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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了真实而接受死亡
——论《局外人》社会与哲学的双重意义

2021-01-28陈雪儿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北京100041

名作欣赏 2020年27期
关键词:默尔局外人加缪

⊙陈雪儿[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北京 100041]

《局外人》作为法国存在主义大师加缪的经典名作,备受读者推崇。作品以“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为起始,以“为了把一切都做得完善,为了使我感到不那么孤独,我还希望处决我的那一天有很多人来观看,希望他们对我报以仇恨的喊叫声”为结束,成功地塑造了一个与社会凿枘不入的“局外人”形象。作者在小说中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事,以新颖的艺术手段进行书写,以荒诞这一主题进行创作,让读者真实地体验到荒诞笼罩下的社会意义和哲学意义。

一、局外人的社会意义

第一,资产阶级法律体系的黑暗和荒诞把默尔索划到局外,使其成为“局外人”。

由于默尔索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流过一滴眼泪,检察官便以此为诉讼理由,在法庭上竭力地斥责他:“这个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她的母亲。”在世俗的伦理观念中,默尔索是与死者最亲近的人,本应在葬礼上感伤痛哭,但是他却全程以冷漠示人。这种违背传统道德规范的行为令检察官把默尔索看作没有感情的“禽兽”。

不过,如果只有“精神弑母”这一项罪名的话,法官并不能名正言顺地将默尔索判以死刑。根据事实来看,默尔索除了在沙滩上失手枪杀阿拉伯人以外,并没有其他应当被抓捕的行为。而单从过失杀人这一点来评判,也是由于阳光过于刺眼,他一时精神紊乱,才做出失控的举动。为了能正当地使用“不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行事”的理由进行审判,法官只能凭借“杀死阿拉伯人”的罪名。因而在整个指控过程中会出现这样的场景——检察官没有围绕案情本身进行审讯,而是将重心放在默尔索奔丧前后的私生活上,讨论所谓的道德伦理问题。他们反复审问默尔索“是否哀伤于母亲的离世”“是否有爱母亲的心”等,想借此来评判他的道德品质。与此同时,他们再运用一些与默尔索过失杀人无直接关系的证人们的证词,自以为是地判断出“他在母亲死后的第二天就去干最荒淫无耻的勾当,为了了结一桩卑鄙的桃色事件就去随随便便地杀人”。但是,这种结论与案件本身并无什么联系。这是检察官打着“正义”的旗号去煽动证人们,狡猾地以私人判断影响证人们,从而令所有人都忽略了审判的内容应当是嫌疑犯的犯罪事实,而不是嫌疑犯的情感道德。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他们美其名曰是站在了维护社会安全、保护法律权威的“正义”立场去审判默尔索,以罪行的轻重作为量刑的标准,实则是以自己的道德准则为标准。道德审判在这里成为扫除异己的最佳手段,而人们认为,将有悖于社会伦理道德的个体判处死刑是“正义”的行为。这种利用道德判断就轻易断案的行为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法庭的儿戏,同时也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法律体系的的荒诞。因此,本来与案件毫不相关的事情最终却成为结案的主要依据,使默尔索彻底地被排除在群体之外,成为名副其实的“局外人”。

第二,媒体在商业利益的驱使下,将默尔索的过失杀人案加工成故意杀人案,激发了大众的愤怒情绪,欲将其判处死刑。

默尔索在审判全程都表现得十分冷静,看不出一丁点的“卡夫卡式的焦虑”。在卡夫卡的《审判》中,一家银行的高级职员约瑟夫·K,某天早晨醒来突然无缘无故地被某个法庭逮捕了。K回想不出自己犯过什么过失,也不清楚有谁可能会控告他,于是他开始四处求人,甚至到法庭上为自己辩护。面对审判,K是焦虑的,所以他才会为自己辩护、力陈自己无罪;而默尔索却自愿成为“局外人”,冷静地面对法庭的审判,可以说是处于一种彻底的虚无状态。

在被判处死刑后,默尔索开始畅想自由,这时的他竟然产生了一种紧张的情绪,这充分说明了他在人们面前表现出来的冷静是一种虚假的“解脱”。面对死亡,他表面上漠然地迎接死亡,其实,这不过是他内心深处的自暴自弃——除了死亡,没有什么事情值得信赖。“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已然成为一句空话,在默尔索看来,只有“死亡面前人人平等”。媒体将默尔索的这种态度归结为人性的沉沦,认为默尔索的冷漠是一种对社会的逆反心理。

