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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和平与安全议题的演进与发展
——基于联合国秘书长报告(2010—2019)的分析

2021-01-26源,吴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决议秘书长联合国

赵 源,吴 钒

(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 100089)

一、问题的提出

能够应对变化不定的国际情势,并作出相应调整是联合国的优势所在。联合国秘书长每年会就联合国各模块工作进行汇报,回顾联合国为当代各种基本问题寻求解决办法所作的努力。报告一方面指出面临的复杂形势,另一方面强调作为全球合作谋求共同利益的工具,联合国所独有的解决问题的优势。

如何更好地应对非和平状态下的性别平等及其延伸问题一直是国际社会讨论度居高不下的话题之一。无论是在日常冲突环境中还是在武装冲突的特殊情境中,多数情况下妇女缺少足够的行动空间和话语权,总体处于弱势地位。在冲突中,男女受到的影响不同,针对男女不同的安全和建设和平需求,有必要采取差别对待的方式开展研究和平工作。长期以来,男性一直被视为武装冲突及其解决方案中的唯一相关行为体。然而,无论是作为亲属、照料者、政治家、和平活动家,还是作为战斗人员,妇女都会受到很大影响并卷入冲突中。将妇女纳入和平进程可以增添更广泛的视角,提高包容性和多样性,增强和平缔造者应对更广泛的利益攸关方及其关切问题的能力,促成更可持续的和平。在此背景下,为了担负起人权议程所赋予的责任,联合国一直坚决致力于将妇女纳入联合国的和平与安全工作框架中。

追溯历史,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于2000年通过了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的第1325号决议,该问题也于同年首次被列入安全理事会议程。联合国秘书长每年都会就这一具有高关注度问题的进展情况向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大会递交年度报告。国内外学者对该问题的研究不断深入,但总的来说存在以下不足:第一,针对妇女、和平与安全决议和安理会圆桌辩论的研究较多,对联合国秘书长报告的研究总体不足;第二,已有研究多是对相关议题本身的内容、成效、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缺少深层次的系统性研究。因此,本文以近十年联合国秘书长报告为研究对象,运用质化研究方法深入分析妇女、和平与安全相关议题的层次及背后的逻辑。

二、文献综述

(一)理论综述

国际安全问题历来是国际关系理论学派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国际社会对国际安全问题尤其是非传统安全问题给予了高度关注,国际关系理论界逐渐形成了三大理论流派论战的局面。

基于对国际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现实主义对于国际政治的本质以及战争与和平问题进行了长久而深入的思考。在现实主义学派看来,人性本恶,且国际安全在本质上是稀缺的,国际安全问题只可以缓解,最终得到解决是没有可能性的,因此获得安全的最重要手段就是拥有强大的权力,权力是大国政治的根本,而在国际社会里,国家对外行为的动因就是出于对权力的追逐。而不断追逐权力的结果,会使国与国之间在交往过程中产生相互怀疑和不信任,容易导致“安全困境”的发生,因此,现实主义学者对于国际组织和妇女参与和平进程的行为多持有消极和讳莫如深的态度。

自由主义学派则提出了三个重要假设,其一,人的本性是善良的,战争之所以爆发是因为发动战争有利可图,使一些人的良知误入歧途。一旦唤醒良知,消除误解,世界即被拯救。其二,主权国家的根本利益是和谐的,国际安全是充裕的。国际组织的建立有利于解决各类分歧和矛盾。其三,国家主权不是无限的,必须以国家集体安全体系来保障国际安全。以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为代表的新自由制度主义流派认为,冲突虽然是国际社会无政府性的产物,但国际冲突是可以抑制的,武力并非有效的政策工具[1]。国际社会成员可以通过建立国际组织、制定国际制度等,实现国际合作。物质性权力在维护世界稳定中并不能起到绝对的作用,必须加上制度等非物质性因素。对于国际组织的重视和信任,也成为助推自由主义学者在推进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对联合国的努力持积极乐观态度的重要推手。

