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与西方戏剧理论在置景摄影中的运用
——梦境对创作的启发
2021-01-28
(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 摄影学院,江苏南京 211172)
戏曲艺术家时常用“置景”手法组织舞台空间。例如:将舞台当中的道具、戏剧、服装和声乐,结合声光场景转换和剧情表现组织自己的舞台作品。在突出主题的同时,画面中出现的元素也能够有效被使用。主观意识对多重观念进行蒙太奇式的再加工,呈现出作品自身的艺术真实美。
一、中国戏曲的“虚拟性”在置景摄影中的体现
作为流传历史悠久的中国戏曲,其舞台人物形貌装束与景物造型与西方戏剧大量设置道具装置在舞台上不同。中国戏曲的置景造型通常比较简化。人物台词上追求极致,形式表现上以“一桌二椅”为代表的戏剧演出环境,或在空无一物的舞台中依靠人物造型穿戴的程式,引导欣赏者进入戏剧情境中。京剧《打渔杀家》里原梁山英雄萧恩和女儿出场,父女手中握有船桨。对于观众,这就暗示着他们已经站在大船上了。在一些置景摄影中,被摄主体手拿着一块手表就代表着生命的流逝、阴暗沉郁的背景就能暗示人物所处环境的压抑气氛。戏曲舞台上“马鞭船桨”“云片水旗”“文房四宝”等,用最简洁的呈现手段再现剧本,重现千军万马奔流而过的宏大场景。在京剧《一夜须白》中,演员在台上快速来回走动几次,代表了戏剧空间中几百里空间上移动。在西方戏剧中,场景的构建需要花费大量资金以增强舞台效果,依托物质叠加呈现的方式对于表现中国戏曲实不相符,这种组合场景的方式常常被运用到“置景式”摄影创作流程中。西方戏剧的外向张扬、中国戏曲的含蓄内敛,因虚拟性呈现方式不同而相互区别。通过戏曲的“虚拟性”维持作品台下欣赏者与舞台之间的审美情绪,过程中依赖戏剧“剧场性”“假定性”的审美心理,将有限地表演空间由劣势转化为优势。
二、“剧场性”“假定性”还原置景摄影创作初心
剧场性——维持观者审美情绪,使舞台演出与观众之间形成一种密切地观演关系。各种道具、服装、出场音乐配合,舞台和观众间形成一种观演空间。使观众和演员间达成“接受假定性呈现”的高度默契,在有限地活动空间里将整个宇宙囊括其中,充分发挥“置景式”手法能够在有限空间中的优势。假定性——营造置景情境的真实感,非现实的戏剧情节借助假定性的契约,使置景舞台中的元素能以观众可接受的方式呈现。通过情节与戏剧冲突的引导,完成观众与创作者审美欣赏的戏剧心理体验,置景摄影可以借助“假定性”戏剧理念打破创作者与欣赏者间的观念壁垒。同时,借助“贫困戏剧”理念在置景创作中划清作品与观众间观念壁垒的底限,即:以“置景”方法创作出的作品归属于可被进行艺术欣赏的范畴。界定清晰戏剧上的最低审美界限,才能在后期创作方面守住不离本原、张弛有度的初心。戏剧《骑马下海的人》中寡妇毛丽亚在明知男人出海即赴死的宿命,强忍内心悲痛送小儿子出海踏上没有归程的旅途。舞台上的演员拿着的是简陋的道具、纸片做的马儿,这些道具物件不会影响到观赏者将情绪投入进剧情的发展中。欣赏前充分了解过作者的创作时代,能更好地在演出过程中与舞台上的演员形成固定的观演默契。
三、置景主观意识在戏剧中的使用
同戏剧中或多或少在传达的寓意上类似,摄影创作在平面介质上呈现出的是持久的、永恒的、创造性的意志表现。通过激发创作者对生命本真的原始寻求,主观意志的得以真实体现。将置景创作意识加以艺术工作者自身,挖掘其对肢体、器官、判断力及情绪的调动,更好地把握住感性思维中置景意识以及审美规律。
置景方法的产生也是创作者对个人审美要求的再现。为了使肉体有限的精神得到持久的满足,必须将其通过各种媒介转嫁于某一符号上。对于审美的要求不断在实现满足的过程中提出更高的要求,当超越客观现实上限再现力时。例如,在置景摄影创作中加入一种不能被直接再现的观念时,就要认识到意识思维在把握神秘且琢磨不定情况时的优势。用意识驱动创作者调配现实中赋予意义的建筑、情境、人物间的表情、角色间矛盾冲突,共同置于同一时间、同一情境中。综合以上呈现出创作者在道具、物件等表象,以便于从更深层次抒发生命意志方面的理性情绪。置景意识也从侧面体现出艺术工作者对自我意识的掌控能力。与客观世界物语对话,对主观意识掌控能力越牢固就越能从复杂琐碎的物件中提炼出本质规律,把握住生活的本质就更能提升创作者自身对现实之于自身深层意识的再现能力。
四、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在梦境构建置景摄影情境