其实,默尔索并不是逆反,而是超前于整个社会。他的所谓“冷漠”,不过是因为他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有超出常人的清醒认识。而这一认识,蕴含着存在主义哲学的理论核心。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写道:“存在先于本质,可用八个字概括,即存在、自由、选择、责任。”也就是说,人一出生就是自由的,做什么样的人、做什么样的事都是由人主观决定的。但是,其中的选择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因为一旦有所选择,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存在主义学家认为,人们所生存的这个世界是荒诞的,这个世界上的人们,无论怎样选择,都无法改变其本质。而存在主义所强调的“选择”一词,也包含着不可放弃的责任。正如古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永不停息地推动巨石,既是对责任的选择,又是对荒诞的反抗。所以,人的尊严就体现在自我的选择、设计、创造的永不停息的奋斗进程之中。而默尔索作为小说中的存在主义者形象,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为了显示自己的存在,便选择与荒诞的世界进行抗争。所以,他对母亲的亲情、女友的爱情、邻居的友情,包括律师的好心劝导与辩护,等等,都冷漠视之。这种坚持自我,维护自己的选择,直至付出生命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存在主义的“八字思想”,是浅薄的媒体根本无法理解的。

因此,媒体把默尔索的所作所为归结为缺乏道德,认为他的行为是对理性世界的嘲弄、对传统道德的挑战以及对社会的抗议。以这样的舆论引导大众,必定会直接影响大众对默尔索的判断,从而影响司法的公平。媒体的行为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功利性,是对媒体社会责任的赤裸裸的讽刺。

第三,大众在法官和媒体的引导下,将这桩过失杀人案视为故意杀人案,从而对默尔索这个“局外人”产生厌恶的情绪。

加缪曾用这样一句话概括《局外人》的主题:“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处死刑的危险。”在这样的社会规则下,默尔索在母亲的葬礼上不流泪、不表示出任何的关心,一定会令人们对他的道德水平产生怀疑,从而认为默尔索杀死阿拉伯人是故意的,而不是过失。因此,默尔索在审判中无法为自己辩护,只能被迫接受大众给他安上的罪名。默尔索从不说谎,不爱夸张,很注重语言的真实性,对于虚假或者违心的事情会予以否定。因此,他放弃了博得法官的同情、社会的谅解,以及上诉的机会,怀着自己对真实的信仰接受了死亡。默尔索的死刑意味着两种价值观第一次发生了正面冲突:大众代表着资本主义社会的传统秩序,而默尔索则代表着对资本主义社会秩序的挑战与质疑。默尔索清楚地知道自己被判处死刑的理由,原因不在于过失杀死阿拉伯人,而在于他违反了社会的道德秩序。

我们再来看看检察官口中所谓的“荒淫无耻的勾当”。默尔索与玛丽都是单身,又是同事,二人在恋爱之后同居,根本不是“无耻的勾当”,所谓的“荒淫无耻”不过是“欲加之罪”。只能说默尔索“误入”了这个荒诞的世界,成为荒诞的牺牲品。《局外人》就像生活的一面镜子,展示着荒诞世界中形形色色的大众,他们被荒诞无形地控制,心甘情愿地为荒诞服务。因此,默尔索一定会因为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而成为“局外人”。

如果说前三个原因是默尔索成为“局外人”的外因,那么默尔索自身的“被动”行为是他成为“局外人”的内因。《局外人》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讲述默尔索被审判前的故事,第二部分讲述默尔索在审判中与审判后的故事。

在被审判之前,默尔索的行动几乎都是以被动的形式呈现,有以下三个方面:在亲情方面,对于母亲的去世,他一直呈现出“烦”“乏”的被动态度。书中有许多关于他的行为描写,如“我有点儿烦,因为我还得到艾玛努埃尔那里去借黑领带和黑纱”,“我很久没到乡下来了,要不是因为妈妈,这会儿去散散步该多好啊”等。把至亲的死亡看作一件令人烦躁的事情,令默尔索与大众分离,成为亲情的“局外人”。在爱情方面,面对温柔善良的女友玛丽提出结婚的愿望时,默尔索也是用冷漠回应。他告诉玛丽“结不结婚都行”,可见他内心不爱玛丽,对待婚姻“无所谓”,认为爱情是“被动无谓的重复”。这种与世俗的婚姻爱情观念截然不同的态度,也使默尔索脱离大众,成为爱情的“局外人”。在友情方面,雷蒙把他当作“好朋友”,而他却用“做不做都可以”“没有必要叫他不满意”的态度去对待雷蒙。因此,他又成了友情的“局外人”。

