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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结构如何影响农业保险的反贫困效果

2021-01-29

关键词:保障性生产性财政支出

郑 军 秦 妍

(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安徽蚌埠 233000)

随着农村市场化的推进和改革,我国反贫困事业取得了不错的成效。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国已经有6000多万人成功脱贫,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①。农业保险精准扶贫是我国反贫困事业的一个有效工具,它契合了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的新思想和新要求[1]。2018年3月,原保监会印发了《关于保险业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通过指导各地区保险机构的锐意创新,加速推进保险扶贫工作的发展。2020年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指出,中央预算内投资要向农村、农业倾斜,对“三农”的财政投入也要不断加大,要根据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的突出短板确定相应的财政投入。农业保险作为反贫困的重要手段之一,政府财政支出一方面通过提高保费补贴额度,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从而稳定农民收入达到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另一方面政府为农业保险公司提供税收优惠,增加农业保险贷款额度,从而扩大农业生产规模,提高农民收入以实现反贫困效果,财政支出结构中保障性财政支出、生产性财政支出也会对农业保险的反贫困效果产生影响[2]。

在全面夺取脱贫攻坚战胜利之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显得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已跃居全球第二,政府对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已经成为支持农业保险体系发展的重要措施,而中国当前农业保险补贴的来源80%是财政资金②。因此,在我国农业保险迅速作用于精准扶贫的情况下,财政支出结构影响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作用机制是什么?如何根据保障性财政支出、生产性财政支出的变化,调整农业保险反贫困的效果?怎样提高保障性财政支出、生产性财政支出,才能在保障各地区已脱贫人口不返贫的同时,不会出现新增的贫困人口?因此,本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含有中介变量的总体模型与VAR模型,从保障性财政支出与生产性财政支出两方面,研究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

一、相关研究现状及文献综述

近年来,财政支出结构的变化与农业保险反贫困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Ravallion等从财政支出角度出发,研究政府对贫困地区进行援助的持久性[3]。Carranza等从基础设施角度研究了财政支出的反贫困效果[4]。这些学者的研究成果,都为当今学者研究财政支出结构与农业保险反贫困的关系指明了研究方向。目前,国内学者基于财政支出的结构,主要研究农业保险反贫困的困境、发展途径等问题,认为我国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不好的主要原因是其反贫困的政策目标不精准、需求不充足与贫困人口收入之间存在困境[5];次要原因是因为财政支出结构的不同,各地区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发展不均衡[6],这些学者的研究成果为今后研究财政支出结构与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之间的关系奠定了基础。

随着反贫困事业的发展,财政支出结构与农业保险反贫困逐渐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在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评价方面,国外学者曾采用购买农业保险的脱贫人数评价农业保险的反贫困效果[7]。对于我国,有学者认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可以直接以数值的形式体现农民的生活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扶贫成果[8]。还有学者用农民人均纯收入和贫困发生率作为输出指标来衡量农业保险的扶贫效果[9]。在财政支出结构与农业保险反贫困的关系方面,政府对农业保险方面的保费补贴与农业保险的扶贫效率存在正相关关系[10],而生产性财政支出中,投入科学技术比提供卫生服务、水资源等更有利于减少贫困[11],同时,财政支出在精准减贫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保障性财政支出的增加对于农业保险反贫困事业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12]。在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差异方面,由于财政支出的补贴效率不同,农业保险的反贫困效果存在地区性差异[2],有学者利用工具变量法对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得出不同地区的农业保险反贫困存在明显差异[13],也有学者通过实证分析发现财政支出对于农业保险的减贫效果具有正向作用,但区域间农业保险反贫困的效果仍具有较大差异[14]。

关于财政支出结构与农业保险反贫困的关系,目前的研究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评价、财政支出结构与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关系、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差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了分析。然而,国内关于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作用机制,以及不同财政支出结构如何造成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差异的相关研究成果还相对较少。因此,与已有研究相比,本文试图从财政支出结构角度出发,研究保障性财政支出与生产性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作用机制;从理论角度分析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过程是否存在或存在哪些中介变量;从已有理论与研究出发,建立基于中介变量的模型,研究保障性财政支出、生产性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总体影响和差异影响。

