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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申不害的“术”到慎到的“势”

2021-01-28祁志祥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君主

祁志祥

商鞅与韩非,是先秦法家前后期的两个重要代表人物。①参见祁志祥:《商鞅的变法称霸思想:辟儒尚法、务农强战——重写先秦思想史系列》,《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20年第4 期。从战国中期的商鞅到战国末期的韩非,有两个重要过渡,即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二人以独特的贡献丰富了商鞅维护君主专制的“法”学思想,成为韩非完成君主集权理论完整建构的两大思想来源。申不害主张君主运用“法”的手段加强专制,同时善于以“阴术”辅助“阳法”。慎到强调君主大权独揽的“权势”的重要性,主张“至公”之法与驭臣之“术”相结合驾驭群臣,因人之情而治天下,实现天下统一。本文试图在申不害、慎到法学思想的整体构架中对各自的“术”“势”主张作比较研究和精准揭示,希望对人们完整理解先秦法家思想的流变及其丰富性提供有益参考。

上篇:申不害的“法术”理论

申不害(前385年-前337年),亦称申子,郑国京邑(今荥阳京襄城)人。《史记·老子韩非列传》称:“申不害者,京人也,故郑之贱臣。学术以干韩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韩国灭掉郑国后,韩昭侯重用他为丞相,在韩国主持改革,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家走向强大。作为法家代表人物,以“术”著称于世,著有《申子》,今失传。现能看到的只是后代著作所引的零章断句。比较完整的有唐贞观年间魏征《群书治要》卷三六所引《大体篇》(按:《韩非子》中有《大体》篇),比较零散的有唐贞观年间马总《意林》所引片言只语。

1.君主专制:“能独断者,为天下主”

在战国时期诸侯争霸、诸侯国内大夫篡权屡见不鲜的情形下,君主专制不仅是能集中全国力量抵御外敌入侵、兼并其他诸侯称霸天下的最佳政权形式,也是防止大臣弑君取国,从而自保政治安全的最佳组织形式。“智均不相使,力均不相胜。”①《意林》卷二引。君主要保持对臣民的统治,必须拥有保持君贵臣轻、尊君卑臣的等级和君主独揽一切、决断一切的特权。“明君治国……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②同注①。“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③《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引。由于君主拥有的利益太大,所以必然引起大臣的觊觎:“今使乌荻、彭祖负千钧(当为金)之重,而怀琬琰之美,令孟贲、成荆带干将之剑卫之,行乎幽道,则盗犹偷之矣。今人君之力,非贤乎乌荻、彭祖,而勇非贤乎孟贲、成荆也。其所守者,非特琬琰之美、千金之重也,而欲勿失,其可得耶?”大臣篡权的伎俩不是明夺直抢,而是蒙蔽君主,代君行令:“今人君之所以高为城郭而谨门闾之闭者,为寇戒盗贼之至也。今夫弑君而取国者,非必逾城郭之险而犯门闾之闭也,蔽君之明,塞君之聪,夺之政而专其令,有其民而取其国矣。”春秋战国时期,臣下弑君,酿成习气。现实告诉申不害,人君的主要威胁不是来自敌国,而是来自大臣。“夫一妇擅夫,众妇皆乱;一臣专君,群臣皆蔽。故妒妻不难破家也,而群臣不难破国也。是以明君使其臣,并进辐凑,莫得专君焉。”④均见《群书治要》卷三六引。他一再告诫君主,对君臣关系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要相信所有的大臣。加强君权的重点在防范大臣专权、弑君取国。

2.尚法:“君必明法”“以一群臣”

那么,如何才能强化君权呢?申不害认为,法令是最好的抓手,所以君主尚法。“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称轻重,所以一群臣也。”⑤《艺文类聚》卷五四引。“君之所以尊者,令。令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令。”⑥同注①。“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黄帝之治天下,置法而不变,使民安乐其法也。”“尧之治也,盖明法审令而已。”⑦同注①。公正是法令的基本要求。“天道无私,是以恆正;天道常正,是以清明。”⑧同注①。“镜设精无为,而美恶自备;衡设平无为,而轻重自得。”⑨《群书治要》卷三六引。申不害还提到正名问题。“圣人贵名之正也。”“名者,天地之纲,圣人之符,则万物之情,无所逃之矣。”“昔者尧之治天下也,以名。其名正,则天下治。桀之治天下也,亦以名。其名倚,而天下乱。”⑩同注⑨。法是昭示于天下的名分。正名的涵义之一,即保证天下之法的公正。法律只有做到公正无私,臣下才能忠于职守。然而,立法公正难,执法公正也难。《战国策》曾记述了这样一件事:申不害私下请求韩昭侯给自己的堂兄封一个官职,韩昭侯不同意。申不害面露怨色。韩昭侯说:这可是从你那里学到的治国之策啊!你常教寡人要按功劳大小授以官职等级,如今又请求为没有建立功业的兄弟封官,我是答应你的请求而抛弃你的学说,还是推行你的主张而拒绝你的请求呢?申不害连忙谢罪。他还要求君主对群臣进行监督、考查,认为这是保证行政工作效率和国治民安的重要手段。以上主要是“阳法”。

