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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FTA服务贸易领域市场准入模式研究

2021-01-28张慧四川大学

消费导刊 2020年49期
关键词:中澳市场准入服务提供者

张慧 四川大学

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大背景下,中国积极进行自由贸易协定签订,已签订协议的自贸区有19个,正在谈判的自贸区有13个,正在研究的自贸区有8个。2015年《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澳自贸协定》)是首个发达国家与我国签订的自贸协定。其中很多内容都具有突破性意义,最特殊之处在于双方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承诺方式。

一、中澳FTA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模式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面临的第一个、也是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服务、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准入,即某国允许其它国家的货物、服务、资金与劳务进入本国的程度及在本国市场的流通程度①。各国由于经济基础、服务贸易水平、自贸协定谈判方式的差异,对服务领域谈判中采取的市场准入模式选择也不同。中澳自贸协定的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中,中对澳采取正面清单承诺方式,而澳对中采取负面清单承诺方式。

(一)中方正面清单模式

正面清单,指协定列明必要的内容,在服务贸易中也就是列明开放的服务贸易部门,未列明的则不允许进入。②正面清单模式一定程度上照顾到采取此种模式的国家经济基础和管控需要,有利于保护本国的服务企业和经济稳定。但采用此模式有其缺陷。一般来说,对于经济基础弱、服务领域竞争力弱的国家,在不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进入的领域,缺乏国际竞争压力,不利于本国服务业健康发展。但发展中国家进行利弊权衡后的选择多数为正面清单模式。③

中澳自贸协定第八章第二部分承诺方式下规定了一方服务进入另一方市场的正面清单规定,中方对澳方就采取了正面清单承诺方式。第八章中的第4条有关具体承诺减让表规定,以正面清单方式承诺的缔约方,应出具具体承诺减让表。中方对澳方的市场准入承诺通过附件3B具体承诺减让表体现,包括水平承诺和具体承诺。水平承诺包括表内所有部门,主要是对以商业存在模式及自然人流动模式进行的服务贸易在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内作出了承诺;具体承诺对11个部门④分别作出了承诺。⑤

(二)澳方负面清单模式

负面清单,指协定概括归纳其必要内容(如全部服务),且详细列明除外情形。⑥采用此种模式,他国的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可以进入不允许进入外的任何服务领域。这对本国服务业有一定影响,但对经济基础好、服务业发达、抗压能力强的国家,不会产生根本威胁,反而,竞争有利于刺激本国服务业发展。发达国家更倾向于用此种承诺方式。⑦

澳方就对中方采取了负面清单模式。在第八章第二部分第二节承诺方式下规定了负面清单承诺方式,对不符措施清单、国民待遇、市场准入、最惠国待遇作出了规定。澳对中的负面清单承诺主要通过第九条规定的不符措施条款体现,不允许中国服务、服务提供者进入的部门具体规定在附件3-A的不符措施清单中。⑧

二、中澳FTA采用不同模式的原因分析

(一)经济发展水平。随着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服务产业不断发展并趋向成熟,服务贸易在国内经济中所占比重日益增加,服务出口额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份额不断扩大,为了占领国际市场,在多边贸易和双边贸易中,发达国家积极提倡负面清单承诺方式。⑨另外,外国服务的进入将促进本国服务产业调整与升级。

(二)负面清单方式的优势。首先,负面清单体是私法自治理念的体现,非禁即入,由于同类服务的质量具有明显的差异性⑩,国内消费者有更多选择,有利于保障契约自由,活跃市场。其次,负面清单承诺方式有利于限制政府自由裁量权,为成员服务参与者提供更多自由。同时,负面清单方式也能对涉及本国重大公共利益和国计民生的特殊行业进行保护。⑪

(三)利益妥协。学者对中澳经济互补性研究表明⑫,澳大利亚和中国的经济联系较紧密,经济互补性非常强,中方在货物贸易领域等其它领域的巨大市场对澳方的吸引力非常强,澳大利亚虽然是发达国家,但在中澳自贸协定的谈判中,不一定就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只有在某些方面作出适当的让步,才能取得其它方面的谈判筹码;另外,也能为今后的升级谈判提供基础经验。

三、中澳FTA未来谈判趋势预测

尽管结合协定原文和附件可以确定,中方采取正面清单、澳方采取负面清单的承诺方式,但原文并没有写明中方采取正面清单方式、澳方采取负面清单方式,仅原则性规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两种方式。双方通过附件:中方的具体承诺减让表、澳方的不符措施清单确定了市场准入模式。所以并不排除条件成熟后在进行升级谈判时,澳方要求中方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市场准入采取负面清单承诺方式的可能。

注释:

①杨斐.WTO服务贸易法[M].北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3:221.

②③翁未伟.《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服务贸易规则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6:13.

④⑥⑦⑧⑨⑪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和相关工程服务,分销服务,交易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与健康有关的服务和社会服务,旅游和旅游业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

⑤《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

⑩陈安.国际经济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197.

⑫王艳红,林玉杰.中澳贸易的互补性与发展新机遇[J].对外经贸实务,2015(05):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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