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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导师王向明教授访谈

2021-01-28王向明段光鹏

社会科学家 2021年3期
关键词:革命监督制度

王向明,段光鹏

王向明(1957-),云南建水人,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特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课题组主要成员,团中央“全国大学生骨干培训学校”导师,团中央青年网络智库成员,北京市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专家团成员,教育部党的十九大“百人宣讲团”成员,央视国际特聘专家(曾任CCTV党的十九大开幕式和十九届中央政治局新常委中外记者见面会现场直播点评嘉宾),中国人民大学党校特聘教师,民生智库学术委员会委员、特邀研究员。曾获评全国高校首届百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全国“三育人”先进个人,北京市师德标兵,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2014年年度影响力人物标兵,中国人民大学“十大教学标兵”,2014年北京市先进德育工作者,第五届全国自强模范,2017年北京市优秀教师,人民日报“人民网公开课”全国高校首届“思想政治理论课网红教师”。主要从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曾在《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文稿》《教学与研究》《思想理论教育导刊》等报刊发文数十篇,主持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委托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等十余项。

段光鹏(以下简称“段”):王教授,您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十九个专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收录的9篇文章,紧紧围绕着新时代“什么是自我革命、怎样进行自我革命”这个重大课题,提出许多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的重大思想观点,您是如何理解我们党在新时代提出这一重大课题的?

王向明(以下简称“王”):党的自我革命不是抽象空泛的理论范畴或虚无缥缈的感性体悟,而是源于世情、国情、党情对党的建设提出新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自我革命本身就是对着问题去的,讳疾忌医是自我革命的天敌。”[1]只有坚持问题意识,把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才能夯实治党治国的实效性,以应对新时代、新征程、新挑战的伟大斗争。

首先,党的自我革命是正确把握世情以应对全球新局势的需要。当今世界格局和国际秩序正在进行深入调整。一方面,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全球化潮流滚滚向前,人类相互联系和相互依存性不断加强,各国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大趋势不可逆转。另一方面,人类面临许多不确定不和谐的共同挑战,粮食不足、资源短缺、能源紧张、强权政治、恐怖主义、网络安全、严重疫情等全球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并存。从经济上来说,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蔓延至今,全球经济增长仍然趋缓,“逆全球化”思潮暗流涌动,新冠肺炎疫情雪上加霜,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摩擦正在增多。从政治上来说,不同宗教、信仰、民族、国家间的冲突仍未停歇,国际恐怖主义大肆宣扬反动思想并制造大量极其残忍的暴力袭击,美国为限制中国的发展空间、削弱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展开新一轮对全球治理制高点的抢占而不断向中国施压。从文化上来说,世界各国在文化价值观、意识形态话语权等方面竞争激烈,“冷战思维”“零和博弈”依然存在,试图丑化、孤立中国的“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在国际舆论场时有出现,中美陷入“修昔底德陷阱”以及我国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论调仍未散去。面对全球“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复杂多变局势,“面对意识形态领域尖锐复杂的斗争特别是‘颜色革命’的现实危险”[2],一旦决策失误就会面临较大的损失,不利于我国奉行的和平发展与创造美好未来的理念。因此,党要保持清醒认知和政治定力,积极防范境外反华势力借助自我革命颠覆执政地位的风险,通过自我革命把握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实现长期执政,永葆生机和活力。

其次,党的自我革命是全面分析国情以满足国内新要求的需要。若从整体上把握我国国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政治判断是对我国新的发展阶段、国情民生的高度凝练。当今国情的主要特点是从“富起来”向“强起来”转变,是从“未发展起来”的时期进入到“发展起来以后”的时期,正处在结构调整、利益博弈、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民众的诉求已从单一的物质文化需要转向多样化多层次的需要,然而,我国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经济速度快而不优,经济规模大而不强,整体创新能力不足,环境保护力度不够,城乡、区域、行业等发展不平衡,发展的效益和质量不充分使得发展不能有效满足民众的不同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场伟大社会革命进行好,我们党必须勇于进行自我革命,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3]党要以自我革命为起始点和突破口,从问题萌生处找寻改革切入点,在问题解决中积累改革方法,以自我革命实效助推社会革命向更宽广的覆盖面和更深度的利益层中推进。因为领导党和执政党的双重政治角色定位,决定着党的自我革命既是党的自身建设的要求,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4]。国家治理效能的转化要求切实发挥党在国家治理中的领导核心和执政中枢作用。执政党的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先决条件、重要基础和根本保障,执政党的自身建设直接关乎国家治理的命运,执政党的治理效能直接决定国家治理效能。自我革命在本质上属于政党治理的范畴,与政党治理理念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只有以科学的治理理念推进自我革命,从治理主体、治理机制、治理价值等层面提出管党治党的举措,进而随着管党治党的实践不断进行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才能彻底根除执政党建设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政党的治理效能,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的领导保证。

