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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党合作的发展历程和基本经验

2021-01-28张献生

山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多党合作民主党派政党

张献生

中共中央统战部,北京 100800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部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历史。1922年6月,中共中央在《第一次对时局的主张》中提出,民主政治是由一个能建设新的政治组织应付世界的新环境之民主党或宗旨相近的数个党派之联合。1922年党的二大“关于民主联合战线的决议案”明确要求,“共产党应该出来联合全国革新党派,组织民主联合战线,以扫清封建军阀推翻帝国主义的压迫,建设真正民主政治的独立国家为职志”。[1]并于1924年到1927年、1937年到1946年,先后实行两次国共合作。抗日战争时期,为反对国民党蒋介石一党独裁,推进民主,中国共产党开始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抗日战争胜利后,第二次国共合作破裂,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建立了多党合作关系。随着1948年各民主党派响应中共“五一口号”,共同筹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建立新中国,形成和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经过70多年的坚持、完善和发展,已经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成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新时代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充分发挥多党合作的制度优势,最基本的就是深入了解多党合作的发展历程,深刻领悟把握多党合作的基本经验和规律。

一、我国多党合作的发展历程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多党合作是从1944年成立的中国民主同盟(三党三派)为起点的。民盟成立前,已经存在1925年成立的致公党、1930年成立的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即中国农工民主党的前身),中国共产党与他们有联系、有共同政治主张,但尚未形成实质性的政党合作。到目前为止,多党合作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大致形成了六个发展阶段。

(一)1944年—1948年。这一阶段,陆续成立的各民主党派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和爱国人士的联盟,是处于国共两大全国性政党之间的中间势力,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主要是共同开展反对独裁、制止内战、争取和平、推进民主和人民解放的斗争。

标志性事件主要有:一是拥护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联合政府的主张。1944年,中国共产党提出组织各党派参加的民主联合政府后,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或者在各种集会、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或者以党的《政治主张》、《对时局的宣言》等形式,抨击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支持中国共产党关于成立联合政府的主张。二是在旧政协会议中共同斗争。1946年1月,国民党主持的政治协商会议(旧政协)召开,中国共产党和民盟充分协商、默契配合,步调一致、共同斗争,最终通过了《关于政府组织问题的协议》、《和平建国纲领》、《关于国民大会问题的协议》、《关于宪法草案问题的协议》、《关于军事问题的协议》等五项协议,粉碎了国民党分裂民盟、孤立中共、抵制民主联合政府、实行一党专政的图谋。三是共同抵制“伪国大”。1946年11月,国民党蒋介石单独召开“国民大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一概反对,一概拒绝参加”,致使所谓的国民大会和维护蒋介石独裁统治的所谓“中华民国宪法”名誉扫地,失去了欺骗人民的作用。四是在国统区“第二条战线”中英勇斗争。揭露和谴责美蒋反动派发动内战、独裁专制和贪污腐化的罪行,为实现真正的民主和平而共同奋斗。

这一阶段的实践效能:多党合作的作用初步展现,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和高风亮节得到赞同,创造了各党派共商国是的政治协商形式。

(二)1948年—1949年。这一阶段,各民主党派积极响应中共“五一口号”,与中国共产党共同筹备召开新政协会议,建立新中国。

标志性事件主要有:一是各民主党派响应“五一口号”。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在“五一口号”中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热烈响应,相继从国民党统治区奔赴解放区,与中国共产党共同筹备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1949年1月22日,李济深、沈钧儒、谭平山、郭沫若等55位已到达解放区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著名民主人士联合发表声明,明确宣告“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贯彻始终,以冀中国人民民主革命之迅速成功,独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国之早日实现”[2]。二是筹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949年6月到9月,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充分协商,共同确定了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代表组成,起草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了国旗、国歌、国号和纪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和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政治协商成为多党合作的基本方式,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人民政协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成为他们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三是协商建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人大职权,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新产生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各部委,充分吸收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党外人士参加人民政权。从此,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党外人士参加国家政权,在人大、政府、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成为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并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这一阶段的实践效能:民主党派放弃了“第三条道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上了新民主主义道路,奠定了多党合作的牢固基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协商建国,成为多党合作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典范;人民政协成为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成为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等党外人士参加国家政权,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