建构主义对于国际安全问题则给出了不同的解读:国际合作是完全可能的,国际合作是通过国际政治文化推动的,而国际政治文化又是由国家之间的互动建构的。政府性不是国际关系的第一推动力,因为无政府性本身也是国际社会成员在其相互的实践活动中建构起来的[2]。无政府性本身具有多种内涵:既可以是敌对冲突的霍布斯文化状态,也可以是竞争共存的洛克文化状态,还可以是友好合作的康德文化状态,具体呈现出何种文化状态根本上取决于国际社会成员如何去建构、互动它们之间的关系。主体间的实践活动建构了国际政治文化、观念,文化又决定了国际社会行为体的身份和行为。以和平、友谊为特征的康德文化将从根本上消除国际冲突并缔造国际和平,国际社会发展的趋势是在向康德模式迈进的。总体而言,建构主义秉持的是相互合作、较为乐观的安全观,因此对于联合国推进妇女、和平与安全议题的努力是持较为支持和认可的态度的。

在国际关系学界,除三大主流范式的观点外,涉及联合国与WPS议题研究最广的当数女性主义学派。女性主义学派的思想与三大主流范式均有所交叉又具有其独特性,在对联合国与WPS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汇总的过程中也可发现,以女性主义学者的成果居多。

(二)文献述评

国内学者中,李英桃(2015、2016、2019)将国际关系研究的重点更多地由主权国家层面转向了关注社会个体,从而促使女性主义中蕴含的人道关怀、社会议题更多地被纳入政治分析中,对于UN-WPS议题的研究,一方面她对1325号决议的具体内容[3]、意义及影响进行了多层深入探究[4];另一方面,结合联合国针对此议题召开的多次会议进行详细分析,针对联合国安理会召开的第8382次会议就妇女、和平与安全议题进行的主题为“以妇女政治、经济赋权推动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的执行与持久和平”的公开辩论,她指出加快推进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应尽快从承诺落实到行动中来[5];针对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63届会议,她提出尽管与会各方仍有重重矛盾,但“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平与性别平等”的大会核心内容在鼓励年轻一代接过性别平等与赋权妇女与女童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6]。谭伟恩(2007)同样采用女性主义的研究视角,说明女性主义着手对传统国际安全的概念进行解构和重新定义,认为女性应该拾回被剥夺的权利,而解决之道就是应该从方法论上抛弃男性、女性一刀切的武断区隔,应以平等综合的眼光看待问题[7]。李东燕(2015)则指出,虽然联合国的作用具有局限性和争议性,但其在应对新的全球安全威胁、促成全球安全治理和伙伴关系、增强妇女权能以及推进和平文化和国际法建设等方面,其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也得到了广大会员国的认同和支持[8]。李凌霄、任然(2016)通过对在阿拉伯地区发起的一项有关联合国安理会第1325号决议的网络讨论材料的编译指出,妇女是促进和平与稳定的关键资源[9]。康焕华(2018)重点聚焦的是联合国推进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中面临的挑战与应采取的对策,他指出,通过1325号决议后,联合国为推进妇女、和平与安全进行了不懈努力,取得了巨大进步;但女性参与维持和建设和平的人数离目标有很大差距,冲突中的性暴力犯罪依然猖獗,联合国维和行动性丑闻不断。就此,联合国应全面推动更多女性参与维持和平、建设和平进程;打击性暴力犯罪活动;严格管理、惩治维和人员性侵害行为[10]。

