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转让定价角度探析海外税务风险管理
2021-01-27辛斌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辛斌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一、研究背景
转让定价通常是指跨国集团根据其全球经营战略,在关联企业之间发生交易时,采用和独立企业之间正常的交易不同的非市场价格成交,从而将某一个企业的利润转让到其他关联企业。在学术界,大多数学者认为转让定价分析等同于适用独立交易原则。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G20圣彼得堡峰会上“中国支持加强多边反避税合作,愿为健全国际税收治理机制尽一份力”的宣言,使我国国际税收职能定位更清晰,管理体系更科学。在之后的几年间,随着税基侵蚀和利润转让(BEPS)项目成果的落地,中国税务机关在非居民税收管理、反避税管理、税收协定等方面,逐步建立起透明、利于遵从且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在此背景下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关联交易更加无法遁形,被税务局风险评估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加大。因此从转让定价视角研究海外税收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案例介绍
1.案例背景。甲集团控股的加拿大A公司与加拿大当地的B公司(非关联交易方)签订了产品采购合同,C公司是甲集团的国内原料供应商(关联交易方),C公司将产品直接出口给A公司,合同预计金额人民币4182万元/年。B公司以确定A公司提供的产品效果无法达到预期为由,提出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双方随后更改了合同。A公司业务单一,一直处于亏损。由于合同条款调整,该项目亏损人民币2860万元,与境内C公司盈利形成鲜明对比。
2.风险识别。根据加拿大法律,境内法人公司与其海外关联公司,单个项目年度超过100万加元(人民币468万元)的业务需要进行转让定价专项审计。A公司从C公司购买的产品缺乏可比产品和公平交易。按照交易净利润法评估,A公司很可能被认定为有限风险的分销商,从而不应承担任何与产品质量相关的风险或损失。
3.风险评估。若上述事实成立,依据交易净利润法,A公司将面临税务局调整利润并追加罚款的风险,金额约为人民币3360万元。
4.风险应对。面对A公司的转让定价税务风险,甲集团基于独立交易原则,分析该项目的价值链,具体措施如下:第一,依据独立交易原则,由甲集团牵头,协调A公司和C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第二,协同各方尽快调整该项目的收入成本及资金清算,降低A公司潜在的税务风险。第三,引导加拿大税务局认定加拿大公司为全风险分销商,同时倒排审计时间计划,确保按期完成转让定价专项申报。
三、转让定价风险识别
A公司虽然无主观逃税意图,但是却极易被当地税务机关认定为通过转让定价安排侵占税基的事实。因此甲集团首先重点关注集团内部跨国交易、低盈利交易,加强独立交易原则分析。其次,关注金额大、比重高,特别是无法直接归集的各种成本费用,重点分析归集方法、价格标准和分摊依据等是否存在人为调节因素;关注持续亏损的企业,是否承担了其与生产经营无关的额外负担。单从个体交易来看,关联交易很难判断其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但可以从价值链入手,分析主要产品、客户及市场,围绕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梳理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到制成中间及最终用户的供应链情况。同时注重短期内资金回流、转手贸易等。从产业布局、运作模式、竞争优势等方面入手,找出利润驱动因素,分析价值创造和资金流动情况是否匹配。
四、转让定价风险应对策略
制定公平的国与国之间转让定价规则成为OECD的重要使命之一,其奉行的公平原则,要求关联公司之间的转让定价视同相对独立公司之间的正常交易价格,要符合五种正常交易方法,即可比非受控定价法、转售定价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率法和利润分割法。前三种是优先选用的直接交易价格方法,有80%的跨国公司选用此类方法。后两种方法以利润为基础的间接方法,通过比较具体交易项目的利润推断转让价格的合理性。用好转让定价策略是公司实现利润最大化和税负最小化的重要手段:第一,要根据商品的物理性质合理地利用转让定价。在国内公司向国外公司输出商品时,参照国际市场价格确定转让定价,避免引起争议造成倾销行为。第二,各国为限制跨国集团避税普遍实行转让定价税制,税收争征管存在难度。因此提前了解东道国转让定价惯例和法律很有必要。第三,准备送审文件是否充分、恰当,对证明转让定价的公允性极其关键,必须借助外部资源提前合理筹划,设立团队或小组,统一管理转让定价的文件资料准备工作。第四,培养转让定价人才。合理实施转让定价规避风险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扎实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所以应专门培养熟悉东道国税制与法律的专业人才,搜集准确的转让定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