最后,党的自我革命是深入研究党情以接受党建新考验的需要。作为诞生近百年、拥有9000多万党员、执政最大发展中国家、创造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使命非凡、眼界高远、本领强大,尽管今天的党情已从“摸索地应对执政挑战”向“自觉地把握执政规律”转变,但是执政过程中依然不能忽视党内诸多问题的产生与解决。一方面,党依然面临着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斗争的范围更加广泛、难度前所未有,又面临着国内国外矛盾、线上线下矛盾、经济社会矛盾交织纵横、盘根错节的状况,影响范围广,解决难度大,“进京赶考”远未结束。另一方面,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取得了诸多成就,不仅使党员队伍规模扩大、结构优化、素质提高,而且有效地促进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提高,却依然面临着“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四个不纯”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问题,距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仍然要走“新的长征路”。曾经一段时期,圈子文化、山头主义十分盛行,任人唯亲、任人唯利已经成风,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时常存在,就是因为一些领域、一些系统、一些地方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要求不严、管理不严,或是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盛行,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或是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甚至肆无忌惮、胆大妄为。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仍崇拜“谈利益者”而嘲笑“谈主义者”,甚至以批评和嘲讽马克思主义为“时尚”;一些党员干部或“因循守旧”或“知足常乐”,不结合实际解决问题的现象时而有之,不追求做出样子、干出成绩的现象时而有之;一些党员干部贪图享乐、混天度日、以权谋私,时常耍花样、搞变通,导致思想腐化、党性堕落、人性沦丧。因此,我们党要以主体意识的觉醒为先导、以科学的工作方法为支撑来加强自我革命,达到“自我疗伤”“自我复健”的目的。

段:目前有很多人将党的自我革命简单地归结为反腐败斗争,归结为正风肃纪,您对这个问题是如何理解的?

王:党的自我革命是全面管党治党的系统工程,不能简单地将其归结为反腐败斗争,归结为正风肃纪,而是要放眼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诸多方面。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3],提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3]。突出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新增纪律建设,强调制度建设的综合性、贯穿性和重要性,用“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替代“反腐倡廉建设”,是党将革命话语重新置于实践之中接受检验并不断发展的结果。

从政治建设方面来说,要牢记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要求。政治性是政党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或利益团体的根本特性,是政党之为政党的独特标识。政治性葆有与否、鲜明与否、长久与否直接关系到政党的兴衰存亡。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党的政治建设”科学概念,强调党的政治建设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具有统领性、根本性的作用和地位,决定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党的政治建设是围绕革命、建设、改革不同时期党的总路线而进行的建设,是基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属性从政治上建设党,要通过卓有成效的自身建设来保证正确路线的贯彻执行,通过多措并举、多策并用保证党的政治建设的全面落实。党的政治建设强调自我革命首先要政治正确、政治从严,明确党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践行党的政治使命,强化党的政治属性,锻造党的政治品质,把夯实政治根基、涵养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把防范政治风险、永葆政治本色作为保证,牢记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要求,实现党的政治追求,完成党的政治使命,达致党的政治目标。牢记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政治建设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牢记党的全面领导,最重要的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形成上下一致、配合有效、运行规范的组织体系与管理模式,使全党凝心聚力、表里如一、知行合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紧密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凝聚起众志成城、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才能形成全面领导的强大合力,有效化解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我国社会革命的顺利进行。

从思想建设方面来说,要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这个首要任务。党的十九大根据党的思想建设的历史经验和现实要求首次提出“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的重要论断。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5]党的百年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党的强大思想引领与正确价值导向。注重从思想上建设党,是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是自我革命的鲜明特色与突出要求。党的思想建设要突出坚定理想信念这个首要任务,为其他方面的建设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理想支撑,用信仰之力开创美好未来,用理想之光照亮奋斗之路。因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灵魂支柱,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前提条件,是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只有坚持崇高理想与坚定信念,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激励与鼓舞中国共产党人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守得住根本、经得住考验、抵得住危险,才能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党的事业更加兴旺发达。坚定理想信念是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需要以自我革命解决实践理性的思想武装问题,通过加强党的队伍建设和党风党纪建设以强化党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坚强的党性修养构建理论理性的精神家园工程,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来完成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为共同理想而奋斗,实现全党政治上的团结、行动上的一致。