国外学者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则时间较早,成果也较为丰富,牛津大学针对WPS研究成果于2019年出版了WPS手册,该手册聚焦国际妇女、和平与安全议程,对WPS的概念、四大支柱、制度化、具体实施、当前和未来的挑战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整合。手册中涉及到UN与WPS议程联系的研究不在少数。萨拉·E·戴维斯(Sara E. Davies)和杰奎·珍(Jacqui True)以女权主义及建构主义规范变革理论相融合的方法为基础,提出了一种实用主义的理解,即“妇女、和平与安全”是一项“正在进行的工作”,同时指出应充分借鉴妇女在促进和平与包容方面的各种实际经验,并在和平与安全问题上发展一种对性别问题敏感和对性别包容的理论观点;J·安·蒂克纳(J. Ann Tickner)、菲诺拉·德·尼·奥兰(Fionnuala D. Ni Aolain)和娜拉·瓦尔吉(Nahla Valji)均从女性主义的研究视角出发,指出让妇女作为安全提供者和和平建设者参与对实现所有人的安全至关重要,同时对WPS与联合国有关机构架构的有效结合进行了简要分析;克里斯汀·钦金(Christine Chinkin)将研究重点聚焦在1325号决议本身及在此基础之上法律和政策环境的发展;劳拉·J·谢丽赫德(Laura J. Shepherd)指出1325号决议及后续决议为WPS议题确定了执行框架及优先事项,这些决议的执行情况对于WPS议程的推进具有深远影响;卡琳·兰德格伦(Karin Landgren)在对1325号决议重要性进行肯定分析的同时,对使性别理解进入联合国和平行动的血液需要奉行的四项积极措施进行了论述;贝拉·卡普尔(Bela Kapur)、玛德琳·里斯(Madeleine Rees)、塔尼娅·帕芬霍尔兹(Thania Paffenholz)、杰奎·珍(Jacqui True)和莎拉·休伊特(Sarah Hewitt)分别从WPS议程构筑的四大支柱中的冲突预防、参与、救济恢复方面对联合国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回顾、分析和展望;纳塔斯卡·鲁比辛(Natasja Rupesing)、伊莱·斯坦内斯(Eli Stamnes)、约翰·卡尔斯鲁德(John Karlsrud)、埃莉诺·奥·戈曼(Eleanor O’Gorman)和拉希达·曼乔(Rashida Manjoo)则分别从女性维和人员、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特别代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等专门机构、工作职位等对联合国推进WPS议程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宏观层面,梅根·德尔斯纳(Megan Dersnah)在肯定了联合国各机构和方案尤其是联合国妇女署越来越多地将性别和妇女权利考虑纳入其和平与安全工作中并取得了一定成果的同时,也对在联合国系统内推进WPS议程所面临的挑战进行了简要分析;萨拉·泰勒(Sarah Taylor)对于联合国在WPS议程方面的努力结果则持保留态度,她认为WPS的完整实现具有解决国际和平与安全实质性问题根源的潜力,同时以WPS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宣传倡导情况为例分析指出执行和扩大该议程的工作零星且进展缓慢[11]。艾莉森·M·贾加尔(Allison M·Jaggar)也通过对全球化与妇女关系问题的讨论,从新自由主义的研究视角指出,全球化使得妇女的生活状态较之前更加两极分化,联合国推进WPS议程的措施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12]。

纵观已有文献,无论是决议文本还是举措落实方案,抑或是学者的相关研究成果,都可以看出联合国在尽最大努力推动着该议题的向好发展,呈现出了积极的发展态势。

三、联合国秘书长报告的质化研究过程

(一)研究对象和内容

为了担负起人权议程所赋予的责任,联合国一直坚决致力于将妇女纳入联合国的和平与安全工作。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联合国维和行动由安理会授权,在其职能范围内执行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的安理会决议。

追溯历史,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于2000年通过了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的第1325号决议,该问题也于同年首次列入安全理事会议程。针对这一具有高度关注度的问题,联合国秘书长每年都会就这一问题的进展情况向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大会递交年度报告(见表1)。

表1 联合国秘书长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的报告

根据研究主题,我们将研究对象确定为2010—2019年十年的秘书长报告,样本信息全部来自联合国哈马舍尔德图书馆发布的官方文件库。2010年是联合国1325号决议通过十周年,妇女、和平与安全工作也进入了全新阶段,在2010—2019十年的秘书长报告中,无一例外都在序言中提到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对1325号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汇报。与此同时,随着国际环境和世界局势的变化,近十年的报告文本呈现出促进妇女切实参与建立和平和预防冲突工作话语比重增大的趋势。

