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审计成果利用问题研究
2021-01-29王韦
王 韦
一、引言
建筑行业的发展关系国家整体经济发展,尤其是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涨幅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从而不少房地产研究人员对建筑行业的内部审计问题也十分关注,因此对内部审计成果加以运用是建筑施工企业领导层及项目管理者需要重视的问题。但就目前我国建筑市场而言,鲜少有建筑施工企业关注内部审计成果运用问题,因此本文就内部审计成果及其重要性,对建筑施工企业忽视内审成果运用及相关对策进行分析。
二、内部审计获取的成果及其重要性
建筑施工企业完整的内部审计应当包括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事前审计可以获取的审计成果:内部审计人员复核后完善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清单报价等。事中审计可以获取的审计成果:及时审核过程中的签证工程量及价格。事后审计可以获取的审计成果:对竣工结算进行复核,检查是否存在漏项或不合理项,如果存在,指导造价人员进行修改,以确保竣工结算资料最终的核减率不超过合同规定,为双方再次合作奠定基础。
内部审计对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主要是内部审计发挥其职能作用的结果。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首先是限制作用,从源头规避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各阶段潜在的风险。其次是维护作用,一方面降低损失发生概率,另一方面为公司实现价值增值。最后是促进作用,既可以促进企业财务责任制度的更新,又可以促进不同经济利益之间的合理协调。
三、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的制约因素
(一)审计成果质量不高
1.重实务轻理论
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审计还处于发展阶段,很多内部审计部门都是由造价员或财务人员组成,注重实务操作,公司内部培训或在项目组一段时间后,就可以开展审计工作,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准则规范一知半解或者一窍不通。此外,由原先非专业审计人员组成的审计部门,缺乏审计思维,审计方式方法运用有限,无法审清、审透工程项目所存在的问题,最终的审计结果也只能是浮于形式。
2.职能与意识不匹配
审计成果质量离不开审计人员自身的独立性与专业性。目前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对内审成果并不重视,经常出现“重审轻改”的情况,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内部审计人员对自身要求不高的局面,忽视了作为审计该有的职能。内部审计因为是企业内部的职能部门,与其他部门有着错综复杂的内部联系,缺乏该有的独立性,因而监督职能也就无法执行。同理,评价职能与鉴证职能也因为内审不是独立的第三方,从而失去客观公正性。
3.审计参与管理不足
鲜少有施工企业让审计人员参与管理,这是因为很多领导的固有思维导致的,认为审计的主要功能是咨询服务,只需要为领导层投标时提供报价意见,施工的最优方案,可以反映工程施工过程存在问题的报表,以及如何处理可以实现成本效益最大化,处于“顾问”的角色,并没有将其考虑到领导层的范畴之中,因此很多施工企业的内部审计在领导层都不具有一席之位。但是,内部审计提出高质量审计整改方案的前提,需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目前的竞争优势与劣势、项目的盈利情况等做到系统全面的了解,如果内部审计不参与公司的治理,那么这些信息也就无法深入了解,由此得出的内部审计成果质量也就难以保证。
(二)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
1.制度与资源配置欠缺
我国内部审计行业发展时间短,内部审计制度还不够完善,而针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更加匮乏。在此基础上,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审计制度也就相对欠缺,审计人员没有制度的保障,审计流程与审计结果也就有了自主量裁权,而如果这种量裁权没有很好的把控,那么审计成果的质量也就会大打折扣,成果运用的效果也就相应地不足。除了制度方面的欠缺,审计资源的不足也是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的客观因素。工程的特殊属性就是项目所在地范围广,各项目差异性大,而审计资源却是有限的,一般的建筑施工企业很难做到统筹兼顾,往往因为任务量大、时限紧,最后匆忙审计,草草发表审计意见、提交审计报告。
2.缺乏企业内部协作意识
审计的“独立性”属性往往被人误解为审计是一项需要独立作业的工作,而事实并非如此。审计因其客观公正的本质需要与其他部门保持一定的距离,但因为收集审计证据的需要,又要与其他部门紧密联系,实时沟通。但是,审计作为公司的职能部门,往往与其他部门难以合作,许多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以有色眼镜看待审计部门,认为其行使的监督权等同于向领导层检举揭发,从而对审计部门的合作表示出不配合。况且,与审计人员过多的交流对自身工作并无实质性帮助,也无任何物质上的反馈,为了自身时间上的合理利用,和内审人员沟通也就敷衍了事,从而获取的信息也就没有太多实质性价值。没有真实且可靠的审计信息,审计成果运用的原动力也就相对不足。
3.审计成果不透明
不少建筑施工企业都认为,内部审计所审计的内容事关企业内部的运营过程与结果,与外界无关,因此一般内部审计成果都选择内部消化,这种思想是片面的。建筑施工企业一般施工的项目都与社会大众息息相关,无论是小区居民楼,还是商业综合体,最终的消费与使用人群都是社会大众,因此人民群众有权利从建造源头知晓该建筑的质量情况。如果内审结果只对企业内部开放,那么本着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所做的决策可能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社会公众也就失去了应有的监督权,最终损害的是公共资源。不公开、不透明的内部审计报告,整改动力不足,效率不高,审计成果的运用不到位也就不足为奇。