从组织建设方面来说,要强调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的组织建设是由党的队伍建设、组织体系建设、组织制度建设等多重要件凝结而成的有机整体,是维系党的组织形态、保障党的组织力量的重要条件。立足新时代的崭新历史方位,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的组织建设,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战略视角和全局高度阐释了“党的力量来源于组织”这一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标定了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价值取向、目标导向与实践走向。在加强自我革命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更加明确,党的组织建设更加规范有序、稳步推进,党员的组织观念得以巩固强化。党的干部路线是指引干部科学发展的指挥棒,构成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内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干部标准与干部路线,高素质专业化的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关键在于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6]作为党治国理政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凸显党在新时代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与标准。因此,要“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4],健全干部培养的全环节体系,根据干部考核、选拔标准建立知事识人与选拔任用体系,选拔使用坚持事业为上且集知识、能力与思维于一身的复合型干部,对标干部管理规定建立从严管理体系,将显绩与潜在优势、政治要求与能力要求结合起来以大力培养年轻干部,提升党的人才储备质量且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促使各环节互相衔接、环环相扣。

从作风建设方面来说,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这条生命线。党的作风是指在党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态度和行为,反映着党的内在精神和整体素质,关系着党的形象和生死存亡。党的作风好,党的形象就好,党的肌体就充满生机和活力;党的作风出问题,党的形象就会受损害,党的肌体就会受侵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3]党的作风建设既是自我革命的切入口,又是自我革命的落脚点。“加强作风建设必须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3]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这条生命线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鲜明体现,是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原因,是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强大保障。重视党的作风问题,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党的作风问题,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可以为解决党内其他一些问题提供更好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与反复性、严峻性与艰巨性,坚持自上而下、真抓实干、以上率下抓作风建设,坚持公私分明、划清底线而从严从细抓作风建设,坚持纪在法前、正风肃纪而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抓作风建设,解决了追求形式、办事推诿、贪图安逸、铺张浪费等人民群众长期以来深恶痛绝的问题。

从纪律建设方面来说,要紧扣党内法规制度这个着力点。自我革命要有铁的纪律作保障。假若党的纪律似“花瓶”,“破窗效应”便会形成,自我革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纸老虎”“稻草人”“迈过锅台上炕”“事后诸葛亮”等生动形象的民间词语来阐释党的纪律之重要性,以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协调统一为目标系统部署和建构党的纪律建设体系,为党员干部量身打造彰显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制度之笼”,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党的纪律建设的过程就是使党的纪律在转化为党内法规制度和党的各项规定的过程中强化自我革命。紧扣党内法规制度这个着力点,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把纪律规矩立起来,构成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环节与逻辑起点。简言之,有纪可依是严明纪律的前提。2018年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真正在管党治党和正风肃纪上起到约束、规制与保障作用。党的纪律体系的建构与党内法规的生成相辅相成、内在统一,都是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规则和制度约束。因此,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及时补充制定亟须法规,修改完善纪律漏洞,清理废止过时规则,通过完善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机制来建立健全一整套务实管用且与纪律建设系统配套的制度体系,不断强化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从制度建设方面来说,要抓住制度执行力这个衡量标尺。党的制度建设是预防权力任性的关键环节,是巩固党的建设成果的重要保障,是最可靠有效的治党方式。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回归了制度建设的本质特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一系列党纪党规的出台和修订,为党的自我革命持续地提供着坚实的制度保障。制度建设的前提是制定制度,重点主要体现在制度执行力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4]抓住制度执行力这个衡量标尺,既是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又是检验制度效能的重要标准。因为党内法规制度是党的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一旦制定实施,全党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制定的党内法规仅仅形同虚设、流于形式,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说在嘴上、束之高阁,或者执行起来搞选择、落实起来搞变通,就会成为“稻草人”和“纸老虎”,就会导致制度失效、公信力下降。制度的生命与效能在于执行,制度的尊严与权威也在于执行,制度的价值只有在执行的过程中才能够得到彰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抓住制度执行力这个衡量标尺,以制度的科学合理、党员的制度信仰、外在的监督保障为基本要素,不断提高党内制度执行的力度。因制度执行过程中不可控因素多、外界干扰大,相对于制度制定而言,制度执行显得更为困难。提高制度执行力,既要以明确制度执行的重要性、强化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提高遵守制度的自觉性为内在要求,使党内法规制度切实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和不可触碰的“底线”,又要统筹推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衔接和协调,为党的自我革命提供法治保障,并加快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进程。

