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生命冒险
2021-01-27袁辉
袁辉|文
新闻
2020 年12 月20 日晚,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的班主任周某,在位于泰安高新区一酒店与杨某嘉、王某涵等5 名学生共同饮酒。12 月21 日早,周某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与杨某嘉一起送王某涵回家。周某驾车行至肥城安驾庄镇双村路段时,将车驶入了对向车道,同一辆拉货的半挂车碰撞,周某本人及陪同前去的杨某嘉当场死亡,王某涵受重伤,被送进了当地医院。经警方调查认定,事故形成原因为,事故发生前周某醉酒驾驶机动车,未靠右侧行驶,应由周某负全部责任,杨某嘉、王某涵和半挂车驾驶人无责任。12 月30 日,该校发布通报,表示将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对师生的教育管理。此事很快登上了微博、百度等平台的热搜榜,引起网友热议。截至2021 年1 月4 日,关于后续处理,学校与逝者家属双方还在协商。
观察
多年来,“酒后驾车”相关的事故教训不可谓不多,相关的安全宣传力度不可谓不大,同时自2011 年5 月1 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施行,即“醉驾入刑”以来,对于“酒后驾车”的惩处力度也不可谓不重,“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本应已成为大众的常识、共识,但包括此次事故中驾驶车辆的周某在内,仍有不少人未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以身犯险”,让几乎相同的悲剧重复上演。
就此次事故而言,师生共聚,一起喝点酒,本身并无不可,但明知醉酒,却仍然驾驶机动车送学生,确实如网友所说,害人害己,同时也暴露出老师的自身素质及安全意识有待提升。对于学校而言,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自有司法机关裁定,但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学校还是有必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从初始选聘到后续培训等多方面,提升教师队伍的自身素质及安全意识,确保老师能够做到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一个“好榜样”,至少不能树立一个“坏榜样”,更不能拿自己和学生的生命冒险。
另外,据死者杨某嘉弟弟回忆,2020 年12 月20 日老师和他们喝了酒,又唱歌到次日,结束后老师坚持送王某涵回家,他们劝阻了老师,但老师不听。不管是否属实,几位高校学生都已是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包括高校学生在内,每一个成年人,在面对类似饮酒驾驶车辆行为时,不仅要敢于劝阻,更要坚决拒绝乘坐,不拿生命冒险。
其实,不仅仅是高校,包括企业在内,每一个成年人在面对可能威胁到自身或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时,一方面自己不要“以身犯险”,另一方面在面对类似“指令”“要求”时,都应该敢于劝阻,并坚决拒绝。
总之,任何时候,都别拿生命冒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