(二)研究工具和步骤

本研究借助澳洲QSR公司发行的质性数据分析软件 Nvivo12.0 对数据进行整理,通过对原始报告文本的辅助编码与分析,快速筛选提炼出历年报告中的关键词及核心内容。在预编码后,初步形成编码结构框架图,并基于此完成全部编码工作。

首先,对秘书长报告文本进行整理。本研究选用文本全部来自联合国哈马舍尔德图书馆文件库,确保原始数据的官方性和真实性。我们将2010—2019十年的秘书长报告分别导出,并按照2010-1、2010-2(1)2010年联合国秘书长分别于4月6日和9月28日进行了两次报告,其中,秘书长在第二份报告中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了2010年4月6日秘书长报告(S/2010/173)所载列的一套指标的情况,并概述了一个工作方案,同时详细说明了联合国系统内的作用和职责及落实指标的时间表。为了对秘书长报告进行充分分析,我们保留了两份完整的报告,并进行了编号。、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归类,形成11份格式统一的文档。

其次,对文本中的关键词进行编码。整体编码前,我们选择了信息较丰富的2015年秘书长报告进行了预编码,初步整理出编码结构框架图,包含资金援助、预防和应对性暴力、参与政治活动、赋权等15个树状节点及分别对应的子节点。基于预编码得出的信息,将其余整理好的报告文本随之分别导入Nvivo12.0,使用树状节点和自由节点相结合、将树状节点细分为若干个自由节点的方式进行编码,基于预编码情况,最终完成了全部文本的完整编码。

再次,进行编码结果处理。根据编码结果,对于树状节点数、自由节点数、参考点数进行整理。

复次,整合分析。针对整理完的15个树状节点进行整合,并按照“保护及援助”“促进和平和防止冲突”“妇女参与”“性别平等”四个层面进一步归类,形成以四个层面为一级节点、树状节点为二级节点、原始报告文本为三级节点的框架,并完善和最终完成编码结构框架图。

最后,根据编码结果,针对十年的秘书长报告文本进行研究,比较分析出妇女、和平与安全议题在十年报告中是如何演进与发展的。

四、分析与讨论

(一)基本情况分析

运用Nvivo12.0的“词频”“树状结构图”等功能对文本进行分析,可以清晰地呈现出联合国秘书长报告的结构。通过图2词云图可以看出特定词汇在文本中出现的频数,字号越大代表出现的频次越高。其中“妇女”“和平”“性别”出现的频次最高,分别为4058次、2094次、1786次,加权占比分别为2.74%、1.41%和1.2%,这些词的高频出现也充分展现了该议题的主旨;“安全”“冲突”“平等”“暴力”等词的高频出现反映了该议题主要解决的问题;“联合国”“国家”“行动”“参与”等词的高频出现,则反映了行动主体及女性赋权的执行力度。词云图能够较为直观地看出文本概况,但不能让我们作出精准的判断,因此我们进一步进行了手动编码,运用“参考点”编码次数来分析具体问题。

图1 联合国秘书长报告词云图

(二)各级节点及其关系

编码节点主要分为三个层次,三级节点是提取自秘书长报告中的原文文本,二级节点由相似的三级节点归类得出,一级节点由相似的二级树状节点归类得出。基于编码结果,整理出秘书长报告编码结构框架(见表2)。通过对编码数据的初步整理可以发现,在妇女、和平与安全的主旨大框架下,各级节点进行编码及归类之后,一级节点的四个层次覆盖了全部分析文本,根据统计结果可以初步分析发现报告与报告之间存在较大的共性。

