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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的理论意蕴、时代价值与实际应用
——基于漳州110与晋江刑警队创新公安工作的考察

2021-01-29黄国强

关键词:刑警队枫桥经验晋江

张 翼,黄国强

(福建警察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1)

安全治理是当今中国社会转型深化过程中的重要议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十四五”期间要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1]这是新发展阶段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科学指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体现在基层,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推进平安建设的根本路径。“枫桥经验”作为基层治理的“金字招牌”曾被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并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指出。“枫桥经验”是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解决人民实际问题的样板,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成功典范,也是中国社会综合治理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范式。从“枫桥经验”可知,安全治理作为社会主义建设中安全维护的新范式,有着特定的理论与现实诉求。政府的各职能部门以积极、主动的措施来加强平安建设,为人民编织更全面的安全网,通过安全治理范式的转型与提升形成更为良善的现代治理模式。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要在社会治理中展现更大的担当作为。在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治理建设有机结合,形塑治理实践探索,对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学理价值和启示意义。本文以漳州110和晋江刑警队的演进与创新为研究样本,探讨公安机关如何根据当地民情和区域环境,紧跟社会转型深化阶段出现的工作新形态,对“枫桥经验”进行创造性转化与演进。

一、以人民为主体:新“枫桥经验”在公安工作中的内涵与成效

“枫桥经验”能普遍推广的逻辑在于其内涵随着社会的变迁而不断更新发展,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总结出成功经验。“枫桥经验”及其发源地也因此获得了许多荣誉,仅全国级的荣誉就达20多项。[2]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曾把“枫桥经验”的实质概括为:抓源头、建制度、求长效,“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并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3]习总书记的话表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是“枫桥经验”的核心。这个核心,既是特殊的又是普遍的;既是枫桥的,也是中国的;既适用于枫桥这一特定地域,又具有全国推广的普适性。“枫桥经验”这一地方性经验始终与党的优良传统血脉相承,运用群众路线就地解决矛盾,目的是为了地方的安全稳定,人民的安居乐业;方法是依靠人民群众本身,通过了解群众、宣传群众,让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革新,从而达到社会治理的目的,充分体现了社会治理中的人民主体地位,是“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的实质与主线。

(一)主动将公安基层基础建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漳州110”是“枫桥经验”在公安工作中的一种传承和发展,其核心也是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习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曾多次到“漳州110”考察指导工作,赞誉其为——“人民的保护神”。“漳州110”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的社会治安形势需要,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先后进行了五次重大的警务机制改革,从“快速反应”到“止于未发”,公安工作理念的改变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民本思想,“止于未发”是对人民更好的保护。追求减少发案,及时制止作案,做到快速破案,“漳州110”永远在路上。如今,“以人民为中心、做人民的保护神”已成为新时代“漳州110”的核心内涵,人民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诠释。从接警快、派警快、到场快、处置快,努力实现快速反应,到主动预警、精细布警、多维接警、动中出警和智能化指挥、精准化服务、标准化执法、专业化建设,打造警务管理的现代化样板,探索形成“四警四化”的新型警务机制,努力提升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从静态控制型警务向动态反映型警务转变,让漳州110“以人民为中心,做人民的保护神”的核心内涵不断彰显时代特色。把以人民为主体、为人民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推进警务前置,增强忧患意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提倡善治共治,使社区平安祥和落入实处。

(二)提升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随着新时代社会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面对需求更加多元多样,“漳州110”回应了群众对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需要,推进非警务警情的源头分流和化解处置,既确保人民群众的需求得到满足,又减轻了非警务压力。在推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漳州110”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为己任,推动全市建立“责任链条机制”,构建“党政领导、条抓块管、属地主责、部门主管”的维稳格局,与“民生110”“民间110”“社区(乡村)110”等融会贯通、无缝对接,辐射效应全面显现,共治机制高效运行。“漳州110”不断开辟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如研发推广“芗里芗亲”APP,利用微信公众号打造微服务平台,提供更多的便民服务,实现互联网自助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共治善治的新格局。恪守为民的责任担当,是110秉持的核心内涵。

“漳州110”在积极响应习总书记和公安部的号召,深入学习继承“枫桥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止于未发”的工作要求,把治安矛盾解决于第一时间,解决于萌芽状态,解决于基层。2020年“漳州110”共接处警40307起,5分钟内到场率超过80%。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漳州110”精准获取社区信息加以科学研判和先期处置,深入开展治理工作。以对社区内的人脸、车辆、行为、特征等内容进行图像识别和大数据挖掘为手段,通过对社区基础信息、人口管理信息的汇总分析来获取相关数据,形成了以建设“智慧社区”为方向,片区统合、海量收集和重点追踪相结合的警用信息收集路径,积极应对社会安全风险,有效开展突发性灾害事件发生的预防和监测工作。随着安全环境的变化及非传统安全的影响不断增强,从警务信息到社区信息的应用转向体现了安全观的嬗变和信息功能的拓展。美国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调研发现,相比于由警察提供安全公共品的单一供给模式,警民联手共同参与社区安全服务工作的多中心供给模式更有助于解决公共安全供给不足的问题。[4]“漳州110”顺应时代发展,深化公安改革,以更大的智慧发展、演进“枫桥经验”,强化警民合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2021年1月10日,中央宣传部授予“漳州110”以“时代楷模”的称号。