在人的做梦过程中,大脑的特殊机能会将清醒状态下被压抑的意识与观念进行重组,白天被偏移的情绪重新在头脑里重新再现。做梦过程中大脑自主降低了主观上的偏见,放下被外在负担压力所束缚的思绪。以一种更为宏观的视角审视个人内心世界的多样性,清醒时被理智束缚的思维惯性可以在梦的重构中得以修正。更快速地进入审美情境。在日常生活中,有太多的事情对创作者的心理产生烦恼或者困扰,以至影响正常生活状态。每当这时就预示着大脑已经进入疲惫状态,需要一段充分地休息使白天被社会压力禁锢的思想得以解放在梦境当中。同时,大脑也会充分利用这段时间进行修整以备第二天清醒时继续使用,这也就是说做梦或者说睡觉的这个过程是能够对长期的艺术创作提供一个长期可靠的动力支撑。在进行一幅作品创作前,经常碰到一个很好的思路指导创作者进行初步构图、并规划的创作路径,但创作者经常会收到社会的压力阻碍创作者无法沉下心来投入单纯的创作情境中。同时,这些心情会改变创作者对预期色调与明暗的运用、影响调整照片中道具的摆放、一组照片之间的戏剧性置景的连接,还有情境中出现的人物角色之间统一。
在梦境中深度睡眠(快速眼动时期),也是大脑对于创造力完全开放的最佳窗口时期,但这个时期并不能被清醒状态的理性所干扰,做梦时无法被其他人的思想接入。做梦的片段如同转瞬即逝的蒙太奇画面,梦境中美妙的幻境在梦醒后快速褪去鲜亮的色彩。而有一种可以控制梦的方法可以将做梦的过程延续,那就是日常人们所说的“清醒梦”。清醒状态和梦的状态相互交织,就能够获得自由控制梦的能力,此时的状态就是我想要达到置景手法中创作审美情境与戏剧性结合的图式。戏剧性与梦境的结合,进一步激发大脑创造力梦境。将过去未来你所遇见的人或发生的事、看见过的电影、难以觉察的细节,在一晚上片刻地梦中同时进行分解与重构。梦中发生的情境往往都是受潜意识的驱动下前进,这就像梦就像做过玩游戏一样。白天的生活往往是三点一线的,在指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干指定的事。但是梦中,人没有办法预见会梦见什么。从天而降的任务在梦中亟待完成,这种紧迫的任务会激发个人的创造力,发挥主观能动性去攻克它。完成的那一刻,就是对于之前积压情绪的释放,就像电脑关机前清空内存一样。只有把白天复杂的解决不了的进行清空,用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现实的生活,才能将大量空闲的心境预留给白天创作过程。
熬夜影响创造力发挥。通常情况下,缺乏睡眠的人往往长时间工作下来会积压大量抑郁的心情,陷入烦躁不安的情绪中,这都是未能发挥大脑来进行有效代偿的表现。经常因业务牺牲夜间睡眠熬夜的人,长此以往在工作当中会缺失部分创造力,这些都是人脑疲于应对长时间工作而做出的负面反应,被动的应对方式从负面反证了梦对人的积极作用。梦中最容易触发的事情往往与本我相对应。意识源自头脑的原始机能,基于人本身的原始欲望。对于人性的冲动,还有被日常生活所压抑住的、由无数个不由主观意识所支配的状态,这种由梦中流淌的连续性片段构成“意识流”。这种连续性的意识状态若能用到“置景”创作摄影中。即:在创作前闭眼小憩几分钟,将生活当中的片段重新在休息时进行拼接和构成,那么之后表现的内容也会呈现出一种类似于梦境的状态,并引导观赏者进入一种意识流动的状态,这便是用“意识流”对流动意识做出的阐释,进而可以用到摄影艺术的创作中,结合置景后期手法集中表达作品中突显的主题思想。“三重人格理论”使创作接近艺术真实,在前期的准备当中将“本我”观念融入创作的主旨中,用“自我”去约束创作过程当中所要主观控制光线的明暗层次以及画面构图的整理,用“超我”触及创作上限。结合该理论创作出的摄影作品虽脱离了真实性,但更接近艺术的真实。找到了可替代性对象的同时,更能替代性满足创作者或欣赏者对于某一抽象观念的真实再现。
五、结语
直觉引导下的审美情绪易将梦境中人与社会的矛盾、人与物之间的冲突脱离现实。此时,需从人性的本性去出发,即:从原始生命的冲动将自己设身处地融入作品当中去感受,由内向外去体验,将戏曲“虚拟性”的再现与西方戏剧“剧场性”“假定性”的观演审美情绪融入置景摄影创作中,追寻戏剧理论与梦境结合的艺术真实美。用纯粹的直觉就可以完全把握对象作品的本质,不需要通过理性的规律去结构分析,用梦境对摄影创作的启发寻找当代摄影置景的新路径。同时,借助梦境对现实创作中的道具、物象进一步解构和重组的表达方法。既能够使置景摄影作品引发一种“延绵柔长”的情绪,又能够在形式上产生绵延恒久的厚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