(三)1949年—1956年。这一阶段,是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时期。民主党派作为具有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与中国共产党共同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进行土地改革,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多党合作制度的良好开局。

标志性事件主要有:一是协助民主党派巩固发展组织。1950年,各民主党派经过清理整顿组织,共有成员11540多人。中国共产党向民主党派提出发展成员的建议,并经过与各民主党派协商,确定了各民主党派活动的范围和组织发展重点,到1953年初,各民主党派成员总数就达到3.2万人。二是参观和参加土地改革。1950年6月,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彻底进行土地改革。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有一部分人与地主阶级和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有些人流露出“和平土改”的主张,甚至抱有抵触情绪。经过中共中央负责人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协商座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基础上统一了思想认识。各民主党派都发布了拥护支持土地改革运动的指示和决议,号召本党成员为土改圆满完成而努力奋斗。并积极响应毛泽东提出的“状元三年一考,土改千载难逢”号召,派出成员6200多人,组成50多个土改工作团和土改参观团,分赴各地参加或参观土改工作。既在实践中受到教育和考验,又对纠正土改工作中的缺点和偏差提出建议,促进了土地改革顺利进行。三是积极支援抗美援朝斗争。1950年6月,美国出兵对朝鲜内战进行武装干涉,新生的国家政权面临外部侵略的严重威胁。同年11月,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发表联合宣言,严正宣告,“誓以全力拥护全国人民的正义要求,拥护全国人民在志愿基础上为着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神圣任务而奋斗”[3]。各民主党派普遍成立宣传小队到城乡进行抗美援朝宣传,积极参加捐献运动、参军运动,参加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慰问伤病员和烈军属。民建中央胡厥文、胡子昂、吴蕴初等除捐献资财外,还亲自将儿女送上朝鲜前线,为抗美援朝胜利作出贡献。四是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发挥积极作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深刻社会变革。各民主党派特别是中国民主建国会和工商联积极发挥重要作用,提出要在中共领导下,根据总路线的要求,“团结、教育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分子接受社会主义改造”,“把工商业者成员培养、提高成为民族资产阶级中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骨干分子”。“协助国家顺利地逐步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民建成员将自己经营的企业率先实行公私合营,还参与金融业合营的筹备、联系和协商,协助政府做好清产核资、人事安排和定息工作。并教育和鼓励工商业者家属和女工商业者认清前途、推动亲友,为彻底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发挥积极作用。[4]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马克思列宁关于通过“和平”赎买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变成现实。五是确立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建立后,还要不要继续与民主党派合作?应本着什么原则和精神进行合作?毛泽东深刻总结苏联搞一党制的经验教训,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中共八大将此明确为社会主义时期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

这一阶段的实践效能:各民主党派健全组织、发展成员,多党合作制度不断巩固,参、代、监、改成为民主党派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随着资产阶级的消灭和阶级关系的变化,民主党派成为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的政党;人民政协和人民代表大会成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政治参与、协商议政的重要场所;确立“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形成社会主义条件下多党合作的基本政治格局。

(四)1957年—1978年。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进行艰难探索,指导思想出现“左”的偏差,民主党派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继续改造思想,多党合作经历曲折和挫折。由于中国共产党坚持多党合作初衷不改,受到严重冲击的民主党派和多党合作,“文化大革命”后期逐步恢复。