3.重术:“君知其道,臣知其事”

除了确立统治臣下的公正法令之外,申不害还特别强调“术”。“法”是公开的,是臣民的行动准则。“术”则隐藏在君主心中,是君主用来对付大臣、驾驭大臣的专有方法,所谓“明君治国而晦,晦而行,行而止”。这是由当时复杂的宫廷斗争形势决定的。治理国家不仅要用“阳法”,而且要用“阴术”。既然君尊臣卑,就应明确君臣的主次地位:“明君如身,臣如手;君若号,臣如响。”①《群书治要》卷三六引。确立了君臣的尊卑、主次地位,君主牢牢把握最终的决定权,并不意味着君主要事必躬亲,恰恰相反,这是君主的大忌。因为君主没有三头六臂,不可能全知全能;天下的事很多,君主一人再有能力也做不完。所以,申不害吸取老子的无为思想,以“无为”为君王南面之术。“地道不作,是以常静;地道常静,是以正方。举事为之,乃有恒常之静者,符信受令必行也。”②《意林》卷二引。君主虽然无为,但天下事还是需要有人去做,所以大臣必须有为。君主的职责是掌握道术,调动并监督大臣去作为。他指出:“主处其大,臣处其细。”“君设其本,臣操其末;君治其要,臣行其详;君操其柄,臣事其常。”“君知其道也。臣知其事也。十言十当,百为百富者,人臣之事也,非君人之道也。”③同注①。所以,君主“治不逾官,虽知(智)不言”。因此,君主必须深通驭臣之术:“故善为主者,倚于愚,立于不盈,设于不敢,藏于无事,窜端匿疏,示天下无,是以近者亲之,远者怀之。示人有余者,人夺之;示人不足者,人与之。刚者折,危者覆,动者摇,静者安。”正如“鼓不与于五音,而为五音主”,“有道者不为五官之事,而为治主”④同注①。。“术”不是每个君主都能掌握好的,掌握得不好,就会从对“法”的辅助走向干扰。君主精通驭臣之“术”,善于以“术”辅“法”,宫廷就会安定,国家就会兴旺;反之,如果以“术”干“法”,宫廷就会生乱,国家就会动荡,百姓就会遭殃。由于申不害与韩昭侯用“术”有余,“法”的稳定性、透明性不足,常常“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因此韩昭侯一死,韩国很快陷入衰落。但申不害重“术”并以“术”辅“法”的思想却为加强君主集权提供了依据,也为一些政治家搞阴谋诡计开了先河。

下篇:慎到的“权势”学说

慎到(约公元前350年-公元前280年⑤生卒年采许富宏说,见许宏富《慎子集校集注》前言第4 页,中华书局2013年版。),赵国人,是从道家分化出来的法家代表人物。齐宣王时他曾长期在稷下讲学,对于法家思想在齐国的传播作出了贡献。司马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说《慎子》有“十二论”。徐广注释云:“今《慎子》,刘向所定,有四十一篇。”班固《汉书·艺文志》著录为四十二篇,宋代《崇文总目》记为三十七篇。现存《慎子》只有七篇,即《威德》《因循》《民杂》《德立》《君人》《知忠》《君臣》,其中多篇只有很短的篇幅,且与篇目主题不统一,明显有脱漏。另辑有《逸文》数十条。

1.强化君主权势:“民一于君,国之大道”