二、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分析

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是美国数学家柯布和经济学家道格拉斯在研究投入和产出的关系时提出的,被用来预测国家或者企业在未来的生产和发展情况。在农业生产方面,冀县卿等利用随机前沿生产函数模型分析土地经营规模扩张与水稻生产效率的关系[15],李翔和杨柳在研究华东地区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时,建立了相关生产函数研究农业生产技术与农业产出效率的关系[16]。根据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的定义,现有研究表明农业产出水平主要受经济水平、资本投入、劳动投入以及土地规模的影响[17],在此基础上,可以假设农业生产函数的模型为:

其中, α >0,β >0,γ >0,α +β+γ =1。 Yt表 示t期农业生产总量, At、 Lt、 Kt、 St分别表示t期技术、劳动、资本、土地资源的投入量, α 、β、γ分别表示资本、土地、劳动投入的边际产出弹性。

农业保险一直作为保障农业生产的重要工具,对于农民可支配收入的保障至关重要。借鉴学者邵全权等的研究,将农业风险纳入模型,研究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的影响[18]。令Rt表示t期农业保险赔付额,Pt表示t期农业风险发生的概率,tfp表示t期农业保险发生时的全要素生产率,从而可得:

则存在农业风险时的农业生产函数为:

对(3)式左右两边同除以Lt,可得人均产出y与技术进步率A、农业保险赔付额R、人均资本投入k和人均土地投入s之间的关系为:

财政支出是政府调节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宏观经济的重要举措,财政支出结构是政府资金来源与支出的体现,它由各类财政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表示[19]。本文结合学者孙正和张宇对财政支出结构的研究[20][21],选取保障性财政支出与生产性财政支出两个维度研究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其中,保障性财政支出由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教育等支出项目构成,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居民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水平[21]。生产性支出主要是政府用于社会生产的各项支出,它由基本建设和农林水利、交通运输、科学技术等财政支出项目构成,能够反映政府财政的生产建设性[20]。一直以来,政府保障性财政支出通过提高保费补贴额度,来提高贫困人口受灾后的赔偿费用,提高农业保险给予农民的农业保障水平,进而影响农业保险反贫困的效果。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事业的不断推进,我国政府意识到农业保险扶贫的重要性,开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不断提高农业保险反贫困的效果。对于重度贫困地区以及“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通过增加保障性财政支出来缓解经济差异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有利于农业保险反贫困的发展。政府的生产性财政支出所产生的影响则主要体现在对农业保险公司的税收优惠方面。一方面,生产性财政支出的增加,提高了政府对保险公司的费用支持和税收优惠待遇,有利于农业保险覆盖率和农民资信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当政府生产性财政支出增加时,政府会为农村金融机构承担一部分农业生产贷款的坏账兜底风险,从而增加了农业保险贷款的额度,扩大了贫困地区农业的生产规模,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从而使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得以提高。在贫困程度不同的地区,我国政府为保险公司提供的费用支持和税收优惠程度有所不同,农民资信水平以及农业保险贷款额度也有所不同,因此生产性财政支出会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产生差异影响。

结合以上分析,农业保险的赔偿R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农业保险保障水平M1、农业生产规模M2,农业贷款额度M3的影响,而M1、M2、M3的变化又是由保障性财政支出X1与生产性财政支出X2的变化引起的。根据学者马九杰、卢飞等的研究,农户在遭受自然灾害时所获得的保险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农户缴纳保险金额的影响,从而认为农户得到的农业保险赔偿R与缴纳金额R0之间存在一定的线性关系[22][23]。因此,本文以c反映农业保险缴纳金额对农业保险赔偿额的影响,得到二者之间的关系如下:

张伟等学者在研究农业保险扶贫效应时,认为农业生产规模和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会影响农业保险保费的缴纳,而农民申请农业贷款则是用于农业生产,因此张伟等学者认为农业生产规模、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与农业贷款规模对保费的缴纳存在交互影响[24],从而将这几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表示为:

结合(5)式和(6)式,可得出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民生产规模、农业贷款额度与农业保险赔偿的关系表示为:

结合学者龚维进的研究,在农业生产函数中,土地资源、资本以及劳动的投入也会受到政府财政支出的影响[25],因此本文采用X1与X2的变化反映K、L、S的变化,在此基础上将(7)式代入(4)式可得:

其中,θ和 ϖ 分别表示保障性财政支出与生产性财政支出的边际产出弹性。

令wt为t时期的农民收入,由宏观经济学理论可得产出与收入之间存在线性关系,并用 λ表示农业产出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从而得出收入与农业产出、农业保险之间的关系为:

对(7)式取对数可得:

根据学者郑军和杜佳欣的研究,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可以通过个人收入表示[9],(10)式为最终理论模型,其中M1、M2、M3对W的影响是直接的,X1与X2对W的影响是间接的且通过M1、M2、M3实现。因此,结合以上理论研究,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1a: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的反贫困效果存在正相关影响,且财政支出结构通过中介变量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业贷款额度、农业生产规模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产生影响。

H1b:提高保费补贴额度、增大对农业保险公司的税收优惠,有利于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提高。

H2:增加各地区保障性财政支出,提高重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生产性财政支出额,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差异会相对减小。

三、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变量选取

大多数学者在研究财政支出结构与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时认为人均收入是反映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指标[8],而目前我国学者对财政支出结构影响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研究还比较少,因此本文选取了以下变量用于统计分析。

1.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

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是减缓农村贫困的根本途径。已有研究表明贫困人口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贫困主要是由于收入的不足[26]。因此,借鉴既有文献的做法,本文以农业保险参保的农民收入Y作为因变量,反映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

2.保障性财政支出

通过保障性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影响的理论分析,我国政府对农业保险行业的保障性财政支出主要体现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上[27]。因此,本文选取保障性财政支出为自变量,并以政府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额X1表示。

3.生产性财政支出

结合理论分析,生产性财政支出的增加一方面减少了保险公司的税收额度,一方面提高了农民的资信水平。因此,本文选取生产性财政支出为自变量,以政府对农业保险公司的税收优惠X2表示。

4.中介变量

在理论分析中,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是间接的。一方面,保障财政支出通过影响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影响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另一方面,生产性财政支出通过影响农业生产规模与农业贷款额度影响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因此,本文选取农业保险保障水平M1、农业生产规模M2、农业贷款额度M3作为中介变量。

5.控制变量

现有实证文献已研究出众多可能影响我国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因素[28]。结合相关文献研究,本文选取经济水平X3、公共财政支出X4为控制变量。这是因为经济水平能够影响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导致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出现差异性。而公共财政支出能够反映我国在农业方面的财政投入,对我国反贫困事业起到重要作用[9]。

本文通过EPS全球统计数据库以及《中国保险年鉴》《中国财政年鉴》《中国农业统计年鉴》收集相关数据,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进行实证研究。

(二)模型设定

1.基于中介变量的总体分析模型

根据前文假设,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是通过一系列中介变量实现的。因此,为了研究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总体影响,本文结合温忠麟对中介效应的研究[29],建立如下中介变量总体模型:

其中,Yt表示农业保险反贫困的效果,Xit表示本文所选取的自变量与控制变量,i取1、2、3、4,Mit表示中介变量,i取 1、2、3。

2.基于中介变量的VAR差异分析模型

由于传统的经济学理论不能反映变量之间的动态关系,1980年克里斯托弗·西姆斯提出了向量自回归模型,即VAR模型。高铁梅通过联立多方程的形式,将内生变量的滞后值纳入模型,研究变量自身的动态影响关系[30]。为了真实反映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长期动态影响,以便合理调整各地区保障性财政支出与生产性财政支出情况,达到研究目的,本文选择向量自回归模型(VAR)研究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差异影响。同时根据2018年国家级贫困县数据情况,将我国各省市贫困情况划分为贫困地区、重度贫困地区、以及“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从而建立基于中介变量的VAR模型:

其中j取1、2、3分别表示贫困地区、重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i表示滞后期,k取1、2、3、4,表示不同地区各自变量、控制变量的取值。

(三)样本描述性统计

随着脱贫攻坚事业的发展,我国贫困地区的财政支出不断增加。结合以上理论研究以及变量选取分析,表1显示了2007—2018年我国贫困地区相关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情况。从总体上看,我国贫困地区各变量描述性统计值相差明显。从表1可以看出贫困地区保费补贴、税收优惠、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都比较低。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表

(四)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总体影响

本文基于中介变量的总体模型采用Stata软件对我国2007—2018年的总体数据进行了回归拟合,最终得出财政支出总水平与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1.基于回归模型的结果描述