默尔索似乎缺少最基本的人情味,行为中透露着一丝乖张,他在感情上的“局外性”正是他的生活态度的写照。默尔索在内心将自己与他人划分开来,用冷眼旁观的方式与人相处。正是因为这样,他更加贴近自我,并将自我牢牢固定,拒绝他人的亲近,与他人形成一种对立的姿态。

然而,虽然默尔索对大众所看重的亲情、友情、爱情感到无所谓,他却对阳光、热气等外在环境十分敏感,而这也成为他不小心开枪打死阿拉伯人的缘由。默尔索对于感情的冷漠与他对外在环境的敏感,是大众难以理解的,所以,他一定会被人们误解,从而成为“局外人”。简而言之,他的行为是被动的,但是他的冷漠却是主动的。

这种“被动—主动”的行为模式在审判的过程中发生了转变。由于默尔索固执地坚守着诚实的态度,对于辩护律师提出的“善意的谎言”的建议断然拒绝,认为“不能,因为这是假话”,所以,他在后续的审判中遭遇到了极大的挫折。因为在母亲的葬礼上表现得过于冷淡,因为自己对于审判程序的不合理没有表示反对,他自认为简单的案件,却被法官、陪审团和民众们归结为复杂的案件。等到他想要主动用言语解释自己的行为时,人们已然形成了固定的印象,而他只能被动地参与审判的过程,被动地接受审判的结果。所以,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不是证人们的证词把默尔索判为故意杀人,而是默尔索把自己推向了这一结论。

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这一事件又有了更为复杂的内涵。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法属阿尔及利亚的种族具有天生的优越性。默尔索是欧洲人,而被枪杀者是一个阿拉伯人,所以默尔索先天的优势地位让他的辩护律师在审判前十分自信。至少,在整部小说中,我们不仅没有看到这名被误杀的阿拉伯人的名字,也没有看到任何一名阿拉伯人为其申冤。但是,默尔索先天的优势,由于他拒绝承认基督、不为母亲的过世而流泪、不为杀人感到悔恨而荡然无存。因此,我们可以判断出,杀死阿拉伯人并非默尔索被判处死刑的直接原因。

在小说中,辩护律师曾经教他如何获得人们的同情,但默尔索拒绝用说谎换取同情。他的“实话”使得人们产生了恐惧的心理,认为他的行为已经不是单纯地违反社会伦理道德,而是完全地忽视社会伦理道德的存在。由此,人们将过失杀人案认定为故意杀人案,令原本的“行为审判”逐渐变成“存在审判”。同时,默尔索否定基督教的行为,也令神父和法官认为他不仅在行为上十分顽固,在灵魂上也具有顽固性。所以,默尔索最终不是被判了一次死刑,而是被判了多次死刑。法院审判的不只是默尔索的肉体,还包括默尔索的精神和灵魂。最终,默尔索也认为自己“仿佛是个多余的人,是个擅自闯入的家伙”。

二、“局外人”的哲学意义

首先,默尔索的“局外人”身份具有哲学意义。的确,默尔索有罪,被判处死刑,但这仍让检察官、法官、陪审团,以及社会大众对他的所作所为感到恐惧。他是一个极度危险的人物,代表着对社会秩序的威胁。小说中有一处可以很好地证明这个观点。当得知默尔索不信仰上帝时,预审他的警官表现出极为惊讶的神情,并说:“这是不可能的,所有的人都信仰上帝,甚至那些背弃上帝的人都信仰上帝。这是他的信念,如果他要怀疑这一点的话,他的生活就失去了意义。”对于基督教徒来说,凡人的身体是平凡的,具有局限性。而耶稣所代表的“十字架”,具有赎罪、挽救等特殊意义。耶稣的身体处于十字架的中心位置,在大众的心中象征着医治精神创伤的良药。在西方社会,对基督的信仰是大众赖以生存的希望和理想,或者说,信仰给予他们生活的意义。但默尔索以最本真的方式生活,忠实于自己的内心呼唤,无视宗教信仰,因而成为大众完全不能接受的“局外人”。在被扣上“反基督”的帽子时,他依旧拒绝虚构自己的信仰,拒绝将时间浪费在这上面。无论神父如何耐心劝导,他都不愿意用“善意的谎言”掩饰虚伪,使大众对此感到十分意外,认为他是一个“异人”。在此,加缪借用了法国哲学家斯坦豪尔的观点:“上帝的唯一借口就是他并不存在。”也就是说,默尔索认为上帝是不存在的,但是默尔索以外的人都相信上帝的存在。因此,默尔索的过失杀人到后来被判为故意杀人,全是因为大众把他归为“邪恶者”——他们不允许默尔索这种不遵守社会道德的人存在。假设默尔索仅仅在亲情、爱情和友情上态度冷漠,那么人们可以用不善言谈来形容他。但是,他面对基督毫无崇拜之心,面对死亡也表现得十分冷漠,那么,人们就想不出用什么合理的理由来为默尔索的行为辩解了,只能将他归结为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大众会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站在社会规则之中,将他全部的冷漠行为有意地挑选出来,进而放大,并把这些冷漠的表现夸张成罪大恶极的行为。荒诞的审判过程让默尔索不得不完全处于失语的状态,不得不做可有可无的“局外人”。默尔索最终也没能得到合乎法律程序的审判,或者说得到合理的审判结果,他只有接受死刑这一条出路,做一个荒诞世界的牺牲品。