慎到生活于战国中期。那是一个臣子推翻君主、诸侯彼此兼并、政权更迭频繁的时代。慎到从维护君主统治的角度谋划说:“王者有易政而无易国,有易君而无易民。汤武非得伯夷之民以治,桀紂非得蹠蹻之民以乱也。民之治乱在于上,国之安危在于政。”①《慎子·逸文》。许富宏《慎子集校集注》,中华书局2013年版。国家政权被推翻,不能归咎于这个国家的臣民特别凶暴,根本原因在于国君的治国之道出现了问题。慎到所言,正是为在乱世中加强君主统治、使其国立于不败之地的政治方案。

首先,治国必须加强君主至高无上的统治权。“两贵不相事,两贱不相使。”②同注①。君与臣的关系是相互钳制的利害关系。“君臣之间,犹权衡也。权左轻则右重,右重则左轻。轻重迭相橛(更换),天地之理也。”③同注①。这个思想与申不害是一致的。治国虽然必须用贤,但在乱臣贼子横行的时代,不能把贤人的地位捧得太高:“立君而尊贤,是贤与君争,其乱甚于无君。故有道之国……君立则贤者不尊。”④同注①。于是,慎到提出君主专制的主张:“民一于君……是国之大道也。”⑤同注①。“立天子者,不使诸侯疑焉;立诸侯者,不使大夫疑焉。”这正如“立正妻者,不使嬖妾疑焉;立嫡子者,不使庶孽疑焉”一样。“疑则动,两则争,杂则相伤,害在有与,不在独也。故臣有两位者国必乱。”朝廷有群臣而国所以不乱的原因,是有高高在上的国君的存在。“恃君而不乱矣,失君必乱。”正如在家庭管理中,“子两位而家不乱者父在也;恃父而不乱矣,失父必乱”。“臣疑其君,无不危之国”⑥均见《慎子·德立》。,所以,必须加强君主不容置疑的最高权威。

慎到之学,脱胎于黄老之学。黄老之学强调因循自然。慎到承此而来。他认为,世间万事万物都是随物应机、自然生成的,而不是动用心机、故意而为的。“鸟飞于空,鱼游于渊,非术也。故为鸟为鱼者,亦不自知其能飞能游。苟知之,立心以为之,则必堕必溺。犹人之足驰手捉,耳听目视,当其驰捉听视之际,应机自至,又不待思而施之也。苟须思之而后可施之,则疲矣。”因此,他提出:“任自然者久,得其常者济。”⑦同注①。古代的圣王明君深明此理,懂得因循自然、借力发力、君临天下:“古之全大体者,望天地,观江海,因山谷。”“守成理,因自然。”“不逆天理,不伤情性。”“不以智累心,不以私累己。”⑧同注①。按:《韩非子·大体》中有类似的表述。而君王的权位就属于社会当中的一种自然之“势”。君主要成就霸业,必须学会打造这个“势位”,从而因借这个平台,充分发挥它的效用。

由此慎到提出“势”的概念。这是慎到学说的特色。如果说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则重“势”。所谓“势”,指的是自然客观的情势,它是事业成功的工具和条件。“燕鼎之重乎千鈞,乘于吳舟,则可以济。所托者,浮道也。”“行海者,坐而至越,有舟也。行陆者,立而至秦,有车也。秦越远途也,安坐而至者,械也。”“离朱之明,察秋毫之末于百步之外,下于水尺,而不能见浅深,非目不明也,其势难睹也。”①均见《慎子·逸文》。“毛嫱、西施,天下之至姣也,衣之以皮倛(兽皮),则见者皆走;易之以玄緆(细麻布衣服),则行者皆止。由是观之,则元緆,色之助也。”“故腾蛇游雾,飞龙乘云。云罢雾霁,与蚯蚓同,则失其所乘也。”②均见《慎子·威德》。对于君主而言,高高在上、一言九鼎的权位就是他推行强国政策的必备的“势”。否则,哪怕他有再贤明、有效的治国方略,也无法施行于天下:“故贤而屈于不肖者,权轻也。不肖而服于贤者,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使其邻家;至南面而王,则令行禁止。由此观之,贤不足以服不肖,而势位足以屈贤矣。”“夫三王五伯之德,参于天地,通于鬼神,周于生物者,其得助博也。”③同注②。反之,当时有好多昏君、庸君所以能够颐指气使、为所欲为,不是由于本身有什么高明之处,而是因为他们霸占着有利的权位。“无名而断者,权重也;弩弱而矰高者,乘于风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于众也。”正如“举重越高者不慢于药,爱赤子者不慢于保,绝险历远者不慢于御”,君主要能够在弱肉强食的诸侯之林中立于不败之地,完成霸王之业,必须借助至高无上、定于一尊的权势之助。“此得助则成,释助则废矣。”④同注②。