标志性事件主要是:一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各民主党派积极拥护和响应中国共产党八大二次会议制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提出“全心全意为贯彻社会主义总路线,为加速建成社会主义服务”,“推动成员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以创造性的劳动把建设事业做得又多、又快、又好、又省”;“使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和群众能充分发挥潜力,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积极投入到技术革命、文化革命、教育革命的群众运动中去”;“引导和帮助成员及所联系的群众充分调动积极性,做好岗位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服务”。二是缓和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等党外人士的关系。1957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关系出现了曲折。毛泽东亲自与各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人士座谈,明确政策原则。从1958年开始,贯彻“弛”的方针,支持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采用“神仙会”做法,贯彻“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和“不打棍子、不戴帽子、不抓辫子”的“三自”和“三不”方针,进行自我教育提高。从1959年到1963年,分批共为28万多人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占原划右派分子的半数以上。三是共同为争取和平解放台湾而努力。1955年5月,周恩来根据毛泽东指示首次在国内公开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主张。1963年,周恩来将毛泽东关于和平解放台湾的原则概括为“一纲四目”。各民主党派充分利用自己的历史关系和社会关系,通过广播、写信和其他方式,向台湾国民党军政人员阐明国家宽大政策,号召他们为实现伟大祖国的完全统一而立功。配合有关方面做好侨居海外的原国民党及与原国民党有历史关系人士的工作。特别是无党派人士程思远发挥重要作用,使原中华民国代总统李宗仁于1965年7月回到祖国。“文化大革命”中,多党合作受到严重冲击,但民主党派、人民政协得以保留,并在后期逐步恢复活动。

这一阶段的实践效能:在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后调整缓和关系,多党合作巩固发展;民主党派通过自我教育,自身建设得到加强;民主党派发挥自身优势,为促进和平解放台湾作出贡献;民主党派和人民政协“文化大革命”后期逐步恢复活动,多党合作得以延续。

(五)1978年—2012年。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重新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确立“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完善多党合作基本方针,进一步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民主党派作为一部分劳动者、建设者、爱国者的联盟和参政党,适应国家战略重点转移,积极为改革、发展、稳定、和谐服务。各民主党派在新老交替基础上实现政治交接,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多党合作进入蓬勃发展时期。

标志性事件主要是:一是明确民主党派的性质。1979年10月,邓小平明确指出,各民主党派是“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作了完整表述:“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二是确立多党合作的“十六字方针”。为了弘扬多党合作“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优良传统,纠正中共党内存在的不大尊重信任党外人士,不主动与党外人士商量问题等现象,中共十二大把多党合作的“八字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使其成为新时期处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关系的基本原则。三是民主党派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适应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各民主党派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发挥作用,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和发展战略联合考察调研,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头戏”。四是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化、规范化。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我国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5]。2005年,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系统规范了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内涵和方式,对加强民主党派的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提出了要求。特别是系统总结了半个世纪以来多党合作的历史经验和中共领导人的探索成果,概括了多党合作“六条政治准则”,成为多党合作最基本的政治规范。五是实现新老交替基础上的政治交接。针对各民主党派中央和省级组织普遍存在的领导班子成员年龄老化、骨干队伍亟待充实的情况,中共有关部门积极协助物色、培养和推荐新一代代表性人士,中共中央领导同志明确提出,“要着眼于各民主党派政治纲领更好地延续与发展,着眼于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关系更好地延续与发展,着眼于民主党派老一代领导人的坚定政治信念、优秀品质和优良作风更好地延续与发展”。通过1992年和1997年的两次换届,实现了领导班子成员的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六是促进政党关系和谐。中国共产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提出实现我国政党关系长期和谐,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

这一阶段的实践成效:中国共产党关于多党合作的理论政策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体系;民主党派性质、地位、职能进一步明确,参政党作用得到发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共识不断增强,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多党合作制度在新时期得到坚持、完善和发展。

(六)2012年以来。这一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着眼初心使命,不断推进多党合作的理论、政策、制度和实践创新。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政党协商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首要形式,民主监督的新路不断拓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政党制度确立,多党合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示制度效能、逐步成熟。

