等。其中,凯赛生物于2020年8月登陆科创板,公司专注生物法长链二元酸系列产品开发,利用生物技术解决化工问题,打破了国际垄断且成本明显比传统产业低,市值达到330亿元。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成立于2006年,形成了新药创制、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生物技术、纳米技术等产业集群,冷泉港亚洲会议中心等项目更是使苏州生物纳米园成为全球生命科学领域的学术和产业交流中心,代表企业包括信达生物、百济神州、基石药业等。其中,信达生物和百济神州于2018年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武汉光谷生物城成立于2008年,重点围绕生物医疗、生物制造、生物服务等领域,打造集研发、孵化、生产、物流、生活为一体的生物产业新城,代表企业有明德生物、武汉新华扬、科前动物等;BIOINN生物技术专业化众创空间前身为中国科学院天津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成立于2011年,依托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和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创新资源,专注于合成生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培育孵化工作。2016年进行机制体制创新,通过成立运营公司的方式企业化运作,为孵化企业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和定制化专业服务,代表孵化企业包括中科美宁、百葵锐、正丽科技等。
4 我国生物科技企业培育孵化差距及发展建议
1)扶持政策不健全,需要政府形成系统扶持政策,保障生物科技企业的孵化诞生。
发达国家高度重视生物产业的发展,各国政府在管理制度、产业规划、政策配套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22,23]。如美国构建了目前世界上最为完善的生物产业法规及政策体系,并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产业配套政策,保障了美国生物企业的顺利发展;法国出台一系列政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鼓励科学家在职创业;日本在生物科技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设立不同的科技计划,并辅以专项计划来实现对生物产业的稳定投入;英国设立了独立于政府的英国科学园协会和企业孵化中心,采用企业化方式运营,具备盈利能力。国内针对生物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多由地方政府出台,区域差异化很大,支持方式多种多样,不成体系,目前尚在摸索阶段,需要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往专业化、系统化方向发展。此外,建议各地政府设立企业研发专项支持企业打磨核心技术产品,鼓励生物技术专业孵化载体建设,从团队组建、场地搭建、产品开发、技术咨询、市场对接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从源头保障具有核心技术成果的生物科技企业诞生孵化。
2)创业支持体系薄弱,建议孵化载体吸引更多主体参与,保障生物科技企业的全面培育。
西方发达国家多主体参与式创业支持体系是较为成熟的,不管是美国的市场化运作原则,还是以色列的股份分配机制,都保障了企业孵化过程中各资源提供方的共赢。我国创业支持体系构建更多地表现为“政府主导、政策引领”,导致现有的孵化体系主要靠政府补贴生产。建议各孵化载体更多依托大学、科研机构的技术资源,吸引生物领域内大企业的产业资源和投资机构的资金资源,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形成多主体共同参与的创业支持体系,在“共享、共创、共赢”机制下,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积极性,从而驱动各要素助力生物科技企业全面成长。
3)融资渠道较少,建议政府鼓励民间风险投资设立更多天使基金,保障生物科技企业的顺利成长。
目前,针对初创企业,发达国家基本上形成了政府直接资助和民间风险投资两大资本渠道[24-26]。特别是由美、日、德政府基金,主要以市场规律为导向,运用风险投资基金模式运作政府资助科技企业的资金,多定位在天使投资阶段,解决创业前期的融资问题;同时,发达国家民间风险投资体量庞大,具备健全的风险防控能力和资源调配能力,可以在短时间内帮助天使轮阶段的企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从而形成企业孵化的资金接力。近年来,我国政府也尝试设立风险引导基金,但由于缺乏合理的风险控制机制,多数束之高阁。另外,我国民间风险投资在国外投资机构的带动下近年来发展迅速,但由于多数体量较小、缺少退出机制等原因,导致该类投资机构更多在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IPO)前扎堆跟风,不能有效支持初创企业的发展。因此,建议由政府引导,投资机构、生物行业大企业等共同参与,借助近年来科创板、香港主板推出针对生物科技企业上市的利好条件,设立更多专注生物科技领域的天使投资基金,弥补企业创业初期融资短板,保障生物科技企业迅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