表2 秘书长报告编码结构框架

研究发现,第一,历年秘书长报告主要围绕和平与安全、性别平等、妇女参与和保护及援助四个层面来进行汇报,其中“和平与安全”与“性别平等”两个层面占据的参考点数量超过半数,是秘书长报告中最重视的两个部分。第二,在占比最大的促进和平和防止冲突层面中,“武装冲突和暴力极端主义”与“预防和应对性暴力”是其中参考点数较多的二级节点,分别为147个参考点和116个参考点。说明在促进和平与防止冲突过程中,武装冲突和暴力极端主义是较常遇到的国际环境,预防和应对性暴力是较常遇到的具体问题。第三,在另一比重较大的性别平等层面,宏观视角的联合国及相关国家出台的政策、文件及采取的战略行动,以及微观视角联合国派驻的人员、机构设置与其他一些具体行动占据了秘书长报告中联合国一直致力于促进性别平等重大事项的绝大部分,增强妇女的赋权也是其中不可或缺的因素。第四,在妇女参与层面,保障妇女能及时参与到和平进程中是联合国近年来一直坚持的优先事项,在秘书长报告中有所体现的文本也较丰富,有133个参考点。此外,对于和平状态下妇女参与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也是历年来报告关注的重点内容。第五,在保护和援助层面,资金援助占据了较大比重,有103个参考点,同时,其他物质、精神援助等也有34个参考点,说明在保护和援助过程中,资金及时到位是很重要的前提,同时物质和精神的援助也是必不可少的。以上仅是对全部文本中编码占比的分析,仍没有涉及到同一层面编码在不同年份报告中所占比的对比分析,因此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年度纵向比较。

(三)年度纵向比较

为了进行年度纵向比较,本研究将基于四个层次的15个二级节点进行了参考点占比的统计分析(见表3),可以看出十年来的变化情况总体上呈现为上升趋势、下降趋势、钟型趋势、倒钟型趋势和浮动趋势等五种态势。

表3 历年秘书长报告二级节点的编码参考节点数目及占比

促进和平和防止冲突层面下的“优先事项(2015年后)”节点占比呈现总体上升态势。究其原因,一方面,该节点出现在报告文本中的时间较晚,概念相对较新;另一方面,该问题每年都在得到更多的关注度和优先处理机会,借此态势也可以预测该节点在未来的占比还会增加。另外,“国家及区域行动计划(规范)”也呈稳步增长趋势。

促进和平和防止冲突层面下的“培训、能力建设”节点,性别平等层面下的“赋权”节点和“政策、文件、战略、行动等(宏观)”节点的占比呈现总体下降趋势。我们认为,这十年的初期,联合国与相关国家合作发布了一系列具有执行力度的政策、文件、战略行动,敦促各国通过国家行动落实一系列倡议。随着针对妇女、和平与安全工作的深度开展,培训能力建设、赋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后期的行动沿用了之前出台的文件,同时也巩固了相关成果,故在报告文本中无须大篇幅强调。

保护及援助层面下的“资金援助”节点、促进和平和防止冲突层面下的“武装冲突和暴力极端主义”“有罪不罚现象、诉诸法治”节点、妇女参与层面下的“参与政治活动”节点、性别平等层面下的“人员和机构设置及其他活动(微观)”节点等呈钟型形态(两端低中间高)。在十年报告中涉及这几个部分的内容中,占比重较大的年份集中在选择文本的中间年份,峰值基本集中在2014—2016年间,两头年份涉及的内容占比较少。分析认为,上述问题在十年伊始未得到足够的重视,与对冲突中性暴力行为应对不力密切相关,对于有罪不罚现象的有效打击效果甚微,因此在文本中出现的频率呈不断攀升态势,而在2015年,秘书长年度报告针对1325号决议通过后的15年间妇女、和平与安全问题情况进行了总体梳理和概述,同年6月19日,大会通过决议(A/RES/69/293),宣布每年6月19日为消除冲突中性暴力行为国际日,以促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结束冲突中性暴力的必要性,纪念世界各地性暴力受害者和幸存者,并向所有为消除性暴力罪行勇敢献身和牺牲的人们致敬[13],此后,联合国相关机构及有关国家针对妇女、和平与安全议题所关注的重点内容采取了更严格的落实政策和措施,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故在其后的几年间涉及上述问题的比重又有所下降。其中,需要引起重视的是,虽然从数据中我们可看出,近两年联合国秘书长报告中对有罪不罚问题的关注度有所下降,但仍然保持着一定的关注度,这是因为目前针对女性暴力和性侵犯犯罪的处罚与问责力度依然严重不足,有罪不罚问题仍需认真对待。

