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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法治环境的大数据监测、评价与剖析
——基于江西11个设区市的数据

2021-01-27谢红星

兰州学刊 2021年1期
关键词:设区营商江西

谢红星

营商环境评价近几年来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之焦点。国内各研究机构对营商环境的评价,可谓方兴未艾。(1)仅以2019年而论,国内各研究机构发布的代表性评价报告就有:万博新经济研究院发布的《2019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评价报告》;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19万家民营企业评价营商环境报告》;浙江大学公共服务与绩效评估中心联合浙江省企业形象研究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研究报告》;上海新沪商联合会大商学院发布的《2019中国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报告》,等等。各式报告如井喷式出现,但也引发数据采集方法、公信力、成果实际运用等方面的疑问。以数据采集而言,营商环境评价需要采集大量的基础数据,但传统的通过问卷、访谈、收集统计资料等实证方法获得的数据,通常耗时耗力,而且一般难以全面、及时、准确反映实际情况,进而影响研究的客观性、可信度与可用性。大数据技术的兴起,对社会科学研究产生深远影响,并有可能使社会科学的研究方式发生重要变革。以营商环境研究而言,数据采集是营商环境研究的前提,恰当地运用大数据技术,借助计算机硬件和计算法则技术的提升,通过社会科学研究者和计算机专家的协作,设计出营商环境的的大数据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挖掘和初步处理,进而利用这些数据完成后期的分析与应用研究,将可能一定程度上解决营商环境研究中的数据采集难题。基于此,本文以法治江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初步开发的江西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为例,借助系统采集数据并对原始数据加以处理和运算,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的构想和进路

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是一个对营商法治环境进行数据爬梳、监测和运算的软件,以法治江西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开发的江西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为例,其具体思路包括构建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体系、设置爬虫关键词、圈定数据来源网站、运行复合算法四个步骤。

(一)构建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体系

营商法治环境是法治视角下的营商环境。基于此,应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环节入手,立足于企业的投资、经营、发展、创新,来构建中国场景下的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体系:一是法规政策制定环境,以涉企法规政策科学性、合法性、民主性、公开性等为主要观测点;二是行政执法环境,以综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重大执法决定经法制审核、执法过程全记录、行政执法公示、规范涉企收费等为主要观测点;三是司法环境,以涉企案件快速办理、商事案件一审息讼服判率和调解率、基本解决执行难、遏制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为主要观测点;四是信用环境,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和信用权益保护机制、政务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招商引资承诺和公示制度等为主要观测点;五是社会环境,以扫黑除恶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企业便利获取优质法律服务、积极主动帮扶和服务企业等为主要观测点。具体参见表1:

表1 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体系

(二)设置爬虫关键词

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是依照设定条件,自动运行的智能系统,其运行的第一步,是在万维网上根据关键词进行全自动爬虫,并对脚本进行自动清洗和筛选分类,得到关于营商法治环境的原始数据。因此,在构建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体系后,要依据评价体系的指标构成,合理设置爬虫抓取数据的关键词。具体来说,包括正面评价、正向赋分的正向关键词,负面评价、反向扣分的反向关键词和情感词。系统软件中的情感词主要从知网情感词典(HOWNET)中选取,正向关键词和反向关键词则根据各三级指标的具体内容,结合网络媒介报道指标相关新闻的表述和用语提炼。系统爬虫主要关键词具体参见表2:

表2 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爬虫关键词

(三)圈定数据来源网站

以江西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为例,主要是从江西各类网站中圈定数据来源网站。在设计系统时,圈定了六类数据来源网站:一是江西各级党的机关的网站,如各级党委民声通道网站、各级政法网、各级纪委监委网、各级党建网、各级文明网、党务公开网等;二是江西各级人大的网站;三是江西各级政府及所属主要部门的网站;四是江西各级法院的网站;五是江西各级检察院的网站;六是江西各级地方新闻网站和论坛,如中国江西网、大江网、法治江西网、江西经济网、南昌新闻网、九江新闻网、上饶新闻网、江西论坛、豫章论坛、赣州新闻网、赣州新闻曝光网、赣州论坛、百度贴吧等。圈定各类数据来源网站为1593个,具体分布参见表3:

表3 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数据来源网站分布

(四)运行复合算法

江西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针对各三级指标的不同特点,设计不一样的算法。有的三级指标只有正向关键词,无反向关键词,则以正向词爬虫记录最多者为满分,然后按一定标准从高到低往下排;或者赋予正向词爬虫记录最少者一定分值,然后按一定标准从低到高往上排。有的三级指标既有正向关键词又有反向关键词,则以正向词爬虫记录最多者为满分,然后按一定标准从高到低往下排,反向词按爬虫记录数进行扣分;或者赋予正向词爬虫记录最少者一定分值,然后按一定标准从低到高往上排,反向词按爬虫记录数进行扣分。(2)这种算法参照了世界银行的“前沿距离法”的计分方式(每项指标的得分、排名由它们距离前沿水平的分数排序决定),但做了一定的修正,加入了扣分项,是一种比世行算法更为严格的算法。

总之,通过设计树状结构算法体系,基于基础的爬虫记录,将不断更新和增加的正向及反向爬虫记录接入树状结构算法链的最低端,依据事先确定好的权重配比,通过复合算法桥接,将已有的结构化的海量数据介入进去,用算法生成的宏观数据来驱动树状体系,各级指标分别计算评分,逐级汇总,最后得到江西11个设区市营商法治指数。江西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的基本框架参见图1。

二、营商法治指数的宏观解读

2019年8月底,江西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系统运行实况参见图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系统运行4个月,获得大量原始数据,运用在线复合算法进行运算,得出4个月来江西省11个设区市每月的营商法治指数。具体参见表4。

(一)营商法治环境与经济增长正相关

经济学界和法学界长期以来认为,法治对经济增长有着正向的促进作用。世界银行1997年一份报告指出:“一个国家如果具有稳定的政府、可预知的法律变动方式、有保障的产权以及强有力的司法体系,就会比缺乏这些制度的国家取得更大的投资和增长。”(3)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银行报告:变化世界中的政府》,蔡秋生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第37页。中国法学界普遍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法治具备确认、规范、调整、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等重要功能。这一观点已被中国最高决策层接受并采纳,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肯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提出要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有效监管”为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但是,最高决策层的决策在地方和基层并没有完全转化为行动,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基层和地方仍然更习惯于运用减税降费、金融支持等政策优惠措施。究其原因,一是因为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意味着对公权力更多的约束、更高的要求,意味着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这无疑是最难做到的,二是因为政策优惠措施能造成立竿见影的短期经济效果,这已被各种实证所证明,而法治对经济增长的促进效果似乎不够明显,缺乏明显的实证支持。

从表4来看,江西11个设区市营商法治指数排名呈现出一定规律:南昌、九江、上饶稳居前三;赣州、吉安、抚州、萍乡、新余处在中间;宜春、鹰潭、景德镇位居后三位。与此同时,2019年江西各设区市的两项与营商环境有较多关联的经济指标(地区生产总值、实际利用外资直接投资),参见表5及表6。(4)各设区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实际利用外资直接投资数据来自江西省统计局网站。

表4 江西省11个设区市营商法治指数排行榜(2019年9—12月)

表5 2019年1—11月江西各设区市实际利用外资直接投资

表6 2019年1—9月江西各设区市生产总值

2019年1—11月江西各设区市实际利用外资直接投资增长最快的是赣州、南昌、九江,上饶居第5位,景德镇不但屈居末位,而且增长率出奇的低(1%);实际利用外资直接投资绝对值最高的是南昌、九江、赣州,上饶第4,鹰潭、景德镇分列最后两位。综合起来看,实际利用外资直接投资表现最好的设区市为南昌、九江、赣州,景德镇表现最差,鹰潭虽增速排第4,但总量倒数第2,表现不能算好,南昌、赣州、九江之后,表现得最好的是上饶。生产总值增长方面,1—9月赣州、九江、吉安增速最快,南昌第4,上饶第6,景德镇最低;生产总值绝对值则是南昌、赣州、九江居前三,宜春第4,上饶第5,景德镇、鹰潭分列最后两位。综合起来看,生产总值指标表现最好的是南昌、赣州、九江,之后应该是上饶,景德镇最差。

