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课程实训教学改革研究
2021-01-28贾丽文
□贾丽文
(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401)
2018年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加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现场勘查能力建设的意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现场勘查能力标准》等文件,要求公安院校“坚持面向实战、融入实战、服务实战、引领实战、立足公安实战与公安队伍建设需求,培养懂侦查、会研判、能办案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可见,以实战为导向的实践能力素质的培养是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要义。刑事技术课程是面向所有公安专业开设的基础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要具备基本的刑事技术知识、基础的物证发现、提取和保护的能力,以及物证检验鉴定的知识。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公安专业基础类课程,实践能力素质的培养主要是通过实训教学来完成。实训教学,是在学生掌握了基础的理论知识之后,为了使学生能够掌握课程中所涉及的技术和方法,在实验室环境中进行操作训练和能力培养的一种教学方法,它是学生掌握基本实践能力的主要途径之一。
目前,除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刑事技术课程拥有单独的实训课程外,其余公安专业的刑事技术课程的实训教学都是作为该课程的一部分,与理论教学共同构成刑事技术课程。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刑事技术课程有64课时、48课时、32课时等,实训教学的课时安排均为课程总课时的一半,即32课时、24课时、16课时。针对不同的专业,实训课程会在内容的安排上向不同的专业倾斜。尽管在课时安排和课程内容上,实训教学较过去已经有很大的改善,但是在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进行刑事技术课程实训教学改革十分必要。
一、刑事技术课程实训教学现状
(一)教学理念的偏差
“把实训看成是理论课程的辅助,实训教学和实验室处在陪衬辅助的地位”[1]已经成为过去,如今,无论是教学管理者还是教师都很重视实训教学,加大了实训教学的课时。但是教学理念从过去的“重理论轻实训”转变为如今形式上的“重实训轻理论”。实训课时增加的同时,实训课堂的质量并没有提升。过分强调实训课时,严重压缩理论课时,没有严谨的理论基础,学生在实训课程上填补理论空白,走了更多的弯路,严重降低了实训课堂效率,使实训沦为一种形式和玩乐。
(二)实训内容单一、脱离实战
目前,刑事技术实训课程内容陈旧且单一。实训项目多年未变,使用的技术方法与实战严重脱节。例如,在指纹显现方法这一实训项目上,仅有粉末显现法、硝酸银显现法和茚三酮显现法,鲜少有其余方法,新兴方法更是罕见。ABO血型检验依旧是必备的实训项目,而实战中发挥重大作用的DNA检验却是罕见的实训项目,更别说新兴的人脸识别技术和虹膜识别技术。实训项目多为验证性实验,鲜少有探索性、综合性实验,学生在实训过程中仅需要“临摹”“模仿”即可,缺少探索和思考的过程。实训项目多为单一内容项目,缺少综合类实训项目,且某些项目名称不同但内容重复。例如,在实训中,物证照相就只完成物证照相内容,痕迹显现就只完成痕迹显现内容,物证照相中对指纹、足迹的照相内容会在痕迹检验中再一次进行。实训项目缺少横向交叉,难以建立学生的全局观念和逻辑思辨能力。
(三)实训教学过程中缺乏课程思政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各类课程都要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自此,课程思政在刑事技术课程的理论教学中已经得到重视,教师将马克思主义思想、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匠精神等内容融入到学科发展、经典人物、基础原理和典型案例的讲解当中。但在实训教学中,多数教师缺乏课程思政意识,部分教师因为不知如何开展而就此放弃。而实训课程作为刑事技术课程的主要部分,课程思政的缺失势必使课程思政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四)实训教学方法老化
多年来,刑事技术实训课程的教学方法即演示法,教师在实验室演示操作的具体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学生观看之后还原整个实验过程,然后得出实验结果。在教学方法不断推陈出新和教学设备不断更新换代的今天,刑事技术实训课程的教学方法单一、陈旧、老化。这使得本身十分有趣的实训课变得呆板枯燥,难以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刺激学生的学习兴趣。大部分学生缺少“思考”的过程,仅仅是“复制”出实验过程来草草了事,甚至有些学生完成之后连基本的操作原理、实践用途和禁忌事项都不了解。
(五)实训考核评价简单