四、内部审计成果有效运用对策
(一)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审计成果质量不高的问题,需要从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出发,找出造成审计成果质量不高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目前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善:
1.理论与实务并重
目前施工企业内部审计大多重视审计实务操作,把重心放在实际工作的计划安排、过程跟踪、竣工结算上,而忽略了指导进行工程审计的理论。理论基础是审计的前提,内部审计人员要转变自己仅重视实务的主观因素,对内部审计的理论要有全面的了解和学习。另外,由于建筑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与之相匹配的施工企业内审规范、制度等也在不断更新、完善,因此,施工单位的内审人员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的行业准则和业务指南,提高自己的知识储备,以顺应行业的发展。
2.实施审计人员奖惩制度
施工单位内审人员态度、经验、知识水平、专业技能对审计结果都会有较大影响,打铁还需自身硬,而目前我国施工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普遍存在素质相对较低,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对于绩效水平低、工作态度懒散的内审人员需要采取末位淘汰制度,或者给予一定是经济处罚;而对于效率高、质量高的审计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政策,给予其良好的晋升渠道,更好的工资待遇等。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人员考核制度,有助于提高审计人员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3.执行审计参与管理机制
目前,内部审计部门在建筑施工企业所处的地位还是类似于咨询服务部门,审计人员针对工程问题也只能是发现偏差,提出质疑,至多给出改善方案,而至于后续的整改是否实施,由谁实施,实施效果如何,都已不在审计的范畴。如此脱节的审计模式不利于审计问题的整改,也就无法起到为企业节约资源,避免不必要损失的作用,也就更不用说价值增值的作用了。因此,需要将内部审计人员安排参与管理,在公司的领导层设置中增加审计人员的席位,参与公司治理以及公司各项决策的表决。实施后续审计制度,监督整改意见的执行,在整改结束后进行再审计,检查整改是否到位。
(二)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审计成果运用不到位的问题,主要的原因出自公司制度以及管理人员意识等,据此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1.完善内审制度与资源配置
我国内部审计制度在不断更新发展,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根据现行规范修改、完善自己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让审计人员做到有规可依;同时需要建立完备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让审计工作执行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另外,建筑施工企业有着自身工程量大、管理分散的特殊属性,而大多施工企业的内部审计资源与业务规模不完全成正比,内部审计人员有时需要兼顾多个项目,因而公司管理人员在审计人员资源配置方面,需要统筹全局,抓大放小,合理安排相应的审计人员到对应的岗位以及相应的工程节点进行审计。
2.组织协调内部协作
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不应该是一项独立的工作,而是应当与公司的各部门紧密配合。在工程材料方面需要与材料采购部门充分沟通,了解市场价;投标报价方面需要与造价人员紧密联系,询问其项目综合单价偏高或偏低的原因,以及讨论报价后期是否存在亏损的风险等;施工过程中的跟踪审计,需要与现场项目经理以及各项专职人员经常交流,以获取过程中的变更信息以及不可见因素。由此可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因而公司领导层应当树立审计意识,积极倡导各部门互相协作,以形成良好的内部审计环境,为审计工作顺畅开展提供条件。
3.实行审计结果公开制度
内部审计结果并不属于建筑施工单位所有,无论是民用住宅、商业写字楼还是公共综合体,社会公众对该建筑物的施工情况都有知情权,因此应当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审计报告公开制度。内部审计结果公开透明,有助于社会公众对审计整改意见的监督,有助于相关负责人提高整改进度以及效率。长远来看,有助于施工人员优化施工工序,项目管理层增强管理思维和责任,从源头减少工程质量问题,避免审计结果公开后再次返工整改,从而达到提高工程质量、为企业增值的目的。
五、结语与启示
内部审计成果运用是内部审计工作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环,如果不根据内部审计成果对发现的问题加以指正,那么内部审计也就会失去意义,白白浪费审计资源,而屡审屡犯的问题也就无法得到改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树立审计意识,提高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制定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加强员工内部协作观念,不断优化内部审计方式方法,这样内部审计成果才能得到更好的利用,最终实现建筑施工企业的价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