二、以公安为主导:新“枫桥经验”在公安工作中的成长与延续

“枫桥经验”强调群众路线,从自治、自律层面展开社会治理工作,于公安机关而言,节省警力,节约资源。在总结、提升和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时,也要坚持专门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基本方针,既确立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管理中的主导地位,又突出社会组织、民间自治和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两者相得益彰、不可或缺。公安机关在治安案件中,以社区服务为中心,通过多行为主体协同配合,拓展帮教经验,强化群众的自治,广建各类自治组织,在不同层面创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建成“枫桥式”社区警务模式,形成了打、防、教、管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维护社会稳定。一方面,公安机关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动摇,另一方面要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大力开展打击违法犯罪的活动。对严重违法犯罪要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不能因依靠群众而使公安队伍对打击犯罪的工作陷入被动或有所松懈。以公安为主导,以人民为主体,二者相辅相成,从而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民主职能、专政职能和群防群治的工作体制、运行机制,构建“平安中国”的社会安全治理综合体系。

(一)夯实公安基础工作在推动治理现代化中的骨干作用

随着我国体制转型和社会转轨,社会竞争加剧,人口流动加快,贫富差距、地区差距正在不断拉大,社会结构更为紧张,进入转型加速期,各种利益正激烈交锋。[5]九十年代以来,凭借地缘优势,一百多万人口的晋江市经济迅速腾飞,每年要接纳几十万名外来流动人员,衍生了一系列安全问题,各类型案件频发。面对严峻的治安局势,晋江市公安局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打响了一场彻底改变当地治安面貌的攻坚战。

首先,根据犯罪的不同态势,明确具体的工作方向,主动出击,力用所用之处,排民所困之患。针对历年来居高不下的“两抢”案件,晋江刑警队把防犯罪、压发案作为中心工作,以打促防,震慑犯罪分子,不仅要能破案,还要少发案,让防控真正到位。晋江刑警队按照“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分类排队,做到项项攻坚、各个突破,最终实现所有刑事案件侦查全覆盖。刑事案件破案率从2011年的25.1%上升至2020年的70.9%,高出全省平均值16.8个百分点。两抢案件和现行命案连续五年保持100%侦破。其次,坚持以防促安,让平安层层加码。打击是治标,防范才是治本。加强基层配备,推动重心下移,让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坚持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换效能,构建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再次,社区警务建设。推行社区民警专职化,做到每个村(社区)均配备专职民警、辅警,出台星级警务室评定办法,设立股级警务室,让社区民警干有盼头、扎根社区,实现“专一个人、带动一批人”。率领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带头“挂村”,做到“一村两警”,打造成“老百姓家门口的派出所”。最后,坚持创新提效,让警队具备强大战斗力。刑警队因能与时俱进,坚持改革创新,从队伍管理、制度创立,再到科技提升,顺应时代发展,及时改进更新。晋江刑警队坚持以“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为工作导向,弘扬“背包”精神,主动作为,坚持“快”字引领、“好”字当头,率先推出“三即十快”警务机制,从接处警直至移送起诉,全过程开展实战研判,环环相扣、层层递进、一抓到底,极大提升了警务效能,群众满意度不断增高。

(二)增强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提升服务质效

首先,晋江刑警队的“背包精神”同样重视走群众路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想,为人民群众服务。从早先驻扎案发现场周边,勘查现场,走访群众,了解线索。晋江刑警深入到人民群众,从中挖掘细节,发现线索,从旁枝末节中发现关键,取得案件进展。其次以民意为引领,针对人民群众重点反映问题,重点攻破,集中整治,让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为了让百姓的安全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晋江刑警队努力追赃、索赃,尽量挽回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20年来追回赃款赃物5亿余元,首创的“两抢”救济救助补偿机制,对受害者精神进行安慰,是践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晋江刑警队凭着“背包精神”,打着背包,案发到哪,驻扎到哪,案子不破兵不收,为当地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传统的“背包精神”薪火相传,焕发着强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从“铺盖卷加旧床板”的传统“背包精神”,再到“脚板加键盘”的数字背包精神,都展示了拼搏奉献的战斗能力。晋江刑警为减少人民群众损失,实现“少发案、零发案”,秉持忠诚,履职奉献,始终奋战在一线。晋江刑警急群众所急,针对近年来日益严峻的电信网络诈骗态势,联合金融、通信运营商等多部门成立福建省首个县级反诈骗中心,并于2018年1月正式成立诈骗犯罪侦查大队,深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治理,紧盯电诈警情,快速开展研判落地及赴境外打击,并全方位深入社区、村落开展防骗宣传教育,捂紧了群众的“钱袋子”,取得良好的治理成效。2020年,晋江市电信网络诈骗破案率创历史新高达49.1%。

根据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晋江刑警队集中力量,铁腕整治,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大力推进“六清”行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2020年,全市共抓获涉黑恶九类嫌疑人707人,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个,恶势力团伙3个,查封、冻结、扣押涉黑恶案件财物价值约5.04亿元,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让人民看到:经济发达之地同样也可以是平安幸福之城。

结 论

新时代的中国倡导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随着“枫桥经验”在公安工作中生发的多维治理理论将在实践中继续凝练、深化、提升,逐渐完善形成一套内涵丰富、结构严谨、行之有效的治理理论体系,引导公安机关的职能现代化,最终形塑、改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事业,使“枫桥经验”由乡村基层治理向城市化社会治理迈进,由狭义的区域性“枫桥经验”向广义的全国范围内的公安工作铺开,充分发挥公安队伍在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中的作用,切实做到尊民意、聚民力、赢民心,把新时代“枫桥经验”所坚持的党的群众路线深度融进公安服务工作中去。“平安”是安全治理的新课题,也是民众关注的大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人民安居乐业,国家才能安定有序。随着“枫桥经验”的全国推广,中国社会建设正实现从“小治安”向“大平安”转变,确保安全稳定的社会治理局势,让“枫桥经验”这面光辉旗帜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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