目前,刑事技术实训课程的评价模式以实训报告为依托,以教师为评价主体,以分数为考量结果,侧重于对理论知识点的考评。这种模式的短板较为明显,学生为了获得更高的实训成绩,只需要提交一份“正确答案”更多的实训报告即可,有些学生甚至不用自己亲自动手就拿到了满意的成绩。该种考核模式忽视了对于非记分能力的培养,缺少对于实训过程中的考核,成绩的得出缺乏公平性。教师单一主体进行评价,难以全面了解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进度,学生作为接受方仅能被动接受知识和考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压制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和主观能动性。[2]
(六)教师实训能力不足
刑事技术实训课程的开展主要由任课教师主导,辅之2名教师或基层实践教官。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公安院校中从事刑事技术教学的教师有50%以上是从其他专业转到刑事技术专业的,他们从事理论研究多,参与刑事技术实践机会少。[3]专业教师对公安实务的了解存在一定的脱节,在实训案例的设计上不能突出当前最新的形势及特点。[4]专职教师有自身的教学任务和科研任务,受限于时间和精力,其实践能力相对有所欠缺。尽管有一定的基层实践经验,但往往流于表面。辅课教师也多为同教研室专职教师,不能够弥补主课教师实训能力的不足。基层实践教官虽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但是其日常事务繁多,难以对其经验和知识进行教学化处理,学生大多在“听高兴”而学不到知识和能力。受限于主客观条件,教师大多表现出实训能力不足,进而导致实训教学效果大打折扣,学校所学和基层所用“两张皮”。
二、刑事技术课程实训教学改革途径
(一)统筹规划、合理分配课程的理论与实训课时
课程是教育的核心,教师是课程的创生者,也是主导者。对实训教学的重视不应是形式上的,而应是内在的。在课时设置上,应当给与每位任课教师一定的自主权。硬性要求每一章节固定的实训课时数,会成为教师的枷锁和桎梏。只要能够完成教学目标,教师可以根据授课内容和授课方法自行规划和分配理论和实训的课时。例如,生活中可以完成的实训小项目可以由学生课下探索,教师线上点评,从而压缩了实训时间;一些简单的理论知识学生可以通过线上预习习得,从而获得更多的实训时间。
(二)建立科学、合理、发展的实训内容体系
刑事技术课程是一门快速发展的、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与公安实战紧密结合的公安基础课程。因此,实训课程内容体系的构建要以能力为本位,以实战为导向,传承与发展并重。
实训内容应当紧贴实战,实战中常用的技术应当是学生实训的重点项目。近年来实战中常使用的DNA技术、人脸识别技术、大型精密仪器技术应当结合学校的实验室条件有选择地为学生开设。足迹检验、枪弹检验等实战中使用减少的技术,应当酌情减少实训项目。
实训内容应当是经典与创新的结合。经典的实验项目锻炼的是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基本操作能力。缺少了基础,上层建筑再宏大也易坍塌;离开了基础,探索就变成了幻想。自然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决定了刑事技术的不断发展变化,因此在实训项目的设计上也应当与时俱进,紧跟前沿,不断开发新的项目。
实训项目应当在验证性实训项目的基础上,开展探究性和综合性实训项目。刑事技术课程作为公安专业基础课程,主要侧重培养学生的基础能力和素养,因此,验证性实训项目依旧是实训的重点内容。但是,实验教学不仅包含对课程理论部分的理解与验证,还应从培养学生的综合思维和创造能力的角度组织教学,减少验证性实验、增加设计性和综合性实验是教学改革的客观要求。[5]受限于刑事技术课程的课时量,应保证在教学过程中至少有一次探究性实训项目和一次综合性实训项目。探究性实训项目可以结合学生的兴趣和学生参与的大学生创新项目、或者参与的教师课题,利于学生的课余时间来开展。综合性实训项目应当在所有理论知识学习完毕后,通过案例模拟、情景演绎等方式来开展,重点考察学生对知识的综合掌握能力、处理问题的全局观念和逻辑思维能力。
(三)重视实训课程思政教育,做好实训课程思政
首先,教师应当从思想上重视实训课程的思政教育。实训课程是学生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平台,是学生培养操作能力和思维能力,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建立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创新意识的主要阵地。也是培养学生职业素养,增强学生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的大好时机。因此,教师要充分利于实训课程来开展课程思政。
其次,教师应当正确认识实训课程中的课程思政。刑事技术实训课程的思政教育,并不是课程思政化,而是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自然融合。为了避免目的性的课程思政而使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机械合并,教师需充分挖掘刑事技术实践中的学理、价值和伦理,以刑事技术为基础和出发点,引发与其相关联的问题,从而达成思政教育。