保护及援助层面下的“其他物质和精神援助”节点与妇女参与层面下的“参与经济活动(救济及复原)”节点在十年报告中的占比变化幅度相似。两个节点的出现频率在2015年左右降到极低值,直至2018年开始才逐步上升到初始值,呈“倒钟型”形态。说明这十年在这两个领域,联合国相关机构和人员给予的关注相对较低。

促进和平和防止冲突层面下的“监测、评估”“预防和应对性暴力”节点及妇女参与层面下的“参与和平进程”节点的占比都呈现频繁浮动的趋势。我们认为,呈现该变化趋势的原因在于十年内的不同年份对于上述问题的重视程度及处理结果未形成稳定变化态势,且上述问题具有的偶然性及影响因素较多,故未呈现有规律的变化趋势。

完成同一议题的纵向比较后,我们运用聚类法来分析十年来联合国秘书长报告所汇报的问题是否具有一致性和贯通性。聚类法是常用的直观观察历年资料相似程度的方法,可以用圆图、折线图等多种形式呈现最终结果。聚类图主要使用红色线和蓝色线两种不同颜色的线条来描绘资料的相似程度,蓝色线越粗,代表相似程度越高,红色线越粗,代表差异性越大。由系统自动聚类得到的历年联合国秘书长报告妇女、和平与安全聚类图得知,历年秘书长报告之间有非常多的蓝色线条相连接,除2010(2)报告作为辅助文本仅与2010年报告之间有蓝色线条相连接外,近乎全部报告之间都有线条连接,且未出现红色线条,说明秘书长报告虽然呈现的年份不同,文本两两之间却具有极强的相似性,并未出现较大差异性。

五、研究结论

(一)促进和平与防止冲突,预防和应对针对妇女的暴力极端主义

历年秘书长报告中,促进和平和防止冲突的内容占比都最多。在促进和平与防止冲突进程中,武装冲突和暴力极端主义是一种常伴左右的国际环境,预防和应对性暴力是在开展活动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和平的实现及巩固要求保障妇女参与和平进程的权利。1325号决议要求秘书长及参与维和行动的联合国各机构将性别观点融入维和行动中,并在政策制定与执行中充分考虑妇女及女童的特殊需求。这要求秘书长一方面要促进妇女参与维和行动,尤其是增加妇女在各级别军事力量中的数量和比重,另一方面,应对派遣工作人员进行更为系统的性别观点培训,提醒他们在执行任务时要充分考虑到当地妇女和女童的特殊需要。尽管联合国进行着一系列的努力,但我们仍能看到妇女在充分参与预防和解决冲突以及冲突后的公共生活方面还面临各种障碍,如妇女在冲突后的特殊需求得不到满足等。由此,我们看到1325号的后续决议如1889号决议提出妇女在冲突后重建初期的主要特殊需求如人身安全、生存权、土地和财产权、就业机会、保障生殖健康和精神健康的医疗服务等均应有相应的社会服务予以回应,并应在冲突后建设和平初期给予其参与决策和冲突后规划的权利。为了防止和应对冲突中性暴力对于妇女和女童的伤害,联合国也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并通过了有关决议。在1960号决议通过之前,联合国已表决通过并执行了第1325(2000)号、第1612(2005)号、第1674(2006)号、第1820(2008)号、第1882(2009)号、第1888(2009)号、第1889(2009)号和第1894(2009)号决议等八项与冲突中性暴力问题密切相关的联合国安理会决议,1960号决议也就此八项决议内容及所有相关安理会主席声明作出承诺,将继续以相互促进的方式全面执行有关决议和声明。同时,后续的秘书长报告也向安理会提交了关于妇女参与建设和平的报告,分析了冲突后局势中妇女的需求和她们在参与建设和平方面面临的主要挑战,并结合妇女状况多元化的特点,总结了她们的需求和面临的障碍。以上都体现了联合国对促进和平和防止冲突这一问题的重视程度,以及进一步加深和解决冲突中性暴力问题的决心。