2.明确天子职责:“立天子以为天下”

那么,君主要成就的王霸之业究竟是什么呢?在这方面,慎到吸收了儒家公天下的王道思想。他说:“小人食于力,君子食于道,先王之训也。故常欲耕而食天下之人矣,然一身之耕,分诸天下,不能人得一升粟,其不能饱可知也。欲织而衣天下之人矣,然一身之织,分诸天下,不能人得尺布,其不能煖可知也。故以为不若诵先王之道而求其说,通圣人之言而究其旨。上说王公大人,次匹夫徒步之士。王公大人用吾言,国必治;匹夫徒步之士用吾言,行必修。虽不耕而食饥,不织而衣寒,功贤于耕而食之、织而衣之者也。”⑤同注①。这里,他标举“先王之道”“圣人之言”,完全是儒家的说法。

儒家有“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慎到化用之,提出“天子为公”的职责:“古者,立天子而贵之者,非以利一人也。曰:天下无一贵,则理无由通,通理以为天下也。故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人民不是天子养育的,相反,天子恰恰是人民供养的:“百姓之于圣人也,养之也,非使圣人养己也。”所以,天子应当为天下人主持公道服务。同理,“立国君以为国,非立国以为君也”⑥同注②。。“立天子以为天下”,应当说是春秋战国时代诸子学说的普遍共识。如姜太公说:“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⑦《六韬·文韬·文师》。“利天下者,天下启之;害天下者,天下闭之。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之天下也。”“无取于民者,取民者也;无取于国者,取国者也;无取于天下者,取天下者也。”⑧《六韬·武韬·发启》。墨子说:“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可者,立以为天子。”①《墨子·尚同上》。管子说:“无私者,可置以为政。”②《管子·牧民》。“人主之所以使下尽力而亲上者,必为天下致利除害也。”“古者三王五伯,皆人主之利天下者也。”③均见《管子·形势解》。“夫五帝三王所以成功立名,显于后世者,以为天下致利除害也。”④均见《管子·正世》。荀子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君,以为民也。”⑤《荀子·大略》。“君人者,爱民而安。”⑥《荀子·强国》。“人主欲强固安乐,则莫若反之民。”⑦《荀子·君道》。商鞅说:“尧舜之位(莅)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⑧《商君书·修权》。吕不韦说:“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甘露时雨,不私一物;万民之主,不阿一人。”“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平得于公。”⑨《吕氏春秋·孟春纪·贵公》。慎到所言,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共识。

基于天子为公的主张,慎到强调君主的道德修养。“天有明,不忧人之暗也;地有财,不忧人之贫也;圣人有德,不忧人之危也。”⑩《慎子·威德》。圣人之德是什么呢?就是利益众生,造福他人:“圣人处上,能无害人。”⑪同注⑩。天子取位与交位都以“义”为转移:“与天下于人,大事也,煦煦者以为惠,而尧、舜无德色。取天下于人,大嫌也,洁洁者以为污,而汤、武无愧容。惟其义也。”⑫《慎子·逸文》。由于符合道义,所以“圣人之有天下也,受之也,非取之也”⑬同注⑩。。君主在治理天下的时候,必须坚持君臣道德与家庭伦理:“君明臣直,国之福也。父慈子孝,夫信妻贞,家之福也。”⑭同注⑫。身为君王,既要有足够的智慧认识和掌握天下为公的道理与规范,又要能够对个人利益装聋作盲,听而不闻视而不见,允许天下人谋取各自的生存利益:“不聪不明,不能为王;不瞽不聋,不能为公。”⑮同注⑫。“不能为公”与“不能为王”是并列对举的。如果“不能为公”,就“不能为王”。

“公”不仅体现在利天下的“德”“义”“明”“直”“慈”“孝”等道德要求中,而且体现在治理天下的“礼法”当中。“故蓍龟,所以立公识也;权衡,所以立公正也;书契,所以立公信也;度量,所以立公审也;法制礼籍,所以立公义也。”⑯同注⑩。这个“公义”是对君主私欲的扬弃:“凡立公,所以弃私也。”⑰同注⑩。

3.“至公”之法“合乎人心”与“事断于法,国之大道”