结合表4及对表5、表6的分析,可以发现:江西营商法治指数得分高的几个设区市,主要经济指标表现相当抢眼;营商法治指数得分最低的两个设区市,主要经济指标表现相对不理想。当然,这并非绝对一一对应,如上饶市营商法治指数得分高于赣州市,主要经济指标却稍为逊色,但这是可以理解的:营商法治环境构成营商环境重要组成部分,但并非全部;法治对经济增长有着正向的促进作用,但绝不能机械理解为法治最好的地区就一定经济增长最快。法治绝非万能,也并非经济增长的唯一决定因素。不过,法治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某种正相关,是确定无疑的,良好的营商法治环境虽未必像政策优惠措施能对经济增长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对经济增长必将产生长远的促进效果,这一效果将随着供给侧改革下中国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而日益显现。或许正因为如此,表4、表5、表6才会展示出一副“营商法治环境好,经济一般也不错;营商法治环境不好,经济一般也好不到哪去”的画面。

(二)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公权力保持谦抑

根据运算结果,江西11个设区市营商法治指数普遍得分不太高。究其原因,一方面可能是系统设定的算法比较严格。系统爬虫关键词包括正向关键词和反向关键词,爬虫后产生正向记录和反向记录,按照设定的算法,反向记录将起到扣分的作用。具体来说,首先按正向记录出现的频次对三级指标进行赋分,在初始赋分的基础上,再按反向记录出现的频次进行扣分。这无疑会拉低许多三级指标的得分,甚至可能出现某设区市在某项三级指标上初始得分高(正向记录多),却因为负面记录同时偏多、扣分太多,导致该项指标得分不理想的情形。

但是,这种严格的算法,正契合优化营商环境及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的内在规律。众所周知,法治知易行难,破坏容易、建设难,一次破坏法治之公共事件的发生,足以抵消之前为法治建设做的诸多艰苦努力,其不良影响将久久难以消除,这就是“100-1=0”的道理。(5)“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第96页。应该说,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但是,许多企业家对监管部门的印象仍停留在十几年前,对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努力及取得的成就虽不能说无感,但也确实感受有限,获得感不强,相反,对于各地出现的破坏营商环境、侵犯企业家权益的事件,即便只是偶然和个别的,企业家们仍表现出充分的关注和高度的警觉。关于以往监管部门滥用职权巧取豪夺的种种记忆时常被唤醒,十八大以来法治的进步和营商法治环境的改善却被无意识遮盖,这并非企业家们挑剔和苛刻,毋宁说以往法治不健全时期监管部门的滥权行为给企业家们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以至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种种努力也尚未能够完全消除这段不愉快的记忆。

可见,对优化营商环境以及营商法治环境建设来说,政府做什么固然很重要,不做什么同样重要甚至更重要。诚然,当前中国优化营商环境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推动经济高质量转型而展开的,体现为一种公权力自上而下主导推进的外发型的发展模式,这一模式要求公权力有所作为,积极承担起优化营商环境的主要责任。但是,权力并非始终为善,政府亦非万能,政府一切优化营商环境的努力和作为,最终仍须内化为企业家精神的成长和体现,通过企业的自主创新、开拓进取,激发整个经济的活力。基于此,在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公权力必须保持足够的谦抑,充分认识到自己并不是企业的“救世主”,所作所为既可能帮助企业,也不无可能实际上伤害到企业及破坏营商环境,抑制借机扩张权力的冲动,审慎做出决策。

(三)理性评判现阶段营商法治环境

江西11个设区市营商法治指数总体得分不高,但或许正是现阶段江西乃至我国营商法治环境的真实写照。如果说营商环境是软环境,营商法治环境则可以说是软环境中的软环境。与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等硬环境不同,营商环境作为软环境,一般很难在短时间内通过大规模的运动式治理得以快速提升。尤其是,营商法治环境作为法治与改革、法治与高质量发展多重目标融合交汇的产物,深深嵌入了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场景和进程中。营商法治环境建设既是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在营商领域的延伸,是基于“doing business”视角的法治建设。也因此,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必然反映法治建设的基本规律,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路径,即,一种“渐进式”的发展路径。