总体而言,自1325号决议发布以来,秘书长报告对妇女全方位参与和平进程,尤其是建设和平,提出了更详细的要求和发展建议。一方面,推动实际行动中的妇女参与,包括增加维和行动决策层、警察和军事人员中的女性比重;为维和人员提供培训;与区域性国际组织及民间社会合作。另一方面,在联合国系统内进行顶层设计,包括建立联合国系统内部性别领导和合作机制;制定全系统战略行动计划,以提高联合国系统对预防冲突中性别问题的敏感度;制定联合国系统内部性别均等战略等。

(二)在各项任务中继续强化性别平等

“实现性别平等”是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目标之一,联合国秘书长曾多次呼吁妇女参与决策进程,在国家、社区、团体、政府及联合国实现性别平等。

历年联合国秘书长报告中另一占比较大的性别平等这一层面,联合国及相关国家出台的政策、文件、采取的战略行动与联合国派驻的人员和机构设置以及其他具体行动占据了秘书长报告中联合国一直致力于促进性别平等重大事项的绝大部分。联合国妇女署在此前发表的一项报告指出,在第1325号决议通过之前,全球签署的和平协议中仅有约11%提及与女性相关的内容,而在此之后,这一数字已上升至27%。2014年,在联合国斡旋下进行的和平谈判和民族对话进程后达成的协定中,67%的包含与妇女、和平与安全相关的条款。

1997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给出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定义,意味着将性别观点纳入所有政策、法规、计划中,使男女平等不再只停留于纸面上,而是体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而改变了以男性话语为主流的局面。从1325号决议中我们就可以看到社会性别主流化贯穿在其中的方方面面,集中体现为要求联合国秘书长、各会员国和其他行动方在其维持和平和建设和平行动中纳入性别观点、考虑到妇女的特殊需要等。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为保护妇女免受歧视提供了完善的法律依据和行为规范。由于女性一直被排除在预防、解决冲突及建设和平机制之外,缺少足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联合国系统内部的一系列性别领导和合作机制应运而生。联合国成立次年,妇女地位委员会诞生,成为专门致力于性别平等和提高妇女地位的联合国机构。联合国妇女署则经联合国大会投票由四个关注性别平等的联合国办事处合并而成,为了推动各主体在性别平等方面进行协调与合作,“机构间妇女与两性平等网络”、妇女、和平与安全问题机构间工作队等应运而生。2012年,在联合国妇女署、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等机构的支持下,联合国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系统性别平等和增强妇女权能行动计划》,该计划成功使性别问题有系统和可衡量地纳入联合国系统各实体所有主要机构职能的主流,是联合国社会性别主流化与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工作上的重大进步。

然而,十年来妇女平等方面取得的进展仍比较缓慢,在一些地区,进展不均衡、结构性障碍、歧视性做法和贫困女性化现象持续存在。2020年是世界妇女大会北京会议25周年,2135号决议发布20周年,2020年1月联合国率先实现了全职高级领导层中的性别均等——90名女性和90名男性,秘书长古特雷斯在任期开始时设定的“承诺到2021年底在包括副秘书长、助理秘书长、秘书长特别代表和特使在内的高级领导层实现性别均等”这一目标提前两年实现。

(三)强调妇女参与的重要性

积极地参与政治生活、领导政治决策既是促进性别平等的基本要求,也是女性赋权的应有之义。女性是进步和变革的重要推动者,也是最佳增长驱动力。国际社会二十多年前就明确承诺要实现男女参政水平的平衡,联合国也一直将男女平等作为重要的招募原则,设定了女性议员比例达到30%的目标。妇女参与是实现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前提,其主要包括参与和平事务、经济事务、政治事务和社会事务等。

在妇女参与层面,保障妇女能及时参与到和平进程中来是联合国近年来一直坚持的优先事项,秘书长报告中也有较多的呈现。此外,对于和平状态下妇女参与政治活动和经济活动也是历年来报告关注的重点内容。