于是,由儒家的公义,慎到论述到体现这种公义、为天下人评判是非的法度对于履行君主职责、加强君主专制、保证国家安康强大的重要意义。

首先,慎到强调以“至公”之法治天下。“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法是以最公平的标准平息天下是非争斗、维系天下稳定的制度。它所以能够“齐天下之动”,是因为是“至公之制”。法要体现社会公平原则。“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至公之法是从人民大众普遍的是非判断中提炼、产生出来的。“有权衡者,不可欺以轻重;有尺寸者,不可差以长短;有法度者,不可巧以诈伪。”法度好比评判天下是非的“权衡”“尺寸”。只有建立健全公平法制,才能杜绝各种自以为是、强词夺理、肆无忌惮、为所欲为的事情。“故智者所以不得越法而肆谋,辩者不得越法而肆议,士不得背法而有名,臣不得背法而有功。”因此,君主治理国家,必须“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不引绳之外,不推绳之内,不急法之外,不缓法之内。”①均见《慎子·逸文》。如今,社会上所以乱象丛生,根本原因是没有一个稳定的公平之法可依。“今也国无常道,官无常法,是以国家日缪(谬也)。”②《慎子·威德》。当然,法要体现“至公”原则是不容易的,绝对的“至公”也做不到。从“至公”的角度看,法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不完善之处,但有一个不尽完善的法度,总比无法可依好得多。它对于统一人心的是非判断、加强君主专制必不可少。“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所以一人心也。”“明君动事分功必由慧,定赏分财必由法,行德制中必由礼。”③同注②。

其次,慎到指出,社会在发展,形势在变化,人们对于至公的理解也在发生变化,所以合理的法度要与时俱变。“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变法者,君长也。”比如,“上世用戮”“当世用刑”就是这种变化的典型表征。“画衣冠,异章服,谓之戮。”“斩人肢体,凿其肌肤,谓之刑。”“戮”的处罚虽然比较轻,但在民风淳朴的上古之世对于处罚犯罪已经足够,这就叫“上世用戮而民不犯也”。“刑”的处罚虽然很重,但在人心不古、暴行频发的后世却还是禁而不止,这就叫“当世用刑而民不从”。慎到曾描述说:“至安之世,法如朝露,纯朴不欺,心无结怨,口无烦言。故车马不弊于远路,旌旗不乱于大泽,万民不失命于寇戎,豪杰不著名于图书。不录功于盘盂,记年之牒空虚。故曰:利莫长于简,福莫久于安。”④分别见《慎子·逸文》及《慎子·逸文存疑》。许富宏:《慎子集校集注》,中华书局2013年版。显然,这只是上古之世的状况。在争夺不止的后世及当代,已是不可回复的古代理想了。这种与时俱进的变法思想,与商鞅如出一辙。

再次,慎到反对君主以私欲干法,凭一己好恶实施赏罚。“有道之国,法立则私议不行。”“事断于法,是国之大道也。”“法之功,莫大使私不行;君之功,莫大使民不爭。”“祸福生乎道法,而不出乎爱恶;荣辱之责在乎己,而不在乎人。”“我喜可抑,我忿可窒,我法不可离也;骨肉可刑,亲戚可灭,至法不可阙也。”⑤同注④。“故欲不得干时,爱不得犯法,贵不得踰亲,禄不得踰位……。以能受(授)事,以事受(授)利。”⑥同注②。“为人君者不多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⑦同注②。慎到尤其指出君主以私干法的危害:“君人者,舍法而以身治,则诛赏予夺,从君心出矣。然则受赏者虽当,望多无穷。受罚者虽当,望轻无已。君舍法,而以心裁轻重,则同功殊赏,同罪殊罚矣,怨之所由生也。”①《慎子·君人》。“今立法而行私,是私与法争,其乱甚于无法。”②《慎子·逸文》。君主避免以私干法,为的是获得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保证法令的实施起到赏罚公平、社会和谐的效果:“是以分马者之用策,分田者之用钩。非以钩策为过于人智也,所以去私塞怨也。故曰:大君任法而弗躬,则事断于法矣。法之所加,各以其分。蒙其赏罚而无望于君也,是以怨不生而上下和矣。”③同注①。