其次,默尔索的社会定位具有矛盾性。在小说中,默尔索自始至终都用冷静的“局外人”的态度去面对一切,他对待亲情、爱情、友情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不珍爱生命,不享受生活。比如,他的女友主动提出和他步入婚姻殿堂;他的邻居主动提出和他做好朋友;甚至在入狱后,他也把自己的狱中生活安排得妥妥当当,“睡觉、回忆、读我的新闻,昼夜交替,时间也就过去了”。这种生活态度让他在审判前仍具有主动权。因此,并不能说默尔索从始至终都是纯粹的“局外人”。他与社会其实存在着若即若离的关系,这种关系一直到法庭上才转变成对立的关系。在法庭上,默尔索虽然全程都现身参与,但始终被排除在外,“他们好像在处理这宗案子时把我撇在一边。一切都在没有我的干预下进行着。我的命运被决定,而根本不征求我的意见”。换言之,整场审判都是在“局内人”的领导下一步一步地推动着。所以,即使默尔索意识到自己与大众之间存在鸿沟,意识到这个世界的荒诞性,也无法摆脱自己被判处死刑的命运。他用“局外人”的眼光观察着这一关乎自己生命的案件,却逐渐从“案件的传达者”转变成“案件的记录者”。叙事视角的变化体现出他与这个世界越来越分离,这种不断分离的过程蕴含着荒诞的意味。默尔索把自己归为“局外人”,但是他又生活在“局内”,心理上的“局外人”状态与身体上的“局内人”状态构成了一种反讽。大众向往未来,后悔过去,而默尔索却截然相反。直到死前的最后一刻,他仍在享受生活、享受当下,这是只有“局外人”才能做出来的事。因此,我们就不难理解默尔索在母亲的葬礼上打盹、喝咖啡、抽烟等行为。他把生老病死看作自然规律,把举办葬礼看作自然规律面前的荒诞行为。在默尔索看来,葬礼既费力又无用。他认为,人死不能复生,葬礼举办得再豪华,他的母亲也不可能活过来。既然人类无法把握过去和将来,那就只好把握好现在。然而,“局外人”的形象在小说的结尾骤然改变,默尔索在最后一刻变成“局内人”。小说最后,他唯一一次提出了“希望”,这是之前的默尔索从来没有考虑过的。即使这一刻的“希望”在死刑面前并没有实质的意义,但是这至少显露出他的改变。他用自己的生命告诉人们:人不能不与世界发生关系,世界上并不存在完全的“局外人”。加缪在小说开始时用第一人称视角引领读者进入默尔索冷漠孤立的世界,到小说中段交代默尔索的人生态度,再到小说结尾将默尔索融入荒诞世界,使这部存在主义小说的荒诞主题更为深刻。虽然默尔索被定义为“局外人”,但读者知晓这并不是其自发的行为,而是他被迫生成的行为。