从反腐败斗争方面来说,要明确压倒性胜利这个重要判断。腐败是历史沉疴、社会毒瘤,是困扰当今世界各国并亟待解决的政治难题,更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天敌。腐败问题不解决,就会损害群众利益,破坏民主法治,影响公平正义,败坏社会风气,动摇党的执政根基,最终导致亡党亡国。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和政治追求,是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及时研判反腐败斗争形势,从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再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一直到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进一步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目标任务,既折射出反腐败斗争的阶段特点和工作成效,也反映出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工作思路不断递进。明确压倒性胜利这个重要判断,意指反腐败与搞腐败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腐败蔓延的势头得到明显遏制,腐败增量明显下降,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更加扎实、成果更加丰实,正在营造着廉洁从政良好环境并重塑着政治生态。然而,与海晏河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相比,目前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压倒性胜利尚且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胜利,还不是决定性胜利、最终胜利,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现象、腐败分子依然存在,而且呈现出各种问题相互交织、相互糅合的复杂特点。可以说,目前的腐败活动的增量被遏制住了但还没有绝迹,腐败分子被震慑住了但还在窥测方向,反腐败体制机制建立了但还不够完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尚未彻底铲除、余烬尚未彻底扑灭。因此,习近平总书记用“持久战”“攻坚战”来隐喻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要求反腐败斗争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驰而不息,不获最终胜利不能轻言收兵。

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没有对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实践路径进行系统总结和完整概括?我们应该重点把握其中的哪些方面?

王: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形成了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丰富思想成果,如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从严管党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内监督,接受人民监督,不断纯洁党的思想、纯洁党的组织、纯洁党的作风、纯洁党的肌体,等等。”[3]这既是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对党的自我革命理论的系统总结,又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路径选择的完整概括。我们应该重点把握住其中的三个“相结合”。

第一,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是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方式。两种教育方式是党员教育管理一个过程的两种形态,二者相互作用,既能够通过日常的教育潜移默化地促进党员干部思想觉悟的提高,起到润物细无声之用,又能够通过集中的教育啃下一些日常教育中难以解决的难题,起到醍醐灌顶之效。一方面,坚持经常性教育,扎扎实实对党员干部进行政治思想的教育,是党的自我革命的基础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思想认识问题一时解决了,不等于永远解决。就像房间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经常打扫。”[7]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关键在于党支部履行好从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责任,重点是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握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组织和党员的特点,把教育任务具体化、差异化、精准化,做到有的放矢,特点是要体现“常”“长”二字,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不设环节,实现党员教育的常态化。另一方面,坚持集中性教育,从深层次上解决党员干部思想上的问题,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经验。集中性教育的一个重要目的是通过形成风暴式的政治氛围,用非常规性的手段解决一些重大的难点焦点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已开展多次集中教育,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集中整治“四风”,认真贯彻执行“三严三实”及其要求,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这些相互衔接的教育活动犹如身体的新陈代谢,使党员干部的自我革命意识和本领得到了增强。因此,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结合。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表现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清除党内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的有力武器。”[7]毋庸讳言,现在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锐利武器出现了生锈变味的倾向,日常工作中“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庸俗关系,把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变成了自我表扬和相互吹捧,甚至在民主生活会上,缺乏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自我批评勇气,缺乏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的自我批评态度,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弱化了党的战斗力。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衡量党员党性观念、思想觉悟和道德观念的重要标尺,要切实成为一种自觉、习惯和责任来大胆使用、经常使用,才能最终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目的。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批评的方法要讲究,分寸要适当,不要搞围攻、搞运动。”[8]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时候,既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用事实说话,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又要严于自我解剖,毫不留情地揭露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还要勇于开展相互批评,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从而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的自我革命的最终落脚点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自我革命。批评和自我批评,操作简单又行之有效,是每一个共产党员进行自我革命的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行之有效的好方法。通过党员干部之间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更容易发现彼此身上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促使党员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决心勇于剖析自我,把批评和自我批评看成是完善自我、超越自我、再造自我的有效途径。

第三,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着权力和利益,往往会遭遇形形色色的诱惑、方方面面的围攻,若缺乏有效监督,就可能私欲膨胀、为所欲为、腐化变质。坚持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相结合,是党通过自我革命确保全面领导和长期执政、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和基础保证。党内监督与人民监督是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二者共同发力、内外并举。一方面,党内监督是政党对自身的监督,是党依靠自身力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实现党的执政能力的整体性提升。只有推动党内监督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宽松软问题,才能落实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用好手中的权力,确保各级党组织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推进自我革命提供坚强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出台对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作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同时,党中央全面开展专项巡视监督工作和派驻监督工作,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巡视监督通过明确巡视职责和要求、切实运用好巡视成果和形式、发挥巡视震慑作用和遏制作用,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派驻监督是依据党章赋予的权力对驻在部门和单位开展的监督,通过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使得“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更加突显。另一方面,强化党内监督无疑极为重要,必要的外部监督同样不可或缺。人民监督与党内监督可以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实现资源共享、配套联动,从而有效弥补党内监督之不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3]要以法治思维完善人民监督制度,畅通人民监督渠道,创新人民监督形式,以负责任精神织密人民监督之网。因此,党内监督是党的自律,发挥核心引领作用,人民的外部监督是他律,发挥配合促进作用,二者相互联系、相互融通、相互支撑、同向发力以提升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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