4.因人之情而治人、因臣之智而为事、因民之能而为资

从黄老之学脱胎出来的慎到深深吸收了黄老的因应思想,这集中体现在他的君道学说之中。君主一方面应善于打造至高无上的权势,进而借助这种权势推行他的强国之道,另一方面又应当善于根据人情实际制定相应的方针政策,借助大臣的能力去做事,集合民众的长处来成事。“廊庙之材,盖非一木之枝也;粹白之裘,盖非一狐之皮也。治乱安危;存亡荣辱之施,非一人之力也。”④《慎子·知忠》。正如“亡国之君,非一人之罪也”,“治国之君,非一人之力也”。“将治乱,在乎贤使任职”,得到众人的拥戴并乐为所用。“尧有不胜之善,而桀有运非之名,则得人与失人也。”⑤同注④。尧的“不胜之善”在于“得人”,桀的“运非之名”在于“失人”。

如何“得人”呢?慎到著《因循》篇,提出“因循”的概念,主张“因人之情”,以满足人的天性欲求为手段。“天道因则大,化则细。因也者,因人之情也。”“人情”的特点是什么呢?是“自为”、利己。“人莫不自为也,化而使之为我,则莫可得而用矣。”⑥《慎子·因循》。“匠人成棺,不憎人死,利之所在,忘其丑也。”“家富则疏族聚,家贫则兄弟离,非不相爱,利不足相容也。”⑦同注②。人情利己,好像不是好事,但君主恰恰可以利用这种人性,用利益让他们为自己服务。相反,如果人们没有利己的需求,倒无法吸引他们为你卖命了,君主绝对不用这些不谋私利之人。“人不得其所以自为也,则上不取用焉。”“是故先王见不受禄者不臣。”考虑到人的工作积极性是与获得利益的大小成比例的,所以艰巨的任务决不交给所给利益不多的人:“禄不厚者,不与入难。”可见,“故用人之自为,不用人之为我,则莫不可得而用矣。”⑧同注⑥。这就叫做“因”,或“因循”。这个思想,直接影响了后来的韩非子。

在因人自为之心的前提下,慎到进一步提出因臣智力而为事、因民所能而为资、无为而天下大治的政治主张。君臣异术。君道用人,臣道为事。这是管子、申不害、荀子、吕不韦、鹖冠子等人都论述过的,是当时的一种共识。慎到从君道因臣的角度,提出了一个很有特色的论断:“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他指出,这是天下大治之“正道”:“人君苟任臣而勿自躬,则臣皆事事矣。”“臣尽智力以善其事,而君无与焉,仰成而已,故事无不治,治之正道然也。”如果君主自以为高明,或放不下手来,事事专权独断,亲力亲为,不仅于事无补,而且适得其反、遗患无穷,慎到称之为“逆乱之道”:“人君自任,而务为善以先下,则是代下负任蒙劳也,臣反逸矣。”“君人者,好为善以先下,则下不敢与君争为善以先君矣,皆私其所知以自覆掩。有过,则臣反责君,逆乱之道也。”再者,“君之智,未必最贤于众也。以未最贤而欲以善尽被下,则不赡矣。若使君之智最贤,以一君而尽赡下则劳,劳则有倦,倦则衰,衰则复,反于不赡之道也”。由此可见,“人君自任而躬事,则臣不事事,是君臣易位也。谓之倒逆,倒逆则乱矣。”慎到指出,这是“君臣之顺、治乱之分,不可不察也”①均见《慎子·民杂》。。

除此而外,君主还要学会将芸芸众生的能力调动、汇集起来,因民所长而用之。民众的能力各有不同:“民杂处而各有所能,所能者不同,此民之情也。”明君的特点是不挑剔,不指责,兼包并蓄,各就各位,用得其所。“下之所能不同,而皆上之用也。是以大君因民之能为资,尽包而畜之,无能去取焉。是故不设一方以求于人,故所求者无不足也。大君不择其下,故足。不择其下,则易为下矣。易为下则莫不容,莫不容故多下。”“多”者,赞许也、肯定也。只有懂得称道下层民众的才称得上君主。这就叫“多下之谓太上”。慎到因而总结说:“大君者,太上也,兼畜下者也。”②同注①。

慎到继承申不害加强君主专制的主张,强调加强君主高高在上、大权独揽的权势的“势”,提出“民一于君”是“国之大道”,同时指出天子的职责是“以为天下”,君主统一天下的法令手段必须是排除君主私利的“至公”之法,此外吸取了申不害驭臣之“术”,将道家的因应自然思想发展为因人之情而治人、因臣之力而为事、因民之能而为资的具体主张,成为韩非子思想的重要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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