应当说,法治建设并不完全排斥政治运动或社会运动。在人类历史上,当国家法制整体严重滞后于治理之需,经常有变法者通过顶层设计,对国家法制进行大规模的改造,这就是通常说的“变法”。“变法时刻”的法治建设,必然在相当程度上借助运动的力量,体现为剧烈冲撞既有秩序的“运动式法治”。但不可否认,运动与法治在价值层面、规范层面、效果层面存在内在张力,运动与法治不可能长期并存,“运动式法治”或可施行于“变法时刻”之一时,但决不可行之于长远;可以一时间为法治建设开辟新局面、打造新起点,但绝不可能使一国法治及治理水平在短期内获得脱胎换骨的提升,盖因“制度形成的逻辑,并不如后来学者构建的那样是共时性的,而更多是历时性的。制度的发生、形成和确立都是在时间流逝中完成,在无数人的历史活动中形成”(6)苏力:《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53页。。虽然“变法时刻”客观存在,偶尔的“运动式法治”难以避免,但从长远和整体来看,法治建设更多表现为一个漫长而渐进的历史过程。

基于复杂的政治、经济、社会和历史原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然遵循一种“务实主义的法治改革路径”,(7)王人博、程燎原:《法治论》,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423页。体现为一种“渐进式”的法治发展模式,“法治的实现,需要我们不断地检视走过的历程,调适不适当的观念和舍弃不适当的做法。循序渐进、审慎地推动,促进现实缓慢而稳定地向好的方面转变,这是中国建设的途径,是民主法治的途径,也是最适合我们的途径。”(8)张泽想:《“法治运动化”现象评析》,《南京社会科学》2000年第7期,第63页。这样一种法治发展路径,决定了十八大之后的全面依法治国不太可能在短短几年内就取得巨大的突破性进展,营商法治环境不太可能如此短的时间内就获得质的提升。(9)对标世行的标准,有针对性的推动某些改革,固然可以大幅提高我国在世行报告中的排名,但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并非通过“做指标”就能迅速解决的。应该说,近几年来我国营商环境确实有很大改善,但是否脱胎换骨,尚言之过早。这并非自我贬抑,而是基于法治建设内在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路径的清醒认知!因此,不管在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上升了多少位,对我国营商环境尤其营商法治环境不宜高估。

三、营商法治具体指标数据的综合分析

如果说营商法治指数得分代表营商法治环境的总体水准,各级指标的得分则反映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的具体成效。本文所论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虽然目前只是面向江西11个设区市的软件,但无论是全面依法治国还是优化营商环境,都是在中央的顶层设计和统一部署下依次展开的。由此,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中各项指标的具体得分,不仅直接反映江西11个设区市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的进展与成效,一定程度上也能反馈近几年来中央优化营商环境和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及实际效果。

(一)从一、二级指标数据检视营商法治环境五大板块的基本表现

营商法治环境由法规政策制定环境、行政执法环境、司法环境、信用环境、社会环境五大板块构成,五大板块被设定为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体系的五个一级指标。梳理各一级指标的综合得分,经此检视营商法治环境各大板块的表现。

从表7来看,营商法治环境五大板块中,司法环境、信用环境、社会环境表现良好,相比于其总分,综合得分基本稳定在80分以上。具体来看,“司法环境”中四项二级指标“司法审判”“判决执行”“司法监督”“司法服务”4个月综合得分均在80分以上,没有一次、一项低于80分,表现十分出色;“信用环境”两项二级指标中,“商务诚信”4个月综合得分均在80分以上,“政务诚信”9月、10月综合得分在80分以下,11月、12月综合得分则超过了80分;“社会环境”四项二级指标中,“治安环境”综合得分4个月均未能突破80分,始终差之毫厘,“法律服务”“政商关系”“文化氛围”综合得分稳定在80分以上。可见,虽然综合得分均稳定超过80分,结合二级指标得分,仍可以说司法环境表现最好,信用环境、社会环境难分轩轾。

表7 2019年9—12月营商法治环境基本板块综合得分(10) 表7、表8、表9的数据统计来自于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各二级及表8、表9的三级指标的数据统计也来自于系统。各指标的每月综合得分,是对11个设区市在该指标上当月得分的加权平均。