再次,默而索“我对我自己有把握,对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对我的生命和那即将到来的死亡有把握”的人生态度也让自己和社会大众背道而驰,被划到局外。默而索在小说中不断地向神父诉说“永远有理”,是完全以“我”作为生活的主体。这是一种自我中心的人生观,是一种把世界变成自己的哲学观。相比于神父,默尔索具有超前性,他知道信仰、生命和未来的意义。默尔索热爱生活,享受自己的生活方式,坚持“真理”就是生活本身。至少在小说中,我们找不到有关默尔索讨厌生活的例证,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他积极适应生活的乐观态度。面对枯燥的牢狱生活,他能够很好地安排自己的时间,用足够的回忆去消磨时间,令自己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永远幸福”。默尔索从始至终都在想办法逃离荒诞,靠现实的理性支配行动,在“局外”思量社会与人生。这场审判让默尔索产生了一种“彻悟”,看透了人类生存的无奈,从而保持一种无动于衷的冷漠。其实,大多数人类都是选择忽视这个世界的荒诞,而默尔索无法做到忽视荒诞,所以成为少数人。曹禺先生曾说过:“宇宙正像一口残酷的井,落在里面,怎样呼号也难逃脱这黑暗的坑。”人类由出生到死亡,都是按照社会约定俗成的价值观一步一步成长起来的,人们自然而然地接受教化,按照社会规则产生喜怒哀乐的情绪,而默尔索拒绝了这种规训,他尊重自己的内心,与资本主义社会的价值观进行抗衡。在默尔索看来,人们需要把握人生荒诞的本质,把握人类自身。

最后,加缪认为,“荒诞是在人类的呼唤与世界的非理性的沉默这两者的对抗中产生的”。人与世界是相互关联的,但是人与世界之间否平等呢?笔者认为,人与世界并不平等。人类的向往与现实之间存在“断裂”,人类的努力与徒劳之间存在“断裂”。加缪在出版《局外人》的同年发表了哲学随笔《西西弗斯神话》,在这一哲学著作中,加缪将“荒诞”定义为一种紧张关系:“人类决心在世界上发现目的和秩序,然而这世界却拒不提供这两者的例证。”换言之,“一方面是传统的理性,另一方面是世界的非理性,这二者的对立、冲突与不协调,就是荒诞”。因此,加缪不但塑造了默尔索这一荒诞的人物形象,还描写了人类的生存环境——荒诞的世界。人属于世界,是世界的一分子。世界就像一个高大有力的巨人,每天俯视着人类。而人类从努力探索世界真相,到仰视“巨人”,再到产生征服世界的欲望,在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冲突中,荒诞产生了。默尔索是世界之子,他热爱世界的一草一木,热爱自己的人生,真诚对待自己的情感与需求,拒绝矫饰、虚伪。默尔索自愿选择孤立的生活与精神状态,既是他对存在状态的选择,也是他将自己推向“局外”的原因。对他而言,一切都没有意义。因此,对待母亲的死亡,对待友情和爱情,默尔索会用冷淡的态度去面对。他清楚地认识到事物是依据世界的规则进行的,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可以完全由自己决定的。他听从自然的种种安排,不去为改变自然做任何努力,他认为“人只不过是一根苇草,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的确,人就像芦苇一样,具有脆弱性,人类只有遵循社会的规则才能生存。默尔索过于看重自己的感受是他误入歧途的重要原因,他错误地认为自己与社会一样强大。在默尔索心中,位居首位的一定是自己,然后才是其他事物。不过,默尔索最终明白了,人类想要生存下去,必须放弃一部分自我。默尔索由内而到外地体现了一种荒谬的存在:在主观方面,他自觉地用一种“荒诞者”的态度对待生活;在客观方面,默尔索的命运体现着某种荒谬力量的不可避免与不可逆转性。最后,他自觉地将二者合并,勇敢地“做一个真正完全的、彻底的荒谬者”。

三、结语

过去已经消逝,未来也已经注定,留给人类的只有现在。我们觉察到加缪在小说中的思考:“人如何存在?是局内还是局外?”加缪通过《局外人》告诉人们:世界很荒诞,现实不可认,人类很孤独。是否要像默尔索一样,为了真实而拒绝荒诞,值得人们深思。

①②③④⑦⑧⑨⑩⑪⑫⑬⑭ 〔法〕阿尔贝·加缪:《局外人》,郭宏安译,译林出版社2013年版,第3页,第65页,第51页,第51页,第3—8页,第17页,第34页,第44页,第36页,第43页,第44页,第64页。

⑤⑯ 邓有堤:《〈局外人〉简论》,《法国研究》1994 年第1期,第109 页,第110 页。

⑥ 郭宏安:《重建阅读空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84页。

⑮ 曹禺:《雷雨·序》,华夏出版社1997年版,第1页。

⑰ 刘雪芹:《荒谬的人生——论〈局外人〉》,《外国文学研究》1990年第2期,第9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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