标志性事件主要是:一是明确民主党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201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各民主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这是对民主党派性质的最新界定,标志着民主党派的性质实现了又一次历史性转变,我国的多党合作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二是深入开展政党协商。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开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七种渠道和方式,政党协商居于首位。同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党协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机制,对各级党委加强和完善党对政党协商的领导提出明确要求。三是民主监督的新路不断拓宽。2015年在首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明确提出了民主监督的10种形式。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十九大报告中,都对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2016年6月,中共中央委托各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对口贵州、河南、广西、湖南、云南、四川、陕西、甘肃8个全国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的中西部省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监督,进一步拓宽了民主监督的领域,丰富了民主监督的方式,体现了多党合作的独特优势。四是提出新型政党制度。2018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对中国政党制度作了深刻论述,首次明确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并从代表人民利益、致力共同目标、促进科学民主决策三个方面,对“新在哪里”作了深刻阐述。[6]五是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2019年,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建设高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的目标、原则和内容,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组织建设为基础、履职能力建设为支撑、作风建设为抓手、制度建设为保障,着力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组织建设,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抓好制度建设,建设政治坚定、组织坚实、履职有力、作风优良、制度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和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六是共同抗击新冠肺炎特大疫情。2020年1月,我国爆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新冠肺炎疫情。在抗击疫情的非常时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履行参政党的使命担当,充分发挥智力资源优势积极建言献策,发挥专业人才优势投入疫情一线救死扶伤,发挥组织优势发动各级组织和成员向灾区群众捐款捐物,展现了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的磅礴力量。

这一阶段的实践效能:在新时代新的历史起点上,多党合作的理论政策创新发展,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当家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民主党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在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促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大改革政策实施、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攻坚克难、防范风险、抗击疫情中发挥作用、体现价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民主党派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全面加强;多党合作呈现新气象,制度优势进一步展示,成为世界政治文明中别具风采的中国花朵。

二、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经验

我国多党合作政党制度确立70年来,没有像苏联的政党合作初始即挫,也没有像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那样中途夭折,而是历曲折而愈奋、经风雨而弥坚,成为世界上合作性政党制度的最长存在;没有出现西方竞争性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互相倾轧、恶性竞争,导致社会撕裂、行政效率低下等弊端,而是一党领导与多党合作有机结合,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事业而同心协力、团结奋斗;作为中国基本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在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充分发挥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维护稳定等重要功能,凝聚社会合力、优化政策决策、增强团结和谐、维护人民利益、促进国家统一、实现民族振兴,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展现了旺盛的生命力。多党合作70多年的实践发展,形成了极其宝贵的历史经验。这既是党和人民政治智慧的结晶,是近现代中国政治发展规律的重要体现,也为新时代坚持、发展、完善我国多党合作制度提供了重要启示。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人类社会中,有社会共同体就有领导关系,有集体协同行动就有领导行为。没有领导,就不可能协调一致行动,就不可能坚持正确方向,就不可能实现预期目的。因此,多党合作不在于要不要领导,而是由谁领导。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由中国共产党领导,是由中国共产党的特质、能力和贡献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工人阶级政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阶级基础和思想理论上具有先进性;能够通过党的正确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指明前进方向,指导革命斗争和建设事业,开辟中国发展的正确道路,具有领导和执政能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在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960万平方公里的广阔国土上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中华民族、中国人民的面貌,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因此,各民主党派才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在长期合作中坚信中国共产党领导,在重大历史关头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不断巩固发展合作的政治基础。多党合作是在共同政治基础上的合作,缺乏共同的政治基础或基础不牢,合作就不能长久甚至破裂。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两次合作中,都是因为政治基础出现了问题,导致了合作破裂。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70多年,历曲折而愈奋,经风雨而弥坚,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发展中风雨同舟、肝胆相照,始终同心同向同行,就在于根据社会发展不断巩固发展政治基础,不断凝聚和增进政治共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反对国民党蒋介石一党专政、推进民主,建立独立、民主、富强、统一的新中国。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成为合作的政治基础和调整各方面关系的准则。改革开放后,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为合作的政治基础,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世纪,“六条政治准则”成为共同遵守的政治规范。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成为最大政治共识。从而保障了多党合作持续发展、牢不可破。