法规政策制定环境和行政执法环境总体表现略为逊色,但上升态势明显。“法规政策制定环境”9月综合得分低于80分,10月达到80分,11月跌落至80分以下,12月又超过80分,表现不稳定,但总体处于上升态势中。从其二级指标来看,“涉企法规政策完备性”、“涉企法规政策民主性”两项指标4个月综合得分均未超过80分;“涉企法规政策科学性”9月份综合得分低于80分,10月、11月、12月得分均超过了80分;“涉企法规政策合法性”9月份综合得分超过80分,10月、11月跌落至80分以下,12月又超过了80分;“涉企法规政策公开性”11月综合得分达到80分,9月、10月、12月则与80分差之毫厘。“行政执法环境”9月、10月综合得分不到80分,11月、12月则超过80分。从其二级指标来看,“行政执法体制”三次超过80分,一次(10月)跌至80分以下;“行政执法程序”9月综合得分不到80分,10月、11月、12月综合得分超过80分,提升幅度较大;“行政执法方式”“行政执法评价与监督”两项指标4个月综合得分始终未超过80分,表现不太理想。

总之,从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运算得出的一、二级指标数据来看,营商法治环境五大板块中,司法环境、信用环境、社会环境表现良好,其中司法环境最为出色。法规政策制定环境和行政执法环境则表现略为逊色。这种分布态势与我国当前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的进展基本相吻合。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等,通过建立涉企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机制、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提高涉企案件的审理效率;通过强化司法公开,以保障企业家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通过推进执行体制、执行机制、执行模式改革,切实解决执行难;通过立案、审判、执行相互衔接配合,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实现;通过探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便利中小企业诉讼,改善当事人诉讼体验;通过甄别和纠正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落到实处。就江西省而言,省高院出台意见,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省各级法院对标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从司法审判,判决执行,开辟涉企纠纷立案绿色通道,慎用查封、扣押、冻结强制措施等方面着手,构建优化营商环境的司法大格局;各级检察院加强司法监督,严防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2019年以来,江西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不批准逮捕民营企业工作人员527人,不起诉578人,2019年1至10月,全省检察机关监督撤销以刑事手段非法插手经济纠纷案16件。(11)《用法治为一流营商环境护航——盘点江西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密码”》,《江西日报》2019年12月10日第02版。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显示,中国在“执行合同”指标上得分80.9分,增加1.93分,排名提升1位,列全球第5,尤其该项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司法程序质量”由15.5分提升为16.5分,排名全球第一;“办理破产”指标从第61名提升第51名。虽然,世行报告仅具参考意义,未必能全面反映中国的营商司法环境,但至少能说明中国各级司法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和一定成效,而这必然在大数据系统中体现出来。

此外,在信用环境和社会环境建设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作为可圈可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机制全面建立起来;全力推动实施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如江西省2018年就制定了《江西省失信行为主体信用修复办法(试行)》,规范法人和自然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失信记录的信用修复工作;“扫黑除恶”行动深入开展,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暴力讨债、阻挠施工等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被列为“扫黑除恶”的重点打击对象;建立定期走访和精准帮扶企业的制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打造统一法律服务平台;在全社会弘扬企业家精神,如江西省将新时代赣商精神概括为“厚德实干,义利天下”,定期举行世界赣商大会,公布“老字号”企业,表彰“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这一切无疑能提升“信用环境”和“社会环境”在大数据系统中的得分。当然,在法规政策制定环境和行政执法环境建设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也有许多作为,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机构改革、执法体制改革、负面清单制度,但可能因为上述改革牵扯利益面更广,面临有形或无形的“中梗阻”更多,不可避免影响到了“法规政策制定环境”和“行政执法环境”在大数据系统的得分。

(二)通过三级指标数据总结营商法治环境的优势与短板

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体系共包含39项三级指标,基本上囊括了近几年来我国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和改革。经由梳理各项三级指标的得分,总结当前营商法治环境的优势和短板。

从表8来看,在4个月得分稳定超过80分的具体指标包括10项,稳健、良好的指标数据从侧面反映出近些年营商法治建设在一些方面确实收到成效:专家论证不但在制度上、而且在实践中成为制定重要法规政策和做出重要决策的基本程序;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机构改革的带动下深入推进;“依法公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债权”“基本解决执行难”“诉讼服务中心建成运行”等指标的优异得分与世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对中国“执行合同”“司法程序质量”的高评价遥相呼应;信用体系建设力度有目共睹,个别失信被执行人甚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法律服务的质量和便利性和大为提高,从解决法律纠纷延伸至帮助企业防控法律风险;对企业的帮扶形式多样,帮扶机制日趋成熟,从大水漫灌发展为精准帮扶;民营企业家被视为“自己人”,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