再次,教师应当找准思想教育与实训课程的契合点。刑事技术课程作为一门理工类课程,是以自然知识为研究对象,强调对于科学技术的掌握与应用。因此,在课程思政上,不能生搬硬套人文社科类课程的课程思政思路和方法。实训课程是学生对于自然科学技术的应用和探索,其背后由自然科技引发的人文问题才应是教师开展课程思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最后,教师应当在行动中践行实训课程的思政教育。如果说理论课程的思政教育在于“说”,那么实训课程的思政教育更多地在于“做”。教师应当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和职业素养,以身作则,在实训操作过程中要标准、规范,给学生起到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将思想教育潜移默化到实训教学过程中。
(四)以学生学为中心,创新实训课程教学方法
如今的教学课堂已经从“以学生为中心”逐步向“以学生学为中心”进行过渡,这一进阶最主要的变化在于强调学生自主进行“学”的行为,学习不再受限于课桌、课堂和教室。实训教学也应当顺应时代的发展,通过新的科学技术和方法,跳出传统的思维和模式,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索欲望,提升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学生正确有效的进行研究和创新。
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在实训教学中,教师应当紧紧围绕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根据不同的实训项目采用多元化的实训教学方法。表1列举了案例教学法、项目教学法、翻转教学法、线上线下交互教学法、参与式教学法和情境教学法在刑事技术实训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教师进行实训教学的方式应当灵活多样。只要能够完成实训教学目标,实训教学不必局限于固定的时间和固定的实验室当中。例如:现场照相、物证照相的实训项目可以让学生自主选择拍摄场地和拍摄物品。足迹步法步态特征分析可以在教室、宿舍、体育场当中进行。教师可以对实训项目进行标准化处理,引入比赛、竞赛等机制,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还可借助先进的技术,如虚拟现实技术、计算机仿真技术等,来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实训课程体验,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能力的掌握。
(五)加强过程考核,建立多元化实训课程评价体系
实验成绩能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实验技能,它的真实性、公正性直接影响学生实验的积极性与主动性。[6]因此,需要建立合理、科学、公平的多元化实训课程评价体系。评价体系应当从理论知识、技术能力、操作水平和综合素质等层面开展,针对相应内容进行考量,考评成绩需综合实训过程表现和实训结果最终得出。
2018年《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中指出:“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学习过程监测、评估与反馈机制。对于侧重能力培养的实训课程而言,更加需要加强过程化考核。首先要增设过程化考核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应当细致全面;其次要建立过程化考核评价指标,对考核指标量化处理;最后要丰富过程化考核评价主体,不仅有主课教师评价,更应当加入辅课教师评价、实训教官评价、学生本人评价,其他学生评价等。过程化考核成绩应当占到实训成绩的60%以上。
为了使实训成绩更加公开、透明、真实,同时保证过程化考核落到实处,还应建立评价审查机制。由教师代表如教研室主任、学科专家和学生代表(如高年级优秀学生)、学习委员定期抽查实训课程的评价结果,审查其正确性和公平性。学生在对实训成绩有疑义时,可以申请复查和复议,教师应对实训成绩进行复核,在必要时组织评价主体重新进行评价。
(六)构建知识能力、实践能力协调平衡的实训教学团队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要想最大程度地发挥实训教学的作用,达到实训教学的目标,就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构建一支知识能力、实践能力协调平衡的实训教学团队。要培养专职实验实训教师,建立以专职实验实训教师为核心、专职教师和基层实践教官为辅助的实训教学团队。专职实验实训教师更加注重实训能力的培养,以年为周期深入参与公安基层工作或大要案件,定期进行教学能力培训,在考核和职称晋升中弱化科研要求强调教学要求和实践要求。强调专职实验实训教师的实训教学能力、案例处理能力、综合操作能力和实验室管理能力。
由教学团队对实训教学的教学内容进行整合,对案例进行处理设计,对教学结果进行考核测评。在教学过程中,专职教师服务于课程的理论知识部分;基层实践教官服务于课程的实践应用部分;专职实验实训教师为课程主导,对两部分内容进行整合重构,完成主要教学任务。以专职实验实训教师为核心的实训教学团队能够更好的互通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细化教学分工,最大化教师的教学能力,为学生打造一个更加贴近实战的实训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