(三)构建平等合作的政党关系。政党合作既要志同道合,又要平等和谐。在政治发展中,各个政党具有不同的阶级基础、性质、规模和职能作用,如果像苏联那样将合作的政党分为三六九等,甚至有“老子党”、“儿子党”之分,这种合作是不牢靠的,也是不能长久的。中国多党合作中,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具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但在党际关系上是平等的,关系是和谐的。在多党合作中,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参政党,具有“宪法规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能够“参加国家政权,参与重要方针政策和国家重要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不是中国共产党的竞争对手,而是亲密友党和政治同盟;中国共产党执政积极为各民主党派参政创造条件,各民主党派参政积极协助执政党更好治国理政,是中国共产党的好参谋、好助手、好同事;执政党和参政党的互相监督不是彼此倾轧、互相制约,而是作为挚友和诤友提出不同意见和批评,以完善政策决策,避免和减少失误;在自身建设上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互学互鉴,相得益彰。特别是面临艰难险阻和严峻挑战时,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始终能够团结一致、坚定不移,攻坚克难、化危为机。这种平等和谐的政党关系,既有利于促进政治稳定,又有利于实现社会团结,从而成为长期合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四)着力发挥合作政党的作用。现代政党政治中,政党无不代表和联系着相应的社会阶级、阶层和群体,无不以实现政治诉求作为政党存在的基本价值。政党合作既是为共同目标的实现,也要体现自身的存在价值。如果在合作中政党作用得不到发挥,政治诉求和存在价值得不到体现和实现,政党就会失去合作的动力,合作就会徒有其表、流于形式。在多党合作中,中国共产党积极为民主党派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在为实现共同目标奋斗中体现和实现他们的政治诉求和自身价值。支持民主党派稳步发展成员、健全领导班子,促进民主党派加强理论研究和建设,奠定发挥作用的基础;支持或委托民主党派就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考察调研、提出意见建议、进行民主监督,体现参政党的价值作用;保证在国家权力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对分管工作享有行政管理的指挥权、处理问题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的建议权”,实现参政党的政治参与。以民主党派的主动性和主体作用的发挥,促进多党合作制度整体效能的提高,使民主党派在多党合作中“水涨船高”,而不是“水落石出”。

(五)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政党合作的前提是不同,目的是求同。合作中既有政治共识和目标一致,也会产生各种矛盾和分歧。特别是在长期合作中,在国际上存在不同意识形态、社会制度的条件下,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党派成员的不断更新,对新事物的探索实践,不同的思想认识、政治观点、利益矛盾将不断产生。要实现长期、稳定、有效合作,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坚持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原则,对不同的思想认识和政治观点,既不能任其蔓延、危害根本,也不能上纲上线、残酷斗争,而是加强政治建设和教育引导,努力营造团结稳定、宽松和谐的政治环境,形成和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态。在多党合作中,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及时有效地化解影响政党关系和谐的因素。特别是对合作中的不同要正确认识、区别对待。对无关大局和宏旨的不同思想认识,要包容和宽容;对有利于科学决策、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不同意见,要鼓励支持;对违背合作政治基础的错误思想政治观点,要旗帜鲜明进行思想交锋和政治引导,采取循循善诱、以理服人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在形成新的政治共识上达到新的团结。

(六)尊重照顾合作政党的利益。政党合作既是一个政治共同体,也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致力共同事业、实现共同目标,构成了政党合作的共同利益,代表、反映和维护相关阶级、阶层和团体利益,构成了政党的自身利益。合作政党的利益实现,既取决于共同事业发展和奋斗目标的实现,也取决于处于领导地位的政党的尊重和照顾。因此,尊重照顾同盟者的利益,是多党合作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和发展动能。照顾同盟者利益,主要包括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发展利益。经济利益是生存发展的基础,也是影响和决定政治思想的重要因素。中国共产党无论是进行社会变革、体制创新,还是经济调整、社会治理,都注重通过制定相应政策举措,适当照顾各民主党派的经济利益,从而减少了阻力、增加了助力。政治利益是照顾和维护同盟者利益的核心,主要体现在政治地位、政治权利和政治安排上。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中共中央有关文件对民主党派等在国家政权机关、政治机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参与国家重要内事和外事活动等制定了一系列政策规范,充分调动了民主党派的主观能动性,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和独特优势。发展利益主要是支持协助民主党派巩固发展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在中国共产党支持协助下,民主党派成员由新中国成立时的1万多人发展到改革开放初期的6万多人、新时代的130万人,思想政治、组织、能力、作风、制度建设全面加强,为民主党派发挥作用、体现价值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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