表2是财政支出水平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影响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财政支出结构与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在保障性财政支出方面,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系数是0.7555;在生产性财政支出方面,政府税收优惠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系数是0.5972;中介变量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业生产规模、农业贷款额度在10%的显著水平下是显著的,因此可以认为财政支出结构通过中介变量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业贷款额度、农业生产规模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产生影响。图1反映了保费补贴、税收优惠对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业生产规模、农业贷款额度的影响程度,从图1可以看出税收优惠对农业贷款额度的影响程度最大,达到了2.683893。

表2 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总体影响

图1 保费补贴、税收优惠对中介变量的影响程度

2.基于总体回归模型的结果分析

从模型估计结果可以得出,在其他条件不变时,保障性财政支出、生产性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均存在正向显著的影响,且保障性财政支出、生产性财政支出每增加1亿元,贫困地区的居民收入分别增加755500元、597200元。中介变量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业生产规模、农业贷款额度的影响在模型中是显著的,说明模型存在中介效应,可以认为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是间接的,从而验证了假设H1a和H1b的正确性。

由于贫困地区多以农业种养殖作为反贫困的手段来稳定可支配收入,因此农业保险的反贫困作用日益受到国家重视[21]。2019年,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注重发展长效扶贫产业,发展金融扶贫。农业保险作为金融产业的一个重要方面,政府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更是一项重要的支农惠农政策。近年来,农业保险在财产保险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截止至2019年,农业保险占比已经达到6.26%;农业保险为农村居民提供的农业风险保障金额也从2010年的0.26万亿元增加到如今的3.46万亿元③,农业保险的赔付资金也已经是各级政府救灾资金的数倍,这使得众多贫困户受益。随着保障性财政支出与生产性财政支出的增加,一方面通过提高保费补贴额度,扩大保费补贴农产品范围,提高了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另一方面通过为保险公司提供税收优惠,提高农业保险覆盖率,扩大了农业生产规模与农业贷款额度。当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和农业贷款规模不断扩大,农业保险的参保率不断提高,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不断增强。

(五)不同贫困程度下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差异化影响

在研究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差异化影响时,本文将贫困地区划分为3个等级,通过建立含有中介变量的VAR模型,分析不同贫困程度,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

1.基于VAR模型的结果描述

表3是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差异化影响结果,从中可以看出,贫困程度不同的地区,财政支出结果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是具有差异性的。保障性财政支出对贫困地区、重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程度分别为0.3668、0.5831、0.4994;生产性财政支出对各地区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程度分别为0.1166、0.0299、0.1109。图2反映了贫困地区、重度贫困地区以及“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保费补贴、税收优惠对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业生产规模、农业贷款额度的影响程度。从图2可以看出,保费补贴对各地区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影响程度相差不大,税收优惠对各地区农业生产规模和农业贷款额度的影响程度也较为相近。

表3 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差异影响

图2 不同地区保费补贴、税收优惠对中介变量的影响程度

2.基于VAR模型的结果分析

从VAR模型结果可以看出保障性财政支出、生产性财政支出对不同地区农业保险反贫困的影响是存在差异的,且生产性财政支出是引起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出现差异的主要原因。保障性财政支出每增加1亿元,贫困地区、重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居民收入分别增加366800元、583100元、499400元;生产性财政支出每增加1亿元,贫困地区、重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居民收入分别增加116600元、29900元、110900元。因此,增加生产性财政支出,能够减小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差异,这也验证了假设H2。

在财政支出结构的影响下,增加保障性财政支出、生产性财政支出不仅有利于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提高,更有利于农业生产规模和农业贷款额度的增加,从而稳定农民收入,提高农业保险参保率,达到农业保险反贫困的效果。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农业保险能够补偿受灾害农民的经济损失,为农民提供收入保障,达到稳定贫困地区农户收入的目的。2020年,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强调了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重要性,要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近年来,贵州省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从2005年的777.7万人减少到2019年的110万人,贫困发生率也在不断下降,50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641元增加到3153元④。正是因为贫困地区各级政府的积极响应,不断加大此方面的财政支出,贫困人口在不返贫的同时也不再出现新的贫困人口。