表8 得分稳定超过80分的三级指标

相较之下,“涉企法规政策制定过程经公平竞争审查”等指标表现相对差强人意,某种程度上提示营商法治环境建设仍面临一些深层次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克服:公平审查制度虽被要求全面推广,但这种自我审查的机制,对于各种数不清的“红头文件”能起到多大约束作用还很难说,同理,虽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部分明确了听取企业家意见的程序规范,江西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制定了《关于在拟订法规规章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但对习惯于“唯我独尊”的政府部门及领导来说,这些规定能产生多大的强制约束力,企业家的意见是“听取”还是“听而不取”,仍然无法保证;“双随机,一公开”虽然在平常监管和检查中得到了落实,但企业反映各种专项检查还是太多,每逢重大节日和活动,检查一波接一波,并不是完全的随机抽查,同时,监管机关的执法仍然偏简单粗暴,检查不过关就罚款,虽然号称依法办事,却很少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基于特殊考量以行政命令关停企业的行为时有发生,而且这种关停企业的命令往往不形成任何正式的文件,而是一个电话直接下令,无迹可寻,企业因为停工停产损失巨大,苦不堪言,却又无从反映和申诉;虽然最高人民法院依法重审张文中案、顾雏军案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但地方法院却鲜有类似的举动,纠正产权纠纷历史旧案在实践中困难重重,这一方面固然因为取证的困难和法律溯及适用的争议,另一反面也未尝不是因为要触动的既得利益过于强大;“扫黑除恶”之势虽然雷霆万钧,但仍须更加准确,因为真正的黑恶势力不会自我标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不仅增加了打击的难度,更使黑恶势力黑白难辨;虽然“打虎”“拍蝇”势头不减,“亲”“清”政商关系被设定为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方向,但企业家们对此信心仍然不足,盖因“贪婪的动机始终存在,从公职中获益的机会也永远不可能消失,通常可以转移为变相腐败”(12)[美]迪特尔·哈勒:《腐败:人性与文化》,诸葛雯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46页。,参见表9。

表9 得分持续低于80分的三级指标

总之,营商法治环境建设并非形式上的轰轰烈烈就一定能收到成效,它需要做“加法”,政府积极行使权力,主动为企业提供各方面的帮扶和支持;更需要做“减法”,简政放权,约束公权力,推动政府自我革命。从各项指标的表现来看,表现稳定良好的指标大多为需要政府做“加法”的指标,相反,得分持续低迷的指标,基本上都是需要政府大力做“减法”的指标。从一个侧面说明做“减法”比做“加法”困难,约束权力比扩张权力更复杂。然而,在中国,营商法治环境建设的关键就在于做“减法”。

结语

借助计算机硬件和计算法则技术的提升,参照事先构建的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体系,设计出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对江西11个设区市的营商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基于基础的爬虫记录,依据事先确定好的权重配比,通过复合算法桥接,相继得出各三级、二级、一级指标分值,最后得到11个设区市营商法治指数。从系统运算的结果来看,江西11个设区市营商法治指数相当接近,大体在77分到81分之间,南昌、九江、上饶稳居三甲;营商法治环境与地区生产总值、实际利用外资之间呈现出一定的正相关。从各一、二、三级指标的综合得分来看,营商法治环境各大板块中,司法环境表现最为出色,信用环境、社会环境表现良好,法规政策制定环境和行政执法环境略为逊色,但稳定向好;各三级指标中,需要政府做“加法”的指标表现良好,需要政府大力做“减法”的指标得分相对低迷。优化营商环境固然需要政府的积极主动和有所作为,但同样需要政府自我革命、公权力保持谦抑和规范行使。政府从来就不是企业的救世主,中国的民营企业对以往发生过的公权力滥用职权巧取豪夺的现象仍然印象深刻,对中国现阶段的营商法治环境不宜高估,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漫长而且需要付出艰苦努力的过程。(13)当然,大数据的数据采集方法,不可能完全取代传统的问卷、统计、样本采集等方法。本文构建的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体系及依此开发出来的营商法治大数据系统只是一种初步的尝试,疏漏指之处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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