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大代表工作与企业职工代表工作融合发展初探
2021-01-27甘肃省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对辖区内的酒钢集团公司企业人大代表、企业职工代表履职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全面了解设在企业的人大代表联络机构作用发挥情况,探讨了企业人大代表工作与企业职工代表(以下简称为“两代表”)工作融合发展的可能性与现实性。
一、市情及“两代表”工作现状
(一)嘉峪关市与企业相互依存度高。嘉峪关市地处河西走廊西端,因矿建企、因企设市、因关得名,是随着1958年国家“一五”重点建设项目“酒泉钢铁公司”的设立而发展起来的一座新兴工业旅游生态城市。三次产业结构为1.7∶62.8∶35.5,工业占比较高。嘉峪关属于移民城市,也是人力资源净输入型城市,酒钢集团公司、中核四○四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的发展壮大为嘉峪关带来大量实用技术人才和成熟产业工人。酒钢集团公司现有职工3.6万人,退休人员、家属近6万人,人口占比达到全市总人口的37%。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组织规模大,企业职工代表人数众多,企业人大代表与企业职工代表工作融合发展有充分的现实基础。
(二)“两代表”现状对比。酒钢集团公司选区选举产生了40名市人大代表,占全市174名人大代表的22%,组成了全市8个代表团中的3个代表团。酒钢集团公司层面有职工代表543名,40名人大代表中有18名同时是酒钢公司的职工代表。
(三)“两代表”服务保障平台。为了服务代表履职,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建有15个人大代表之家,其中设在酒钢集团公司的代表之家有5个,每个代表之家有代表8名左右。酒钢集团公司为服务职工代表履职,在各个厂矿建有职工之家49个。人大代表之家和职工之家都是“两代表”在基层联系群众的履职平台,人大代表之家和职工之家分设,互不重叠。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分别有自己的常设机构,即地方人大常委会和企业工会。酒钢集团公司人大代表之家的服务保障部门是公司党办,职工之家的服务保障部门是公司工会。
二、“两代表”履职的共性和个性分析
(一)共性
助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一致性。嘉峪关市情决定服务企业发展是主要任务之一,企业强,则地方强,企业发展,则地方发展。人大代表履职,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助推地企共同高质量发展;同样职工代表履职推动企业发展,也是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历年来,企业人大代表通过向市人代会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二)差异性
1.履职方面。人大代表与企业职工代表履职的内容各有侧重。一是履职广度不同。人大代表是在本行政区域内履职,履职范围广,履职内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也包括了企业发展。企业职工代表则在本企业内部履职,更加侧重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保护。二是履职方式不同。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生态、文化事务管理,民主法制建设上都有提出议案、意见、建议、批评,参与立法,确定经济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目标,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审议工作报告、专项报告,参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列席重要会议等权力。履职形式十分丰富、范围相当广泛,体现的是党和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企业职工代表履职侧重企业生产经营民主管理,参与确定企业发展目标,参与确定企业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计划、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安全生产、环保,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制订等。在职工权益保障方面,包括参与制订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奖惩办法、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体现的是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2.人员结构。人大代表与企业职工代表都是由选民或企业职工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一般任期是5年,酒钢集团公司职工代表任期是3年。产生的比例不同,嘉峪关市人大代表是按照选民总数的0.1%产生,酒钢集团公司职工代表是按照职工总人数的1.5%产生。“两代表”的结构不同,根据《选举法》第六条规定,酒钢集团公司选举产生的40名市人大代表是按代表结构选举产生的。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的结构,酒钢集团公司选举产生了543名职工代表。
三、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企业的人大代表履职情况与企业职工代表履职情况来看,人大代表工作与职工代表工作是割裂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人员组成兼容度低。酒钢公司选举产生的40名市人大代表中仅有18名是企业职工代表,22名人大代表不是企业职工代表,人大代表和企业职工代表重叠率较低。
(二)平台建设重复。履职平台分别建设,造成工作的割裂和资源的浪费。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在酒钢集团公司建有代表之家5个,每个代表之家有代表8名左右,酒钢集团公司有职工之家49个。两者之间从建设形式、开展活動方式等方面具有很多相似之处,具备充分的联建联运基础,但是建设和运行都没有通盘考虑,造成了分别建设、割裂运行的现状。
(三)职能发挥没有融合。目前,企业人大代表与企业职工代表没有高效融合、形成合力,“两代表”虽然在履职范围、方式上有不同,但其履职的目标导向应是一致的,不应该割裂,而应相得益彰。企业代表更加关注企业发展和职工权益保护,人大代表则更加注重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势把握。但就嘉峪关市情来说,职工代表建言助企发展,实际上也是为全市发展建言;企业发展离不开市上党委、政府的支持、服务,人大代表对这方面建言则更加顺畅,更能高效有力支持企业发展。
四、“两代表”工作融合发展初探
推进企业人大代表工作与企业职工代表工作融合发展是全新的命题,尚未有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鉴于以上对嘉峪关市市情和酒钢集团公司人大代表及职工代表履职情况的分析,我们得出结论:企业人大代表工作与企业职工代表工作融合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职工代表的各自优势,有利于助推地方和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人员结构兼容性。提高企业人大代表和企业职工代表的身份兼容率。在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发展方面提出建议,益企则企、益地则地。即以人大代表身份参与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同时又以职工代表身份广泛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和职工权益维护等。两方面履职不但能了解掌握全市经济社会总体运行情况,而且还能深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了解企业职工群众所思所想。在审查制定全市发展政策和企业发展计划中都能发挥很好作用,能够助推地企共同发展。
(二)履职平台一致性。推进企业人大代表之家和企业职工代表之家联建,避免重复建设,达到整合资源、相得益彰、事半功倍的目的。谋划建设“两代表”之家示范点,通过履职服务平台的同一,达到履职融合的目的。
(三)履职上的同向性。通过身份兼容、履职平台同一,有利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企业职代会工作报告“两个报告”,打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发展方向上的一致性,共同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通过参与人大常委会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广泛听取企业意见,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符合全市发展实际,从而有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有利于推进民生保障,酒钢集团公司在嘉峪关市建有47个居民小区,这些小区的民生问题有的需要企业解决,有的需要市政府解决,通过企业人大代表走社区、察民情、体民意“为民代言”,更好推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