联合国自1945年成立以来,曾多次对促进妇女参与和领导决策作出规定与表态。1325号决议是第一份承认武装冲突会对妇女造成严重和独特影响,并承认妇女在建设和平方面有积极贡献的决议,强调了她们作为和平与安全的积极推动力量平等、充分地参与和平进程的重要性。2020年国际日的主题是“妇女参与维持和平:和平的关键”,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发表致辞中强调女性维和人员在改善维和行动中的作用,她们在接触当地社区的过程中,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冲突和对抗。尤其在决策层有一定数量的女性维和人员时,维和变得更加有效。

从每两年由国际会议联盟(IPU)和联合国妇女署联合发布的《妇女参政地图》的数据中也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女性参政总体比例有所上升,但总体步伐缓慢。这样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归因于缺乏在最高决策层面的明确政治承诺以及真正对性别问题敏感的政治文化。

(四)为妇女和平与安全涉及到的各项任务提供援助

为妇女在和平与安全方面提供资金及其他方面的援助一直是联合国积极努力的事项,也是历年来联合国秘书长报告中文本占比比较大的部分。历任联合国秘书长也多次呼吁为妇女参与构建和平行动提供更大的支持,并多次提到要确保妇女参与构建和平活动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在保护和援助层面,资金援助占据了较大比重,其他物质和精神援助等也有体现,说明在保护和援助过程中,资金援助受到一贯重视,资金保障下的各类需求可以得到较好的满足,同时辅之以物质和精神援助,促进各个层面提议的有效落实。

除资金援助之外,联合国在其他援助方面也在尝试着作出努力。

作为联合国致力于增强女性权利、促进性别平等的专门机构,联合国妇女署在为妇女和平与安全涉及到的相关任务提供资金及其他援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联合国消除针对女性暴力信托基金是全球唯一为消除一切形式针对女性和女童的暴力而特别开设的资金援助机制,由联合国妇女署代表联合国系统管理。在过去的20年里,联合国信托基金专注资助那些能为受益者的生活带来切实改变的项目,逾400家机构受到联合国信托基金的支持,帮助了数百万的女性和女童[14]。除去资金援助外,联合国妇女署还联合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信息和通信技术办公室等联合国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技术援助,如参加联合国妇女署“工作换现金”计划的妇女难民将能够在没有银行等第三方的帮助下直接获得报酬,在约旦难民营推广使用的区块链转移现金技术显著提高了效率,使得7.6万约旦难民受益[15]。

致力于支持最迫切需要援助的儿童和年轻人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也是联合国内处理妇女和平与安全事务的重要机构。每当人道主义紧急情况发生后,联合国儿基会都会身处第一线,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能够挽救生命的援助,并为其带去希望。此外,儿基会除了关注儿童并向儿童提供支持外,还对其母亲(妇女)群体提供帮助。除去必要的资金、物质援助外,必要的心理援助也是儿基会给予的援助重点[16]。

冲突和灾害的发生注定伴随着难民和流离失所者等待救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开展救援工作。救援工作有时需要协同各国际组织和各国共同开展,同时在援后重建过程中,援助者和被援助者双方均应关注到妇女的脆弱程度,保证基本物资供给的同时,予以妇女精神关怀。以上为联合国开展援助工作的原则,以此为出发点联合国秘书长报告结合不同阶段,如紧急人道援助期、过渡期、重建期等,区分了提供救援的方案和路径。

六、结语

妇女、和平与安全一直是一项非常重要、十分复杂且颇有难度的议题,联合国及其有关机构为之付出了诸多努力。如果说1325号决议的通过为妇女、和平与安全议题在联合国的发展发明了一个新的运转机器的话,那么后续决议就像是这个机器的加强版和补充版,联合国秘书长关于妇女、和平与安全的年度报告则像是辅助机器更好运转的润滑剂。通过1325号决议及后续相关决议始终在坚持和执行的四大支柱(预防、保护、参与、救济与恢复)以及联合国秘书长的年度报告文本执行情况来看,这个机器虽然历经风雨,也偶有失修,但总体来说是运转良好且紧跟时代发展的,我们也有理由相信,未来联合国在应对妇女、和平与安全议题中,可以凭借现有的经验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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