四、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比较分析

(一)保障性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影响分析

综合表2和表3的回归结果,保障性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程度为0.7555;保障性财政支出每增加1亿元,贫困地区、重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居民收入分别增加366800元、583100元、499400元。从我国总体情况来看,保障性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是正向显著的。从不同地区角度来看,保障性财政支出也是造成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出现差异的原因之一。当政府对农业保险保费的补贴额度增加时,一方面,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品种的范围会相应扩大,贫困人口会增大农产品的种植,农民收入、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逐渐提高;另一方面,政府对保险公司的费用支持,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和经营成本,提高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提高会促进贫困地区农业保险参保率的增加,激发保险公司经营者的热情,保险公司的理赔精准度和理赔效率会显著提高,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也会显著增强。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对农村给予最大的财政支持,将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自2007年财政部率先提出在四川、湖南、内蒙古等地开展农业保险补贴试点工作以来,四川省政府一直将农业保险作为反贫困的手段之一,四川保监会也积极推动“扶贫保”产品在深度贫困县的工作开展,这大大提高了农业保险反贫困的效果⑤。由图3可以看出,贫困地区的保障性财政支出较其他地区相对较高,“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保障性财政投入还是相对较少。一方面,增加保障性财政支出,无论是贫困地区、重度贫困地区还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农业保险反贫困的效果都会提高,贫困人口返贫现象也会减少;另一方面,由于保障性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存在差异性,结合实证结果,增加深度贫困地区的保障性财政支出有利于缩小农业保障反贫困效果的差异。

图3 2013—2018 年各地区保障性财政支出变化情况

(二)生产性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影响分析

根据实证结果,生产性财政支出变化也会引起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发生变化,其影响系数为0.5972。同时,对不同的贫困地区来说,生产性财政支出每增加1亿元,贫困地区、重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居民收入分别增加116600元、29900元、110900元。从总体情况来看,生产性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存在正向显著影响。从不同地区角度来看,生产性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出现差异性的影响较大。当政府对保险公司的税收优惠增加时,保险公司会提供多元化的农业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人口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此时农业生产规模会相应扩大;税收的减少,减轻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农业保险补贴力度的增加吸引更多人口参与农业种养殖,从而农业贷款额度也会增加。当农业生产规模扩大和农业贷款额度增加时,农民为了在灾害损失发生时能获得及时、充分的保险赔偿,会提高农业保险的购买力,提高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中共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支持贫困地区补齐脱贫攻坚的短板,健全脱贫攻坚任务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全面推进就业扶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文中指出,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扶持,并建立资金保障机制,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扶贫。结合图4的具体情况,贫困地区的生产性财政支出较其他贫困地区相对较高,“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生产性财政投入较少。一方面,增加生产性财政支出,各地区的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都会高;另一方面,由于生产性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影响存在一定差异性,在现实生活中仍要结合实际调整生产性财政支出的额度。

图4 2013—2018 年生产性财政支出变化情况

五、财政支出结构视角下提高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政策启示

本文结合我国实际数据,建立基于中介变量的总体模型和VAR模型,分别研究财政支出结构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总体影响与差异影响。结合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

第一,财政支出总水平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影响是显著的,且财政支出通过中介变量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农业生产规模、农业贷款额度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产生影响。其中保障性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总体影响程度为0.7555,生产性财政支出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总体影响程度为0.5972,且都是显著的。因此,可以通过增加保费补贴、减少农业保险公司税收,提高保障性财政支出与生产性财政支出,促进我国农业保险反贫困事业的发展。

第二,保障性财政支出每增加1亿元,贫困地区、重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居民收入分别增加366800元、583100元、499400元。保费补贴的增加提高了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减少了保险公司的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当保障性财政支出投入增加时,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农业保险反贫困的效果也会提高。因此,在不同贫困地区适当增加保障性财政支出,有利于缩小地区间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的差异。

第三,生产性财政支出的变化也会对农业保险反贫困效果出现差异性产生正向影响;生产性财政支出每增加1亿元,贫困地区、重度贫困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居民收入分别增加116600元、29900元、110900元。税收优惠增加,提高了农业生产规模与农业贷款额度,间接提高了农业保险的参保率。因此,增加重度贫困地区与“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的生产性财政支出,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防止已脱贫人口的返贫以及新贫困人口的增加。

注释:

①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http://www.mohrss.gov.cn/。

② 数据来源:Wind数据统计https://www.wind.com.cn/NewSite/edb.html。

③ 数据来源:EPS数据统计http://olap.epsnet.com.cn。

④ 案例来源: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

⑤ 案例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http://www.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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